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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读是思想的一部分,这个时代的读书,不应当是仪式,而是生活方式。今天互联网打破了疆界、打破了时空与对象,将阅读的视野无限延伸。通过阅读,我们不仅可以增长知识、启迪智慧,同时,还可以打开通向外界、通向未来、通向未知世界的窗户。
上小学时,我们下午放学很早,每次放了学,我就会去妈妈教书的初中等着她下课。等她的这段时间,我妈让我去她学校的图书馆待着选书看。
不知道是否因为物质过于贫乏,那仅有的一些读物中的一些字和一些情节,就成为我精神世界很大一部分快乐的来源。
仗着小时候的阅读经验,我会试图向大人证明我可以读高难度的书,这导致我后来读的书越来越艰涩,像尼采、昆德拉等,让自己处于一种半疯的状态。我后来发现,我青春期的阅读其实是一直在寻求某种特性,或者说读书给我带来的是某种特殊性。我不知道大家是否依然处在这个阶段或者有这样的感受:读书是可以把你和周围人区别开的一种方式,你在书中寻找的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
这个读书的目的现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读书的心态不再是寻求特性,而是寻求共性。当在书中找到一些人类的共性、我和别人的共性的时候,我会觉得高兴。
某种程度上讲,我从一个骄傲的读者变成一个谦虚的读者。
读书对我来说,是理解这个世界非常好的一种方式。比如,我自己非常喜欢的一部小说,是南非作家库切写的《耻》,讲的是一个生活在农场的南非白人家庭被黑人报复,导致整个家庭的尊严被剥夺。这部小说出版于1999年,刚好前段时间南非在进行非常激烈的土地改革,把白人农场主的土地没收,也有非常激烈的种族冲突,跟这个小说里写的场景一模一样。
不得不感慨文学的生命力,其实南非所有的社会现状都在回应库切小说里面的一句话:“当白人学会爱的时候,黑人已经学会恨了。”
很多人愿意读书,想读书,但是他们经常会有一个疑惑:我应该读什么书?
我一直觉得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我觉得你想读的下一本书就在你正在读的这本书里,这个过程是非常自然的。比如,我去年读了一本书,当时在美国非常火,大陆翻译的版本叫《乡下人的悲歌》,讲的其实是白人阶层固化、美国阶层固化的问题。
我读了之后,读的下一本书叫《落脚城市》,讲的是农民怎么在城市里立足,因为他们发现自己既无法立足于城市,也没有办法回到自己的故乡。
看完这本书后,我又开始看陆明教授写的《大国大城》。书中提出了一个颇具挑战性的观点,就是中国的城市并不是太大,而是还不够大。
很多社会问题他是在下一本书中回应的,我在上本书中无法得到答案。从这个意义来说,你永远不会有所谓“书读完了”“不知道该读什么书”这样的疑惑。当你彻底理解一本书且有好奇心的时候,下一本书永远会在你读完这一本书的时候出现在你面前。
读书对我来说,另一个特别大的好处,就是它能够有效地解决恋爱问题。我之前交往过一个男生,他混社会,还掌管过一个KTV,但是他在掌管这些社会场所期间,依然保持每天3个小时的阅读时间。
交往过程中,我一直觉得自己不理解他。分开以后,我就把他读过的书一本一本找来看,基本上都是历史小说和武侠小说。看的过程中我才理解,原来这个人价值观的构成是这样的,原来他是这么想的,原来他那些奇怪的想法和怪癖是这样来的。
很有意思,真正了解他竟是在分开之后。所以读书对我来说,不仅是我认知世界的方式,也是我认知他人的方式。一个人现在在读什么书,十四五岁读了什么书,或者他印象最深刻的小说人物,解码了这些问题,也就解码了这个人。读书为什么是一辈子的事情?因为只要你对世界有好奇心,对人有好奇心,所有的答案都在书里。
上小学时,我们下午放学很早,每次放了学,我就会去妈妈教书的初中等着她下课。等她的这段时间,我妈让我去她学校的图书馆待着选书看。
不知道是否因为物质过于贫乏,那仅有的一些读物中的一些字和一些情节,就成为我精神世界很大一部分快乐的来源。
仗着小时候的阅读经验,我会试图向大人证明我可以读高难度的书,这导致我后来读的书越来越艰涩,像尼采、昆德拉等,让自己处于一种半疯的状态。我后来发现,我青春期的阅读其实是一直在寻求某种特性,或者说读书给我带来的是某种特殊性。我不知道大家是否依然处在这个阶段或者有这样的感受:读书是可以把你和周围人区别开的一种方式,你在书中寻找的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
这个读书的目的现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读书的心态不再是寻求特性,而是寻求共性。当在书中找到一些人类的共性、我和别人的共性的时候,我会觉得高兴。
某种程度上讲,我从一个骄傲的读者变成一个谦虚的读者。
读书对我来说,是理解这个世界非常好的一种方式。比如,我自己非常喜欢的一部小说,是南非作家库切写的《耻》,讲的是一个生活在农场的南非白人家庭被黑人报复,导致整个家庭的尊严被剥夺。这部小说出版于1999年,刚好前段时间南非在进行非常激烈的土地改革,把白人农场主的土地没收,也有非常激烈的种族冲突,跟这个小说里写的场景一模一样。
不得不感慨文学的生命力,其实南非所有的社会现状都在回应库切小说里面的一句话:“当白人学会爱的时候,黑人已经学会恨了。”
很多人愿意读书,想读书,但是他们经常会有一个疑惑:我应该读什么书?
我一直觉得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我觉得你想读的下一本书就在你正在读的这本书里,这个过程是非常自然的。比如,我去年读了一本书,当时在美国非常火,大陆翻译的版本叫《乡下人的悲歌》,讲的其实是白人阶层固化、美国阶层固化的问题。
我读了之后,读的下一本书叫《落脚城市》,讲的是农民怎么在城市里立足,因为他们发现自己既无法立足于城市,也没有办法回到自己的故乡。
看完这本书后,我又开始看陆明教授写的《大国大城》。书中提出了一个颇具挑战性的观点,就是中国的城市并不是太大,而是还不够大。
很多社会问题他是在下一本书中回应的,我在上本书中无法得到答案。从这个意义来说,你永远不会有所谓“书读完了”“不知道该读什么书”这样的疑惑。当你彻底理解一本书且有好奇心的时候,下一本书永远会在你读完这一本书的时候出现在你面前。
读书对我来说,另一个特别大的好处,就是它能够有效地解决恋爱问题。我之前交往过一个男生,他混社会,还掌管过一个KTV,但是他在掌管这些社会场所期间,依然保持每天3个小时的阅读时间。
交往过程中,我一直觉得自己不理解他。分开以后,我就把他读过的书一本一本找来看,基本上都是历史小说和武侠小说。看的过程中我才理解,原来这个人价值观的构成是这样的,原来他是这么想的,原来他那些奇怪的想法和怪癖是这样来的。
很有意思,真正了解他竟是在分开之后。所以读书对我来说,不仅是我认知世界的方式,也是我认知他人的方式。一个人现在在读什么书,十四五岁读了什么书,或者他印象最深刻的小说人物,解码了这些问题,也就解码了这个人。读书为什么是一辈子的事情?因为只要你对世界有好奇心,对人有好奇心,所有的答案都在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