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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在南京召开,副省长、省语委主任曹卫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省语委副主任李一宁主持会议,省教育厅厅长、省语委副主任沈健传达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和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年度会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何国平、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胡金波出席会议。省文化厅副厅长吴晓林、省广电局副局长罗舒泽、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黄海宁、南京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许仲梓、苏州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王鸿声、南通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杨展里作了交流发言。
曹卫星在充分肯定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后说,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培养高素质新一代江苏人的需要。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要深入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目标,加快推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一是要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启动“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二是针对不同人群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着力提升全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三是以学校为重点,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外语言文化交流活动。四是加快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信息资源建设步伐,满足广大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需求。五是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语言生活的监管服务,促进语言文字持续健康发展。
省语委组成人员、各市语委主任、省语委成员单位联络员等60多人出席会议。
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语委组织制定、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我省第一部语言文字地方标准《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在全国创造了5个“第一”,即第一个将“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列入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第一个编制地方语言资源建设规划,独家承担了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试点;第一个全面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一个全面完成省域内各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成为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省。
曹卫星在充分肯定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后说,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培养高素质新一代江苏人的需要。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要深入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目标,加快推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一是要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启动“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二是针对不同人群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着力提升全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三是以学校为重点,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外语言文化交流活动。四是加快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信息资源建设步伐,满足广大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需求。五是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语言生活的监管服务,促进语言文字持续健康发展。
省语委组成人员、各市语委主任、省语委成员单位联络员等60多人出席会议。
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语委组织制定、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我省第一部语言文字地方标准《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在全国创造了5个“第一”,即第一个将“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列入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第一个编制地方语言资源建设规划,独家承担了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试点;第一个全面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一个全面完成省域内各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成为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