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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的“蝴蝶效应”不仅引起了网络“地震”,也引发了我们关于微博围观中“国民性”的思考。中国画家、文艺评论家陈丹青一句“网民围观人肉郭美美大有‘文革’遗风”使自己成为了网络“围攻”的焦点。
本月5日,尚在病中的陈丹青在电话中针对这样的问题,接受了《新民周刊》的采访。
“围观”?“围攻”?“围剿”?
新民周刊:你在《锵锵三人行》上谈到“郭美美”的问题时,视角似乎和之前其他的媒体有所不同,请问你是出于什么考虑,从这样的角度谈的呢?
陈丹青:我对“郭美美”没有兴趣,它是网络事件,通常网民的热度会迅速转移,扑向下一个“李美美”——谁还牢牢记得上一个“人肉”对象吗——我想透过这件事谈一些更深层的人性规律,比如“围观”的国民性。结果就挨骂啦。
新民周刊:作为一个艺术家,从你之前的一些作品中可以感受到,你对生活应该是抱着一种恬静、淡然的态度,但这次“郭美美”的事件,却让你遭到了网友非议,甚至成为了一个“攻击”的焦点,对此你怎么看?
陈丹青:《锵锵三人行》那期节目录完后,当晚就播了。第二天早上许多朋友致电,很紧张地告诉我这件事(指自己在网络上被围攻),一天里我陆陆续续收到几十条短信,朋友们很替我担心。
网络指责主要源于两方面,第一,不满我没有提及红十字会;第二,不该把网民的“围观”行为比作“文革”。我同情网民对于“郭美美”事件的集体愤怒。在今天,许多事引起公愤真的是出于社会正义,希望通过网络行使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至少是表达的权利。我的说话和此事目前的语境发生错位,我愿意面对群众的愤怒,我已写了短文发给《南方周末》自由谈栏目,后天会刊出吧。
新民周刊:现在再来探讨“郭美美”被围观的事件,你怎么看?是否还觉得它暴露了我们国民性中的一些问题?
陈丹青:說到“围观”——暂且用“围观”吧,不用“围攻”——年轻人无法接受我扯到“文革”。但我的切身记忆不止包括“文革”,还包括更早的阅读经验。在鲁迅两兄弟笔下,早就有“围观”的描写(特别喜欢围观“赤膊受刑的女犯人”),那是古老的风习,为什么呢?因为国民长期无权,长期无权,就失去社会的参与感,失去个人表达。但人都有爱憎,都要情绪宣泄,围观于是成为一种参与和表达。当一个人据说有罪,判定有罪,换句话说,当这个人的恶被证实为一种处决时,集体性的惩罚快感会引发大规模围观,以至“围攻”。在影视剧里,被押往菜市口行刑的犯人被群众吐口水、扔石头,这就是围攻。但另一面,古代人犯被处决时可以呼冤,讲演,唱戏,叫骂,倘若是清末“七君子”那样的英雄就义,围观群众会喝彩,会哭泣。
新民周刊:从后来网民们的反应来看,对于郭美美应该可以称得上是“围剿”了,你认为现在由网络衍生的各种“围”,是你刚刚提到的鲁迅作品中的影子呢?还是在社会网络化的背景下,体现公民权利的进步表现?
陈丹青:我提到清末那种围观,只是为围观的历史做一描述,不可与“文革”的围观,今日的围观简单类比,时代在变化,围观的理由和情节都在变化,但围观作为现象,似乎变化不大。这是中国的文化形态,国民性有“围观”基因,在如今中国式的网络文化中,微博上的“围观”体现为“人肉”——先进国家不必“人肉”,以类似“人肉”方式追查某一人事的角色,是大批媒体记者,如尼克松、克林顿的政治丑闻和性丑闻。老百姓只要在家看电视看报纸就行了。
网上口水,体现民主?
新民周刊:有人认为此次网民们对于郭美美的“声讨”,体现了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对此你是否认同?
陈丹青:网络无疑是表达渠道,在当下中国尤其重要,但暂时还很难看做是真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网络最低程度可以让人发泄,但难以提供解决之道。你想一想,有几件事是果然通过网络民意,最后彻底解决的?我从未怀疑网络在民主过程中的良性作用,但我对它的乐观程度,比较审慎。网络能够体现民意,但并不就是民主,如果是真民主,第一条:所有讯息和言论首先应该出现在正式媒体,而不是手机上。
新民周刊:你认为网络媒体和正式媒体之间是怎样的一种辩证关系?
陈丹青:网络是黑夜,白天无法说的话,只得夜里说,这就是中国式的网络文化。“人肉”是出于义愤,是对公权力丧失的严重不满,于是群起追问。但在真的民主社会,这是不正常的,也不会发生的,真正应该出面,也一定会出面的角色,不应是拥有手机的百姓,而是媒体,然后是司法机构,因为二者直接代表群众。
“冲突”?“妥协”?
新民周刊:现在回到最初的话题,你在《锵锵三人行》中的观点其实就是没有针对“郭美美”事件就事论事,换句话说,就是没有站在网友们与红十字会对抗最激烈的那个冲突点上,所以很多网民就对你表示不满。你认为是这样吗?
陈丹青:中国网民们现在的状况,似乎介于美国的民主(群众因微博获得部分表达权)与“文革”的混乱(群众获得阶段性造反权,但绝不是真的问政权)之间,“郭美美”事件最大的冲突点在于涉及官方机构,所以网民愤怒,愤怒总是偏激的,只要没有“声讨”郭美美,没有质疑红十字会,都是会被新的愤怒吞没,拉过来一起接受“批斗”,这是国情之一种。但目前部分网民也站在理性的立场看待此案,同情郭美美,建议保护她,不该继续实施“人肉”,这就是当今网民区别于“文革”群众的理性体现。撇开这些中国社会的深层原因,其实“郭美美”事件只是“色情和权力”的老生常谈,哪个国家、哪个时代都有。
新民周刊:你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留学的悲剧还在于精英外流,回来了,又和本土国情发生种种价值观冲突,这种冲突十之八九以妥协或失败告终。”反观“郭美美”事件,你并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表现出强烈的愤怒,这是否印证了你的这句话,你已经选择了妥协?
陈丹青:中国的很多事,你以为真能追查下去吗?迫于舆论,顶多出来做一个声明,把你堵回去,群众的追讨很快会遭遇底线,不了了之。在中国,所谓“冲突”与“妥协”不是群众能掌控的。对“郭美美”及红十字会再怎样穷追不舍,你真会相信会有彻底的公正的结局吗?我肯定的是这种追究本身,所以我愿意面对愤怒。
新民周刊:通过“郭美美”事件,你觉得今后中国网络发展的趋势应该是怎样的?
陈丹青:网络已在起到非正式的,但越来越频繁的起到监督作用——或者说,对权力的骚扰作用——我记得“邓玉娇”事件的公正处理,就直接受惠于社会公愤。网络虽然很难再进一步,但决不能退一步,再脆弱的舆论,还是舆论,势必会让有些部门行事知所顾忌,渐趋理性吧。
本月5日,尚在病中的陈丹青在电话中针对这样的问题,接受了《新民周刊》的采访。
“围观”?“围攻”?“围剿”?
新民周刊:你在《锵锵三人行》上谈到“郭美美”的问题时,视角似乎和之前其他的媒体有所不同,请问你是出于什么考虑,从这样的角度谈的呢?
陈丹青:我对“郭美美”没有兴趣,它是网络事件,通常网民的热度会迅速转移,扑向下一个“李美美”——谁还牢牢记得上一个“人肉”对象吗——我想透过这件事谈一些更深层的人性规律,比如“围观”的国民性。结果就挨骂啦。
新民周刊:作为一个艺术家,从你之前的一些作品中可以感受到,你对生活应该是抱着一种恬静、淡然的态度,但这次“郭美美”的事件,却让你遭到了网友非议,甚至成为了一个“攻击”的焦点,对此你怎么看?
陈丹青:《锵锵三人行》那期节目录完后,当晚就播了。第二天早上许多朋友致电,很紧张地告诉我这件事(指自己在网络上被围攻),一天里我陆陆续续收到几十条短信,朋友们很替我担心。
网络指责主要源于两方面,第一,不满我没有提及红十字会;第二,不该把网民的“围观”行为比作“文革”。我同情网民对于“郭美美”事件的集体愤怒。在今天,许多事引起公愤真的是出于社会正义,希望通过网络行使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至少是表达的权利。我的说话和此事目前的语境发生错位,我愿意面对群众的愤怒,我已写了短文发给《南方周末》自由谈栏目,后天会刊出吧。
新民周刊:现在再来探讨“郭美美”被围观的事件,你怎么看?是否还觉得它暴露了我们国民性中的一些问题?
陈丹青:說到“围观”——暂且用“围观”吧,不用“围攻”——年轻人无法接受我扯到“文革”。但我的切身记忆不止包括“文革”,还包括更早的阅读经验。在鲁迅两兄弟笔下,早就有“围观”的描写(特别喜欢围观“赤膊受刑的女犯人”),那是古老的风习,为什么呢?因为国民长期无权,长期无权,就失去社会的参与感,失去个人表达。但人都有爱憎,都要情绪宣泄,围观于是成为一种参与和表达。当一个人据说有罪,判定有罪,换句话说,当这个人的恶被证实为一种处决时,集体性的惩罚快感会引发大规模围观,以至“围攻”。在影视剧里,被押往菜市口行刑的犯人被群众吐口水、扔石头,这就是围攻。但另一面,古代人犯被处决时可以呼冤,讲演,唱戏,叫骂,倘若是清末“七君子”那样的英雄就义,围观群众会喝彩,会哭泣。
新民周刊:从后来网民们的反应来看,对于郭美美应该可以称得上是“围剿”了,你认为现在由网络衍生的各种“围”,是你刚刚提到的鲁迅作品中的影子呢?还是在社会网络化的背景下,体现公民权利的进步表现?
陈丹青:我提到清末那种围观,只是为围观的历史做一描述,不可与“文革”的围观,今日的围观简单类比,时代在变化,围观的理由和情节都在变化,但围观作为现象,似乎变化不大。这是中国的文化形态,国民性有“围观”基因,在如今中国式的网络文化中,微博上的“围观”体现为“人肉”——先进国家不必“人肉”,以类似“人肉”方式追查某一人事的角色,是大批媒体记者,如尼克松、克林顿的政治丑闻和性丑闻。老百姓只要在家看电视看报纸就行了。
网上口水,体现民主?
新民周刊:有人认为此次网民们对于郭美美的“声讨”,体现了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对此你是否认同?
陈丹青:网络无疑是表达渠道,在当下中国尤其重要,但暂时还很难看做是真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网络最低程度可以让人发泄,但难以提供解决之道。你想一想,有几件事是果然通过网络民意,最后彻底解决的?我从未怀疑网络在民主过程中的良性作用,但我对它的乐观程度,比较审慎。网络能够体现民意,但并不就是民主,如果是真民主,第一条:所有讯息和言论首先应该出现在正式媒体,而不是手机上。
新民周刊:你认为网络媒体和正式媒体之间是怎样的一种辩证关系?
陈丹青:网络是黑夜,白天无法说的话,只得夜里说,这就是中国式的网络文化。“人肉”是出于义愤,是对公权力丧失的严重不满,于是群起追问。但在真的民主社会,这是不正常的,也不会发生的,真正应该出面,也一定会出面的角色,不应是拥有手机的百姓,而是媒体,然后是司法机构,因为二者直接代表群众。
“冲突”?“妥协”?
新民周刊:现在回到最初的话题,你在《锵锵三人行》中的观点其实就是没有针对“郭美美”事件就事论事,换句话说,就是没有站在网友们与红十字会对抗最激烈的那个冲突点上,所以很多网民就对你表示不满。你认为是这样吗?
陈丹青:中国网民们现在的状况,似乎介于美国的民主(群众因微博获得部分表达权)与“文革”的混乱(群众获得阶段性造反权,但绝不是真的问政权)之间,“郭美美”事件最大的冲突点在于涉及官方机构,所以网民愤怒,愤怒总是偏激的,只要没有“声讨”郭美美,没有质疑红十字会,都是会被新的愤怒吞没,拉过来一起接受“批斗”,这是国情之一种。但目前部分网民也站在理性的立场看待此案,同情郭美美,建议保护她,不该继续实施“人肉”,这就是当今网民区别于“文革”群众的理性体现。撇开这些中国社会的深层原因,其实“郭美美”事件只是“色情和权力”的老生常谈,哪个国家、哪个时代都有。
新民周刊:你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留学的悲剧还在于精英外流,回来了,又和本土国情发生种种价值观冲突,这种冲突十之八九以妥协或失败告终。”反观“郭美美”事件,你并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表现出强烈的愤怒,这是否印证了你的这句话,你已经选择了妥协?
陈丹青:中国的很多事,你以为真能追查下去吗?迫于舆论,顶多出来做一个声明,把你堵回去,群众的追讨很快会遭遇底线,不了了之。在中国,所谓“冲突”与“妥协”不是群众能掌控的。对“郭美美”及红十字会再怎样穷追不舍,你真会相信会有彻底的公正的结局吗?我肯定的是这种追究本身,所以我愿意面对愤怒。
新民周刊:通过“郭美美”事件,你觉得今后中国网络发展的趋势应该是怎样的?
陈丹青:网络已在起到非正式的,但越来越频繁的起到监督作用——或者说,对权力的骚扰作用——我记得“邓玉娇”事件的公正处理,就直接受惠于社会公愤。网络虽然很难再进一步,但决不能退一步,再脆弱的舆论,还是舆论,势必会让有些部门行事知所顾忌,渐趋理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