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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版“都督打黄盖”
2012年8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京津沪等6省市消协,通过其官方网站继续炮轰苹果公司,控诉苹果公司“霸王条款”的“10宗罪”,比如在维修过程中不对机器中数据保密、不承担损失责任,维修时可以在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使用旧部件等。这已经是中消协连续3个月内第三次对苹果公司开炮,但是结果怎么样呢?苹果公司既没有深刻反省,痛改前非,也没有惊慌失措,忙于救火,而是泰然自若,依旧我行我素。消费者呢?也没有如消协苦口婆心规劝的那样“对苹果产品谨慎购买”,苹果产品购销两旺。当消费者在用苹果产品时看到这条炮轰消息时,没有气愤,只有麻木。这像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中消协倒落了个“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那么苹果公司在别的国家也敢这么傲慢吗?有业内人士指出,苹果公司在中国的维修条款是“普通版本”,而在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等国还有“特殊条款”。如此看来,苹果公司是单欺负中国的老实人,拣软柿子捏了。
中国“黄盖”为什么愿挨
中国消费者之所以心甘情愿地挨打,原因有二。
第一,麻木。洋品牌的危机事件举不胜举。从“可口可乐”含防腐剂的饮料到“麦当劳”含玩具泥胶的麦乐鸡,从黑作坊完成的“哈根达斯”到转基因原料做的雀巢食品,从“强生”含致癌物的婴儿洗发水到“高露洁”含三氯生的牙膏,从虚标耗电量的飞利浦节能灯到“丰田”有安全隐患的汽车,这些遍及人们衣食住行生活方方面面的洋品牌,在中国出现问题如此频繁,对中国不约而同选择“双面孔”,最终处理的结果也大都令消费者失望。中国消费者对于洋品牌的危机事件,已经见怪不怪,麻木不仁。
第二,无奈。消费者就算知道自己被打了,又能怎样呢?消费者本身处于弱势,不要说普遍维权意识不高,即使真打官司,其人力财力精力的耗费非一般人所能承受;就算胜诉,得到的赔偿也根本不足以弥补损失和为此耗费的各项成本,只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此谓“打不赢”。洋品牌在社会上有很强的宣传攻势,往往引领消费潮流,从上流社会至平民形成一种消费风尚。再者,在国际上叫得响的洋品牌,无论是质量还是设计品位,总是有某种核心竞争力,才得以冲出国门。而国内产品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质量可能更加堪忧。这迫使消费者不得不购买洋品牌:此谓“逃不掉”。
麻木的态度,加上打不赢也逃不掉的宿命,决定了中国消费者只得挨打。
是什么造就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那么,洋品牌敢欺负中国人,根源在哪里?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中国法制不健全,社会法律意识淡薄。法制不健全造成洋品牌有空子可钻。比如苹果公司之所以没把中消协放在眼里,就是吃准了中消协既无执法权,又无公诉权,能奈我何?而中国人普遍法律意识淡薄,多数人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被侵犯了什么权利,如何打官司,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放弃维权。同时,维权成本高而最终受益低也是一个原因。在美国几乎人人懂法,人人用法,法律健全,司法严格,一个人告倒一个大公司的事例比比皆是,获得的赔偿金平均为35万美元。大公司会为败诉付出惨痛代价,消费者真正是大品牌惹不起的上帝。
二、中国商业环境自身有污点,存在腐败温床。中国商业环境就像一个大染缸,洋品牌跳进去也就失去了本色。洋品牌非常懂得利用中国的特殊情况,通常产品中国区的主要负责人都安排熟悉中国国情的本土人士担任,寻找权力租金,商业资本和权力相勾结。一旦产品被曝出问题,不是改正问题,而是积极公关,上下打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民不告官不纠,问题不了了之。环境使然,淮南为橘淮北为枳,难怪在国外本分规矩的洋品牌到了中国就开始胡来。
三、中国商业存在制度漏洞。首先,中国为了发展经济吸引外资,一些地方和部门出于就业、税收、GDP(国内生产总值)等考虑,为洋品牌开辟“绿色通道”,对其质量疏于监管,采取容忍态度,给予洋品牌免检的“超国民待遇”。原本的监管者成了看外商眼色行事的纵容者,忽视放弃了对公众权益的保护。例如2011年《新京报》报道,面对“对沃尔玛等超市食品问题”的举报,工商部门坦言:小工商所惹不起大超市,执法者更像被举报方的代理人。其次产品安全由卫生、工商、质检等多头监管,造成监管混乱。例如“哈根达斯”进入深圳已经5年多,蛋糕的烘烤和冰激凌杯体的加工都在当地黑作坊完成,从未在工商部门注册过任何生产加工机构。
四、中国产品标准低。“卡夫乐之”饼干在“转基因事件”发生后发表声明:乐之饼干符合中国食品的相关检测标准,但由于欧洲的法规和标准要高一些,所以“卡夫”在欧洲市场的相关控制要严一些。“强生”也表示其配方根据不同国家法规要求而制定,相对国际标准甲醛过高的婴幼儿卫浴产品,甲醛含量比国家标准还低很多。中国大多数产品的标准远低于国际标准,这与中国自己有个“不争气的孩子”有关。国内多数产品还达不到国际标准,如果无视国情强行拔高标准,国内企业抗议的呼声很高,可能打击整个行业。比如2011年“奶业新国家标准”出台,被批为世界最差牛奶标准,甚至低于中国1985年的旧标准,细菌数为国际标准的10倍。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给予洋品牌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环境,就不能对内自己标准、对外国际标准。洋品牌在中国不按国际标准而按中国标准,于理并无不妥,中国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洋品牌按低标准生产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何乐而不为?
五、国人对洋品牌有奴性消费意识。洋品牌崇拜是经济上相对落后国家的共性。例如越南政府一直号召“越南人用越南货”,但街头到处可见的是“诺基亚”、“雅马哈”。日本是世界公认外国品牌最难打进的市场之一,但在“二战”后也曾陷入对“可口可乐”、好莱坞电影等的“洋品牌崇拜”。洋品牌崇拜是从上层社会开始形成的,拥有洋品牌成为彰显达官贵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社会上存在奴性消费意识。
六、中国产品普遍质量差。国内产品标准低,自然国内产品质量普遍就差,导致中国制造缺乏核心竞争力。而能在国际上叱咤风云的洋品牌由于掌握核心技术等竞争优势,早已给人“质量坚挺”的思维定式。两相对比,中国人自然转向洋品牌。不少人甚至认为,洋品牌即使出了问题,也比不出问题的国内产品好。这次苹果公司定了维修的“霸王条款”,但消费者却无动于衷,也与苹果产品质量过硬有关。如果苹果产品如某些国内产品一样三天两头出问题,消费者自然关心维修的事情。
由此可见,洋品牌敢欺负中国人,不是因为洋品牌敢“太岁头上动土”,胆子有多大,而恰恰是中国缺乏“太岁”,缺乏保护好百姓的带头大哥,缺乏能让百姓放心的自己产品。日本通过一代人的努力使“日本制造”成为高质量的代名词,洋品牌要么退出,要么只能凭物美价廉生存。中国现在缺乏的就是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自己弱就不能怪被洋品牌欺负。而解决了以上问题,自己强了也就无洋品牌敢欺负。
(摘自译林出版社《中国经济迫切十问》 编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 本文作者:刘澄)
2012年8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京津沪等6省市消协,通过其官方网站继续炮轰苹果公司,控诉苹果公司“霸王条款”的“10宗罪”,比如在维修过程中不对机器中数据保密、不承担损失责任,维修时可以在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使用旧部件等。这已经是中消协连续3个月内第三次对苹果公司开炮,但是结果怎么样呢?苹果公司既没有深刻反省,痛改前非,也没有惊慌失措,忙于救火,而是泰然自若,依旧我行我素。消费者呢?也没有如消协苦口婆心规劝的那样“对苹果产品谨慎购买”,苹果产品购销两旺。当消费者在用苹果产品时看到这条炮轰消息时,没有气愤,只有麻木。这像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中消协倒落了个“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那么苹果公司在别的国家也敢这么傲慢吗?有业内人士指出,苹果公司在中国的维修条款是“普通版本”,而在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等国还有“特殊条款”。如此看来,苹果公司是单欺负中国的老实人,拣软柿子捏了。
中国“黄盖”为什么愿挨
中国消费者之所以心甘情愿地挨打,原因有二。
第一,麻木。洋品牌的危机事件举不胜举。从“可口可乐”含防腐剂的饮料到“麦当劳”含玩具泥胶的麦乐鸡,从黑作坊完成的“哈根达斯”到转基因原料做的雀巢食品,从“强生”含致癌物的婴儿洗发水到“高露洁”含三氯生的牙膏,从虚标耗电量的飞利浦节能灯到“丰田”有安全隐患的汽车,这些遍及人们衣食住行生活方方面面的洋品牌,在中国出现问题如此频繁,对中国不约而同选择“双面孔”,最终处理的结果也大都令消费者失望。中国消费者对于洋品牌的危机事件,已经见怪不怪,麻木不仁。
第二,无奈。消费者就算知道自己被打了,又能怎样呢?消费者本身处于弱势,不要说普遍维权意识不高,即使真打官司,其人力财力精力的耗费非一般人所能承受;就算胜诉,得到的赔偿也根本不足以弥补损失和为此耗费的各项成本,只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此谓“打不赢”。洋品牌在社会上有很强的宣传攻势,往往引领消费潮流,从上流社会至平民形成一种消费风尚。再者,在国际上叫得响的洋品牌,无论是质量还是设计品位,总是有某种核心竞争力,才得以冲出国门。而国内产品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质量可能更加堪忧。这迫使消费者不得不购买洋品牌:此谓“逃不掉”。
麻木的态度,加上打不赢也逃不掉的宿命,决定了中国消费者只得挨打。
是什么造就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那么,洋品牌敢欺负中国人,根源在哪里?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中国法制不健全,社会法律意识淡薄。法制不健全造成洋品牌有空子可钻。比如苹果公司之所以没把中消协放在眼里,就是吃准了中消协既无执法权,又无公诉权,能奈我何?而中国人普遍法律意识淡薄,多数人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被侵犯了什么权利,如何打官司,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放弃维权。同时,维权成本高而最终受益低也是一个原因。在美国几乎人人懂法,人人用法,法律健全,司法严格,一个人告倒一个大公司的事例比比皆是,获得的赔偿金平均为35万美元。大公司会为败诉付出惨痛代价,消费者真正是大品牌惹不起的上帝。
二、中国商业环境自身有污点,存在腐败温床。中国商业环境就像一个大染缸,洋品牌跳进去也就失去了本色。洋品牌非常懂得利用中国的特殊情况,通常产品中国区的主要负责人都安排熟悉中国国情的本土人士担任,寻找权力租金,商业资本和权力相勾结。一旦产品被曝出问题,不是改正问题,而是积极公关,上下打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民不告官不纠,问题不了了之。环境使然,淮南为橘淮北为枳,难怪在国外本分规矩的洋品牌到了中国就开始胡来。
三、中国商业存在制度漏洞。首先,中国为了发展经济吸引外资,一些地方和部门出于就业、税收、GDP(国内生产总值)等考虑,为洋品牌开辟“绿色通道”,对其质量疏于监管,采取容忍态度,给予洋品牌免检的“超国民待遇”。原本的监管者成了看外商眼色行事的纵容者,忽视放弃了对公众权益的保护。例如2011年《新京报》报道,面对“对沃尔玛等超市食品问题”的举报,工商部门坦言:小工商所惹不起大超市,执法者更像被举报方的代理人。其次产品安全由卫生、工商、质检等多头监管,造成监管混乱。例如“哈根达斯”进入深圳已经5年多,蛋糕的烘烤和冰激凌杯体的加工都在当地黑作坊完成,从未在工商部门注册过任何生产加工机构。
四、中国产品标准低。“卡夫乐之”饼干在“转基因事件”发生后发表声明:乐之饼干符合中国食品的相关检测标准,但由于欧洲的法规和标准要高一些,所以“卡夫”在欧洲市场的相关控制要严一些。“强生”也表示其配方根据不同国家法规要求而制定,相对国际标准甲醛过高的婴幼儿卫浴产品,甲醛含量比国家标准还低很多。中国大多数产品的标准远低于国际标准,这与中国自己有个“不争气的孩子”有关。国内多数产品还达不到国际标准,如果无视国情强行拔高标准,国内企业抗议的呼声很高,可能打击整个行业。比如2011年“奶业新国家标准”出台,被批为世界最差牛奶标准,甚至低于中国1985年的旧标准,细菌数为国际标准的10倍。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给予洋品牌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环境,就不能对内自己标准、对外国际标准。洋品牌在中国不按国际标准而按中国标准,于理并无不妥,中国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洋品牌按低标准生产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何乐而不为?
五、国人对洋品牌有奴性消费意识。洋品牌崇拜是经济上相对落后国家的共性。例如越南政府一直号召“越南人用越南货”,但街头到处可见的是“诺基亚”、“雅马哈”。日本是世界公认外国品牌最难打进的市场之一,但在“二战”后也曾陷入对“可口可乐”、好莱坞电影等的“洋品牌崇拜”。洋品牌崇拜是从上层社会开始形成的,拥有洋品牌成为彰显达官贵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社会上存在奴性消费意识。
六、中国产品普遍质量差。国内产品标准低,自然国内产品质量普遍就差,导致中国制造缺乏核心竞争力。而能在国际上叱咤风云的洋品牌由于掌握核心技术等竞争优势,早已给人“质量坚挺”的思维定式。两相对比,中国人自然转向洋品牌。不少人甚至认为,洋品牌即使出了问题,也比不出问题的国内产品好。这次苹果公司定了维修的“霸王条款”,但消费者却无动于衷,也与苹果产品质量过硬有关。如果苹果产品如某些国内产品一样三天两头出问题,消费者自然关心维修的事情。
由此可见,洋品牌敢欺负中国人,不是因为洋品牌敢“太岁头上动土”,胆子有多大,而恰恰是中国缺乏“太岁”,缺乏保护好百姓的带头大哥,缺乏能让百姓放心的自己产品。日本通过一代人的努力使“日本制造”成为高质量的代名词,洋品牌要么退出,要么只能凭物美价廉生存。中国现在缺乏的就是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自己弱就不能怪被洋品牌欺负。而解决了以上问题,自己强了也就无洋品牌敢欺负。
(摘自译林出版社《中国经济迫切十问》 编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 本文作者:刘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