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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社会保险基金越来越广泛,业务也变得复杂多样,那么就要对社保基金中的财会制度以及管理提出相应的改革要求。基于此,本文对社会保险基金财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财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保险也越来越广泛,社保基金成为一项管理复杂、数额庞大的工程,面对这样的社会基金,必须做到管理、使用得当,才能提高社会影响力。但就现在社会情况来讲,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财会管理制度显得更加突出。
一、社会保险基金财会制度存在的问题
1.保险基金个体账户核算复杂、不简便明晰
在目前的社会保险中,保险基金在其纳入和支出以及存余中并没有明确的核算数据,大多地区都是把保险基金和个体账户所纳基金统算,并不能通过银行业务来往得到个体账户的信息数据,因此,不仅对个体账户资金规模无法确定,而且对于客户空帐现象也不能及时反映。对于这样的空帐现象也只能通过社保系统来查询个体账户存储额度,再通过保险基金结算情况来查看确定,这样的核算复杂、不明了,不利于个体账户做实的要求。
2.保险基金的会计制度中并未对二级及以下科目、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对于保险基金中的“三金”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险基金的会计制度中的一级会计科目以及内容中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对与二级和二级以下的科目、内容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五金”里面剩下的两项,生育和工伤保险,都是参照相关制度执行,没有明确规定。这样的规定导致地区内各级社保办理机构对于二、三级的“三金”保险以及生育、工伤保险的保险科目、内容各异,使得基金财会管理差异性大,不利于基金的整体性分析与规划。
3.目前的基金制度并不能真实反映保险基金状况
在目前的保险基金制度中,都是将收付实现作为基础来进行财务核算,这样的计算方式,仅对每期实际收到的基金费用进行核算,并不会核算未收入的保险费用,对于支出费用也一样,只会记录当期费用,对于未支付的支出也不予核算。因此,会在保险缴费过程中形成一种隐患,这样的资产或者债务比较容易忽略,使得财务核算中出现虚假情况,使得参保人员没有做到应尽的义务或者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利,这会增大社会保险基金财会核算的难度,并增加了社会保险面临的风险,使得财会管理状况并不能真实反映保险基金费用。
二、对策
1.完善社保财会缴费核算,逐步实施权责发生制
由于目前的社会保险中,参保企事业单位比较多,对于是否能够按月按时缴费,可以将实现收费与拖欠缴费分开管理,实行收费实现与权责发生相结合,对于欠费的单位采取权责发生,也就是财会部门形成欠费信息反馈后,单位正常缴费的可以作为直接性保险费用纳入,而欠费后缴费应该列入保险费用处理收入,而对于正常缴费的单位就直接采取实现收费。这样结合后分开核算缴费,不仅能够详细、完备地反映保险基金目前和以后对于欠费的相关信息,以此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在未来信息中的完备性和透明性;而且可以反映出社会保险业的增长力,也为政府制定基金发展战略、政策提供条件。
2.细分并明确规定财会中的一些未规定的科目、内容
在一些规定不明确的科目中,要统一实施科目、内容,如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这样的一级科目,以及二、三级各类社保科目,还有部分是由于产权置换的原因产生的,如由于历史和现实之间置换的原因牵涉到保险实物资产,可以在“保险基金余额”中设立一项关于实物资产置换余额这样的科目,以确定实物资产置换为现实基金余额,达到保险基金的功能详细性和完备性。
3.进一步调整保险基金的科目、内容,方便会计核算
(1)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两个一级科目,在此基础上,分别对这两个科目的基金进行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对于个体账户而言,就可以通过对统筹基金扣除和个体账户本身的支出核算出存余。(2)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两个一级科目,能够明确核实各项支出的开支情况。(3)把“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收入”两个一级科目,对于保险个体账户而言,可以再细分为“单位缴费”与“个体缴费”两个科目,这样就更加明确核算调整后的两个科目的各项收入与支出情况。
三、结语
综上所述,如果社会财会制度不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可能会导致社会保险资金在管理与运行中的更多问题,为了使得社保基金在发展广泛的情况下能够有序、明晰进行,需要逐步改变现有管理制度,才能提高财会管理效益,确保社保基金行业的正常进行。
参考文献:
[1]沈南君 谢东平:社保基金财务制度有待完善[J].中国社会保障. 2007(05).
[2]丘筱丽:新时期下如何加强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J].会计之友(中旬刊). 2009(05).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财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保险也越来越广泛,社保基金成为一项管理复杂、数额庞大的工程,面对这样的社会基金,必须做到管理、使用得当,才能提高社会影响力。但就现在社会情况来讲,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财会管理制度显得更加突出。
一、社会保险基金财会制度存在的问题
1.保险基金个体账户核算复杂、不简便明晰
在目前的社会保险中,保险基金在其纳入和支出以及存余中并没有明确的核算数据,大多地区都是把保险基金和个体账户所纳基金统算,并不能通过银行业务来往得到个体账户的信息数据,因此,不仅对个体账户资金规模无法确定,而且对于客户空帐现象也不能及时反映。对于这样的空帐现象也只能通过社保系统来查询个体账户存储额度,再通过保险基金结算情况来查看确定,这样的核算复杂、不明了,不利于个体账户做实的要求。
2.保险基金的会计制度中并未对二级及以下科目、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对于保险基金中的“三金”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险基金的会计制度中的一级会计科目以及内容中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对与二级和二级以下的科目、内容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五金”里面剩下的两项,生育和工伤保险,都是参照相关制度执行,没有明确规定。这样的规定导致地区内各级社保办理机构对于二、三级的“三金”保险以及生育、工伤保险的保险科目、内容各异,使得基金财会管理差异性大,不利于基金的整体性分析与规划。
3.目前的基金制度并不能真实反映保险基金状况
在目前的保险基金制度中,都是将收付实现作为基础来进行财务核算,这样的计算方式,仅对每期实际收到的基金费用进行核算,并不会核算未收入的保险费用,对于支出费用也一样,只会记录当期费用,对于未支付的支出也不予核算。因此,会在保险缴费过程中形成一种隐患,这样的资产或者债务比较容易忽略,使得财务核算中出现虚假情况,使得参保人员没有做到应尽的义务或者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利,这会增大社会保险基金财会核算的难度,并增加了社会保险面临的风险,使得财会管理状况并不能真实反映保险基金费用。
二、对策
1.完善社保财会缴费核算,逐步实施权责发生制
由于目前的社会保险中,参保企事业单位比较多,对于是否能够按月按时缴费,可以将实现收费与拖欠缴费分开管理,实行收费实现与权责发生相结合,对于欠费的单位采取权责发生,也就是财会部门形成欠费信息反馈后,单位正常缴费的可以作为直接性保险费用纳入,而欠费后缴费应该列入保险费用处理收入,而对于正常缴费的单位就直接采取实现收费。这样结合后分开核算缴费,不仅能够详细、完备地反映保险基金目前和以后对于欠费的相关信息,以此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在未来信息中的完备性和透明性;而且可以反映出社会保险业的增长力,也为政府制定基金发展战略、政策提供条件。
2.细分并明确规定财会中的一些未规定的科目、内容
在一些规定不明确的科目中,要统一实施科目、内容,如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这样的一级科目,以及二、三级各类社保科目,还有部分是由于产权置换的原因产生的,如由于历史和现实之间置换的原因牵涉到保险实物资产,可以在“保险基金余额”中设立一项关于实物资产置换余额这样的科目,以确定实物资产置换为现实基金余额,达到保险基金的功能详细性和完备性。
3.进一步调整保险基金的科目、内容,方便会计核算
(1)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两个一级科目,在此基础上,分别对这两个科目的基金进行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对于个体账户而言,就可以通过对统筹基金扣除和个体账户本身的支出核算出存余。(2)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两个一级科目,能够明确核实各项支出的开支情况。(3)把“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收入”两个一级科目,对于保险个体账户而言,可以再细分为“单位缴费”与“个体缴费”两个科目,这样就更加明确核算调整后的两个科目的各项收入与支出情况。
三、结语
综上所述,如果社会财会制度不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可能会导致社会保险资金在管理与运行中的更多问题,为了使得社保基金在发展广泛的情况下能够有序、明晰进行,需要逐步改变现有管理制度,才能提高财会管理效益,确保社保基金行业的正常进行。
参考文献:
[1]沈南君 谢东平:社保基金财务制度有待完善[J].中国社会保障. 2007(05).
[2]丘筱丽:新时期下如何加强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J].会计之友(中旬刊). 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