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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因为行刺秦王而流芳千古,陶潜说:“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贾岛说:“易水流得尽,荆卿名不消。”但荆轲也遭到不少人的非议,如唐代王昌龄曾说:“诚知匹夫勇,何取万人杰。”北宋司马光认为荆轲“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在我看来,荆轲只不过是一个逞匹夫之勇、剑术拙劣的刺客,其原因有三:
一、刺秦没有一个周密完备的计划
首先是行刺目的不明,造成行动迟疑。据《资治通鉴·卷第六》记载,燕太子丹派荆轲去秦国之前,曾说:“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则不可,因而刺杀之。彼大将擅兵于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以其间,诸侯得合从,其破秦必矣。”这表明燕太子丹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劫持秦王,订立盟约。逼迫秦国归还各诸侯被侵占的土地。二是杀死秦王,造成秦国内乱,诸侯合纵破秦。燕太子丹“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这个设想是根本办不到的,充分暴露了燕太子丹在政治上的幼稚。柳宗元在《咏荆轲》中就曾指出:“秦皇本诈力,事与桓公殊。奈何效曹子,实谓勇且愚。”荆轲虽然勇气可嘉,却未认识到春秋时期齐桓公时代齐国的实力和政治形势,怎能和战国末期赢政时代的秦国实力及政治形势相比呢?在军事实力悬殊的情况下妄谈“信义”,希望秦王能够讲信义,本身就是一种很愚蠢的想法。刺杀秦王本身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在行动目的上就不该有两种选择的犹豫。如果荆轲抱定的是坚决刺死秦王的这种惟一想法,那么在匕首即将显现的一瞬间,荆轲就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刺死秦王,一瞬间的迟疑给刺秦行动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
其次,行刺的副手选择不当。荆轲的设想是找一个副手(即“客”),和自己联合行刺秦王,但“其人居远未来”,既然副手很重要,荆轲就应该通知朋友提前做好准备。但是太子丹不允许荆轲停留太久,给荆轲选择的副手却是秦武阳,秦武阳号称燕国勇士,虽然“年十二,杀人,人不敢与忤视”,但他一进大殿,就“色变振恐”。秦舞阳的反常举动,不仅引起了秦王的戒心,而且增添了荆轲的心理负担。少了得力的副手,荆轲的处境变得被动,刺秦成功率就大大降低了。
最后,刺杀秦王的计策太过粗糙。“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胸”,这种没有保障的方法是不应该考虑的。荆轲与副手联合刺杀秦王,谁把其袖,谁椹其胸呢?没有明确的分工,太过简单化的刺杀过程同样是漏洞之一。
所谓的声势浩大的刺秦。荆轲从头到尾都没有拿出过一套缜密的方案,从来就没有认真地思考过具体的刺秦细节,缺乏量化、细化分析的刺秦只能是粗放式的刺秦。而刺秦如此大事,粗放式的态度必然导致失败的命运。
二、不具备商超的刺杀本领
从《战国策·燕策》记述荆轲刺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三次错失良机:
第一次是“图穷而匕见”时。荆轲“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椹之”的致命一击,结果是“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轻易躲过。从这里丝毫没有看出荆轲剑法的高明,这不能不说是一次失误。
第二次是“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时。秦王挣脱后绕着柱子跑,荆轲在后面紧追,绕着柱子跑了几圈之后,居然没追上?一个训练有素的刺客追不上秦王。可见荆轲的奔跑速度不够快。
第三次是荆轲“乃引其匕首提秦王”,结果是“不中,中柱”。孤注一掷,但准确度太差,可见荆轲掷剑的准确度还有待提高。
由此可见,荆轲的剑术确实不够高超。即使对荆轲十分赞赏的陶渊明也承认这一点,在《咏荆轲》中写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三、没有刺客的职业规矩
作为专业刺客,如果行刺失败,无法逃生,就应该自杀,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出幕后主使人,这是最起码的职业规矩。荆轲临死前说“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分明是给自己的失败找一个漂亮借口,荆轲明明知道自己所拿的是一把淬过毒药、锋利无比的匕首,天下有拿着这样的武器去劫持人的吗?难道他就不怕那把匕首不小心碰到被劫持的对象身上,将其误杀?
刺杀失败后,荆轲居然出卖了太子丹。虽然秦王也能猜出是谁的主使,但是由刺客连坐了太子丹,弄得燕国连替罪羊都找不出来,只好奉上太子丹的人头才算平息了秦王之怒。同样是刺客,聂政刺杀韩相侠累功成之后,“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趁机毁坏自己的面容,挖出眼睛,剖开肚皮,流出肠子。这样既不会给幕后主使人严仲子带来麻烦,也不会连累家人,非常恪守职业规矩。
同样是刺客,看看曹沫生劫齐桓公的过程,多么利索!同样是刺客,看看专诸刺杀王僚的技术,多么高超!同样是刺客,看看聂政刺杀侠累后毁容,多么仗义!荆轲失败的原因很简单:他是一个拙劣的刺客。
那么荆轲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让我们看看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对荆轲刺秦前的有关描述:“荆卿好读书击剑,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然其为人沈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荆轲尝游过榆次,与盖聂谈论剑术,两人观点不一,“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在邯郸与鲁勾践博戏,发生争执,“鲁勾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
由此可见,荆轲只不过是一个战国时期常见的纵横之士,根本就不是一个擅长打斗的武士,甚至不具备刺客的能力和本领。所以鲁勾践知道他刺秦失败后说:“嗟乎,惜哉其不讲於刺剑之术也!”
荆轲,一个逞匹夫之勇、剑术拙劣的刺客,刺杀秦王成就了自己的英雄主义形象,却给燕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导致燕王逼死太子丹,燕国提前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正如苏洵在《六国论》中指出的:“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真可谓“诚知匹夫勇,何取万人杰”。
一、刺秦没有一个周密完备的计划
首先是行刺目的不明,造成行动迟疑。据《资治通鉴·卷第六》记载,燕太子丹派荆轲去秦国之前,曾说:“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则不可,因而刺杀之。彼大将擅兵于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以其间,诸侯得合从,其破秦必矣。”这表明燕太子丹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劫持秦王,订立盟约。逼迫秦国归还各诸侯被侵占的土地。二是杀死秦王,造成秦国内乱,诸侯合纵破秦。燕太子丹“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这个设想是根本办不到的,充分暴露了燕太子丹在政治上的幼稚。柳宗元在《咏荆轲》中就曾指出:“秦皇本诈力,事与桓公殊。奈何效曹子,实谓勇且愚。”荆轲虽然勇气可嘉,却未认识到春秋时期齐桓公时代齐国的实力和政治形势,怎能和战国末期赢政时代的秦国实力及政治形势相比呢?在军事实力悬殊的情况下妄谈“信义”,希望秦王能够讲信义,本身就是一种很愚蠢的想法。刺杀秦王本身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在行动目的上就不该有两种选择的犹豫。如果荆轲抱定的是坚决刺死秦王的这种惟一想法,那么在匕首即将显现的一瞬间,荆轲就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刺死秦王,一瞬间的迟疑给刺秦行动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
其次,行刺的副手选择不当。荆轲的设想是找一个副手(即“客”),和自己联合行刺秦王,但“其人居远未来”,既然副手很重要,荆轲就应该通知朋友提前做好准备。但是太子丹不允许荆轲停留太久,给荆轲选择的副手却是秦武阳,秦武阳号称燕国勇士,虽然“年十二,杀人,人不敢与忤视”,但他一进大殿,就“色变振恐”。秦舞阳的反常举动,不仅引起了秦王的戒心,而且增添了荆轲的心理负担。少了得力的副手,荆轲的处境变得被动,刺秦成功率就大大降低了。
最后,刺杀秦王的计策太过粗糙。“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胸”,这种没有保障的方法是不应该考虑的。荆轲与副手联合刺杀秦王,谁把其袖,谁椹其胸呢?没有明确的分工,太过简单化的刺杀过程同样是漏洞之一。
所谓的声势浩大的刺秦。荆轲从头到尾都没有拿出过一套缜密的方案,从来就没有认真地思考过具体的刺秦细节,缺乏量化、细化分析的刺秦只能是粗放式的刺秦。而刺秦如此大事,粗放式的态度必然导致失败的命运。
二、不具备商超的刺杀本领
从《战国策·燕策》记述荆轲刺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三次错失良机:
第一次是“图穷而匕见”时。荆轲“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椹之”的致命一击,结果是“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轻易躲过。从这里丝毫没有看出荆轲剑法的高明,这不能不说是一次失误。
第二次是“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时。秦王挣脱后绕着柱子跑,荆轲在后面紧追,绕着柱子跑了几圈之后,居然没追上?一个训练有素的刺客追不上秦王。可见荆轲的奔跑速度不够快。
第三次是荆轲“乃引其匕首提秦王”,结果是“不中,中柱”。孤注一掷,但准确度太差,可见荆轲掷剑的准确度还有待提高。
由此可见,荆轲的剑术确实不够高超。即使对荆轲十分赞赏的陶渊明也承认这一点,在《咏荆轲》中写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三、没有刺客的职业规矩
作为专业刺客,如果行刺失败,无法逃生,就应该自杀,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出幕后主使人,这是最起码的职业规矩。荆轲临死前说“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分明是给自己的失败找一个漂亮借口,荆轲明明知道自己所拿的是一把淬过毒药、锋利无比的匕首,天下有拿着这样的武器去劫持人的吗?难道他就不怕那把匕首不小心碰到被劫持的对象身上,将其误杀?
刺杀失败后,荆轲居然出卖了太子丹。虽然秦王也能猜出是谁的主使,但是由刺客连坐了太子丹,弄得燕国连替罪羊都找不出来,只好奉上太子丹的人头才算平息了秦王之怒。同样是刺客,聂政刺杀韩相侠累功成之后,“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趁机毁坏自己的面容,挖出眼睛,剖开肚皮,流出肠子。这样既不会给幕后主使人严仲子带来麻烦,也不会连累家人,非常恪守职业规矩。
同样是刺客,看看曹沫生劫齐桓公的过程,多么利索!同样是刺客,看看专诸刺杀王僚的技术,多么高超!同样是刺客,看看聂政刺杀侠累后毁容,多么仗义!荆轲失败的原因很简单:他是一个拙劣的刺客。
那么荆轲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让我们看看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对荆轲刺秦前的有关描述:“荆卿好读书击剑,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然其为人沈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荆轲尝游过榆次,与盖聂谈论剑术,两人观点不一,“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在邯郸与鲁勾践博戏,发生争执,“鲁勾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
由此可见,荆轲只不过是一个战国时期常见的纵横之士,根本就不是一个擅长打斗的武士,甚至不具备刺客的能力和本领。所以鲁勾践知道他刺秦失败后说:“嗟乎,惜哉其不讲於刺剑之术也!”
荆轲,一个逞匹夫之勇、剑术拙劣的刺客,刺杀秦王成就了自己的英雄主义形象,却给燕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导致燕王逼死太子丹,燕国提前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正如苏洵在《六国论》中指出的:“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真可谓“诚知匹夫勇,何取万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