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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现代化为基础的中国全方位的社会转型过程中,非政府组织因其独特的角色和功能,以及相对于政府的比较优势,理应在提供特定的公共服务、推进公民自治和参与意识、沟通公众与政府关系、激发创新精神以及推进民主化进程、孕育公民社会等各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在我国政府主导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权利分配格局中,非政府组织的功能受到局限,非政府组织和政府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功能互补不足。实现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和谐共进,一方面需要政府放松管制,加强监督,为非政府组织开辟运作空间,提供制度支持;另一方面需要非政府组织提高治理水平、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