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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分析了自贸区面临的法律难题。他指出,主要涉及法律与改革开放之间的几个关系:一是法律的阶段性与改革开放前瞻性的关系,二是法律的稳定性与改革开放可变性的关系,三是法律的普适性与改革开放需求特殊性的关系。
“国家层面立法授权相当复杂。该立法授权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授权地方制定法律的权力,而是授权地方停止适用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的权力,其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在认识上不尽一致。”
据他分析,目前,上海自贸区28.78平方公里的行政管理依据分别是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外高桥保税区条例》,市政府制定的《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办法》、《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此外,作为上海市的行政区域,上海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在试验区一体适用。
根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定》草案,对上海自贸区暂停实施相关法律在3年内试行,自 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丁伟列举了上海自贸区法制建设方面需要破解的难题:
其一,试点内容涉及的事项大多为国家事权、国家专属立法事项,地方立法或规章采用什么方式作出规范?作出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二,上海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能否冠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其三,上海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能否试用于洋山港区属浙江管辖的区域?
丁伟指出,为给自贸区的先行先试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有必要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法律授权,一是理顺上海市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关系,而是理顺上海市政府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关系。
根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定草案,“有关法律规定停止实施后,国务院将加强对上海自贸区试点工作的整体指导和统筹协调,上海市等地方还将通过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管理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丁伟认为这一指引性的规定能否作为上海地方立法的依据值得研究。
丁伟尤其指出,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事项主要涉及行政审批等有关部委的核心权力,这些审批权已经相关法律固化,一旦触及核心部门的奶酪,难度很大。“《立法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如何授权地方立法是个新问题,没有先例。”
丁伟透露,鉴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周期较长,上海市政府确定了“先制定规章最为过渡,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工作方案。
据丁伟透露,目前,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正在起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试验区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已经于9月23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保该规章与自贸区9月底挂牌同步生效实施。
按照上海市政府的计划,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项目年内立项,争取明年一季度前出台,如果按照该计划实施,今年第三季度就要提交常委会初审。
“国家层面立法授权相当复杂。该立法授权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授权地方制定法律的权力,而是授权地方停止适用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的权力,其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在认识上不尽一致。”
据他分析,目前,上海自贸区28.78平方公里的行政管理依据分别是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外高桥保税区条例》,市政府制定的《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办法》、《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此外,作为上海市的行政区域,上海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在试验区一体适用。
根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定》草案,对上海自贸区暂停实施相关法律在3年内试行,自 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丁伟列举了上海自贸区法制建设方面需要破解的难题:
其一,试点内容涉及的事项大多为国家事权、国家专属立法事项,地方立法或规章采用什么方式作出规范?作出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二,上海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能否冠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其三,上海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能否试用于洋山港区属浙江管辖的区域?
丁伟指出,为给自贸区的先行先试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有必要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法律授权,一是理顺上海市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关系,而是理顺上海市政府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关系。
根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定草案,“有关法律规定停止实施后,国务院将加强对上海自贸区试点工作的整体指导和统筹协调,上海市等地方还将通过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管理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丁伟认为这一指引性的规定能否作为上海地方立法的依据值得研究。
丁伟尤其指出,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事项主要涉及行政审批等有关部委的核心权力,这些审批权已经相关法律固化,一旦触及核心部门的奶酪,难度很大。“《立法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如何授权地方立法是个新问题,没有先例。”
丁伟透露,鉴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周期较长,上海市政府确定了“先制定规章最为过渡,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工作方案。
据丁伟透露,目前,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正在起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试验区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已经于9月23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保该规章与自贸区9月底挂牌同步生效实施。
按照上海市政府的计划,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项目年内立项,争取明年一季度前出台,如果按照该计划实施,今年第三季度就要提交常委会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