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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弟走从军阿姨死
人教版教材选文白居易的《琵琶行》里有一句“弟走从军阿姨死”,历来众说纷纭,而课本又没有注释,大多数人望文生义解释为:“弟弟从军离开家,姨妈也去世了。”这样解释与后面的“暮去朝来颜色故”“门前冷落鞍马稀”有什么关系呢?难道琵琶女一直想在家终老,和弟弟在一起吗?怎么又会和“阿姨”在一起呢?这都不能自圆其说。所以,有必要拨云见日,有一个比较合理的统一的说法,免得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让老师、学生无所适从。那么,这句话到底怎么解释呢?
1.先看“弟”的意思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对“弟”的解释为:“弟弟。《荀子·君子》:‘杀其兄而臣其~。’【注意】古代有时对妹妹也称‘弟’或‘女弟’。《史记·陈丞相世家》:‘樊哙,……且又乃吕后~吕须之夫。’”
《古代汉语词典》中对“弟”的解释为:“②弟弟。《诗经·邶风·谷风》:‘宴尔新婚,如兄如~。’又指妹妹。《汉书·樊哙传》:‘哙以吕后~吕须为妇,生子伉。’”
《辞源》中对“弟”的解释为:“四妹。孟子万章上:‘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史记陈丞相世家:‘樊哙,帝之故人也,功多,且又乃吕后~吕须之夫,有亲且贵。’”
宋桂奇《“弟走从军阿姨死”再辨》这样解释:“‘弟’如指坊中姐妹。”
葛崇烈《“弟走从军阿姨死”新解》认为“唐人称女性姐妹为兄弟者,不仅仅是教坊,当时世俗即是为此”。
所以,这里“弟”应该是指教坊中的师妹,泛指师姐、师妹。
2.再看“阿姨”的意思
《古代汉语词典》中对“阿姨”解释为:①称母的姐妹。②称妻的姐妹。③称庶母。
《辞源》中对“阿姨”解释为:①一称母的姐妹。②二称妻的姐妹。③三谓庶母。
《辞源》中对“姨”解释为:①妻的姐妹。②母亲的姐妹。③妾。
这里的解释似乎很权威,但是又似乎都不能解释“弟走从军阿姨死”中的“阿姨”。
而关于“阿姨”,宋桂奇《“弟走从军阿姨死”再辨》中说道:阿姨可指“教坊中歌伎娼女称养母(即鸨母)”。文章中也有不少的佐证,我同意这种观点。
葛崇烈《“弟走从军阿姨死”新解》还认为阿姨“不是指琵琶女母亲的同胞姐妹,而是专指教坊中的长辈歌伎”,前一句我也非常赞同的,后一句我不赞同,我还是认为应指“教坊中歌伎娼女称养母(即鸨母)。”因为“教坊中的长辈歌伎”去世当属正常的新老更替,没有必要“散伙”而至“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只有“鸨母”故去才有最大的可能招致“散伙”。
3.唐朝“营伎”制度
“营伎”在唐诗中曾有体现,如“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为此,“弟走从军阿姨死”的意思是:教坊中的师姐、师妹们都去充当营伎,养母也去世了。
二、请奏瑟
人教版教材选文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里有一句“秦王饮酒酣,曰:‘请奏瑟’”,在这里“奏瑟”课下注释为“弹瑟”;《教学参考书》翻译成“弹弹瑟”。
一般老师也这么解释,没有多大争议。但是,仔细推敲,我觉得解释为“弹瑟”还是不妥。
1.从“请”字来看,解释为“弹瑟”不合语意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对“请”解释为:“‘请’字后面带动词时,有两种不同的意义。第一种是请你做某事,第二种是请你允许我做某事。在古汉语里,第二种比较常见。”
《古代汉语词典》中对“请”解释为:“①请求。《史记·张仪列传》:‘惠王曰:“善,寡人~听之。”’又《魏公子列传》:‘侯生曰:“臣宜从,老不能。~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后一例句中的“请”与《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所说的“请别人允许自己做某事”相当。
《辞源》将“请”字泛泛解释为“请求,要求”,比较模糊。
2.从“奏”字来看,解释为“弹瑟”也是不恰当的
既然“请”字解释为“请你允许我做某事”,那么“奏瑟”解释为“弹瑟”,肯定就不合语意了,因为秦王不可能“请赵王允许自己弹弹瑟”,而是“要让赵王弹弹瑟”。在这里,“奏”应当有另外的解释。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对“奏”的解释为:“奏,又进献。王充《论衡·逢遇》:‘以夏进炉,以冬~扇。’”
《古代汉语词典》中对“奏”的解释为:“奏②进献。《史记·刺客列传》:‘荆轲取土~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论衡·逢遇》:‘以夏进炉,以冬~扇。’”
《辞源》奏中对“奏”的解释为:“①进,上。……史记八一廉颇蔺相如列传:‘秦王坐章台见相如。相如奉璧奏秦王。’”
对这句话中“奏”的解释,与高中课本对此句中“奏”的解释是一致的:人教版高级中学课本《语文》第一册(1990年版,1995年修订版)课下注释也为“呈献,进献”,《教学参考书》翻译成“献”。而同一篇文章的“请奏瑟”中的“奏”解释为“进献”当为有据。
与后文来看,解释为“弹瑟”也不够恰当。
秦王说完之后,“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在这里的两个“鼓”都是“弹”的意思,而没有用“奏”,“奏”当有其他意义。
而下文又有“蔺相如前曰:‘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奉盆缶秦王,以相娱乐。’”这里的“请奉盆缶”与“请奏瑟”,语境极其相似,“奉”与“奏”意义当为一致。
据此,“奏瑟”应该解释为“献瑟”,意为“把瑟献给你”。
3.从外交辞令来看,解释为“弹瑟”语气过于强硬
单从“奏瑟”这个词组来看,解释为“弹瑟”应该说非常恰当,但是从外交辞令来看,不是非常恰当。
当时的气氛是“饮酒酣”,还没有到针锋相对的时候,要讲究一些外交礼节,秦王与赵王是平等的诸侯王,一般来说,一方不会直接要求对方去做某事,尤其是弹琴之类以娱他人的事情,更不会如此。
综上所述,“请奏瑟”当解释为“请您允许我把瑟献给你”。
★作者单位:河北保定市第二中学。
人教版教材选文白居易的《琵琶行》里有一句“弟走从军阿姨死”,历来众说纷纭,而课本又没有注释,大多数人望文生义解释为:“弟弟从军离开家,姨妈也去世了。”这样解释与后面的“暮去朝来颜色故”“门前冷落鞍马稀”有什么关系呢?难道琵琶女一直想在家终老,和弟弟在一起吗?怎么又会和“阿姨”在一起呢?这都不能自圆其说。所以,有必要拨云见日,有一个比较合理的统一的说法,免得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让老师、学生无所适从。那么,这句话到底怎么解释呢?
1.先看“弟”的意思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对“弟”的解释为:“弟弟。《荀子·君子》:‘杀其兄而臣其~。’【注意】古代有时对妹妹也称‘弟’或‘女弟’。《史记·陈丞相世家》:‘樊哙,……且又乃吕后~吕须之夫。’”
《古代汉语词典》中对“弟”的解释为:“②弟弟。《诗经·邶风·谷风》:‘宴尔新婚,如兄如~。’又指妹妹。《汉书·樊哙传》:‘哙以吕后~吕须为妇,生子伉。’”
《辞源》中对“弟”的解释为:“四妹。孟子万章上:‘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史记陈丞相世家:‘樊哙,帝之故人也,功多,且又乃吕后~吕须之夫,有亲且贵。’”
宋桂奇《“弟走从军阿姨死”再辨》这样解释:“‘弟’如指坊中姐妹。”
葛崇烈《“弟走从军阿姨死”新解》认为“唐人称女性姐妹为兄弟者,不仅仅是教坊,当时世俗即是为此”。
所以,这里“弟”应该是指教坊中的师妹,泛指师姐、师妹。
2.再看“阿姨”的意思
《古代汉语词典》中对“阿姨”解释为:①称母的姐妹。②称妻的姐妹。③称庶母。
《辞源》中对“阿姨”解释为:①一称母的姐妹。②二称妻的姐妹。③三谓庶母。
《辞源》中对“姨”解释为:①妻的姐妹。②母亲的姐妹。③妾。
这里的解释似乎很权威,但是又似乎都不能解释“弟走从军阿姨死”中的“阿姨”。
而关于“阿姨”,宋桂奇《“弟走从军阿姨死”再辨》中说道:阿姨可指“教坊中歌伎娼女称养母(即鸨母)”。文章中也有不少的佐证,我同意这种观点。
葛崇烈《“弟走从军阿姨死”新解》还认为阿姨“不是指琵琶女母亲的同胞姐妹,而是专指教坊中的长辈歌伎”,前一句我也非常赞同的,后一句我不赞同,我还是认为应指“教坊中歌伎娼女称养母(即鸨母)。”因为“教坊中的长辈歌伎”去世当属正常的新老更替,没有必要“散伙”而至“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只有“鸨母”故去才有最大的可能招致“散伙”。
3.唐朝“营伎”制度
“营伎”在唐诗中曾有体现,如“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为此,“弟走从军阿姨死”的意思是:教坊中的师姐、师妹们都去充当营伎,养母也去世了。
二、请奏瑟
人教版教材选文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里有一句“秦王饮酒酣,曰:‘请奏瑟’”,在这里“奏瑟”课下注释为“弹瑟”;《教学参考书》翻译成“弹弹瑟”。
一般老师也这么解释,没有多大争议。但是,仔细推敲,我觉得解释为“弹瑟”还是不妥。
1.从“请”字来看,解释为“弹瑟”不合语意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对“请”解释为:“‘请’字后面带动词时,有两种不同的意义。第一种是请你做某事,第二种是请你允许我做某事。在古汉语里,第二种比较常见。”
《古代汉语词典》中对“请”解释为:“①请求。《史记·张仪列传》:‘惠王曰:“善,寡人~听之。”’又《魏公子列传》:‘侯生曰:“臣宜从,老不能。~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后一例句中的“请”与《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所说的“请别人允许自己做某事”相当。
《辞源》将“请”字泛泛解释为“请求,要求”,比较模糊。
2.从“奏”字来看,解释为“弹瑟”也是不恰当的
既然“请”字解释为“请你允许我做某事”,那么“奏瑟”解释为“弹瑟”,肯定就不合语意了,因为秦王不可能“请赵王允许自己弹弹瑟”,而是“要让赵王弹弹瑟”。在这里,“奏”应当有另外的解释。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对“奏”的解释为:“奏,又进献。王充《论衡·逢遇》:‘以夏进炉,以冬~扇。’”
《古代汉语词典》中对“奏”的解释为:“奏②进献。《史记·刺客列传》:‘荆轲取土~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论衡·逢遇》:‘以夏进炉,以冬~扇。’”
《辞源》奏中对“奏”的解释为:“①进,上。……史记八一廉颇蔺相如列传:‘秦王坐章台见相如。相如奉璧奏秦王。’”
对这句话中“奏”的解释,与高中课本对此句中“奏”的解释是一致的:人教版高级中学课本《语文》第一册(1990年版,1995年修订版)课下注释也为“呈献,进献”,《教学参考书》翻译成“献”。而同一篇文章的“请奏瑟”中的“奏”解释为“进献”当为有据。
与后文来看,解释为“弹瑟”也不够恰当。
秦王说完之后,“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在这里的两个“鼓”都是“弹”的意思,而没有用“奏”,“奏”当有其他意义。
而下文又有“蔺相如前曰:‘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奉盆缶秦王,以相娱乐。’”这里的“请奉盆缶”与“请奏瑟”,语境极其相似,“奉”与“奏”意义当为一致。
据此,“奏瑟”应该解释为“献瑟”,意为“把瑟献给你”。
3.从外交辞令来看,解释为“弹瑟”语气过于强硬
单从“奏瑟”这个词组来看,解释为“弹瑟”应该说非常恰当,但是从外交辞令来看,不是非常恰当。
当时的气氛是“饮酒酣”,还没有到针锋相对的时候,要讲究一些外交礼节,秦王与赵王是平等的诸侯王,一般来说,一方不会直接要求对方去做某事,尤其是弹琴之类以娱他人的事情,更不会如此。
综上所述,“请奏瑟”当解释为“请您允许我把瑟献给你”。
★作者单位:河北保定市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