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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约翰·洛克是英国著名的思想家,是西方近现代政治理论的奠基人。《政府论》是其政治思想体系的代表作,本文就以此书为基础,对洛克政治学进行分析。众所周知,洛克平等自由、天赋人权等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西方学者,甚至可以说是与众多革命运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洛克的思想不可避免地具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本文也会对其影响展开论述。
【关键词】:社会契约;民主;有限政府;个人权利;妥协性
《政府论》是洛克政治学思想的精髓所在。在《政府论》这本书中,洛克为人们勾勒出了一个有限政府下,个人享受自由权利与公共福利的政治蓝图。洛克主张君主立宪制政体,推崇有限政府,高扬个人权利与自由,将个人私有财产权上升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度。虽然存在这一些诸如资产阶级妥协性等缺陷,但是洛克的这些思想对于英法美等西欧国家的宪法制定以及政治体系的构建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洛克政治学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自然状态·善的基础
与霍布斯悲观地将人类的自然状态描述成相互对立的险恶关系不同,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本质上是自由、平等与和谐的。
总的来说,洛克主张人的自由平等博爱,而这种“人性本善”的乐观思想在他的另一本著作《论宽容》中可窥其一二。但是,这并不是一种无原则的包庇,而是一种有原则的和谐,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的。洛克的整个政治思想体系基本是建立在人性善的基础之上的。
(二)社会契约·有限政府
但是,如果人只是处于一个自然状态之下,那么就会有诸多不便之处,例如:当人人自由平等,即每个人拥有同等的权利与权力,没有人有比别人更多的权力,那么,当其中一个人违反了自然法之后,又该如何处理?
于是洛克提出,人最终是要进入到一个“政治社会” 的,并且在政治社会中,需要一个具有一定权威的政府来进行仲裁,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洛克建立起一个“个人-社会-政府”的联系,将分散的个体变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以便更好的行使权力,保障个人的合法权利。
“在一切情况和条件下,对于滥用职权的强力的真正纠正办法,就是用强力对付强力。越权使用强力,常使使用强力的人处于战争状态而成为侵略者,因而必须把他当作侵略者来对付”[1]而且“人民的福利是最高的法律”[2],就这一点来说,洛克所规划出的政治蓝图里,政府实质上充当了一个服务者的角色。
当政治社会与政府形成之后,洛克又提出了以内部分权的形式来制约平衡政府权力,政府内部必须进行制约平衡与分权,以达到服务型政府的目的。
在洛克的政治学体系中,除了政府内部的分权制衡,还需要外部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主要体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超越具体政府的权威性这两个方面。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律迫使政府成员更好地为大多数人服务,保障大多数人的权利。法律的外部制约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了公民的个人自由。
(三)福利·个人权利·财产权
洛克设计的政府,终极目的是充分保障个人的权利,使政治社会中的人得以享受自由与公共福利。洛克将自然大地固有的物质视为全部人所共有的,认为那是上帝创世时赠给亚当夏娃的礼物,但是对于个人后天创造的私有财产,洛克认为无人有权掠夺,神圣不可侵犯。
洛克在他的著作《政府论》中提到:“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每个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3]相对于对生命权、自由权的保障,洛克更加突出关注财产权,甚至将个人财产权上升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这在洛克之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中是从未有过的。
二、洛克政治学思想的主要历史意义
洛克的政治思想被马克思视为“整个英国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观念的基础”[4]①。
洛克的《政府论》(上篇)写于1680年,在这本书中,他以《圣经》中上帝、亚当、夏娃为背景,创造性地进行解读,从而阐述了极力反对君权神授的主张。而在他1690年写成的著作《政府论》(下篇)中,更加具体地架构了自己的民主政治体系。
直到今天,我们在英国逐渐成熟的君主立宪制民主中都可以看到洛克的影子。首先,他影响了一代代西方哲学家,比如说法国18世纪的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等启蒙思想家们。这些思想家都可以说是洛克思想的传承者。其次,在这之后西方的几次革命中,我们似乎都能从洛克的思想中找到最初的源头。比如说法国大革命中,公民(特别是兴新资产阶级)呼吁一种独立的人格,而在统治者独揽大权的情况下,起义推翻封建制度中的君主,建立新政权。而诸如美国的《独立宣言》、法国的《人权宣言》中贯穿的自由、平等、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思想,在洛克的政治体系中都可窥见一二。
在某种程度上,洛克的政治体系是西方乃至整个世界的自由主义和民主政治理论的滥觞。
三、洛克政治学思想的主要局限性
(一)阶级妥协性
不可避免地,洛克的思想并不完美,同样具有其局限性。
《政府论》作为英国光荣革命的理论依据,本身就存在了资产阶级的妥协性与软弱性,其对于封建君权的批驳是不彻底的。
最主要最突出的表现在于,洛克自身无法磨灭的资产阶级的阶级性质。他对与个人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大力歌颂,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在为资产阶级的剥削进行维护。对于个人财产丰富的人来说,这可谓是福音;但是对于那些处于社会底层,毫无个人私有财产的流浪者来说,这就是灾难。
洛克所倡导的天赋人权、人人平等这些思想中的“人”,是带有明显阶级色彩的,他是在为兴新资产阶级立言,置平民于不顾。
其次,洛克反对君权神授,主张民主法治,但是,他又大力倡导君主立宪制,这不可谓不矛盾。并且在《政府论》中,他提出,君主享有特权,拥有仲裁法律所未规定的事情的有力的主张,虽然其出发点是为人们谋福利,但是特权的存在,本身就已经损害了公民的权利。这是自相矛盾的。
(二)福利国家的经济危机
洛克倡导的是政府保障个人享受自由与公共福利,不过多干预经济等的发展。这种模式的国家在欧洲十分普遍,几乎每个人都十分向往到重要一个国家生活。但是在经历了世界经济危机以及欧债危机之后,神话已经破灭。由于政府权力过于有限,公共福利压力过于庞大,导致政府不堪重负,同时激化了社会矛盾,引起社会动荡。
(三)善的基础的唯心主义泥潭
洛克将自己的政治思想体系建立在一种和谐的“自然状态”下,这就让人怀疑,洛克如何得出“人性本善”的这个结论,是洛克亲身经历过了,还是有那些历史文献的记载?
这就使得这个基础处于一种唯心主义的泥潭,使得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洛克政治学存在硬伤。
《政府论》是英国政治理论思想体系中里程碑式的著作,对于英国光荣革命更有着不可磨灭的理论指导意义。作为近现代资产阶级的政治开拓者,作为西方民主政治,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思想的领路人,洛克在《政府论》中阐述的政治理论思想源远流长,亘古常新。直到今天,我们仍能从欧美宪法及其政治体系的架构中看到洛克的身影。虽然,洛克的政治学思想理论体系存在着一些缺陷,但是那是不可避免的,也有历史环境下的客观因素的原因。
从某种程度上说,洛克的政治学思想是西方近现代资产阶级政治民主的滥觞,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1][2][3] 约翰·洛克.政府論(下篇)[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95.97.19.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93.
[5] (英)彼得·拉斯莱特.洛克《政府论》导论[M].冯克利,译.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关键词】:社会契约;民主;有限政府;个人权利;妥协性
《政府论》是洛克政治学思想的精髓所在。在《政府论》这本书中,洛克为人们勾勒出了一个有限政府下,个人享受自由权利与公共福利的政治蓝图。洛克主张君主立宪制政体,推崇有限政府,高扬个人权利与自由,将个人私有财产权上升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度。虽然存在这一些诸如资产阶级妥协性等缺陷,但是洛克的这些思想对于英法美等西欧国家的宪法制定以及政治体系的构建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洛克政治学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自然状态·善的基础
与霍布斯悲观地将人类的自然状态描述成相互对立的险恶关系不同,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本质上是自由、平等与和谐的。
总的来说,洛克主张人的自由平等博爱,而这种“人性本善”的乐观思想在他的另一本著作《论宽容》中可窥其一二。但是,这并不是一种无原则的包庇,而是一种有原则的和谐,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的。洛克的整个政治思想体系基本是建立在人性善的基础之上的。
(二)社会契约·有限政府
但是,如果人只是处于一个自然状态之下,那么就会有诸多不便之处,例如:当人人自由平等,即每个人拥有同等的权利与权力,没有人有比别人更多的权力,那么,当其中一个人违反了自然法之后,又该如何处理?
于是洛克提出,人最终是要进入到一个“政治社会” 的,并且在政治社会中,需要一个具有一定权威的政府来进行仲裁,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洛克建立起一个“个人-社会-政府”的联系,将分散的个体变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以便更好的行使权力,保障个人的合法权利。
“在一切情况和条件下,对于滥用职权的强力的真正纠正办法,就是用强力对付强力。越权使用强力,常使使用强力的人处于战争状态而成为侵略者,因而必须把他当作侵略者来对付”[1]而且“人民的福利是最高的法律”[2],就这一点来说,洛克所规划出的政治蓝图里,政府实质上充当了一个服务者的角色。
当政治社会与政府形成之后,洛克又提出了以内部分权的形式来制约平衡政府权力,政府内部必须进行制约平衡与分权,以达到服务型政府的目的。
在洛克的政治学体系中,除了政府内部的分权制衡,还需要外部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主要体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超越具体政府的权威性这两个方面。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律迫使政府成员更好地为大多数人服务,保障大多数人的权利。法律的外部制约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了公民的个人自由。
(三)福利·个人权利·财产权
洛克设计的政府,终极目的是充分保障个人的权利,使政治社会中的人得以享受自由与公共福利。洛克将自然大地固有的物质视为全部人所共有的,认为那是上帝创世时赠给亚当夏娃的礼物,但是对于个人后天创造的私有财产,洛克认为无人有权掠夺,神圣不可侵犯。
洛克在他的著作《政府论》中提到:“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每个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3]相对于对生命权、自由权的保障,洛克更加突出关注财产权,甚至将个人财产权上升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这在洛克之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中是从未有过的。
二、洛克政治学思想的主要历史意义
洛克的政治思想被马克思视为“整个英国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观念的基础”[4]①。
洛克的《政府论》(上篇)写于1680年,在这本书中,他以《圣经》中上帝、亚当、夏娃为背景,创造性地进行解读,从而阐述了极力反对君权神授的主张。而在他1690年写成的著作《政府论》(下篇)中,更加具体地架构了自己的民主政治体系。
直到今天,我们在英国逐渐成熟的君主立宪制民主中都可以看到洛克的影子。首先,他影响了一代代西方哲学家,比如说法国18世纪的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等启蒙思想家们。这些思想家都可以说是洛克思想的传承者。其次,在这之后西方的几次革命中,我们似乎都能从洛克的思想中找到最初的源头。比如说法国大革命中,公民(特别是兴新资产阶级)呼吁一种独立的人格,而在统治者独揽大权的情况下,起义推翻封建制度中的君主,建立新政权。而诸如美国的《独立宣言》、法国的《人权宣言》中贯穿的自由、平等、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思想,在洛克的政治体系中都可窥见一二。
在某种程度上,洛克的政治体系是西方乃至整个世界的自由主义和民主政治理论的滥觞。
三、洛克政治学思想的主要局限性
(一)阶级妥协性
不可避免地,洛克的思想并不完美,同样具有其局限性。
《政府论》作为英国光荣革命的理论依据,本身就存在了资产阶级的妥协性与软弱性,其对于封建君权的批驳是不彻底的。
最主要最突出的表现在于,洛克自身无法磨灭的资产阶级的阶级性质。他对与个人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大力歌颂,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在为资产阶级的剥削进行维护。对于个人财产丰富的人来说,这可谓是福音;但是对于那些处于社会底层,毫无个人私有财产的流浪者来说,这就是灾难。
洛克所倡导的天赋人权、人人平等这些思想中的“人”,是带有明显阶级色彩的,他是在为兴新资产阶级立言,置平民于不顾。
其次,洛克反对君权神授,主张民主法治,但是,他又大力倡导君主立宪制,这不可谓不矛盾。并且在《政府论》中,他提出,君主享有特权,拥有仲裁法律所未规定的事情的有力的主张,虽然其出发点是为人们谋福利,但是特权的存在,本身就已经损害了公民的权利。这是自相矛盾的。
(二)福利国家的经济危机
洛克倡导的是政府保障个人享受自由与公共福利,不过多干预经济等的发展。这种模式的国家在欧洲十分普遍,几乎每个人都十分向往到重要一个国家生活。但是在经历了世界经济危机以及欧债危机之后,神话已经破灭。由于政府权力过于有限,公共福利压力过于庞大,导致政府不堪重负,同时激化了社会矛盾,引起社会动荡。
(三)善的基础的唯心主义泥潭
洛克将自己的政治思想体系建立在一种和谐的“自然状态”下,这就让人怀疑,洛克如何得出“人性本善”的这个结论,是洛克亲身经历过了,还是有那些历史文献的记载?
这就使得这个基础处于一种唯心主义的泥潭,使得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洛克政治学存在硬伤。
《政府论》是英国政治理论思想体系中里程碑式的著作,对于英国光荣革命更有着不可磨灭的理论指导意义。作为近现代资产阶级的政治开拓者,作为西方民主政治,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思想的领路人,洛克在《政府论》中阐述的政治理论思想源远流长,亘古常新。直到今天,我们仍能从欧美宪法及其政治体系的架构中看到洛克的身影。虽然,洛克的政治学思想理论体系存在着一些缺陷,但是那是不可避免的,也有历史环境下的客观因素的原因。
从某种程度上说,洛克的政治学思想是西方近现代资产阶级政治民主的滥觞,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1][2][3] 约翰·洛克.政府論(下篇)[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95.97.19.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93.
[5] (英)彼得·拉斯莱特.洛克《政府论》导论[M].冯克利,译.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