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新会计准则(企业年金部分)对企业年金相关会计核算仅作出了指导性规定,在实践中仍有待于在企业会计主体与基金会计主体界限不清、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性差、具体会计准则与企业其他会计准则指导范围不一致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因此,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主体与企业年金基金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内容,完善企业年金信息披露制度,是完善我国会计核算体系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