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古往今来的人都想出名。但以往求名的“名”,被理所当然地理解为好的名声,比如功业极为显著、学识极为丰富、品德极为高尚等。司马迁从不担心生前富贵,但一生都担忧“文采不表于后”;《史通》的作者刘知己担心死后书与名俱灭,竟至于泪尽泣血;杜甫誓要“语不惊人死不休”,追求诗文的最高境界……
但如今的求名,在很多人那里出现了变化,求名成了让很多人知道自己,至于是什么“名”,已不在考虑之中了。有人在网上公布自己和很多男人的性爱经历,求得轰动效应;有人把搔首弄姿的照片加上一些自恋的文字放在网上,吸引人家的眼球;有人干脆在网上把自己脱光了,迫不及待地走进别人的视线……
这些人通过自己的所作所为,的确让别人知道了自己,但是,别人知道的是什么呀?是你随意和别人发生性关系,是你没有了羞耻感。这些人展现的东西,在以往是最忌讳让别人知道的。
以前想,这些人让别人知道了又能怎么样?马加爵全国人都知道,可终究是杀人犯。如果是一堆垃圾,即便是再多人知道,也还是垃圾。但是错了,那些木子美、芙蓉姐姐什么的,又是出唱片,又是作公司形象代表人,又是开网友见面会,还有了出场费,甚至连明星的“耍大牌”的脾气也有了,俨然“星光”四射。
原来只要让别人知道了自己,就能享受到名人的风光和利益,看来,这“出名”的含义的确与以前不一样了。
从求名是把好的方面展现给别人,到求名只是让别人知道自己见不得人的事,前后两种不同的情形,凸显“求名”这一概念已发生了“变异”。
大凡变异,都是因为环境的影响,求名的“变异”自然有其条件。从“木子美、芙蓉姐姐”现象中,可以得出一个很明显的结论,那就是我们原来脑子里固有的荣耀与羞耻感已不怎么管用了。而遍观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模糊美与丑的界线、混淆是与非的关系,不正是很多人在做的吗?现实中,“只问目的不择手段”的价值观和“成者王败者寇”的处世逻辑普遍流行:“财富英雄”很受崇拜,但致富手段是否正当已没多少人去关注了,甚至有“财富代表智慧”的论调;有人公开宣扬“谁阔谁光荣,谁穷谁可耻”,笑贫不笑娼已不再是一种笑谈,而是一种社会现实;违法犯罪已不能带给人羞耻感,甚至能成为炫耀的资本,没见那些从监狱出来的人吹嘘:“老子曾经……”
在这种大前提下,求名发生“变异”也就不足为奇了。
求名“变异”后,出名变得非常容易,因为出名已与能力和努力分开了。以前要出名,要建功立业,著书立说,砥砺道德,要做出很大的努力。但现在,只要你敢做些别人不会也不屑于做的事,你就能出名。
求名“变异”后,有人就能利用“名”理直气壮地去谋利益。以往人求名,甚至要抵制金钱利禄的诱惑,不为一己之私利而有所不为,甚至在面临死亡的考验时,也能作出义举。但现在,为了利而出名变得理直气壮,那些网上脱光衣服、公开自己性爱经历的人,是不会让别人白看的,这不,她们很快就成为“眼球经济”中的成功者。
出名容易而又有这么多的好处,怪不得大家纷纷效仿。前几天,就有人脱光衣服在街上跑,宣传他不能被出版的小说,在长沙跑了还不罢休,还到北京跑,而且,他的行为还得到了其女朋友的支持。
对于求名手段的“变异”现象,有人将其归之为“颠覆”。对于颠覆,不少人习惯作“变革性”意义的理解,其实,颠覆的好坏全在于其颠覆的对象,如果颠覆的是不好的东西,那么颠覆的意义就是积极的,如果颠覆的是好的东西,那么颠覆意义无疑是消极的。“求名变异”现象,颠覆的是我们一直以来对于美与丑所持的认定标准,传统认定的“丑”,一定要争得和传统的“美”一样的地位。如果这样的颠覆成功,越来越多人加入到这个颠覆的行列,越来越多的人对这种行为不置可否甚至采取支持态度时,我们不久将无法认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丑。然而,我们的道德却是要靠美与丑、是与非、恶与善的划分来支撑的,当我们无法区分这两类性质的东西时,我们的道德还立得起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