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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治理有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业生产方式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富裕的同时,也给乡村治理带来一些新问题。进入新时代,乡村要实现有效治理,必然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瞄准打赢脱贫攻坚战、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乡村切身利益问题靶向突破,在破解难题中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有效途径,不断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多层次乡村治理主体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无论何种行业、在何地域,党的领导始终是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必须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构建起多层次的乡村治理主体。
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关键少数”的政治引领。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各项工作。乡村治理应始终坚持党组织的核心地位,突出第一书记和驻村党员的责任担当,强化政治引领,将干部为普通村民尤其是困难群众做的好事实事作为政绩考核的风向标。疫情防控期间,江苏各地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以“网格化+铁脚板”的方式开展乡村治理工作。江苏邳州积极组织全市党员挺身一线、进村入户,累计发放395万余张宣传页(册)、悬挂50多万条(块)宣传横幅展板,推动“人人防控、家家防控”深入人心,用实际行动彰显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
合理发挥新乡贤优势,彰显“返乡能人”的实践价值。新乡贤作为村庄的代表人物,是联系乡村与城市的桥梁和枢纽。村庄可以尝试架构“乡情”“乡谊”的桥梁,提升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不同领域的专业特长,以实际行动为家乡的发展贡献价值。比如,江苏扬中以乡韵、乡愁为纽带,组建“乡贤大讲堂”,探索“聚乡贤强党建、聚乡贤传新风、聚乡贤促发展、聚乡贤保平安、聚乡贤惠民生”的乡村社会治理新模式,吸引和凝聚贤达人才宣讲新思想、传播新理论、引领新风尚、弘扬正能量。值得注意的是,积极调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实践,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当前,一些返乡能人凭借资金、技术、人脉等优势,虽然能够有效解决村庄发展环节遇到的部分瓶颈,但也容易打破乡村原有平衡结构,影响村庄资源分配,甚至形成垄断现象。为此,村庄应坚持党对新乡贤工作的领导,确保为农民服务的正确方向不动摇,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优势发挥好。
有效激发村民主体意识,调动“最大多数”的内生力量。乡村始终是生活于此的村民的乡村。乡村治理需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建立沟通机制、举办公共活动、加强教育培训等途径,提升村民主动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泰州大泗镇以党员干部入村“家访”“走访”“回访”的“三访”形式,将惠农政策带到村庄,把村民意见汇总出来,形成“上下联动”的沟通机制,切实解决村民困难,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信心和能力。
促进“三治”融合,健全多维度乡村治理体系
自治、法治、德治基于各自特点,从不同角度对乡村治理进行了规定。三者的有效融合能够形成多维度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出于管理村庄事务、保障农民合法利益的考虑,党带领人民群众不断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机制。1982年12月颁布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合法地位,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基础。1987年11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使得村民自治作为一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得以在法律上正式确立。近年来,江苏各地村庄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新模式。比如,南京横梁街道立足村庄特色,尝试将村民小组作为自治单元,以“议村民事、管村民事、办村民事”为宗旨,成立村民理事会,通过调解村民纠纷、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公益活动等形式,基本实现村庄矛盾纠纷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善治局面,有效降低了乡村治理成本。当前,乡村治理还需要在村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之上开展工作,根据村庄的特殊情况,挖掘乡村“地方性知识”,充分利用传统风俗习惯,有针对性地优化自治模式和发展路径。
法治是乡村治理的保障。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江苏出台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江苏实际,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主线,着力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离不开法治的参与,应不断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知识,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一方面,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合法合规地开展乡村治理工作,不能以任何借口冲破法律底线;另一方面,积极维护村民权益,依法撤销违反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行为或者决定。
德治是乡村治理的内核。德治在乡村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与自治、法治相互补充,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以及农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乡村治理需要充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物质观和财富观,鼓励先富村民主动帮助后富群众,形成良好的道德救助机制。徐州马庄村将村民集中到“香包大院”从事传统香包生产,既能形成规模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也能为村民搭建交流平台,在村庄形成有效的道德约束机制。同时,还要主动推进移风易俗活动,坚决抵制腐朽落后文化的侵蚀,努力营造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
补齐“三农”短板,全方位提升乡村治理成效
有效的治理会带来有条不紊的乡村秩序,为推动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树立良好风尚、改善农民生活提供有力保障。为此,要加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补齐“三农”短板,全方位提升乡村治理成效。
改善乡村教育水平。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乡村教育水平的提升是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保障。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应通过降低上学成本、平衡教学资源、改善教育环境等方式,促使农村儿童能上学、上好学、好上学,提高村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江苏从保障乡村教师质量着手,通过出台《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实施乡村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允许乡村教师超岗位聘用等政策措施,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向乡村流动,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教学科研水平,从而优化乡村教育资源,补齐乡村教育短板。
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公共卫生体系是保障亿万农民群众健康生活,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基础性工程,是抗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基层堡垒。2020年,江苏将建成80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力求提升乡村医疗综合防治能力,努力补齐农村医疗短板。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加大对村庄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健全农村医疗队伍建设,培养村民良好卫生习惯,提升村民健康状况,打造健康乡村。
持续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建设生态宜居家园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目标,应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誤观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知理念。在建设生态宜居家园的基础上,通过开发乡村旅游、生态产品、绿色资源等路径,提高村民收入水平,改善村民生活质量。当前,江苏正以“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为内涵,创建“让城市更向往”的美丽田园乡村,展现“新鱼米之乡”的时代风貌。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乡村文化振兴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孙秋香
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多层次乡村治理主体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无论何种行业、在何地域,党的领导始终是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必须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构建起多层次的乡村治理主体。
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关键少数”的政治引领。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各项工作。乡村治理应始终坚持党组织的核心地位,突出第一书记和驻村党员的责任担当,强化政治引领,将干部为普通村民尤其是困难群众做的好事实事作为政绩考核的风向标。疫情防控期间,江苏各地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以“网格化+铁脚板”的方式开展乡村治理工作。江苏邳州积极组织全市党员挺身一线、进村入户,累计发放395万余张宣传页(册)、悬挂50多万条(块)宣传横幅展板,推动“人人防控、家家防控”深入人心,用实际行动彰显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
合理发挥新乡贤优势,彰显“返乡能人”的实践价值。新乡贤作为村庄的代表人物,是联系乡村与城市的桥梁和枢纽。村庄可以尝试架构“乡情”“乡谊”的桥梁,提升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不同领域的专业特长,以实际行动为家乡的发展贡献价值。比如,江苏扬中以乡韵、乡愁为纽带,组建“乡贤大讲堂”,探索“聚乡贤强党建、聚乡贤传新风、聚乡贤促发展、聚乡贤保平安、聚乡贤惠民生”的乡村社会治理新模式,吸引和凝聚贤达人才宣讲新思想、传播新理论、引领新风尚、弘扬正能量。值得注意的是,积极调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实践,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当前,一些返乡能人凭借资金、技术、人脉等优势,虽然能够有效解决村庄发展环节遇到的部分瓶颈,但也容易打破乡村原有平衡结构,影响村庄资源分配,甚至形成垄断现象。为此,村庄应坚持党对新乡贤工作的领导,确保为农民服务的正确方向不动摇,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优势发挥好。
有效激发村民主体意识,调动“最大多数”的内生力量。乡村始终是生活于此的村民的乡村。乡村治理需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建立沟通机制、举办公共活动、加强教育培训等途径,提升村民主动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泰州大泗镇以党员干部入村“家访”“走访”“回访”的“三访”形式,将惠农政策带到村庄,把村民意见汇总出来,形成“上下联动”的沟通机制,切实解决村民困难,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信心和能力。
促进“三治”融合,健全多维度乡村治理体系
自治、法治、德治基于各自特点,从不同角度对乡村治理进行了规定。三者的有效融合能够形成多维度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出于管理村庄事务、保障农民合法利益的考虑,党带领人民群众不断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机制。1982年12月颁布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合法地位,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基础。1987年11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使得村民自治作为一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得以在法律上正式确立。近年来,江苏各地村庄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新模式。比如,南京横梁街道立足村庄特色,尝试将村民小组作为自治单元,以“议村民事、管村民事、办村民事”为宗旨,成立村民理事会,通过调解村民纠纷、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公益活动等形式,基本实现村庄矛盾纠纷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善治局面,有效降低了乡村治理成本。当前,乡村治理还需要在村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之上开展工作,根据村庄的特殊情况,挖掘乡村“地方性知识”,充分利用传统风俗习惯,有针对性地优化自治模式和发展路径。
法治是乡村治理的保障。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江苏出台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江苏实际,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主线,着力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离不开法治的参与,应不断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知识,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一方面,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合法合规地开展乡村治理工作,不能以任何借口冲破法律底线;另一方面,积极维护村民权益,依法撤销违反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行为或者决定。
德治是乡村治理的内核。德治在乡村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与自治、法治相互补充,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以及农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乡村治理需要充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物质观和财富观,鼓励先富村民主动帮助后富群众,形成良好的道德救助机制。徐州马庄村将村民集中到“香包大院”从事传统香包生产,既能形成规模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也能为村民搭建交流平台,在村庄形成有效的道德约束机制。同时,还要主动推进移风易俗活动,坚决抵制腐朽落后文化的侵蚀,努力营造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
补齐“三农”短板,全方位提升乡村治理成效
有效的治理会带来有条不紊的乡村秩序,为推动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树立良好风尚、改善农民生活提供有力保障。为此,要加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补齐“三农”短板,全方位提升乡村治理成效。
改善乡村教育水平。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乡村教育水平的提升是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保障。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应通过降低上学成本、平衡教学资源、改善教育环境等方式,促使农村儿童能上学、上好学、好上学,提高村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江苏从保障乡村教师质量着手,通过出台《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实施乡村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允许乡村教师超岗位聘用等政策措施,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向乡村流动,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教学科研水平,从而优化乡村教育资源,补齐乡村教育短板。
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公共卫生体系是保障亿万农民群众健康生活,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基础性工程,是抗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基层堡垒。2020年,江苏将建成80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力求提升乡村医疗综合防治能力,努力补齐农村医疗短板。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加大对村庄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健全农村医疗队伍建设,培养村民良好卫生习惯,提升村民健康状况,打造健康乡村。
持续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建设生态宜居家园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目标,应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誤观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知理念。在建设生态宜居家园的基础上,通过开发乡村旅游、生态产品、绿色资源等路径,提高村民收入水平,改善村民生活质量。当前,江苏正以“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为内涵,创建“让城市更向往”的美丽田园乡村,展现“新鱼米之乡”的时代风貌。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乡村文化振兴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孙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