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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手的山芋”
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得益于经济体制改革,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正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改革在培育出了大批民营企业的同时,也活跃了民间金融活动。民间金融活动与正规金融机构不同,其规模、运动方向都是不能准确掌握的,其对社会的贡献度与自身风险度也是很难量化的。因此大量的资金在体外循环,对国民经济的预测、决策带来了困难,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提出了严峻挑战,甚至加剧了经济过热。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作为构成金融主要细胞的资金,其数量、运动方向却不能够准确地被了解并掌握,这是十分可怕的问题。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对经济发展热与冷、快与慢的判断是不能够准确的,进而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效果是有限的,甚至是相当危险的。在我国,民间金融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相互的借贷行为,合会、标会、各种基金会的融资、地下钱庄、标会。虽然生存在正规制度之外,如果监管到位、运用得当,是能够适应市场与经济发展客观需求的。不能因“孙大午现象”、“福安标会”倒会等事件而因噎废食。花旗银行在2005年初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中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大约是9000亿元人民币(大约是110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GDP的6.5%。如果将民间金融计算在内,中国的信贷总额增长并没有真正放慢。虽然花旗的预测和实际存在会有一定出入,但不难理解规模庞大的民间金融正成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反作用力。
而在世界范围内,与正规金融机构以及政府主导的贷款支持计划面临的窘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非正规金融的经营成本低,在发展中国家有生存空间,具有强烈的生命力,并有一套解决信息不对称、防范道德风险的机制。如果简单地抑制或打压,不利于发挥民间金融的优势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长颈鹿和小羊对自己的优缺点各不相让,长颈鹿说个子高好,可以不费力气吃到树上的叶子,一边说一边吃到树枝上的嫩叶。而小羊无论怎么够也够不着,可小羊并不服气。于是他们向前走,一片碧绿的草地出现在他们面前。但草地外边却围着高高的篱笆,只是在篱笆的边缘开了一个小洞,身材灵巧的小羊轻易的钻了进去,吃到了青草,而长颈鹿只能在外边无可奈何地看着。其实简单的故事蕴涵着深刻的道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市场经济中固然存在“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情况,可是也不乏“以快打慢”、“小蛇吞象”的例子。成败关键不在于大还是小、贵还是贱,而在于反应的机敏、变换的灵活。要想在市场经济下生存,必须寻找自己生长的空间,并竭力发挥出自身的优势,去实践“适者生存”的道理。在金融领域亦是如此。
民间金融产生在经济转轨时期,民间金融的存在和迅猛发展,自有催生其交易的动力和源泉。由于在传统体制下金融制度是以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国有经济为目标,使得我国的金融体系在资源配置方面出现了扭曲现象。在大企业成为众多金融机构追捧对象的同时,正规金融的缺失留下的真空必然由非正规金融来填补。
从民间金融的需求角度上讲,由于正规金融的严格的信贷门槛和机构设置问题,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因无法提供担保或抵押物而难以获得贷款,贷款需求无法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得到满足。从民间金融的优势角度上讲,它的低成本互助性的小额借贷,与国有商业银行刚性利率不一样的随行就市的利率定制,都是民间金融活跃的原因。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争论及等待后,人们慢慢地意识到,民间金融作为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的一种金融形式,扶持了一批无法从正规金融得到资金的中小企业,也为那些无法得到贷款的农户融通了大部分必需的小额资金。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国的民间金融凭借一套独有的解决信息不对称、防范道德风险的机制和其低成本经营,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并推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在中国的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如果我们一味地对民间金融进行否定,永远把目光定位在民间金融带来的巨大金融风险上,结果只会将民间金融推向更加阴暗的角落。
三种存在模式的背后价值
对未来的中国经济来说,民营企业是至关重要的。在过去的十年里,政府部门经常鼓励银行们借款给民营企业。然而,实际上,这一进程非常缓慢。而民间金融最大的贡献是资助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简单地看,中国民间金融存在的方式以三个区域的三种模式为代表:
1.东北模式:“责权利、借用还”不统一
东北地区多年来一直进行着痛苦的经济转型,国有企业整体效益不佳;传统经济主体以第一、第二产业为主,造成银行早期投入的大量政策性贷款无法收回,银行呆坏账比率居高不下,主要银行不良贷款比率极高。因此,正规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紧缩对东北地区的资金投放。与此同时,其民营企业起步晚于南方经济发达省份,一方面是抵押和担保都较为困难的中小企业存在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一些银行优质客户贷款闲置。需求与供给一拍即合,“对缝”的流行水到渠成。这种“对缝”就是企业转贷。一般而言,转贷双方或多方是不可能做到责权利、借用还相统一的。
2.浙闽模式:先富带后富,“富人”帮“穷人”
20年来,我国民间金融最早产生在经济市场化改革先行地区(如浙、闽、粤)。因为这些地区处在改革前沿,市场机制的作用较强,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较高,经济发展灵活多样,对资金的需求大。同时,由于金融业尚未大规模推进市场化,金融机构仍然是以国有银行为主,非公有制经济的正常融资渠道狭窄。于是,20世纪80年代初,民间金融率先在浙江省出现,福建、广东等省随之兴起。有点类似“富人”帮“穷人”的味道。民间金融以提供短期信贷为主,很少有中长期借贷,主要服务于农村经济和私营经济。这种以间接信用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民间金融是东南沿海地下金融的主流,被称为“浙闽模式”。福建、广东、浙江是我国经济发达的省份,更是我国民间金融发达的省份。“浙闽模式”在民间金融领域活动最大、规模最大。我们认为全国民间金融在浙、闽、粤的集中度会达到60%。这样能够满足个体经济发展快,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具有“急、频、少、高”的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金融服务的不足,相应分流了银行的一部分放贷风险。
3.晋陕模式:金融基础比较好,直接向社会集资
早在几百年前,山西商人已经开创了中国金融、银行的历史,西北票号已经名扬海内外。陕西、山西是我国西北地区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西安、太原、宝鸡等城市金融基础比较好,其地下金融也有一定的规模。受西部开发,尤其是近几年我国能源供求矛盾的影响,区 域经济发展增快,投资机会的增加已经超过金融支持的力度。因此地下金融活动更多地表现为民营企业直接向社会非公开集资,集资方式包括股权式、债权式、信托式、存款式,等等。民营企业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股份,以及通过个人信用融资,引入机会投资领域多存在信用风险隐患并容易产生道德风险。
从“绝对”混战走向有效竞争
一直以来,民间金融在我国金融领域是不能登上大雅之堂的。虽然民间金融对当地的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但是高利率之后却存在巨大的风险,既不利于社会稳定又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国家为了限制部分投资过热的行业,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银行信贷资金趋紧,部分受限行业的中小企业及个人的借贷需求在无法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正式金融机构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纷纷求助民间金融组织。资金的体制外流动还给炒房资金加了一个砝码,温州“炒房团”、“炒煤团”高潮令人惊叹,使政府决策的依据失真,甚至有可能进一步导致宏观调控失灵。民间金融大多缺乏正规的组织形式、良好的运作机制、有效的约束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具有非正式、不规范、高风险等特征,很难承担大规模集聚资本的功能,在短期小额投融资领域与正规金融机构存在市场纷争。尤其在东北存在企业“转贷”现象,增加了金融市场的风险。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尽管由于正式金融领域的发展,许多国家非正式金融领域的重要性相对下降了,但其绝对量仍然是增长的。在一些情况下,正规金融似乎是非正规金融的替代;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它似乎成了非正规金融的补充。因此,不同的国家根据各自的情况都制定了规范民间金融的方法。尼泊尔和日本是通过立法规范民间金融正规化的发展道路;印度建立了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合作的机制;美国纽约州通过对放债人发放牌照来对其监管;南非对高利贷有《豁免法》……
分析我国改革以来金融业的发展,会发现是先改革旧制度取得制度突破,然后靠制度的解放促进金融的发展;是以政府为主体,以建立完善国有金融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为目标。民间金融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能带动整个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并使中国金融业整体上获得新增长。
无可厚非的是,非正规金融的活跃,反映出的正是正规金融存在的不足。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泰国和菲律宾等都曾要求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地区,向农民提供低利率贷款,试图以此将高利贷挤出农村金融市场。但结果却往往不如人意。和正规金融相比,非正规金融机构常常有更良好的绩效,比如很多地下银行的不良债权比例远远比正规的金融机构低。非正规金融往往发生在一个相互都很熟悉的社区中,社区成员彼此有密切的社会交往和经济交往,能够有助于减少金融借贷中的信息不对称。
从本质上说,金融是支持和服务于经济发展的,产品的创新与体系的创新都离不开经济发展的脉络。10年来,尤其是2000年以来,国内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成倍地高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已超过1/3;在行业分布上,以轻工纺织、普通机械、建筑运输、商贸服务等领域为主,现已开始向重化工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拓展。据统计,在我国40个工业行业中,非公有制经济在27个行业中的比重已超过50%,在部分行业已经占到70%以上;在市场分布上,非公有制经济基本上以国内市场为主,现已开始逐步向国际市场迅速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家放开私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一大批私营企业纷纷转向国际贸易。在这样的经济历史背景下,我们认为民间金融存在不但是合理的,更是必要的。其灵活的机制与信息对称性,是正规金融机构很难实现的。2005~2010年民间金融规模每年将有30%的增长空间。
实际上,民间金融并非全都存在于暗处,也并非全都惧怕阳光。我们期待会有一个好的金融秩序,使非正规金融机构也能够与正规金融机构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享有公开竞争的机会。当然,这是一个难题。
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得益于经济体制改革,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正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改革在培育出了大批民营企业的同时,也活跃了民间金融活动。民间金融活动与正规金融机构不同,其规模、运动方向都是不能准确掌握的,其对社会的贡献度与自身风险度也是很难量化的。因此大量的资金在体外循环,对国民经济的预测、决策带来了困难,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提出了严峻挑战,甚至加剧了经济过热。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作为构成金融主要细胞的资金,其数量、运动方向却不能够准确地被了解并掌握,这是十分可怕的问题。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对经济发展热与冷、快与慢的判断是不能够准确的,进而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效果是有限的,甚至是相当危险的。在我国,民间金融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相互的借贷行为,合会、标会、各种基金会的融资、地下钱庄、标会。虽然生存在正规制度之外,如果监管到位、运用得当,是能够适应市场与经济发展客观需求的。不能因“孙大午现象”、“福安标会”倒会等事件而因噎废食。花旗银行在2005年初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中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大约是9000亿元人民币(大约是110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GDP的6.5%。如果将民间金融计算在内,中国的信贷总额增长并没有真正放慢。虽然花旗的预测和实际存在会有一定出入,但不难理解规模庞大的民间金融正成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反作用力。
而在世界范围内,与正规金融机构以及政府主导的贷款支持计划面临的窘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非正规金融的经营成本低,在发展中国家有生存空间,具有强烈的生命力,并有一套解决信息不对称、防范道德风险的机制。如果简单地抑制或打压,不利于发挥民间金融的优势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长颈鹿和小羊对自己的优缺点各不相让,长颈鹿说个子高好,可以不费力气吃到树上的叶子,一边说一边吃到树枝上的嫩叶。而小羊无论怎么够也够不着,可小羊并不服气。于是他们向前走,一片碧绿的草地出现在他们面前。但草地外边却围着高高的篱笆,只是在篱笆的边缘开了一个小洞,身材灵巧的小羊轻易的钻了进去,吃到了青草,而长颈鹿只能在外边无可奈何地看着。其实简单的故事蕴涵着深刻的道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市场经济中固然存在“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情况,可是也不乏“以快打慢”、“小蛇吞象”的例子。成败关键不在于大还是小、贵还是贱,而在于反应的机敏、变换的灵活。要想在市场经济下生存,必须寻找自己生长的空间,并竭力发挥出自身的优势,去实践“适者生存”的道理。在金融领域亦是如此。
民间金融产生在经济转轨时期,民间金融的存在和迅猛发展,自有催生其交易的动力和源泉。由于在传统体制下金融制度是以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国有经济为目标,使得我国的金融体系在资源配置方面出现了扭曲现象。在大企业成为众多金融机构追捧对象的同时,正规金融的缺失留下的真空必然由非正规金融来填补。
从民间金融的需求角度上讲,由于正规金融的严格的信贷门槛和机构设置问题,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因无法提供担保或抵押物而难以获得贷款,贷款需求无法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得到满足。从民间金融的优势角度上讲,它的低成本互助性的小额借贷,与国有商业银行刚性利率不一样的随行就市的利率定制,都是民间金融活跃的原因。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争论及等待后,人们慢慢地意识到,民间金融作为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的一种金融形式,扶持了一批无法从正规金融得到资金的中小企业,也为那些无法得到贷款的农户融通了大部分必需的小额资金。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国的民间金融凭借一套独有的解决信息不对称、防范道德风险的机制和其低成本经营,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并推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在中国的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如果我们一味地对民间金融进行否定,永远把目光定位在民间金融带来的巨大金融风险上,结果只会将民间金融推向更加阴暗的角落。
三种存在模式的背后价值
对未来的中国经济来说,民营企业是至关重要的。在过去的十年里,政府部门经常鼓励银行们借款给民营企业。然而,实际上,这一进程非常缓慢。而民间金融最大的贡献是资助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简单地看,中国民间金融存在的方式以三个区域的三种模式为代表:
1.东北模式:“责权利、借用还”不统一
东北地区多年来一直进行着痛苦的经济转型,国有企业整体效益不佳;传统经济主体以第一、第二产业为主,造成银行早期投入的大量政策性贷款无法收回,银行呆坏账比率居高不下,主要银行不良贷款比率极高。因此,正规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紧缩对东北地区的资金投放。与此同时,其民营企业起步晚于南方经济发达省份,一方面是抵押和担保都较为困难的中小企业存在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一些银行优质客户贷款闲置。需求与供给一拍即合,“对缝”的流行水到渠成。这种“对缝”就是企业转贷。一般而言,转贷双方或多方是不可能做到责权利、借用还相统一的。
2.浙闽模式:先富带后富,“富人”帮“穷人”
20年来,我国民间金融最早产生在经济市场化改革先行地区(如浙、闽、粤)。因为这些地区处在改革前沿,市场机制的作用较强,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较高,经济发展灵活多样,对资金的需求大。同时,由于金融业尚未大规模推进市场化,金融机构仍然是以国有银行为主,非公有制经济的正常融资渠道狭窄。于是,20世纪80年代初,民间金融率先在浙江省出现,福建、广东等省随之兴起。有点类似“富人”帮“穷人”的味道。民间金融以提供短期信贷为主,很少有中长期借贷,主要服务于农村经济和私营经济。这种以间接信用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民间金融是东南沿海地下金融的主流,被称为“浙闽模式”。福建、广东、浙江是我国经济发达的省份,更是我国民间金融发达的省份。“浙闽模式”在民间金融领域活动最大、规模最大。我们认为全国民间金融在浙、闽、粤的集中度会达到60%。这样能够满足个体经济发展快,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具有“急、频、少、高”的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金融服务的不足,相应分流了银行的一部分放贷风险。
3.晋陕模式:金融基础比较好,直接向社会集资
早在几百年前,山西商人已经开创了中国金融、银行的历史,西北票号已经名扬海内外。陕西、山西是我国西北地区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西安、太原、宝鸡等城市金融基础比较好,其地下金融也有一定的规模。受西部开发,尤其是近几年我国能源供求矛盾的影响,区 域经济发展增快,投资机会的增加已经超过金融支持的力度。因此地下金融活动更多地表现为民营企业直接向社会非公开集资,集资方式包括股权式、债权式、信托式、存款式,等等。民营企业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股份,以及通过个人信用融资,引入机会投资领域多存在信用风险隐患并容易产生道德风险。
从“绝对”混战走向有效竞争
一直以来,民间金融在我国金融领域是不能登上大雅之堂的。虽然民间金融对当地的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但是高利率之后却存在巨大的风险,既不利于社会稳定又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国家为了限制部分投资过热的行业,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银行信贷资金趋紧,部分受限行业的中小企业及个人的借贷需求在无法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正式金融机构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纷纷求助民间金融组织。资金的体制外流动还给炒房资金加了一个砝码,温州“炒房团”、“炒煤团”高潮令人惊叹,使政府决策的依据失真,甚至有可能进一步导致宏观调控失灵。民间金融大多缺乏正规的组织形式、良好的运作机制、有效的约束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具有非正式、不规范、高风险等特征,很难承担大规模集聚资本的功能,在短期小额投融资领域与正规金融机构存在市场纷争。尤其在东北存在企业“转贷”现象,增加了金融市场的风险。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尽管由于正式金融领域的发展,许多国家非正式金融领域的重要性相对下降了,但其绝对量仍然是增长的。在一些情况下,正规金融似乎是非正规金融的替代;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它似乎成了非正规金融的补充。因此,不同的国家根据各自的情况都制定了规范民间金融的方法。尼泊尔和日本是通过立法规范民间金融正规化的发展道路;印度建立了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合作的机制;美国纽约州通过对放债人发放牌照来对其监管;南非对高利贷有《豁免法》……
分析我国改革以来金融业的发展,会发现是先改革旧制度取得制度突破,然后靠制度的解放促进金融的发展;是以政府为主体,以建立完善国有金融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为目标。民间金融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能带动整个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并使中国金融业整体上获得新增长。
无可厚非的是,非正规金融的活跃,反映出的正是正规金融存在的不足。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泰国和菲律宾等都曾要求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地区,向农民提供低利率贷款,试图以此将高利贷挤出农村金融市场。但结果却往往不如人意。和正规金融相比,非正规金融机构常常有更良好的绩效,比如很多地下银行的不良债权比例远远比正规的金融机构低。非正规金融往往发生在一个相互都很熟悉的社区中,社区成员彼此有密切的社会交往和经济交往,能够有助于减少金融借贷中的信息不对称。
从本质上说,金融是支持和服务于经济发展的,产品的创新与体系的创新都离不开经济发展的脉络。10年来,尤其是2000年以来,国内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成倍地高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已超过1/3;在行业分布上,以轻工纺织、普通机械、建筑运输、商贸服务等领域为主,现已开始向重化工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拓展。据统计,在我国40个工业行业中,非公有制经济在27个行业中的比重已超过50%,在部分行业已经占到70%以上;在市场分布上,非公有制经济基本上以国内市场为主,现已开始逐步向国际市场迅速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家放开私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一大批私营企业纷纷转向国际贸易。在这样的经济历史背景下,我们认为民间金融存在不但是合理的,更是必要的。其灵活的机制与信息对称性,是正规金融机构很难实现的。2005~2010年民间金融规模每年将有30%的增长空间。
实际上,民间金融并非全都存在于暗处,也并非全都惧怕阳光。我们期待会有一个好的金融秩序,使非正规金融机构也能够与正规金融机构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享有公开竞争的机会。当然,这是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