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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讨论的内容主要是能够帮助學生树立法制观、道德观的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以新时期对该门课程提出的要求作为立足点,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改革思路,具体包括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建设、激发学生主体性、创新教学内容三个方面,供教师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改革 思路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14-0073-02
作为组成高校思政理论课的关键部分,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不仅是开展思政教育活动的主要渠道,更是保证学生能够形成科学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世界观的前提,新时期,围绕着该门课程开展的教学活动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因此,教师需要将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作为核心内容,通过多元并举的方式改革教学方法,保证教学活动具备应有的时效性,只有这样才能将该门课程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进行最大化呈现,也才能使学生成长为建设国家的栋梁之才。
一、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建设
作为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的主体之一,教师在教学体系中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与其它课程相比,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具有的要求决定了从事相关教学工作的教师,仅仅具备渊博的知识是不够的,还需要具有高尚的人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其中,最重要的特质应当是思想政治素质,这与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所传授的内容具有直接关系,只有保证教师具备良好的思政素质,才能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1]。教师不仅要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还应当将相关理念向学生进行传播,更重要的是,教师需要具备积极的人生观以及科学的世界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开展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立场为出发点,应用相关方法与观念对学生进行塑造。
二、通过实践教学激发学生主体性
随着新课改的推进,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地位和作用开始为人们所熟知,因此,新时期对教师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即保证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所具有感染力以及吸引力的强化,而想要达到这一要求,关键在于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教学形式,讨论式、参与式、启发式教学法都在实践的过程中起到了相应的作用,师生间的高效互动,能够提升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性,进而激发其主体性。除此之外,实践教学也是需要教师引起重视的部分,该门课程的开展,其目的主要是通过实践养成教育的方式,使学生树立起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但是到目前为止仍旧存在部分教师过于重视理论灌输,却忽略了实践的重要性,在此理念指导下开展的教学活动,自然无法取得应有的效果。因此,教师应当鼓励并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之中,通过亲身经历与体会的方式,对社会现状和国情具有更加准确的了解,从而实现自我教育的目标。
三、对教学内容进行创新,使其与核心价值观相符
加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活动的力度,使其始终占据着思想文化阵地的主导地位,是保证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取得应有效果的关键。该门课程的内容可以被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换句话说,教师需要通过对上述内容的传达,帮助学生树立起符合马克思主义要求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由此可以看出,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具备高度的理论性、政治性以及思想性[2]。因此,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始终应当将党的理论成果作为指导思想,并将新时期所提出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教学内容相融合,保证无论是荣辱观教育、爱国教育还是理想教育都能够顺利进行。除此之外,教师还需要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对教学内容进行创新,以社会热点问题为基础,通过核心价值观对现实问题加以说明,保证学生在独立思考问题的过程中,仍旧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出发点。
通过对上文所叙述的内容进行分析能够看出,新时期,围绕着思修与法律基础开展的教学活动仍旧存在着没有解决的问题,从教师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不难发展,只有将学生成长、成才视为开展教学活动的根本任务,将“以人为本”作为指导思想,提高自身水平、优化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积极性,才能通过提高课程感染力与吸引力的方式,保证教学活动取得应有的成果,希望本文可以在某些方面给教师以启发,为相关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奠基。
参考文献:
[1]刘爱红.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八结合”教学法初探[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7(04):106-109.
[2]孙叶飞,马建青.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思政课课堂之魂——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为例[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05):112-116.
【关键词】新时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改革 思路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14-0073-02
作为组成高校思政理论课的关键部分,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不仅是开展思政教育活动的主要渠道,更是保证学生能够形成科学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世界观的前提,新时期,围绕着该门课程开展的教学活动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因此,教师需要将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作为核心内容,通过多元并举的方式改革教学方法,保证教学活动具备应有的时效性,只有这样才能将该门课程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进行最大化呈现,也才能使学生成长为建设国家的栋梁之才。
一、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建设
作为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的主体之一,教师在教学体系中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与其它课程相比,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具有的要求决定了从事相关教学工作的教师,仅仅具备渊博的知识是不够的,还需要具有高尚的人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其中,最重要的特质应当是思想政治素质,这与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所传授的内容具有直接关系,只有保证教师具备良好的思政素质,才能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1]。教师不仅要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还应当将相关理念向学生进行传播,更重要的是,教师需要具备积极的人生观以及科学的世界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开展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立场为出发点,应用相关方法与观念对学生进行塑造。
二、通过实践教学激发学生主体性
随着新课改的推进,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地位和作用开始为人们所熟知,因此,新时期对教师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即保证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所具有感染力以及吸引力的强化,而想要达到这一要求,关键在于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教学形式,讨论式、参与式、启发式教学法都在实践的过程中起到了相应的作用,师生间的高效互动,能够提升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性,进而激发其主体性。除此之外,实践教学也是需要教师引起重视的部分,该门课程的开展,其目的主要是通过实践养成教育的方式,使学生树立起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但是到目前为止仍旧存在部分教师过于重视理论灌输,却忽略了实践的重要性,在此理念指导下开展的教学活动,自然无法取得应有的效果。因此,教师应当鼓励并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之中,通过亲身经历与体会的方式,对社会现状和国情具有更加准确的了解,从而实现自我教育的目标。
三、对教学内容进行创新,使其与核心价值观相符
加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活动的力度,使其始终占据着思想文化阵地的主导地位,是保证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取得应有效果的关键。该门课程的内容可以被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换句话说,教师需要通过对上述内容的传达,帮助学生树立起符合马克思主义要求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由此可以看出,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具备高度的理论性、政治性以及思想性[2]。因此,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始终应当将党的理论成果作为指导思想,并将新时期所提出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教学内容相融合,保证无论是荣辱观教育、爱国教育还是理想教育都能够顺利进行。除此之外,教师还需要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对教学内容进行创新,以社会热点问题为基础,通过核心价值观对现实问题加以说明,保证学生在独立思考问题的过程中,仍旧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出发点。
通过对上文所叙述的内容进行分析能够看出,新时期,围绕着思修与法律基础开展的教学活动仍旧存在着没有解决的问题,从教师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不难发展,只有将学生成长、成才视为开展教学活动的根本任务,将“以人为本”作为指导思想,提高自身水平、优化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积极性,才能通过提高课程感染力与吸引力的方式,保证教学活动取得应有的成果,希望本文可以在某些方面给教师以启发,为相关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奠基。
参考文献:
[1]刘爱红.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八结合”教学法初探[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7(04):106-109.
[2]孙叶飞,马建青.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思政课课堂之魂——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为例[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05):11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