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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罗默认为社会主义即平等主义,并且指出只有市场社会主义才能通向社会主义的长期目标,并且为此还探索出了通达社会主义彼岸的途径,在今天,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平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我们可以发现罗默思想中有不少的闪光点,但从整体而言是不可行的。
关键词:罗默;社会主义;平等主义
约翰•罗默(John E. Roemer),新古典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代表学者,耶鲁大学政治与经济学教授,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的未来就是一种平等主义,并认为只有市场社会主义才能通向社会主义的长期目标。他认为,促进社会主义目标的手段是多元的,市场体制、多种所有制形式都可以用来为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服务;同时,市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干预可以有效保证社会平等。今天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平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我们可以发现罗默思想中有不少的闪光点,但从整体而言是不可行的。面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反思罗
默的这一思想无疑对我们是有很强的启发意义。
一、社会主义即平等主义
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许多西方学者开始对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失败的原因进行深刻反思,出现了对社会主义重新认识的问题。有些学者认为,随着苏东的剧变,社会主义已经灭亡,社会主义运动是一场错误的试验。罗默则对这一事件作了冷静而深刻的反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苏联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地位:“我认为,布尔什维克革命是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最重要的政治事件,因为它是自1789年以来第一次实现了几亿乃至几十亿人民的梦想,把社会建立在一种平等的准则而不是贪婪的准则的基础之上。”
[1](P22)罗默指出,苏联东欧社会主义的失败只是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的失败,并非社会主义自身的失败。在他看来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失败有三个互为联系的原因,即生产资料公有制、政治独裁和用行政手段取代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
[2](P30)因此,必须对社会主义重新进行解读,寻找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新途径。
罗默认为,社会主义的目标最好被考虑成一种平等主义。他认为,传统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谴责是以对剥削的谴责为基础的,而“马克思的剥削思想就是一种关于平等和公正的思想”。正如他所说:“我认为,马克思的剥削观念是与一种公正的观念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公正观念认为不同的生产资料应该在所有人之间平等地分配(或平等地利用)。这样,马克思的剥削理论就是一种关于公正的资源平等理论。”
[3](P115)由此,罗默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主义之所以比资本主义更优越,就在于它比资本主义更平等,而非其他原因。
苏东剧变后,罗默认为“写社会主义的讣闻成为一种流行的消遣”,但是,苏联的存在确实强化了这样的观念,“即一个建立在平等原则基础上的社会不仅仅是一种梦想,尽管它还不是现实。具有这种信念是为创立这种社会而斗争的前提。”
[1](P113)苏联的失败不能归因于共产主义的平等目标,相反,平等主义恰恰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之所在。社会主义否认缘于抢劫、掠夺、血缘甚至天赋而产生的不平等,社会主义者需要的是自我实现和福利、政治影响以及社会地位的机会的平等,这种“机会平等要求对那些出生在低生活水准社会里的人作出补偿。”
[1](P103-104)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不应该从出身的偶然运气中有区别地获得利益,因为出身的偶然运气是以一种任意的、非常不平等的方式分配有价值的财富(才能、公民身份、父母)的。社会主义唯一正确的伦理学论据是一种平等主义的论据。”
[1](P15)据此,罗默对社会主义作了平等主义的解读:“社会主义的目标最好被考虑成一种平等主义,而不是被考虑成一种具体财产关系的实施。换句话说,我的意思是,社会主义者评价财产关系必须根据这些财产关系提供平等主义的能力。”
[1](P113-114)
二、罗默对社会主义的实现途径分析
罗默认为促进社会主义目标可以有多种所有制形式,公有制并非必不可少的。从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平等主义这一点出发,罗默认为,所有制形式对于社会主义而言只是一个手段问题。为此,他进一步认为公有制对于社会主义制度而言不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由国家直接控制企业对社会主义的目标来说是没有不必要的。他指出,在对待财产关系的问题上,社会主义者应该是折中主义者,可能有许多所有制形式比传统的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形式更服从于社会主义的目标。在谈到促进社会主义目标的具体所有制形式时,罗默指出:“种类繁多的财产形式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而不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已经变得随处可见:非营利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企业、独资企业、公有企业、社会-民主财产、劳动管理企业,以及社会-共和体财产的其他形式。最能促进社会主义目标的财产形式,可能只是淡淡地涉及生产资料的直接民众控制或国家控制。”
[1](P21)
市场体制是解决社会主义的效率问题的有效途径。罗默指出,市场体制解决的是效率问题,社会主义解决的是平等问题。如果社会主义不能给公民提供差不多同资本主义同样的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那么这种社会主义将是不稳定的。而除了市场体制以外,人们目前还不知道有什么其他体制能做到这一点。罗默把市场体制同社会根本制度的性质区别开来,把它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一种经济手段进行分析。他从以下两方面作了论证:一是资本主义在经济增长方面的成就不能归功于私有制,而应归功于市场机制。他指出:“我们现在对私有财产与市场的不同作用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因为迄今两者实际上总是一块出现的。但我们确实有几个例子——现代企业以及或许还有中国的乡镇企业——使我们开始理解,经济发展的许多方面,以前被普遍接受的理论归因于私有财产无限积聚的权利,事实上可能归因于竞争和市场。”
[1](P114)二是苏联东欧的失败不是社会主义目标的失败,而是因为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用中央行政手段取代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由于取消了市场,苏联的经济“没有市场提供的竞争——国内的和国际的——企业就没有进行革新的压力,而没有竞争的动力,革新就不会发生,至少达不到市场经济引发的那种速度。”
[1](P39)所以,苏东剧变不是社会主义的失败,而是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的失败,其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用行政命令取代了市场体制:“有充分理由相信,苏联制度的失败不应归因于共产主义的平等目标,而应归因于取消市场因而失去随之而来的激励和竞争。”
[1](P114)
市场社会主义是走向社会主义最终目标的唯一途径。罗默非常明确地指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长期目标之间存在着一个比某些类型的市场社会主义更好的阶段吗?我认为没有。”
[1](P107-108)通过对苏东剧变和资本主义经济成就的分析,罗默得出结论认为,市场体制同社会主义相结合,可以有效弥补苏联模式无效率和资本主义不平等的缺点,从而实现社会的效率和平等。为了论证市场社会主义的可行性,罗默设计了市场社会主义的几个模式。如企业主要由工人管理的模式、由董事会选择管理人员经营的模式、证券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等。但他并不认为市场社会主义可以真正实现他所说的那种平等,而是走向社会主义长期目标的最好阶段。可见,罗默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市场体制的力量与社会主义的力量的有力结合,是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超越。市场社会主义的“市场体制”可以有效解决效率问题,而平等问题的解决则只能依靠它的“社会主义”方面,即通过国家的干预促进社会的平等。
[2]
国家干预是实现平等社会主义的必要保障。市场社会主义是把市场体制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的新模式,这种模式既要考虑效率又要考虑平等。市场机制解决了效率的问题,社会平等的问题则需要市场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方面来解决。罗默虽然极力主张社会主义与市场体制的结合,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但他也非常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他说:“我至今虽然一直强调市场的功能,但市场社会主义经济中也应该有国家干预。福利国家的措施应该存在,尤其是为使收入的实际分配进一步平等化更是如此。”
[1](P81)罗默认为,在市场社会主义经济中,有两个社会主义的方面:(P32-33)第一,政府有能力通过对经济的干预来指导投资的方式和水平。社会所需要的投资的方式和水平不是通过某个行政指令体系得以贯彻实施,而是通过为不同工业部门提供资金的国家银行对各部门利率的调控实现的。这样,人们就可以通过民主政治,对社会储蓄的利用进行一些集体的控制。在这个意义上,将会出现对社会经济剩余的利用方面的公共的控制。第二,公司的利润不是归一小部分人所有,而是在税后或多或少地在成年人中平等地分配。这样,社会的成员就有三个收入渠道:(1)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将随着个人的技能及工作时间的不同而各有差异。(2)储蓄利息。这部分收入也会在不同的家庭中存在很大差异。(3)社会红利。原则上讲,这部分收入应该在不同家庭之间平等分配。社会红利将是一种有保证的收入形式。[3](P291-292)鉴于苏联模式的教训,他指出,国家干预采用的只能是经济的手段,而绝非行政的手段。
三、对罗默平等主义社会主义观的评价
罗默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谷的时期,仍坚持对社会主义的未来前景进行了孜孜不倦的探索。他对苏联模式进行了深刻而冷静的反思,也坚决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主张用一种“把市场体制的力量和社会主义的力量结合起来”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以实现他所认为的社会主义的目标——平等主义。正如他所说的,“我认为资本主义是非正义的,即便所有的资本都是通过辛苦劳动积累的。……我的目的是要论证,正义要求机会的平等,只要允许个人拥有大量的生产财富,正义就不能实现。”
[4](P175)不可否认,罗默的许多观点和具体建议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罗默提出多种财产形式都可以为社会主义的目标服务。他主张把市场体制作为一种手段,来解决社会主义的效率问题。特别是他关于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设计和论证,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新的启示。此外,罗默还强调了市场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方面的作用,即通过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来保证社会的平等。鉴于苏联模式的教训,罗默主张这种干预必须采用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
当然,罗默的许多观点也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他把社会主义的目标看作是一种平等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社会主义的规定性,但这显然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理解的社会主义有很大出入。一八九四年一月九日,在致朱泽培•卡内帕和迪阿诺•马里纳的信中,答复他们要求“用简短的字句来表达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时,恩格斯写道:“除了从《共产党宣言》中摘出下列一段话外,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5](P189)可见,社会平等是未来社会主义的一个规定性,但仅仅用“平等主义”来界定社会主义的目标难免有些片面。罗默在承认社会主义的目标是一种平等主义的基础上,进而指出公有制对于社会主义制度而言不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由国家直接控制企业对社会主义的目标来说是不必要的,就更为难以让人接受。此外,尽管罗默对他设计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这些模式仍处于假设阶段,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其论证方法也是值得商榷的。
最后,罗默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其著名的《社会主义的未来》一书的最后,罗默这样写道:“为了保持客观的观点,为了明白在人类历史上一个70年的运动是何等的短暂,为了记住人类反对不平等、不正义的斗争是如何持续不断,以及为了认识到那些几乎在两个世纪以前就引发社会主义思想的问题是如何持久,今天对于社会主义者来说信念是个关键问题。并非好像我们只有从苏联70年的经验中学习: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很多。鼓吹资本主义已经胜利的论调,或者鼓吹我们已经走到历史终点的论调的人,只能暴露他们自己的短视。资本主义可能赢了,但毫无疑问,这样说为时尚早。想想周恩来被要求评论法国大革命的后果时的机智回答吧:‘谈这个问题为时尚早。’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正如马克思曾经说过的那样,真正的人类历史——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消除了作为自我实现的不可逾越之障碍的物质匮乏的社会历史——还没开始。”
[1](P118)
参考文献:
[1][美]约翰•罗默,社会主义的未来[M].重庆出版社,1997。
[2]王晓宁,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研究[D]中国人民大学2008。
[3]John E. Roemer,Egalitarian Perspectives:Essays in Philosophical Economics,[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
[4][美]约翰•罗默,社会主义及其未来,马克思主义研究论丛(第1辑)[C].段忠桥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人民出版社,1974。
关键词:罗默;社会主义;平等主义
约翰•罗默(John E. Roemer),新古典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代表学者,耶鲁大学政治与经济学教授,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的未来就是一种平等主义,并认为只有市场社会主义才能通向社会主义的长期目标。他认为,促进社会主义目标的手段是多元的,市场体制、多种所有制形式都可以用来为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服务;同时,市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干预可以有效保证社会平等。今天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平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我们可以发现罗默思想中有不少的闪光点,但从整体而言是不可行的。面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反思罗
默的这一思想无疑对我们是有很强的启发意义。
一、社会主义即平等主义
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许多西方学者开始对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失败的原因进行深刻反思,出现了对社会主义重新认识的问题。有些学者认为,随着苏东的剧变,社会主义已经灭亡,社会主义运动是一场错误的试验。罗默则对这一事件作了冷静而深刻的反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苏联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地位:“我认为,布尔什维克革命是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最重要的政治事件,因为它是自1789年以来第一次实现了几亿乃至几十亿人民的梦想,把社会建立在一种平等的准则而不是贪婪的准则的基础之上。”
[1](P22)罗默指出,苏联东欧社会主义的失败只是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的失败,并非社会主义自身的失败。在他看来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失败有三个互为联系的原因,即生产资料公有制、政治独裁和用行政手段取代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
[2](P30)因此,必须对社会主义重新进行解读,寻找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新途径。
罗默认为,社会主义的目标最好被考虑成一种平等主义。他认为,传统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谴责是以对剥削的谴责为基础的,而“马克思的剥削思想就是一种关于平等和公正的思想”。正如他所说:“我认为,马克思的剥削观念是与一种公正的观念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公正观念认为不同的生产资料应该在所有人之间平等地分配(或平等地利用)。这样,马克思的剥削理论就是一种关于公正的资源平等理论。”
[3](P115)由此,罗默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主义之所以比资本主义更优越,就在于它比资本主义更平等,而非其他原因。
苏东剧变后,罗默认为“写社会主义的讣闻成为一种流行的消遣”,但是,苏联的存在确实强化了这样的观念,“即一个建立在平等原则基础上的社会不仅仅是一种梦想,尽管它还不是现实。具有这种信念是为创立这种社会而斗争的前提。”
[1](P113)苏联的失败不能归因于共产主义的平等目标,相反,平等主义恰恰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之所在。社会主义否认缘于抢劫、掠夺、血缘甚至天赋而产生的不平等,社会主义者需要的是自我实现和福利、政治影响以及社会地位的机会的平等,这种“机会平等要求对那些出生在低生活水准社会里的人作出补偿。”
[1](P103-104)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不应该从出身的偶然运气中有区别地获得利益,因为出身的偶然运气是以一种任意的、非常不平等的方式分配有价值的财富(才能、公民身份、父母)的。社会主义唯一正确的伦理学论据是一种平等主义的论据。”
[1](P15)据此,罗默对社会主义作了平等主义的解读:“社会主义的目标最好被考虑成一种平等主义,而不是被考虑成一种具体财产关系的实施。换句话说,我的意思是,社会主义者评价财产关系必须根据这些财产关系提供平等主义的能力。”
[1](P113-114)
二、罗默对社会主义的实现途径分析
罗默认为促进社会主义目标可以有多种所有制形式,公有制并非必不可少的。从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平等主义这一点出发,罗默认为,所有制形式对于社会主义而言只是一个手段问题。为此,他进一步认为公有制对于社会主义制度而言不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由国家直接控制企业对社会主义的目标来说是没有不必要的。他指出,在对待财产关系的问题上,社会主义者应该是折中主义者,可能有许多所有制形式比传统的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形式更服从于社会主义的目标。在谈到促进社会主义目标的具体所有制形式时,罗默指出:“种类繁多的财产形式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而不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已经变得随处可见:非营利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企业、独资企业、公有企业、社会-民主财产、劳动管理企业,以及社会-共和体财产的其他形式。最能促进社会主义目标的财产形式,可能只是淡淡地涉及生产资料的直接民众控制或国家控制。”
[1](P21)
市场体制是解决社会主义的效率问题的有效途径。罗默指出,市场体制解决的是效率问题,社会主义解决的是平等问题。如果社会主义不能给公民提供差不多同资本主义同样的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那么这种社会主义将是不稳定的。而除了市场体制以外,人们目前还不知道有什么其他体制能做到这一点。罗默把市场体制同社会根本制度的性质区别开来,把它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一种经济手段进行分析。他从以下两方面作了论证:一是资本主义在经济增长方面的成就不能归功于私有制,而应归功于市场机制。他指出:“我们现在对私有财产与市场的不同作用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因为迄今两者实际上总是一块出现的。但我们确实有几个例子——现代企业以及或许还有中国的乡镇企业——使我们开始理解,经济发展的许多方面,以前被普遍接受的理论归因于私有财产无限积聚的权利,事实上可能归因于竞争和市场。”
[1](P114)二是苏联东欧的失败不是社会主义目标的失败,而是因为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用中央行政手段取代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由于取消了市场,苏联的经济“没有市场提供的竞争——国内的和国际的——企业就没有进行革新的压力,而没有竞争的动力,革新就不会发生,至少达不到市场经济引发的那种速度。”
[1](P39)所以,苏东剧变不是社会主义的失败,而是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的失败,其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用行政命令取代了市场体制:“有充分理由相信,苏联制度的失败不应归因于共产主义的平等目标,而应归因于取消市场因而失去随之而来的激励和竞争。”
[1](P114)
市场社会主义是走向社会主义最终目标的唯一途径。罗默非常明确地指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长期目标之间存在着一个比某些类型的市场社会主义更好的阶段吗?我认为没有。”
[1](P107-108)通过对苏东剧变和资本主义经济成就的分析,罗默得出结论认为,市场体制同社会主义相结合,可以有效弥补苏联模式无效率和资本主义不平等的缺点,从而实现社会的效率和平等。为了论证市场社会主义的可行性,罗默设计了市场社会主义的几个模式。如企业主要由工人管理的模式、由董事会选择管理人员经营的模式、证券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等。但他并不认为市场社会主义可以真正实现他所说的那种平等,而是走向社会主义长期目标的最好阶段。可见,罗默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市场体制的力量与社会主义的力量的有力结合,是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超越。市场社会主义的“市场体制”可以有效解决效率问题,而平等问题的解决则只能依靠它的“社会主义”方面,即通过国家的干预促进社会的平等。
[2]
国家干预是实现平等社会主义的必要保障。市场社会主义是把市场体制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的新模式,这种模式既要考虑效率又要考虑平等。市场机制解决了效率的问题,社会平等的问题则需要市场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方面来解决。罗默虽然极力主张社会主义与市场体制的结合,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但他也非常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他说:“我至今虽然一直强调市场的功能,但市场社会主义经济中也应该有国家干预。福利国家的措施应该存在,尤其是为使收入的实际分配进一步平等化更是如此。”
[1](P81)罗默认为,在市场社会主义经济中,有两个社会主义的方面:(P32-33)第一,政府有能力通过对经济的干预来指导投资的方式和水平。社会所需要的投资的方式和水平不是通过某个行政指令体系得以贯彻实施,而是通过为不同工业部门提供资金的国家银行对各部门利率的调控实现的。这样,人们就可以通过民主政治,对社会储蓄的利用进行一些集体的控制。在这个意义上,将会出现对社会经济剩余的利用方面的公共的控制。第二,公司的利润不是归一小部分人所有,而是在税后或多或少地在成年人中平等地分配。这样,社会的成员就有三个收入渠道:(1)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将随着个人的技能及工作时间的不同而各有差异。(2)储蓄利息。这部分收入也会在不同的家庭中存在很大差异。(3)社会红利。原则上讲,这部分收入应该在不同家庭之间平等分配。社会红利将是一种有保证的收入形式。[3](P291-292)鉴于苏联模式的教训,他指出,国家干预采用的只能是经济的手段,而绝非行政的手段。
三、对罗默平等主义社会主义观的评价
罗默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谷的时期,仍坚持对社会主义的未来前景进行了孜孜不倦的探索。他对苏联模式进行了深刻而冷静的反思,也坚决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主张用一种“把市场体制的力量和社会主义的力量结合起来”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以实现他所认为的社会主义的目标——平等主义。正如他所说的,“我认为资本主义是非正义的,即便所有的资本都是通过辛苦劳动积累的。……我的目的是要论证,正义要求机会的平等,只要允许个人拥有大量的生产财富,正义就不能实现。”
[4](P175)不可否认,罗默的许多观点和具体建议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罗默提出多种财产形式都可以为社会主义的目标服务。他主张把市场体制作为一种手段,来解决社会主义的效率问题。特别是他关于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设计和论证,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新的启示。此外,罗默还强调了市场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方面的作用,即通过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来保证社会的平等。鉴于苏联模式的教训,罗默主张这种干预必须采用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
当然,罗默的许多观点也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他把社会主义的目标看作是一种平等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社会主义的规定性,但这显然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理解的社会主义有很大出入。一八九四年一月九日,在致朱泽培•卡内帕和迪阿诺•马里纳的信中,答复他们要求“用简短的字句来表达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时,恩格斯写道:“除了从《共产党宣言》中摘出下列一段话外,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5](P189)可见,社会平等是未来社会主义的一个规定性,但仅仅用“平等主义”来界定社会主义的目标难免有些片面。罗默在承认社会主义的目标是一种平等主义的基础上,进而指出公有制对于社会主义制度而言不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由国家直接控制企业对社会主义的目标来说是不必要的,就更为难以让人接受。此外,尽管罗默对他设计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这些模式仍处于假设阶段,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其论证方法也是值得商榷的。
最后,罗默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其著名的《社会主义的未来》一书的最后,罗默这样写道:“为了保持客观的观点,为了明白在人类历史上一个70年的运动是何等的短暂,为了记住人类反对不平等、不正义的斗争是如何持续不断,以及为了认识到那些几乎在两个世纪以前就引发社会主义思想的问题是如何持久,今天对于社会主义者来说信念是个关键问题。并非好像我们只有从苏联70年的经验中学习: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很多。鼓吹资本主义已经胜利的论调,或者鼓吹我们已经走到历史终点的论调的人,只能暴露他们自己的短视。资本主义可能赢了,但毫无疑问,这样说为时尚早。想想周恩来被要求评论法国大革命的后果时的机智回答吧:‘谈这个问题为时尚早。’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正如马克思曾经说过的那样,真正的人类历史——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消除了作为自我实现的不可逾越之障碍的物质匮乏的社会历史——还没开始。”
[1](P118)
参考文献:
[1][美]约翰•罗默,社会主义的未来[M].重庆出版社,1997。
[2]王晓宁,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研究[D]中国人民大学2008。
[3]John E. Roemer,Egalitarian Perspectives:Essays in Philosophical Economics,[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
[4][美]约翰•罗默,社会主义及其未来,马克思主义研究论丛(第1辑)[C].段忠桥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人民出版社,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