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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定位在于攀登高度,在无限风光中显示出多彩的绚丽,攀登和追求是理想的动力,因此迸发出的潜能,将会服务于民,将会献出善心和智慧。用自己的坚实行动抒写对检察事业的忠诚。——题记
在社会舞台上,形象彰显多姿。最让人佩服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女士风度;奋发进取、不断拼搏的巾帼气魄;大智大勇、执法为民的女检察官——孙永梅。
只要从人民群众满意做起,从人民群众利益着想,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才能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05年12月24日,她带着一种责任,一种客观对主观的依赖和希望,捧着对党、对人民一颗赤诚的心,遵照组织的安排从茄子河区检察院来到桃山区人民检察院。
凭才智 迈向人生的起点
孙永梅,1962年11月15日生人,兄妹六人,五个哥哥。从小家里经济条件较差,全靠父母勤俭持家,小学、中学、高中的她全是数学科代表,学习成绩非常好。1981年高考,她因身体有病,没有园上大学梦,痛恨不已。1982年市啤酒厂招工,录招50人,她考了第二名。上班后,她不忘读书学习,啤酒厂基建工地很苦很累,对于一个仅20岁的女孩子来说对她是一种考验,搬砖头、筛沙子,手都裂了她不叫苦,因工作突出,厂子决定把她抽到商店销售啤酒工作。1984年末市检、法两家扩招人员,因她不知扩招信息,85年正月初去辽宁探亲,正月十五回来,法院已考完,孙永梅很挽惜。经打听,市检察院3月20日考试,她做准备,结果她考了第二名(第一名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从1985年8月1日上班到1995年的十年中她一直在市检察院经济科、起诉科工作。在市检察院起诉科工作时公诉一起案件:刘某某等22人行贿、受贿案件。刘某某系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经吴某介绍给林某等多人及其家属办理城镇户口,并从中收受贿赂。本案是市检查院建院以来办理的第一件行受贿案件,社会影响也非常大,涉案被告人之多,涉案数额三十多万元(在当时1992年,这个数额就是特大案件了),光卷宗三十余册,摞起来有一米多高,庭审就开了两天半的时间,做为一名公诉人,面对16个辩护律师(其中有7个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当庭揭露犯罪,指控犯罪,唇枪舌剑,独战群雄,展现了女检察官的风采,最终涉案人员全被法院做了有罪叛决。涉案被告人之多,涉案数额之大,卷宗证据内容之多,庭审的时间之长,当庭辩护律师之多,都创了历史的记录。10年来在工作之余,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她坚持自学法律专业知识,1987、1988年还是她怀孕和生孩子期间,她克服了种种困难,以优异的成绩用两年半时间完成了黑龙江大学法律专科的自学学业。因工作需要,1995年3月24日调到茄子河区检察院,结合10年来的市院检察工作,她本着向上的心态,新的思维和理念,以自己的睿智的思想,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工作。1998年8月被任命为副检察长,主管批捕、政工、民行、控申和法纪工作。2001年和2002年连续二年她所分管的批捕、民行科,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考核中获得第一名。
正是由于她有一种敢于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劲头,正是凭着这种精神,她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绩。
在茄子河区检察院,她就养成了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的良好习惯。她不但要把自己的业务学精、学深、学透,还肯下苦功夫,针对实际工作中问题结合当前的理论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寻找解决问题、促进检察工作向前发展的积极办法。在茄子河区检察院,她通过与茄子河区法院召开联席业务研讨会议的形式,与茄子河区法院共同形成了《关于对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的案件,法院在召开审委会讨论时应通知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列席会议》的联合规定,这一做法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做为经验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转发。2004年她被评为七台河市“三八”红旗手。
新目标 激发对事业的忠诚
20多年的检察生涯,孙永梅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始终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理念,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并且做好,为干警树立了榜样。
身为基层院副检察长,孙永梅同志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与一线干警奋战在一起,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来到桃山区检察院工作以来,反渎职侵权局是她主管的自侦部门。但一年来由于案源少等原因,没有立案侦查案件。孙永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2007年年初工作一开始,便带领反渎职侵权局的干警深入基层寻找案源,深入摸排线索。一月份的北方正是寒冬季节,冰雪封锁着大地,由于所深入的厂矿、农村等地区交通不便,孙永梅和反渎职侵权局的干警经常在没膝深的大雪中跋涉。
孙永梅同志身先士卒,不畏困难,经常通宵工作到天亮。在她的带领下,特别是受到她这种忘我工作精神的感染,反渎职侵权局的干警也更加积极地投入到了案件查办工作当中,忘记吃饭,工作到天亮成了大家的家常便饭。
严格执法,公平正义记心间。孙永梅从参加检察工作以来,经她手办过的案子不计其数,不仅没有一起错案、冤案,而且从未出现过因执法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涉案涉诉上访案件。这一切都源于她精于法律业务技能,严格公正执法的结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回想起刚进检察院时的情景,孙永梅曾经说:“当时心理压力特别大,因为对法律一窍不通,还真害怕适应不了检察工作,但既然组织信任我,让我干了这行,我就不能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因为非法律专业毕业,为了弥补自己业务知识的匮乏,她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检察业务。经过几年的刻苦拼搏,她以优异成绩拿到了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成为了精通检察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2007年10月份,辖区一家民营公司的业主来到区检察院,就该公司因与其它公司的一场民事债务纠纷案件来申诉。经过民行科干警对案件的审查,发现法院的判决确有适用法律不当的地方,但是考虑这起案件曾经到市、区两级有关部门都申诉无果,如果在区检察院申诉是否有会影响的情况,没有立即决定立案。主管民行工作的孙永梅审阅了这起案件卷宗并了解了有关情况后,坚持认为检察机关要始终站在公平正义一边,只要是有违公平正义原则的,我们本着法律监督的工作职责,就一定要做到坚持正义、维护公平。在她的努力下,这起案件经过检委会讨论一致通过进行抗诉,为保障辖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出了检察官应有的贡献。
挑重担 抒写人生的辉煌
为了解决桃山区检察院人员少,工作量大的问题,2006年年末,院党组研究决定沟通区委有关部门,准备为桃山区检察院招录一批司法警察,成立司法警察大队,这项工作由孙永梅具体主抓。针对这项艰巨的任务,她坚持原则,坚持标准条件,坚持程序作业,审查把关。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高质量高标准的为桃山区检察院招录了7名学历高、懂电脑、素质强、身体硬的优秀法警,圆满完成了法警招录工作,受到了市院、区委的好评。
女性具有细致的特点和内含,也是孙永梅特有的优秀品质。正是由于这一点,检察院组织几项大型活动都由她来负责,她也用实际成果向领导和人民交上了一份份满意的答卷。
2007年9月桃山区检察院承办了全市检察机关首届“和谐杯”篮球塞,区检察院党组指派孙永梅作为这项工作的总负责人。接受这一重任后,孙永梅在感到压力的同时,也体会到了领导对自己的信任和期望,暗下决心要把这一活动办好,办出特色,力求完美。没有组织比赛的经验,她找来专业篮球赛和比赛开幕式、闭幕式的录相资料,自己研究总结经验。对比赛的每一个程序、步骤都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和考虑。在篮球赛举办的两天时间里,她既是一名组织者,又是一名参赛运动员,又是一名勤杂工,从大事到小事无一不过问,无一不细抓。在她的努力下,全市检察机关首届“和谐杯”篮球赛获得了圆满成功,有人开玩笑说:“桃山区检察院承办的这次篮球赛,我看比奥运会也差不了哪去。”这些肯定和赞许的话语,是对孙永梅和她所带领检察干警所付出辛勤汗水是最佳褒奖。
继全市首届“和谐杯”篮球赛后,市院决定,市院主办,由桃山区检察院承办的2008“使命与忠诚”检察系统春节晚会。检察院办春节晚会这是七台河市建市以来,第一次搞检察晚会。可想各项难题各种困难诸事多多,区院党组决定,把组创晚会的担子又压在孙永梅肩上,孙永梅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讲什么,只是会意的笑一笑。从她的微笑中:这一笑有压力,这一笑有信任,这一笑有鼓励,这一笑有决心。
在近三个月组创晚会中,孙永梅不讲苦和累,体重下降6斤。晚会终于在2008年1月31日农历腊月24日在矿区文化宫拉开序幕,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各区县检察院、桃山区领导和全市各界群众代表观看晚会一致称好,市电视台对晚会进行全程录制。春节期间电视播放了晚会节目,有关领导赞许说:检察晚会办的好,为其它系统办晚会开了先河。
市院领导和区院党组都表扬和肯定了孙永梅热心工作、奉献和敬业精神,孙永梅说:“关键还是领导,我只是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
用爱心 谱写一曲曲爱民的歌
孙永梅在来桃山区检察院三年多的时间里,做了大量默默无闻的工作,她的超前意识、创新思维、执法理念,为民服务,得到领导和干警的极大认可。
她在主抓“学创”活动中,认真落实院党组开展的检察服务“四进”活动,“检察进农村,检察进企业,检察进学校,检察进社区”。本着人性化的工作理念,为辖区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做好事,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欢迎,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和市院的充分肯定,黑龙江省检察院的工作简报也转载了这一经验。结合这一活动,孙永梅多次到辖区学校为青少年进行义务法律宣传,亲自为学生们上法制课,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接受法制教育的学生达3000多人次。在下基层帮扶群众的过程中,她了解到谁家有困难,就积极想办法帮助解决生活实际问题;得知哪家的孩子因为经济困难上不了学,她就赞助她们学费、生活费,还与多名贫困学生结成了帮扶对子,先后捐助贫困学生3800余元,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实现理想。
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才能充分表现领导者的胸怀。孙永梅对工作对事业有着朴素而深厚情感,浸透着一种感人的情怀,高尚的情操。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情感矿藏,每个人都怀抱着超越自己,超越时空的向往之心。孙永梅也一样,她对自己所做的成绩并不满足,她以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平凡的女检察官,她用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的人生信条,让检徽闪耀着不平凡的光彩,让人生在检徽的照耀下铸就辉煌。
在她脑里,时时地注视着检察官的形象;
在她心里,时时地构筑着检民的关系;
在她眼里,时时地看着入党时火红的旗帜;
在她肩上,时时地挑着为民的重担;
在她脚下,时时地奋发进取,实现自我。
这就是孙永梅,平凡的女检察官。
在社会舞台上,形象彰显多姿。最让人佩服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女士风度;奋发进取、不断拼搏的巾帼气魄;大智大勇、执法为民的女检察官——孙永梅。
只要从人民群众满意做起,从人民群众利益着想,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才能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05年12月24日,她带着一种责任,一种客观对主观的依赖和希望,捧着对党、对人民一颗赤诚的心,遵照组织的安排从茄子河区检察院来到桃山区人民检察院。
凭才智 迈向人生的起点
孙永梅,1962年11月15日生人,兄妹六人,五个哥哥。从小家里经济条件较差,全靠父母勤俭持家,小学、中学、高中的她全是数学科代表,学习成绩非常好。1981年高考,她因身体有病,没有园上大学梦,痛恨不已。1982年市啤酒厂招工,录招50人,她考了第二名。上班后,她不忘读书学习,啤酒厂基建工地很苦很累,对于一个仅20岁的女孩子来说对她是一种考验,搬砖头、筛沙子,手都裂了她不叫苦,因工作突出,厂子决定把她抽到商店销售啤酒工作。1984年末市检、法两家扩招人员,因她不知扩招信息,85年正月初去辽宁探亲,正月十五回来,法院已考完,孙永梅很挽惜。经打听,市检察院3月20日考试,她做准备,结果她考了第二名(第一名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从1985年8月1日上班到1995年的十年中她一直在市检察院经济科、起诉科工作。在市检察院起诉科工作时公诉一起案件:刘某某等22人行贿、受贿案件。刘某某系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经吴某介绍给林某等多人及其家属办理城镇户口,并从中收受贿赂。本案是市检查院建院以来办理的第一件行受贿案件,社会影响也非常大,涉案被告人之多,涉案数额三十多万元(在当时1992年,这个数额就是特大案件了),光卷宗三十余册,摞起来有一米多高,庭审就开了两天半的时间,做为一名公诉人,面对16个辩护律师(其中有7个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当庭揭露犯罪,指控犯罪,唇枪舌剑,独战群雄,展现了女检察官的风采,最终涉案人员全被法院做了有罪叛决。涉案被告人之多,涉案数额之大,卷宗证据内容之多,庭审的时间之长,当庭辩护律师之多,都创了历史的记录。10年来在工作之余,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她坚持自学法律专业知识,1987、1988年还是她怀孕和生孩子期间,她克服了种种困难,以优异的成绩用两年半时间完成了黑龙江大学法律专科的自学学业。因工作需要,1995年3月24日调到茄子河区检察院,结合10年来的市院检察工作,她本着向上的心态,新的思维和理念,以自己的睿智的思想,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工作。1998年8月被任命为副检察长,主管批捕、政工、民行、控申和法纪工作。2001年和2002年连续二年她所分管的批捕、民行科,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考核中获得第一名。
正是由于她有一种敢于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劲头,正是凭着这种精神,她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绩。
在茄子河区检察院,她就养成了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的良好习惯。她不但要把自己的业务学精、学深、学透,还肯下苦功夫,针对实际工作中问题结合当前的理论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寻找解决问题、促进检察工作向前发展的积极办法。在茄子河区检察院,她通过与茄子河区法院召开联席业务研讨会议的形式,与茄子河区法院共同形成了《关于对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的案件,法院在召开审委会讨论时应通知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列席会议》的联合规定,这一做法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做为经验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转发。2004年她被评为七台河市“三八”红旗手。
新目标 激发对事业的忠诚
20多年的检察生涯,孙永梅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始终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理念,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并且做好,为干警树立了榜样。
身为基层院副检察长,孙永梅同志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与一线干警奋战在一起,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来到桃山区检察院工作以来,反渎职侵权局是她主管的自侦部门。但一年来由于案源少等原因,没有立案侦查案件。孙永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2007年年初工作一开始,便带领反渎职侵权局的干警深入基层寻找案源,深入摸排线索。一月份的北方正是寒冬季节,冰雪封锁着大地,由于所深入的厂矿、农村等地区交通不便,孙永梅和反渎职侵权局的干警经常在没膝深的大雪中跋涉。
孙永梅同志身先士卒,不畏困难,经常通宵工作到天亮。在她的带领下,特别是受到她这种忘我工作精神的感染,反渎职侵权局的干警也更加积极地投入到了案件查办工作当中,忘记吃饭,工作到天亮成了大家的家常便饭。
严格执法,公平正义记心间。孙永梅从参加检察工作以来,经她手办过的案子不计其数,不仅没有一起错案、冤案,而且从未出现过因执法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涉案涉诉上访案件。这一切都源于她精于法律业务技能,严格公正执法的结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回想起刚进检察院时的情景,孙永梅曾经说:“当时心理压力特别大,因为对法律一窍不通,还真害怕适应不了检察工作,但既然组织信任我,让我干了这行,我就不能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因为非法律专业毕业,为了弥补自己业务知识的匮乏,她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检察业务。经过几年的刻苦拼搏,她以优异成绩拿到了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成为了精通检察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2007年10月份,辖区一家民营公司的业主来到区检察院,就该公司因与其它公司的一场民事债务纠纷案件来申诉。经过民行科干警对案件的审查,发现法院的判决确有适用法律不当的地方,但是考虑这起案件曾经到市、区两级有关部门都申诉无果,如果在区检察院申诉是否有会影响的情况,没有立即决定立案。主管民行工作的孙永梅审阅了这起案件卷宗并了解了有关情况后,坚持认为检察机关要始终站在公平正义一边,只要是有违公平正义原则的,我们本着法律监督的工作职责,就一定要做到坚持正义、维护公平。在她的努力下,这起案件经过检委会讨论一致通过进行抗诉,为保障辖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出了检察官应有的贡献。
挑重担 抒写人生的辉煌
为了解决桃山区检察院人员少,工作量大的问题,2006年年末,院党组研究决定沟通区委有关部门,准备为桃山区检察院招录一批司法警察,成立司法警察大队,这项工作由孙永梅具体主抓。针对这项艰巨的任务,她坚持原则,坚持标准条件,坚持程序作业,审查把关。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高质量高标准的为桃山区检察院招录了7名学历高、懂电脑、素质强、身体硬的优秀法警,圆满完成了法警招录工作,受到了市院、区委的好评。
女性具有细致的特点和内含,也是孙永梅特有的优秀品质。正是由于这一点,检察院组织几项大型活动都由她来负责,她也用实际成果向领导和人民交上了一份份满意的答卷。
2007年9月桃山区检察院承办了全市检察机关首届“和谐杯”篮球塞,区检察院党组指派孙永梅作为这项工作的总负责人。接受这一重任后,孙永梅在感到压力的同时,也体会到了领导对自己的信任和期望,暗下决心要把这一活动办好,办出特色,力求完美。没有组织比赛的经验,她找来专业篮球赛和比赛开幕式、闭幕式的录相资料,自己研究总结经验。对比赛的每一个程序、步骤都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和考虑。在篮球赛举办的两天时间里,她既是一名组织者,又是一名参赛运动员,又是一名勤杂工,从大事到小事无一不过问,无一不细抓。在她的努力下,全市检察机关首届“和谐杯”篮球赛获得了圆满成功,有人开玩笑说:“桃山区检察院承办的这次篮球赛,我看比奥运会也差不了哪去。”这些肯定和赞许的话语,是对孙永梅和她所带领检察干警所付出辛勤汗水是最佳褒奖。
继全市首届“和谐杯”篮球赛后,市院决定,市院主办,由桃山区检察院承办的2008“使命与忠诚”检察系统春节晚会。检察院办春节晚会这是七台河市建市以来,第一次搞检察晚会。可想各项难题各种困难诸事多多,区院党组决定,把组创晚会的担子又压在孙永梅肩上,孙永梅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讲什么,只是会意的笑一笑。从她的微笑中:这一笑有压力,这一笑有信任,这一笑有鼓励,这一笑有决心。
在近三个月组创晚会中,孙永梅不讲苦和累,体重下降6斤。晚会终于在2008年1月31日农历腊月24日在矿区文化宫拉开序幕,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各区县检察院、桃山区领导和全市各界群众代表观看晚会一致称好,市电视台对晚会进行全程录制。春节期间电视播放了晚会节目,有关领导赞许说:检察晚会办的好,为其它系统办晚会开了先河。
市院领导和区院党组都表扬和肯定了孙永梅热心工作、奉献和敬业精神,孙永梅说:“关键还是领导,我只是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
用爱心 谱写一曲曲爱民的歌
孙永梅在来桃山区检察院三年多的时间里,做了大量默默无闻的工作,她的超前意识、创新思维、执法理念,为民服务,得到领导和干警的极大认可。
她在主抓“学创”活动中,认真落实院党组开展的检察服务“四进”活动,“检察进农村,检察进企业,检察进学校,检察进社区”。本着人性化的工作理念,为辖区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做好事,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欢迎,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和市院的充分肯定,黑龙江省检察院的工作简报也转载了这一经验。结合这一活动,孙永梅多次到辖区学校为青少年进行义务法律宣传,亲自为学生们上法制课,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接受法制教育的学生达3000多人次。在下基层帮扶群众的过程中,她了解到谁家有困难,就积极想办法帮助解决生活实际问题;得知哪家的孩子因为经济困难上不了学,她就赞助她们学费、生活费,还与多名贫困学生结成了帮扶对子,先后捐助贫困学生3800余元,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实现理想。
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才能充分表现领导者的胸怀。孙永梅对工作对事业有着朴素而深厚情感,浸透着一种感人的情怀,高尚的情操。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情感矿藏,每个人都怀抱着超越自己,超越时空的向往之心。孙永梅也一样,她对自己所做的成绩并不满足,她以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平凡的女检察官,她用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的人生信条,让检徽闪耀着不平凡的光彩,让人生在检徽的照耀下铸就辉煌。
在她脑里,时时地注视着检察官的形象;
在她心里,时时地构筑着检民的关系;
在她眼里,时时地看着入党时火红的旗帜;
在她肩上,时时地挑着为民的重担;
在她脚下,时时地奋发进取,实现自我。
这就是孙永梅,平凡的女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