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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民工社会排斥是一个较为普通的非合理现象,在社会排斥下的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是一个受多因素影响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农民工社会排斥的视角来分析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排斥,教育公平
随着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农民工受排斥的问题也日渐严重,比如就业排斥、经济排斥、教育排斥等。相应地,农民工所受到的这些排斥对其子女生活、教育、就业都会产生影响,尤其是在其教育上的影响越来越大。
一、社会排斥
1974年,法国学者勒内·勒努瓦第一个明确提出了社会排斥的概念, 并用它来阐述那些不能得到社会保障、受到社会歧视的特定人群的生存状态。目前学术界并无准确、统一的概念。曾群、魏雁滨认为,所谓社会排斥,是指由于社会公正失衡导致的个人、团体和地方由国家、企业(市场)和利益团体等施动者的作用而全部或部分被排斥出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家庭和社会关系系统、文化权利以及国家福利的制度过程。李斌认为, 社会排斥主要是指社会弱势群体如何在劳动力市场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中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挤, 而日益成为孤独、无援的群体。近些年来, 社会排斥已经成为分析社会公正和社会流动的切入点。
二、农民工社会排斥对子女教育公平的影响
农民工受到社会排斥也成为一个较为普通的非合理的常见现象。且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主要体现在就业排斥、经济排斥等维度,且各维度相互交织、相互累积。排斥本质上是社会中的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进行控制与"区隔"。社会排斥下的教育不公平是社会中经济、政治、文化权利排斥的延伸。主要表现在教育起点、过程、结果公平三个方面。
(一)社会排斥对农民工子女教育起点公平的影响
所谓教育起点公平,实质就是要是每个人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竞争能力。农民工子女是否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竞争能力,直接取决于流动儿童的家庭收入水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起点不公平,与农民工的经济排斥有很大关系。城市学校针对外来人口子女要收高额借读费、赞助费等歧视性费用,给大批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入学造成了困难,有部分孩子完全有可能因为借读费而失去接受启蒙教育的机会。造成起点上的不公平。
(二)社会排斥对农民工子女教育过程公平的影响
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子弟学校,与公办学校相比,无论是在教学资源的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有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校舍条件差、教学设施不足、师资力量薄弱、安全隐患突出等。农民工子女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无法与城市学校的孩子相比,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
(三)社会排斥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结果公平的影响
所谓结果公平是指达到每个人都获得份量相当的教育资源这样一种理想状态。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后,与后续高中阶段等非义务教育难以顺利衔接,既进不了城市优质学校,又无法融入家乡的教育升学系统,这种身份认同的危机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状态。农民工子女作为城市弱势群体,其家庭景和社会关系网络等都无法与城市同龄人相提并论。农民工子女要实现代际的上升流动,无疑需要比城市同龄人克服更多的障碍。
三、推进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的策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规定,我国政府將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借鉴规划的相关思想,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工作,对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户籍制度
社会排斥下的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问题,归根到底是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入学制度和升学制度是最大障碍。应打破户籍制度和儿童受教育权利之间的捆绑关系,尤其是要打破现行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义务教育的入学政策,实行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原则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
(二)完善合作机制
基于社会排斥下的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社会教育、公安、工商、劳动、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及时有效的工作沟通机制。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掌握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流入地财政部门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子女的借读费和择校费予以免收,并酌情减免家庭经济困难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有关费用;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服务指导。各部门应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三)改革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
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公办学校,其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和学制方面要考虑学生的学习状况、心理素质及其适应能力,提高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因材施教。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和收入不稳定的特点,采取灵活的办学方式与管理办法。此外,建议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学籍卡,对流动儿童实行学籍管理,确保农民工子女学业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四、小结
在社会排斥背景下的农民工子女接受的教育是不公平的,主要体现在社会就业排斥、经济排斥、教育排斥下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起点不公平、教育过程不公平与教育结果不公平。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以及学校等相关方通力合作才能完成。
参考文献:
[1]SILVER,H. Social exclusion and social solidarity: three paradigms [ J] 1 International Labor Review,1994( 5 - 6 ):531- 577.
[2]曾群,魏雁滨.失业与社会排斥:一个分析框架[J].社会学研究,2004(3).
[3]李斌.社会排斥与中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 J].社会科学研究,2002( 3): 106- 110.
[4]刘奇.中国农民生存与发展的九大悖论[J].中国发展观察,2006(8).
[5]冯帮.经济排斥与流动儿童的教育公平[J].教育与经济,2011(1)16-18.
[6]陆波.关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公平问题的探讨[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6,(3).
[7]高丽.教育公平与教育资源配置[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09 8-9
作者简介: 1.朱雪芹(1988-)、女、安徽淮南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1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黎桃红(1987-),女,湖南省新化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1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发展战略与管理创新。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排斥,教育公平
随着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农民工受排斥的问题也日渐严重,比如就业排斥、经济排斥、教育排斥等。相应地,农民工所受到的这些排斥对其子女生活、教育、就业都会产生影响,尤其是在其教育上的影响越来越大。
一、社会排斥
1974年,法国学者勒内·勒努瓦第一个明确提出了社会排斥的概念, 并用它来阐述那些不能得到社会保障、受到社会歧视的特定人群的生存状态。目前学术界并无准确、统一的概念。曾群、魏雁滨认为,所谓社会排斥,是指由于社会公正失衡导致的个人、团体和地方由国家、企业(市场)和利益团体等施动者的作用而全部或部分被排斥出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家庭和社会关系系统、文化权利以及国家福利的制度过程。李斌认为, 社会排斥主要是指社会弱势群体如何在劳动力市场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中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挤, 而日益成为孤独、无援的群体。近些年来, 社会排斥已经成为分析社会公正和社会流动的切入点。
二、农民工社会排斥对子女教育公平的影响
农民工受到社会排斥也成为一个较为普通的非合理的常见现象。且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主要体现在就业排斥、经济排斥等维度,且各维度相互交织、相互累积。排斥本质上是社会中的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进行控制与"区隔"。社会排斥下的教育不公平是社会中经济、政治、文化权利排斥的延伸。主要表现在教育起点、过程、结果公平三个方面。
(一)社会排斥对农民工子女教育起点公平的影响
所谓教育起点公平,实质就是要是每个人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竞争能力。农民工子女是否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竞争能力,直接取决于流动儿童的家庭收入水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起点不公平,与农民工的经济排斥有很大关系。城市学校针对外来人口子女要收高额借读费、赞助费等歧视性费用,给大批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入学造成了困难,有部分孩子完全有可能因为借读费而失去接受启蒙教育的机会。造成起点上的不公平。
(二)社会排斥对农民工子女教育过程公平的影响
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子弟学校,与公办学校相比,无论是在教学资源的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有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校舍条件差、教学设施不足、师资力量薄弱、安全隐患突出等。农民工子女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无法与城市学校的孩子相比,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
(三)社会排斥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结果公平的影响
所谓结果公平是指达到每个人都获得份量相当的教育资源这样一种理想状态。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后,与后续高中阶段等非义务教育难以顺利衔接,既进不了城市优质学校,又无法融入家乡的教育升学系统,这种身份认同的危机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状态。农民工子女作为城市弱势群体,其家庭景和社会关系网络等都无法与城市同龄人相提并论。农民工子女要实现代际的上升流动,无疑需要比城市同龄人克服更多的障碍。
三、推进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的策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规定,我国政府將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借鉴规划的相关思想,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工作,对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户籍制度
社会排斥下的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问题,归根到底是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入学制度和升学制度是最大障碍。应打破户籍制度和儿童受教育权利之间的捆绑关系,尤其是要打破现行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义务教育的入学政策,实行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原则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
(二)完善合作机制
基于社会排斥下的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社会教育、公安、工商、劳动、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及时有效的工作沟通机制。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掌握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流入地财政部门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子女的借读费和择校费予以免收,并酌情减免家庭经济困难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有关费用;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服务指导。各部门应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三)改革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
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公办学校,其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和学制方面要考虑学生的学习状况、心理素质及其适应能力,提高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因材施教。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和收入不稳定的特点,采取灵活的办学方式与管理办法。此外,建议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学籍卡,对流动儿童实行学籍管理,确保农民工子女学业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四、小结
在社会排斥背景下的农民工子女接受的教育是不公平的,主要体现在社会就业排斥、经济排斥、教育排斥下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起点不公平、教育过程不公平与教育结果不公平。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以及学校等相关方通力合作才能完成。
参考文献:
[1]SILVER,H. Social exclusion and social solidarity: three paradigms [ J] 1 International Labor Review,1994( 5 - 6 ):531- 577.
[2]曾群,魏雁滨.失业与社会排斥:一个分析框架[J].社会学研究,2004(3).
[3]李斌.社会排斥与中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 J].社会科学研究,2002( 3): 106- 110.
[4]刘奇.中国农民生存与发展的九大悖论[J].中国发展观察,2006(8).
[5]冯帮.经济排斥与流动儿童的教育公平[J].教育与经济,2011(1)16-18.
[6]陆波.关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公平问题的探讨[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6,(3).
[7]高丽.教育公平与教育资源配置[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09 8-9
作者简介: 1.朱雪芹(1988-)、女、安徽淮南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1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黎桃红(1987-),女,湖南省新化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1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发展战略与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