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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要求削减,国会拒绝
美国自1917年以来首次面临下述情况,即随着最后一架B-12于1997年交付美国空军以来,美国没有任何一架远程轰炸机处于制造或设计阶段。某位国防分析人士指出:“对于一个将国家安全建立于向世界范围内投送军力基础之上,并以此维护该国本身及其盟友利益的国家而言,这的确是一种不同寻常的情况。”
不过,美国有关方面还是对未来远程打击实施了多项研究。自冷战于大约20年前结束以来,平均每个财政年度美国相关机构都会进行一项远程打击研究。从这些研究项目的总体形势看,它们似乎是有意推迟做出促使潜在远程打击技术趋于成熟的明确决定。
1992年的《美国空军轰炸机路线图》明确了将该军种所属轰炸机从以核打击任务为中心的作战力量,转化为重要常规打击力量的各个转型阶段。在这种转型过程的开始,战略空军司令部(“轰炸机”力量)与战术空军司令部(“战斗机”力量)于1992年合并为空军空中作战司令部。轰炸机和战斗机也首次由一个主要司令部统一指挥。从1992年至今,美国国防部和空军已发布了5份轰炸机“路线图”或“白皮书”,其间,美国先后还发布了三份《四年一度防务评估》(QDR)报告、1993年版《自下而上全面评估》(BuR)报告、两份《核态势评估》(NPR)报告以及多项独立的轰炸机研究报告。虽然上述评估的总体趋势是削减轰炸机数量,但美国国会却一直拒绝国防部提出的削减远程打击力量的建议。
被忽视的“首选武器”
美国1992年版“空军白皮书”制定了增强常规武器投射能力的阶段性计划,从而确保使所有轰炸机都具备投射最新型精确制导弹药的能力。而在实施上述战略的过程中,预算压力导致该军种所属轰炸机总数由冷战结束时的约360架削减至目前的122架(指可能进一步压缩后的规模)。对比历史情况,美国在1963年拥有709架B-52及其他1000多架区域型轰炸机(B-47和B-58)。国防部和空军的许多官员将目前这支现代化轰炸力量大肆吹嘘为“更加有效、生存能力更强、支援力度更大”。例如,某分析人士指出,计划部署的B-2改进型在一次任务中的作战成效相当于“联盟力量”行动中执行六次任务的打击成效。
虽然轰炸机的规模在过去15年来一直处于削减态势,但它在作战行动中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在1999年针对南联盟的“联盟力量”行动中,美军现役三种轰炸机都参加了空袭。B-2也首次参战。如虽然B-1的出动架次仅相当于总架次的2%,但其投弹量几乎相当于总投弹量的20%;B-2则摧毁了所赋予任务中90%的目标。在阿富汗的“持久自由”行动前三周作战中,轰炸机出动架次仅相当于美军飞机作战总架次的20%,但其投弹量占总投弹量的76%。在“伊拉克自由”行动中,有关方面对B-1提出了大量需求,以至于要让时任中央司令部空中力量指挥官的莫斯利中将亲自制定该型轰炸机的作战计划。
许多国防分析人士指出,过去10年中为增强轰炸机常规武器投射能力,以及提高支援和保障水平而投入的经费已在近期的几次空中战役中获得回报。然而,另一些人士也指出,在轰炸机逐渐成为“首选武器”的同时,这支作战力量的技术与规模水平却长时间被忽视。
2018年急需新型轰炸机
美国空军已承认,基于防空系统在未来可能取得的进步,有必要部署一种新式远程打击系统。问题在于美国空军是否拥有足够资金用于采购新式轰炸机,或维持现役轰炸机并提高其性能。现役轰炸机的平均机龄为30.9年,到新式轰炸机开始服役时,前者的平均机龄至少将达到40年。目前争议较大的问题是,是否有必要部署新式轰炸机,或这种轰炸机能否按照要求在2018年之前服役。现役战略轰炸机的机身结构仍处于理想状态,可一直服役至本世纪30-40年代。
2007年,美国空军对B-52和B-1分别实施了延寿计划,并于2004年对B-2的服役寿命进行了分析。然而,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现役轰炸机在中高水平威胁环境中的可靠性。在美国“战略和国际研究中心”(CAIS)近期举办的一次远程打击评估研讨会上,一位与会人士指出,“现役轰炸机将在很大程度上担负防区外打击任务,这是因为它们很难突破由高性能地空导弹、战斗机以及新一代综合防空系统构成的防空体系”。最新版“轰炸机白皮书”将这种态势简述为“……在2015-2020年预计出现的威胁环境中,B-1和B-52将不具备生存能力”。美国空军确信,基于防空系统可以预见的发展,未来将只有21架(目前剩余20架)B-2能够在高威胁环境中突防。
然而,目前相关的高级指挥官,尤其是战略司令部和太平洋司令部指挥官对研发新式轰炸机的支持力度较弱且自相矛盾。而且,美国空军既未研究与新式轰炸机相关的政策或技术问题,也未对可能发生的成本和替代方案做现实评估。在缺乏高级指挥官有力推动的情况下,在日益紧缩的财政环境中维持新式轰炸机研发将是一件极富挑战性的工作。美国“国防部长办公室采购、技术和后勤联合先进构想项目”(OSD/AT&L)负责人詹姆斯·杜尔海姆在2006年底就指出:“我们都知道需要部署(新式轰炸机),但不知道需要部署多少以及在何时部署。”
美军高级指挥官的矛盾心态,以及美国空军的担忧可部分归结为新一代(或过渡型)轰炸机将担负何种任务的问题。这种轰炸机到底是主要执行低端任务(如在非常规战争中为地面部队提供近距支援),还是重点担负高端任务(如在敌方严密防御的领土上空实施纵深突防)?在CSIS举办的远程打击研讨会之后,某分析人士对重点应对低端威胁的轰炸机是否有资格称为“新一代轰炸机”提出了质疑,因为这种情况将削弱该型轰炸机为在高威胁环境中生存而必须具备的性能。
此外,在当前极为恶劣的经济环境下,美国空军极有可能重新评估其采取的将远程和近程攻击力量混合部署的方式。日前,美国空军现役和预备役的战斗机和轰炸机比例均超过14比1。在投资方面,根据“战略和预算评估中心”(CSBA)2005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包括无人打击系统的情况下,用于近程和远程打击力量的投资约为18比1。远程和近程打击力量的合理混合比例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防部长办公室(OSD)、国会以及现政府如何看待美国今后将面临的主要威胁。在此过程中,美国在盟国/友好国家的基地驻扎权以及敌方的“反介入/区域阻截”能力等因素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波音+洛-马VS诺-格
现在的普遍看法是,虽然美国在2018年之前能够制造出新式轰炸机,但问题在于应该部署具备何种作战能力的轰炸机。不过,多位高级防务分析人士和国防工业界代表也认为,如果试图采用革命性的设计方案,那么他们都对实现2018年部署新式轰炸机的时间表持保 留意见。然而,如果(新式轰炸机)是某种商业性飞机或某种正在制造飞机(如F-22)的衍生型号,那么有可能实现在2018年具备应对低端威胁能力的目标。
为了加速新式飞机的研发进度,美国空军正在研究采用“试飞淘汰”方式确定符合其性能要求的最佳武器系统。然而,如果按照空军在2018年使新式轰炸机具备初步任务能力的时间表,那么技术研发阶段就应于2009年结束,原型展示应在2011年完成,而采购项目应从2013年就开始实施。现在来看这个时间表根本不切实际,它将对参与项目竞争的公司造成沉重压力。美国前任空军部长迈克尔·维恩指出,实现QDR报告明确的新式轰炸机研发进程将是一场严峻挑战。
另外,多项正在实施或将于近期实施的采购项目还将与新一代轰炸机争夺有限资金。在未来10年内,KC-X型加油机、战斗搜索及救援直升机(CSAR-X)、C-5战略运输机的“可靠性增强和更换发动机”改装项目、F-22、F-35以及“联合货运飞机”等项目都将参与到对总量不断压缩的国防预算争夺之中。新式轰炸机的成功采购将依赖于美国空军的有力支持——一种并不可靠的因素。
然而,美国的军工巨头们仍在努力实现2018年之前部署新式轰炸机的目标。作为三大军用航空巨头的其中两家公司,波音和洛克希德一马丁将联合投入此项目,两家公司最近已经组建了新式轰炸机的研发团队。一年前,洛一马副总裁兼“先进研发项目和战略计划”总经理弗兰克凯普齐奥对美国国防部未能明确界定新一代轰炸机的任务需求深感不满。在这两家顶级国防项目承包商已决定联合竞争新一代轰炸机项目的情况下,目前尚不清楚这将对另外一位“巨人”诺思罗普格鲁曼公司参与该项目的决策产生何种影响。如果诺-格决定“不玩了”,那么波音和洛一马也就成了唯一的竞标者,由此将导致空军无法实现其通过“试飞淘汰”方式选择获胜者的愿望。
美国空军究竟愿意付出多大努力部署新式轰炸机也是个疑问。时任空中作战司令部司令的罗纳德·基斯上将于2006年表明,他认为新式轰炸机研发应该在保密状态下实施一一这意味着该型轰炸机的若干性能将一直无法得到充分监督,好处则是有助于简化采购流程,并且能够在没有非保密竞争对手设置障碍的情况下部署新式武器。许多观点认为,F-117隐身战斗机之所以被视为成功的采购项目,就是因为该项目一直处于保密状态。也有一些人士指出,当B-2从“保密”转为“公开”后,“该项目的反对者使项目支持力量受到破坏,并对那些通常成为项目盟友的国防支持者造成了不利影响”。不过,在如今的政治与财政气候下,使新式轰炸机项目始终处于保密状态很可能削弱其政治支持。
速度,隐身与续航力的矛盾
美国空军如果要实现其2018年部署新式轰炸机的目标,就必须将飞行速度作为主要的技术妥协方向。虽然美国国防部正在大力研发能够将飞机加速至5马赫的高超音速发动机,但它们不太可能装备“2018年”型轰炸机。此外,如果飞行速度达到2马赫以上,那么飞机的隐身性能也会大打折扣,除非在计划时间内能研发出适应更高速度飞行的吸波材料,而用于高超音速飞行的冲压式喷气发动机现在的造价也根本无法满足批量生产。
然而,美国国防部正准备对外展示另一项被称为“黑燕”的新研发项目。“黑燕”是国防先进研究计划局(DAPRA)“猎鹰”(作战力量应用以及从美国本土发射运载工具)项目的后继型号。“猎鹰”的研发目标是一种能够在2小时内将12000磅重的物体投送到9000海里外的运载工具。由此可见,“黑燕”及其他类似项目更加关注的是“迅速到达”而不是“持续飞行”性能。
另一方面,美国空军有可能在2018年之前研制出一种速度低于2马赫的飞机。起初,洛一马和诺格公司都表示有兴趣提供一种至少具备超音速“冲刺”性能的方案。与所有其他方案的特点类似,为了支持高于1马赫的速度,这种方案在航程、载弹量或机体尺寸等方面都有所妥协。出于技术和成本现实性考虑,航程、续航力以及为增强生存能力而必须具备的隐身性能,已经促使有关方面更加关注高亚音速性能。波音公司所属先进系统分部主管乔冶·穆埃纳指出,“在以2倍以上音速飞行时,用于信号削减的材料将会受到应力作用,如果放弃隐身,仅仅依赖速度提高生存能力,那么飞机就必须具备高超音速性能。”
战略轰炸级别的续航力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此外,续航力在不同的作战环境下也有着不同的意义。如在近年常见的对地支援任务中,续航力意味着飞机在战场空域的盘旋时间。不过对于一款战略轰炸机而言,美国空军更需要的仍然是能够跨洲际飞行后突防敌方严密保护下的高价值纵深目标。因此相关部门对续航力的不同看法可能会影响对新一代轰炸机的需求数量。未来可能很难复制上世纪90年代在伊拉克实施的代号为“北部望”和“南部望”的作战模式,即派遣大量战斗机及少量轰炸机对目标区域进行持续监视。如果仍然需要支援对大面积区域实施的持续打击,那么就有两个选择,要么轰炸机的续航力足够大,要么就必须装备足够数量的轰炸机来保证单位时间和单位空域的平台密度。
未来轰炸机放弃核打击?
随着B-1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不再担负核打击任务,美国“三位一体”核力量中的轰炸机现由76架B-52和20架B-2组成。虽然B-52完全能够服役至本世纪30年代,但美国空军其时早就想让这种防护性能较弱的轰炸机退役了,B-1和B-2最初均被视为取代B-52的轰炸平台。
如果美国空军想在没有部署能够接替B-52担负核打击任务的轰炸机的情况下安排B-52退役,那么轰炸机力量中的“战略威慑”部分将只剩下20架B-2,因此新一代轰炸机被认为必须具备核打击能力。与洲际弹道导弹相比,在对诸如伊朗等国家实施威慑时,喷气式战略轰炸机被认为更加可靠。
然而也一些人认为,让新一代轰炸机具备双重任务能力可能会削弱其实际部署的可能性,或者大幅拖延部署时间。为轰炸机提供电磁脉冲防护(在核爆中成功返航)从技术上讲将增加许多也许根本用不上的设备,可能会使其成本上升25%-30%。这部分额外成本具体有多少则取决于设计人员认为必要的飞机“加固”程度。此外,从外交角度考虑,有些国家可能会将美国具备核突防能力的新式轰炸机视为针对自己的威胁,并迅速作出战略反应。
布什政府在2002年版NPR报告中曾强调“适应性计划”,而且扩大了指挥官在采取战略威慑手段时可选择的范围。从总体情况看,冷战结束后战略轰炸机威慑价值的重要程度有所下降,在经济不景气,并且维持战争运转费用居高不下的前提下,研制一种主要用于投掷核弹、具备高突防性能,但成本高昂的战略轰炸机不仅会刺激某些国家,而且也很可能导致公 众出现负面情绪。更何况现在的无人机已经越来越显示出远程打击的潜力。
“2018年”轰炸机:过渡型号还是最终解决方案
“2018年”轰炸机最初被称为“2037年”轰炸机。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不久,时任美国国防部采购主管的皮特奥尔德里奇要求美国空军加速研发下一代远程打击平台。直到2006年版QDR报告,国防部才开始重视该型轰炸机在2018年之前服役的问题,从而正式要求美国空军将该机的研发时间提前20年。如前述,美国空军现役轰炸机的良好结构状态能保持至本世纪30或40年代。然而,B-1和B-52作为有效武器系统的可靠性,以及空军安排38架B-52退役这两种因素相结合,促使美国国防部做出了要求新式轰炸机在2018年之前服役的决定。
尽管许多人质疑空军在面临将有限经费分配至多个研发项目的背景下,为何还要致力于部署一种新式轰炸机,同时2018年部署的时间表也看似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莫斯利上将还是在2006年声称,2018年的服役时间已成为“既定目标”。
如果在2018年之前仅部署一种过渡型轰炸机,并在2037年部署具备高超音速飞行能力的真正“替代型”轰炸机,那么美国空军采用现有的技术制造前者可能不会存在多大问题。主要难题就是缺钱。从过去的历史看,美国空军也不乏多个因预算紧张而导致项目被取消或大幅压缩的事例,如果“2018年”轰炸机重蹈覆辙,那么美国空军就很可能在本世纪20年代中后期面临轰炸机缺口。
采购数量被大幅度削减的两个事例分别为B-2和F-22。B-2项目从冷战结束之前开始实施并在上世纪90年代经历了大幅度削减。当虚构的美苏核战争烟消云散后,F-22也遭受了类似命运,并导致项目成本大幅度上升以及部署计划不断推迟。F-35是否会面临这种命运仍有待观察。根据目前的推测,新一代(“2018年”)轰炸机的初步采购数量约为100架。由需求变化导致的项目研发进度迟滞或技术挑战增加将使这种轰炸机的单机成本提高。这种情况又将导致采购数量减少并重复此前飞机采购项目面临的难题。
美国空军是否会建立与新式轰炸机相关的一整套服务体系,并在项目研发期间向其提出新的技术需求,仍是个未知数,但这些都直接关乎到项目预算。如果“2037年”轰炸机计划出现推迟或完全取消(现在看来这很有可能),那么美国空军将在最大程度上感受到加快“2018年”轰炸机研发进度的紧迫性——制定一种最终解决方案而不是过渡型方案。不过现在很多人都相信,未来型轰炸机项目肯定会面临预算超支、推迟交付、性能不达标、采购量削减的“魔鬼流程”,其最终结果不仅是“2018年”式轰炸机无法填补轰炸机缺口,还将最终导致“2037年”式轰炸机流产。就像美国某防务分析专家所言,“2037年”轰炸机将只是一个“神话中的巨兽”。
无人方案基本否决
2001年度美国《国防授权法案》(NDAA)向各军种提出了下述目标,即到2010年,在各军种所属具备纵深打击能力的飞机中,必须有三分之一为无人机。美国国防部2005年版QDR报告要求空军将其远程打击能力提高50%,而且这些打击力量中必须有35%的无人机。从国会和国防部此前-发布的指导性文件看,无人机系统的支持者指出,新一代轰炸机将是一种非常适合于采用无人系统的机型。但随着美国国防部取消了“联合无人空中作战系统”(J-UCAS)研发项目一一由空军和海军联合实施的J-UCAS项目在满足两个军种的独立需求时面临难题,美国空军在新式轰炸机研发中也很少再提及无人选择,但这似乎也并非就绝对意味着未来轰炸机就一定有人驾驶。
目前,美国空军仅有的无人“打击”武器分别为MQ-9“死神”和MQ—1“捕食者”无人机。该军种现役MQ—1少于100架,而MQ-9仅有10架。然而,10架作战半径为1600海里的MQ-9是美空军唯一被视为具备“远程”作战能力的无人系统。空军到2010年是否还能实现国会的35%无人机标准已经没有疑问(不可能),不过为落实国防部和国会的指令,美国空军还是必须研制一款新一代无人“轰炸机”。
更为重要的问题是,研发一种功能类似于B-2的无人轰炸机争论将在国会和公众之中以何种形式发展。虽然某些人士可能不会反对研发一种可装载少数型号武器的无人攻击机,但一旦涉及研制能装载30000磅高性能武器并具备核打击能力的无人轰炸机,那么争论将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势。诸如数据链安全以及武器可靠性等问题将会受到高度重视。然而由于舆论近年来的宣传,公众似乎开始相信无人机已经“无所不能”,这也许会对官方的客观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还有一种妥协的方式是采用半无人化方案,如人工远程遥控飞行或者仅在座舱内设置一名“监控”型飞行员。不过波音、洛-马和诺-格公司都认为,从技术角度讲,不管是无人轰炸机还是“半无人”轰炸机,在2018年之前都根本不可能研制出来。
美国自1917年以来首次面临下述情况,即随着最后一架B-12于1997年交付美国空军以来,美国没有任何一架远程轰炸机处于制造或设计阶段。某位国防分析人士指出:“对于一个将国家安全建立于向世界范围内投送军力基础之上,并以此维护该国本身及其盟友利益的国家而言,这的确是一种不同寻常的情况。”
不过,美国有关方面还是对未来远程打击实施了多项研究。自冷战于大约20年前结束以来,平均每个财政年度美国相关机构都会进行一项远程打击研究。从这些研究项目的总体形势看,它们似乎是有意推迟做出促使潜在远程打击技术趋于成熟的明确决定。
1992年的《美国空军轰炸机路线图》明确了将该军种所属轰炸机从以核打击任务为中心的作战力量,转化为重要常规打击力量的各个转型阶段。在这种转型过程的开始,战略空军司令部(“轰炸机”力量)与战术空军司令部(“战斗机”力量)于1992年合并为空军空中作战司令部。轰炸机和战斗机也首次由一个主要司令部统一指挥。从1992年至今,美国国防部和空军已发布了5份轰炸机“路线图”或“白皮书”,其间,美国先后还发布了三份《四年一度防务评估》(QDR)报告、1993年版《自下而上全面评估》(BuR)报告、两份《核态势评估》(NPR)报告以及多项独立的轰炸机研究报告。虽然上述评估的总体趋势是削减轰炸机数量,但美国国会却一直拒绝国防部提出的削减远程打击力量的建议。
被忽视的“首选武器”
美国1992年版“空军白皮书”制定了增强常规武器投射能力的阶段性计划,从而确保使所有轰炸机都具备投射最新型精确制导弹药的能力。而在实施上述战略的过程中,预算压力导致该军种所属轰炸机总数由冷战结束时的约360架削减至目前的122架(指可能进一步压缩后的规模)。对比历史情况,美国在1963年拥有709架B-52及其他1000多架区域型轰炸机(B-47和B-58)。国防部和空军的许多官员将目前这支现代化轰炸力量大肆吹嘘为“更加有效、生存能力更强、支援力度更大”。例如,某分析人士指出,计划部署的B-2改进型在一次任务中的作战成效相当于“联盟力量”行动中执行六次任务的打击成效。
虽然轰炸机的规模在过去15年来一直处于削减态势,但它在作战行动中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在1999年针对南联盟的“联盟力量”行动中,美军现役三种轰炸机都参加了空袭。B-2也首次参战。如虽然B-1的出动架次仅相当于总架次的2%,但其投弹量几乎相当于总投弹量的20%;B-2则摧毁了所赋予任务中90%的目标。在阿富汗的“持久自由”行动前三周作战中,轰炸机出动架次仅相当于美军飞机作战总架次的20%,但其投弹量占总投弹量的76%。在“伊拉克自由”行动中,有关方面对B-1提出了大量需求,以至于要让时任中央司令部空中力量指挥官的莫斯利中将亲自制定该型轰炸机的作战计划。
许多国防分析人士指出,过去10年中为增强轰炸机常规武器投射能力,以及提高支援和保障水平而投入的经费已在近期的几次空中战役中获得回报。然而,另一些人士也指出,在轰炸机逐渐成为“首选武器”的同时,这支作战力量的技术与规模水平却长时间被忽视。
2018年急需新型轰炸机
美国空军已承认,基于防空系统在未来可能取得的进步,有必要部署一种新式远程打击系统。问题在于美国空军是否拥有足够资金用于采购新式轰炸机,或维持现役轰炸机并提高其性能。现役轰炸机的平均机龄为30.9年,到新式轰炸机开始服役时,前者的平均机龄至少将达到40年。目前争议较大的问题是,是否有必要部署新式轰炸机,或这种轰炸机能否按照要求在2018年之前服役。现役战略轰炸机的机身结构仍处于理想状态,可一直服役至本世纪30-40年代。
2007年,美国空军对B-52和B-1分别实施了延寿计划,并于2004年对B-2的服役寿命进行了分析。然而,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现役轰炸机在中高水平威胁环境中的可靠性。在美国“战略和国际研究中心”(CAIS)近期举办的一次远程打击评估研讨会上,一位与会人士指出,“现役轰炸机将在很大程度上担负防区外打击任务,这是因为它们很难突破由高性能地空导弹、战斗机以及新一代综合防空系统构成的防空体系”。最新版“轰炸机白皮书”将这种态势简述为“……在2015-2020年预计出现的威胁环境中,B-1和B-52将不具备生存能力”。美国空军确信,基于防空系统可以预见的发展,未来将只有21架(目前剩余20架)B-2能够在高威胁环境中突防。
然而,目前相关的高级指挥官,尤其是战略司令部和太平洋司令部指挥官对研发新式轰炸机的支持力度较弱且自相矛盾。而且,美国空军既未研究与新式轰炸机相关的政策或技术问题,也未对可能发生的成本和替代方案做现实评估。在缺乏高级指挥官有力推动的情况下,在日益紧缩的财政环境中维持新式轰炸机研发将是一件极富挑战性的工作。美国“国防部长办公室采购、技术和后勤联合先进构想项目”(OSD/AT&L)负责人詹姆斯·杜尔海姆在2006年底就指出:“我们都知道需要部署(新式轰炸机),但不知道需要部署多少以及在何时部署。”
美军高级指挥官的矛盾心态,以及美国空军的担忧可部分归结为新一代(或过渡型)轰炸机将担负何种任务的问题。这种轰炸机到底是主要执行低端任务(如在非常规战争中为地面部队提供近距支援),还是重点担负高端任务(如在敌方严密防御的领土上空实施纵深突防)?在CSIS举办的远程打击研讨会之后,某分析人士对重点应对低端威胁的轰炸机是否有资格称为“新一代轰炸机”提出了质疑,因为这种情况将削弱该型轰炸机为在高威胁环境中生存而必须具备的性能。
此外,在当前极为恶劣的经济环境下,美国空军极有可能重新评估其采取的将远程和近程攻击力量混合部署的方式。日前,美国空军现役和预备役的战斗机和轰炸机比例均超过14比1。在投资方面,根据“战略和预算评估中心”(CSBA)2005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包括无人打击系统的情况下,用于近程和远程打击力量的投资约为18比1。远程和近程打击力量的合理混合比例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防部长办公室(OSD)、国会以及现政府如何看待美国今后将面临的主要威胁。在此过程中,美国在盟国/友好国家的基地驻扎权以及敌方的“反介入/区域阻截”能力等因素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波音+洛-马VS诺-格
现在的普遍看法是,虽然美国在2018年之前能够制造出新式轰炸机,但问题在于应该部署具备何种作战能力的轰炸机。不过,多位高级防务分析人士和国防工业界代表也认为,如果试图采用革命性的设计方案,那么他们都对实现2018年部署新式轰炸机的时间表持保 留意见。然而,如果(新式轰炸机)是某种商业性飞机或某种正在制造飞机(如F-22)的衍生型号,那么有可能实现在2018年具备应对低端威胁能力的目标。
为了加速新式飞机的研发进度,美国空军正在研究采用“试飞淘汰”方式确定符合其性能要求的最佳武器系统。然而,如果按照空军在2018年使新式轰炸机具备初步任务能力的时间表,那么技术研发阶段就应于2009年结束,原型展示应在2011年完成,而采购项目应从2013年就开始实施。现在来看这个时间表根本不切实际,它将对参与项目竞争的公司造成沉重压力。美国前任空军部长迈克尔·维恩指出,实现QDR报告明确的新式轰炸机研发进程将是一场严峻挑战。
另外,多项正在实施或将于近期实施的采购项目还将与新一代轰炸机争夺有限资金。在未来10年内,KC-X型加油机、战斗搜索及救援直升机(CSAR-X)、C-5战略运输机的“可靠性增强和更换发动机”改装项目、F-22、F-35以及“联合货运飞机”等项目都将参与到对总量不断压缩的国防预算争夺之中。新式轰炸机的成功采购将依赖于美国空军的有力支持——一种并不可靠的因素。
然而,美国的军工巨头们仍在努力实现2018年之前部署新式轰炸机的目标。作为三大军用航空巨头的其中两家公司,波音和洛克希德一马丁将联合投入此项目,两家公司最近已经组建了新式轰炸机的研发团队。一年前,洛一马副总裁兼“先进研发项目和战略计划”总经理弗兰克凯普齐奥对美国国防部未能明确界定新一代轰炸机的任务需求深感不满。在这两家顶级国防项目承包商已决定联合竞争新一代轰炸机项目的情况下,目前尚不清楚这将对另外一位“巨人”诺思罗普格鲁曼公司参与该项目的决策产生何种影响。如果诺-格决定“不玩了”,那么波音和洛一马也就成了唯一的竞标者,由此将导致空军无法实现其通过“试飞淘汰”方式选择获胜者的愿望。
美国空军究竟愿意付出多大努力部署新式轰炸机也是个疑问。时任空中作战司令部司令的罗纳德·基斯上将于2006年表明,他认为新式轰炸机研发应该在保密状态下实施一一这意味着该型轰炸机的若干性能将一直无法得到充分监督,好处则是有助于简化采购流程,并且能够在没有非保密竞争对手设置障碍的情况下部署新式武器。许多观点认为,F-117隐身战斗机之所以被视为成功的采购项目,就是因为该项目一直处于保密状态。也有一些人士指出,当B-2从“保密”转为“公开”后,“该项目的反对者使项目支持力量受到破坏,并对那些通常成为项目盟友的国防支持者造成了不利影响”。不过,在如今的政治与财政气候下,使新式轰炸机项目始终处于保密状态很可能削弱其政治支持。
速度,隐身与续航力的矛盾
美国空军如果要实现其2018年部署新式轰炸机的目标,就必须将飞行速度作为主要的技术妥协方向。虽然美国国防部正在大力研发能够将飞机加速至5马赫的高超音速发动机,但它们不太可能装备“2018年”型轰炸机。此外,如果飞行速度达到2马赫以上,那么飞机的隐身性能也会大打折扣,除非在计划时间内能研发出适应更高速度飞行的吸波材料,而用于高超音速飞行的冲压式喷气发动机现在的造价也根本无法满足批量生产。
然而,美国国防部正准备对外展示另一项被称为“黑燕”的新研发项目。“黑燕”是国防先进研究计划局(DAPRA)“猎鹰”(作战力量应用以及从美国本土发射运载工具)项目的后继型号。“猎鹰”的研发目标是一种能够在2小时内将12000磅重的物体投送到9000海里外的运载工具。由此可见,“黑燕”及其他类似项目更加关注的是“迅速到达”而不是“持续飞行”性能。
另一方面,美国空军有可能在2018年之前研制出一种速度低于2马赫的飞机。起初,洛一马和诺格公司都表示有兴趣提供一种至少具备超音速“冲刺”性能的方案。与所有其他方案的特点类似,为了支持高于1马赫的速度,这种方案在航程、载弹量或机体尺寸等方面都有所妥协。出于技术和成本现实性考虑,航程、续航力以及为增强生存能力而必须具备的隐身性能,已经促使有关方面更加关注高亚音速性能。波音公司所属先进系统分部主管乔冶·穆埃纳指出,“在以2倍以上音速飞行时,用于信号削减的材料将会受到应力作用,如果放弃隐身,仅仅依赖速度提高生存能力,那么飞机就必须具备高超音速性能。”
战略轰炸级别的续航力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此外,续航力在不同的作战环境下也有着不同的意义。如在近年常见的对地支援任务中,续航力意味着飞机在战场空域的盘旋时间。不过对于一款战略轰炸机而言,美国空军更需要的仍然是能够跨洲际飞行后突防敌方严密保护下的高价值纵深目标。因此相关部门对续航力的不同看法可能会影响对新一代轰炸机的需求数量。未来可能很难复制上世纪90年代在伊拉克实施的代号为“北部望”和“南部望”的作战模式,即派遣大量战斗机及少量轰炸机对目标区域进行持续监视。如果仍然需要支援对大面积区域实施的持续打击,那么就有两个选择,要么轰炸机的续航力足够大,要么就必须装备足够数量的轰炸机来保证单位时间和单位空域的平台密度。
未来轰炸机放弃核打击?
随着B-1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不再担负核打击任务,美国“三位一体”核力量中的轰炸机现由76架B-52和20架B-2组成。虽然B-52完全能够服役至本世纪30年代,但美国空军其时早就想让这种防护性能较弱的轰炸机退役了,B-1和B-2最初均被视为取代B-52的轰炸平台。
如果美国空军想在没有部署能够接替B-52担负核打击任务的轰炸机的情况下安排B-52退役,那么轰炸机力量中的“战略威慑”部分将只剩下20架B-2,因此新一代轰炸机被认为必须具备核打击能力。与洲际弹道导弹相比,在对诸如伊朗等国家实施威慑时,喷气式战略轰炸机被认为更加可靠。
然而也一些人认为,让新一代轰炸机具备双重任务能力可能会削弱其实际部署的可能性,或者大幅拖延部署时间。为轰炸机提供电磁脉冲防护(在核爆中成功返航)从技术上讲将增加许多也许根本用不上的设备,可能会使其成本上升25%-30%。这部分额外成本具体有多少则取决于设计人员认为必要的飞机“加固”程度。此外,从外交角度考虑,有些国家可能会将美国具备核突防能力的新式轰炸机视为针对自己的威胁,并迅速作出战略反应。
布什政府在2002年版NPR报告中曾强调“适应性计划”,而且扩大了指挥官在采取战略威慑手段时可选择的范围。从总体情况看,冷战结束后战略轰炸机威慑价值的重要程度有所下降,在经济不景气,并且维持战争运转费用居高不下的前提下,研制一种主要用于投掷核弹、具备高突防性能,但成本高昂的战略轰炸机不仅会刺激某些国家,而且也很可能导致公 众出现负面情绪。更何况现在的无人机已经越来越显示出远程打击的潜力。
“2018年”轰炸机:过渡型号还是最终解决方案
“2018年”轰炸机最初被称为“2037年”轰炸机。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不久,时任美国国防部采购主管的皮特奥尔德里奇要求美国空军加速研发下一代远程打击平台。直到2006年版QDR报告,国防部才开始重视该型轰炸机在2018年之前服役的问题,从而正式要求美国空军将该机的研发时间提前20年。如前述,美国空军现役轰炸机的良好结构状态能保持至本世纪30或40年代。然而,B-1和B-52作为有效武器系统的可靠性,以及空军安排38架B-52退役这两种因素相结合,促使美国国防部做出了要求新式轰炸机在2018年之前服役的决定。
尽管许多人质疑空军在面临将有限经费分配至多个研发项目的背景下,为何还要致力于部署一种新式轰炸机,同时2018年部署的时间表也看似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莫斯利上将还是在2006年声称,2018年的服役时间已成为“既定目标”。
如果在2018年之前仅部署一种过渡型轰炸机,并在2037年部署具备高超音速飞行能力的真正“替代型”轰炸机,那么美国空军采用现有的技术制造前者可能不会存在多大问题。主要难题就是缺钱。从过去的历史看,美国空军也不乏多个因预算紧张而导致项目被取消或大幅压缩的事例,如果“2018年”轰炸机重蹈覆辙,那么美国空军就很可能在本世纪20年代中后期面临轰炸机缺口。
采购数量被大幅度削减的两个事例分别为B-2和F-22。B-2项目从冷战结束之前开始实施并在上世纪90年代经历了大幅度削减。当虚构的美苏核战争烟消云散后,F-22也遭受了类似命运,并导致项目成本大幅度上升以及部署计划不断推迟。F-35是否会面临这种命运仍有待观察。根据目前的推测,新一代(“2018年”)轰炸机的初步采购数量约为100架。由需求变化导致的项目研发进度迟滞或技术挑战增加将使这种轰炸机的单机成本提高。这种情况又将导致采购数量减少并重复此前飞机采购项目面临的难题。
美国空军是否会建立与新式轰炸机相关的一整套服务体系,并在项目研发期间向其提出新的技术需求,仍是个未知数,但这些都直接关乎到项目预算。如果“2037年”轰炸机计划出现推迟或完全取消(现在看来这很有可能),那么美国空军将在最大程度上感受到加快“2018年”轰炸机研发进度的紧迫性——制定一种最终解决方案而不是过渡型方案。不过现在很多人都相信,未来型轰炸机项目肯定会面临预算超支、推迟交付、性能不达标、采购量削减的“魔鬼流程”,其最终结果不仅是“2018年”式轰炸机无法填补轰炸机缺口,还将最终导致“2037年”式轰炸机流产。就像美国某防务分析专家所言,“2037年”轰炸机将只是一个“神话中的巨兽”。
无人方案基本否决
2001年度美国《国防授权法案》(NDAA)向各军种提出了下述目标,即到2010年,在各军种所属具备纵深打击能力的飞机中,必须有三分之一为无人机。美国国防部2005年版QDR报告要求空军将其远程打击能力提高50%,而且这些打击力量中必须有35%的无人机。从国会和国防部此前-发布的指导性文件看,无人机系统的支持者指出,新一代轰炸机将是一种非常适合于采用无人系统的机型。但随着美国国防部取消了“联合无人空中作战系统”(J-UCAS)研发项目一一由空军和海军联合实施的J-UCAS项目在满足两个军种的独立需求时面临难题,美国空军在新式轰炸机研发中也很少再提及无人选择,但这似乎也并非就绝对意味着未来轰炸机就一定有人驾驶。
目前,美国空军仅有的无人“打击”武器分别为MQ-9“死神”和MQ—1“捕食者”无人机。该军种现役MQ—1少于100架,而MQ-9仅有10架。然而,10架作战半径为1600海里的MQ-9是美空军唯一被视为具备“远程”作战能力的无人系统。空军到2010年是否还能实现国会的35%无人机标准已经没有疑问(不可能),不过为落实国防部和国会的指令,美国空军还是必须研制一款新一代无人“轰炸机”。
更为重要的问题是,研发一种功能类似于B-2的无人轰炸机争论将在国会和公众之中以何种形式发展。虽然某些人士可能不会反对研发一种可装载少数型号武器的无人攻击机,但一旦涉及研制能装载30000磅高性能武器并具备核打击能力的无人轰炸机,那么争论将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势。诸如数据链安全以及武器可靠性等问题将会受到高度重视。然而由于舆论近年来的宣传,公众似乎开始相信无人机已经“无所不能”,这也许会对官方的客观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还有一种妥协的方式是采用半无人化方案,如人工远程遥控飞行或者仅在座舱内设置一名“监控”型飞行员。不过波音、洛-马和诺-格公司都认为,从技术角度讲,不管是无人轰炸机还是“半无人”轰炸机,在2018年之前都根本不可能研制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