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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Paul Grice)1957年在他的"Meaning"一文中从人的心理意图上探讨了意义的本质,将意义分为自然意义(natural meaning)与非自然意义(non-natural meaning)。该理论一出现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格赖斯是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探索意义的本质,从说话人的意图出发探讨意义,把交际过程看作是交际意图识别和传递的过程。格赖斯在非自然意义研究基础上提出了会话含义理论,对语用学的发展有很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