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综述黑龙江省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特征,影响因素和造成的危害。
[关键词]突发性地质灾害 特征 影响因素 危害
[中图分类号] TU457 [文献码] A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6-330-2
1引言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文所谓突发性地质灾害系指崩塌、滑坡、泥石流三类。
黑龙江省目前有地质灾害点2097处,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塌岸、水土流失等类型,其中崩塌695处、滑坡50处、泥石流256处、地面塌陷215处、地裂缝9处、塌岸223处、水土流失649处。
崩塌、滑坡、泥石流三类突发性地质灾害占全部灾害点数量的47.7%(见图1),突发性地质灾害不但基数大,而且占灾害总数比重大。
2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2.1崩塌发育特征
据统计,我省现有崩塌灾害共695处,由人类工程活动形成的岩质边坡崩塌占总数的86.2%。破坏类型以倾倒式和滑移式为主,分别占总数的56.1%和34.5%。规模为小型的崩塌占94.5%。详见表1崩塌类型统计表。
2.2滑坡发育特征
据统计,我省土质滑坡16处,碎(块)石滑坡19处,岩质滑坡15处(分别占总数的32%,38%,30%)。规模多为小型,占总数的92%;滑坡类型参见表2。其成因多是由于人为和降雨综合因素的影响造成的。近年来,由于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滑坡发生的机率明显增加,而且已发生的滑坡也多处于不稳定状态,一旦遇强降雨或人为破坏,极有可能再次发生灾害。
2.3泥石流发育特征
据统计,全省有27个市(县)发生过泥石流,现有泥石流灾害点共256处,规模以小型为主(泥石流类型统计见表3),常与山洪伴生,具突发性和短暂性特点。在我省小兴安岭及东南部丘陵山区泥石流比较发育,这些地区人类工程相对活跃,村镇较密集,受人类活动影响,形成大面积坡耕地和荒山秃岭,使土壤涵养水分的能力降低,加之松散堆积物厚度较大,流域地形利于降水汇集,极易引发泥石流,给当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3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3.1滑坡分布特征
滑坡多集中分布在低山丘陵前缘。主要分布在张广才岭、老爷岭、那丹哈达岭及小兴安岭东南部丘陵区,尤以牡丹江地区(牡丹江、穆棱、海林)最为严重。这些地区地形切割相对强烈,坡麓地带残坡积物厚约10m-30m,边坡具备一定的坡度、高度,常因人类工程形成临空面,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我省滑坡多发生于降雨量集中的6—9月份。
3.2崩塌分布特征
我省崩塌多分布在丘陵山区的道路沿线及山势陡峭、岩石裸露的地区。据统计,主要发生在坡高为10m-30m,坡度为45°-80°的边坡和陡崖。受地形地貌及地质条件的影响,我省东南部丘陵山区及小兴安岭地区崩塌灾害相对严重,这些地区构造发育,岩体坚硬、节理裂隙密集,冰雪消融或雨季多有崩塌发生。
3.3泥石流分布特征
我省穆棱河、蚂蜒河、倭肯河、乌斯浑河等流域是泥石流重灾区,在行政区划上穆棱、尚志、七台河、东宁、海林泥石流最多。单个泥石流汇水区面积一般小于10km2,多发生于砂岩、泥岩及变质岩风化破碎较严重,具有较丰富的残坡积层地区,多是在原有冲沟的基础上发育;在低山丘陵与各级河谷漫滩或平原的接合部是人们开荒、毁林造田的地方,边坡垦植严重,植被覆盖率较低,是泥石流的易发区。
泥石流发生的时间规律是与降雨时间规律相一致的,发生在6—9月份,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泥石流的暴发主要是受连续降雨、暴雨、尤其是特大暴雨的激发,一般是在一次降雨的高峰期。
4突发性地质灾害影响因素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育受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地质构造、水系与植被、降水、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与控制。
4.1地形地貌
我省滑坡灾害均发生于低山丘陵前缘,地形坡度一般大于25°。崩塌多发生于岩质边坡,坡度一般大于45°。泥石流沟床纵坡降一般为12-25‰,沟壁坡度10°-80°,沟谷汇水面积一般不超过10km2。
4.2岩土体类型
滑坡、泥石流多分布于砂岩、花岗岩地区,且基岩上覆丰富的残坡积层,结构松散。崩塌区岩性多为花岗岩、安山岩,多为较软岩—较硬岩。
4.3区域构造
构造断裂发育的地区,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其结构性往往很差,破碎较严重,是滑坡、崩塌多发地带。构造条件决定了地下水的分布和运动规律,构造裂隙水进入滑坡、崩塌等地质体,通常对其稳定性是不利的。
4.4植被
植被覆盖率较低的山区易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在我省泥石流易发区,地表植被均发育较差或遭到破坏严重,在山地缓坡开垦耕地是破坏植被的主要人类活动之一,坡面残坡积物因土地翻耕而愈加松散,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较丰富的物源。达到郁闭度的林草植被可保护土壤不被侵蚀,地质体则不至于裸露,免遭部分外营力的作用,进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4.5降雨
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我省降雨多集中在6月—9月,长期持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降雨为泥石流提供水源,在地形条件和物源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就会发生泥石流。雨水渗入滑坡体不但对滑面有润滑作用,而且对滑带土有软化作用,强降雨是引发滑坡的重要因素。雨水流入危岩裂隙,形成不利于其稳定的静水压力、降低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或减小岩块之间的咬合力等,不利于危岩的稳定。
5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危害
据统计,目前全省崩塌、滑坡、泥石流三类突发性地质灾害共造成18人死亡,毁坏房屋3671间,毁田10441.4亩,毁桥83座,毁坏水库5座,毁坏道路70.664km,直接经济损失14351.345万元。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均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然而随着我省经济建设高速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愈加深入,加之自然条件作用,地质灾害隐患险情仍然巨大,特别是2013年全省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强降雨加速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产生,因此我省亟需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对重要设施和密集人群周边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勘查和治理。
参考文献
[1]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实施方案[R].(2010-2020).
[2]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R].(2010-2020).
[3]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集成报告.2010.
[4]黑龙江省地矿局.黑龙江省区域地质志.1989.
[5]黑龙江省地矿局.黑龙江省水文地质志.2000.
[关键词]突发性地质灾害 特征 影响因素 危害
[中图分类号] TU457 [文献码] A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6-330-2
1引言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文所谓突发性地质灾害系指崩塌、滑坡、泥石流三类。
黑龙江省目前有地质灾害点2097处,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塌岸、水土流失等类型,其中崩塌695处、滑坡50处、泥石流256处、地面塌陷215处、地裂缝9处、塌岸223处、水土流失649处。
崩塌、滑坡、泥石流三类突发性地质灾害占全部灾害点数量的47.7%(见图1),突发性地质灾害不但基数大,而且占灾害总数比重大。
2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2.1崩塌发育特征
据统计,我省现有崩塌灾害共695处,由人类工程活动形成的岩质边坡崩塌占总数的86.2%。破坏类型以倾倒式和滑移式为主,分别占总数的56.1%和34.5%。规模为小型的崩塌占94.5%。详见表1崩塌类型统计表。
2.2滑坡发育特征
据统计,我省土质滑坡16处,碎(块)石滑坡19处,岩质滑坡15处(分别占总数的32%,38%,30%)。规模多为小型,占总数的92%;滑坡类型参见表2。其成因多是由于人为和降雨综合因素的影响造成的。近年来,由于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滑坡发生的机率明显增加,而且已发生的滑坡也多处于不稳定状态,一旦遇强降雨或人为破坏,极有可能再次发生灾害。
2.3泥石流发育特征
据统计,全省有27个市(县)发生过泥石流,现有泥石流灾害点共256处,规模以小型为主(泥石流类型统计见表3),常与山洪伴生,具突发性和短暂性特点。在我省小兴安岭及东南部丘陵山区泥石流比较发育,这些地区人类工程相对活跃,村镇较密集,受人类活动影响,形成大面积坡耕地和荒山秃岭,使土壤涵养水分的能力降低,加之松散堆积物厚度较大,流域地形利于降水汇集,极易引发泥石流,给当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3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3.1滑坡分布特征
滑坡多集中分布在低山丘陵前缘。主要分布在张广才岭、老爷岭、那丹哈达岭及小兴安岭东南部丘陵区,尤以牡丹江地区(牡丹江、穆棱、海林)最为严重。这些地区地形切割相对强烈,坡麓地带残坡积物厚约10m-30m,边坡具备一定的坡度、高度,常因人类工程形成临空面,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我省滑坡多发生于降雨量集中的6—9月份。
3.2崩塌分布特征
我省崩塌多分布在丘陵山区的道路沿线及山势陡峭、岩石裸露的地区。据统计,主要发生在坡高为10m-30m,坡度为45°-80°的边坡和陡崖。受地形地貌及地质条件的影响,我省东南部丘陵山区及小兴安岭地区崩塌灾害相对严重,这些地区构造发育,岩体坚硬、节理裂隙密集,冰雪消融或雨季多有崩塌发生。
3.3泥石流分布特征
我省穆棱河、蚂蜒河、倭肯河、乌斯浑河等流域是泥石流重灾区,在行政区划上穆棱、尚志、七台河、东宁、海林泥石流最多。单个泥石流汇水区面积一般小于10km2,多发生于砂岩、泥岩及变质岩风化破碎较严重,具有较丰富的残坡积层地区,多是在原有冲沟的基础上发育;在低山丘陵与各级河谷漫滩或平原的接合部是人们开荒、毁林造田的地方,边坡垦植严重,植被覆盖率较低,是泥石流的易发区。
泥石流发生的时间规律是与降雨时间规律相一致的,发生在6—9月份,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泥石流的暴发主要是受连续降雨、暴雨、尤其是特大暴雨的激发,一般是在一次降雨的高峰期。
4突发性地质灾害影响因素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育受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地质构造、水系与植被、降水、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与控制。
4.1地形地貌
我省滑坡灾害均发生于低山丘陵前缘,地形坡度一般大于25°。崩塌多发生于岩质边坡,坡度一般大于45°。泥石流沟床纵坡降一般为12-25‰,沟壁坡度10°-80°,沟谷汇水面积一般不超过10km2。
4.2岩土体类型
滑坡、泥石流多分布于砂岩、花岗岩地区,且基岩上覆丰富的残坡积层,结构松散。崩塌区岩性多为花岗岩、安山岩,多为较软岩—较硬岩。
4.3区域构造
构造断裂发育的地区,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其结构性往往很差,破碎较严重,是滑坡、崩塌多发地带。构造条件决定了地下水的分布和运动规律,构造裂隙水进入滑坡、崩塌等地质体,通常对其稳定性是不利的。
4.4植被
植被覆盖率较低的山区易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在我省泥石流易发区,地表植被均发育较差或遭到破坏严重,在山地缓坡开垦耕地是破坏植被的主要人类活动之一,坡面残坡积物因土地翻耕而愈加松散,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较丰富的物源。达到郁闭度的林草植被可保护土壤不被侵蚀,地质体则不至于裸露,免遭部分外营力的作用,进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4.5降雨
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我省降雨多集中在6月—9月,长期持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降雨为泥石流提供水源,在地形条件和物源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就会发生泥石流。雨水渗入滑坡体不但对滑面有润滑作用,而且对滑带土有软化作用,强降雨是引发滑坡的重要因素。雨水流入危岩裂隙,形成不利于其稳定的静水压力、降低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或减小岩块之间的咬合力等,不利于危岩的稳定。
5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危害
据统计,目前全省崩塌、滑坡、泥石流三类突发性地质灾害共造成18人死亡,毁坏房屋3671间,毁田10441.4亩,毁桥83座,毁坏水库5座,毁坏道路70.664km,直接经济损失14351.345万元。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均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然而随着我省经济建设高速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愈加深入,加之自然条件作用,地质灾害隐患险情仍然巨大,特别是2013年全省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强降雨加速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产生,因此我省亟需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对重要设施和密集人群周边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勘查和治理。
参考文献
[1]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实施方案[R].(2010-2020).
[2]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R].(2010-2020).
[3]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集成报告.2010.
[4]黑龙江省地矿局.黑龙江省区域地质志.1989.
[5]黑龙江省地矿局.黑龙江省水文地质志.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