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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表视察走“明察暗访”之路
今后,北京市“一府两院”的单位可能会碰到人大代表“突然袭击”。代表视察将在一系列明察形式基础上,增加一些不通知被视察单位的暗访形式。近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据悉,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视察办法修订草案进行初审时,有的组成人员建议,在视察形式上,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增加一些事先不通知被视察单位的视察活动,以便了解更真实的情况。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在本次常委会议上作的关于视察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说明中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通过采取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等多种或明或暗的视察形式,同时选择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状况、不同类型的单位视察,代表视察形式将更为广泛,有助于增强视察实效,保证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更好履行职责。视察办法第七条最后定为“视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兼顾不同类型单位,便于代表全面真实地了解情况。”
上海:公布首次对地方性法规的政府配套
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结果
许多地方性法规中都有这样的条文:“具体办法由政府部门另行规定。”那么政府部门究竟有没有制定这些“另行规定”呢?上海市人大近日公布了首次对地方性法规的政府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的结果。从检查结果来看,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配套率”不容乐观。上海市人大此次检查了16件地方性法规的24个条款,法规涉及的15个政府部门本应制定25件配套规范性文件,但实际上只有14件已完成制定工作,10件尚未完成制定,还有1件属于不需要单独制定的情况。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说,此次人大监督暴露了政府部门在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上的三大问题。一是完成率总体不高,已完成的仅占56%;二是部分文件制定时间过长,25件配套规范性文件中仅有10件是在法规颁布后半年内出台的;三是制定的文件与法规要求的不完全一致。丁伟说,配套规范性文件长期缺失,必然会影响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此外,当前地方立法的“生命周期”都不长,如果配套规范性文件出台距离地方性法规颁布的时间过长,法规的实施效果也将受到影响。部分代表指出,目前在地方立法实践中,有时为保证法规适时通过,会将一时难以形成统一意见、或难以提出有效解决难题办法的内容,以“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的方式处理。但法规通过后,有些政府部门就做了“甩手掌柜”,结果导致“重立法、轻配套”的局面。结合监督结果,上海市人大建议,今后在地方立法过程中,要以谨慎授权为原则,完善授权立法规范;同时建立责任协调机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力避政府配套规范性文件缺失。
今后,北京市“一府两院”的单位可能会碰到人大代表“突然袭击”。代表视察将在一系列明察形式基础上,增加一些不通知被视察单位的暗访形式。近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据悉,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视察办法修订草案进行初审时,有的组成人员建议,在视察形式上,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增加一些事先不通知被视察单位的视察活动,以便了解更真实的情况。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在本次常委会议上作的关于视察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说明中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通过采取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等多种或明或暗的视察形式,同时选择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状况、不同类型的单位视察,代表视察形式将更为广泛,有助于增强视察实效,保证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更好履行职责。视察办法第七条最后定为“视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兼顾不同类型单位,便于代表全面真实地了解情况。”
上海:公布首次对地方性法规的政府配套
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结果
许多地方性法规中都有这样的条文:“具体办法由政府部门另行规定。”那么政府部门究竟有没有制定这些“另行规定”呢?上海市人大近日公布了首次对地方性法规的政府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的结果。从检查结果来看,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配套率”不容乐观。上海市人大此次检查了16件地方性法规的24个条款,法规涉及的15个政府部门本应制定25件配套规范性文件,但实际上只有14件已完成制定工作,10件尚未完成制定,还有1件属于不需要单独制定的情况。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说,此次人大监督暴露了政府部门在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上的三大问题。一是完成率总体不高,已完成的仅占56%;二是部分文件制定时间过长,25件配套规范性文件中仅有10件是在法规颁布后半年内出台的;三是制定的文件与法规要求的不完全一致。丁伟说,配套规范性文件长期缺失,必然会影响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此外,当前地方立法的“生命周期”都不长,如果配套规范性文件出台距离地方性法规颁布的时间过长,法规的实施效果也将受到影响。部分代表指出,目前在地方立法实践中,有时为保证法规适时通过,会将一时难以形成统一意见、或难以提出有效解决难题办法的内容,以“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的方式处理。但法规通过后,有些政府部门就做了“甩手掌柜”,结果导致“重立法、轻配套”的局面。结合监督结果,上海市人大建议,今后在地方立法过程中,要以谨慎授权为原则,完善授权立法规范;同时建立责任协调机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力避政府配套规范性文件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