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住房补贴是住房保障的一种形式,我国住房由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并不为大多数人所了解,所以本文针对住房补贴的合理性和完善措施展开积极探讨。
关键词:住房补贴;合理性认识;完善住房补贴制度的措施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住房补贴是住房保障的一种形式,住房保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其中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与住房公积金不同,住房补贴主要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无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一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单位售房资金;三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我国住房由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并不为大多数人所了解,所以我认为有必要,针对住房补贴的合理性和完善措施展开探讨。
一、对住房补贴的合理性认识
(一)对发放方式的合理性认识
目前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存在三种形式:即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从现阶段许多单位对于新进职工的发放现状来看,主要采取的是按月补贴的形式;但部分单位针对高层次的人才,也以住房购买资助的名义采取了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形式。单从发放方式来看,本身具有它的合理性。首先,住房补贴作为住房公积金的重要互补形式,扮演了灵活、可变现的功能。其次,有利于实现住房实物分配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衔接。再就是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相结合,推进了住房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但也造成新老职工由于发放方式的不同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衡。
(二)对住房补贴标准的合理性认识
老职工按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基本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的合计享受住房补贴,且为一次性发放。新职工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折算,按月领取住房补贴额,以后随着职称、职务的变动,从变动的次月起按新的职称、职务领取住房补贴。此标准兼顾了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老职工和享受住房货币化分配的新职工之间负担和受益的基本一致,促进了社会公平。而且直接补贴到个人名下,满足了职工的福利要求。
(三)住房补贴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住房补贴被定性为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用于解决中低收入或贫困家庭基本居住条件的政府财政补贴,帮助中低收入家庭獲得合适的住房,不仅稳定了社会,也兼顾了社会公平。
1998年7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住房的实物化分配逐步让位于货币化、市场化分配。此通知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住房政策,一为高收入者提供市场化住房,二为中收入者提供“经济适用房”以及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房”。原有的单位住房分配的福利保障制度逐渐被摒弃,居民的住房问题主要由市场进行配置,市场机制的运作提高了住房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住房补贴是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支撑条件之一,也是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有效条件和必然选择。
(四)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主要联系
1.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2.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分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
6.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以上对住房补贴合理性的认识,不过由于住房市场结构性的失衡,政府还需在不同发展阶段进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完善。
二、完善住房补贴制度的措施
(一)完善国家监督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住房补贴管理、运作、监管活动进行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依法制止违法违规问题。住房补贴,要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二)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新闻媒体要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
(三)提高住房补贴标准。当前的住房补贴标准较低,不能达到职工的购房资本。政府应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实现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互动,发展可持续的住房补贴标准。对不同收入者区别对待,实现国民平等住房权利。
(四)政府多建一些小户型为主的经济适用房。政府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以较低的价格投入市场,保障居民需求的同时也平抑了房价的增长。小户型的住房还可以缓解急需住房人员的经济状况,进行平稳过渡,逐步提高住房条件。
(五)加强和完善对房地产市场的相关统计工作。对真实的住房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租金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出切实有效的房地产指标,指导住房补贴工作的实施。
(六)逐步加以完善税收制度、产权制度和二级住房市场的状况。
综上所述,我国应结合实际,统筹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住房补贴制度,让国家、单位和个人安定、和谐。
参考文献:
[1]徐虹.城市公共住房供应方式的比较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2(02).
[2]施昌奎.北京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制度创新思考[J].宏观经济研究,2011(06).
[3]杨玲强.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思考[J].中国总会计师,2012(03).
关键词:住房补贴;合理性认识;完善住房补贴制度的措施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住房补贴是住房保障的一种形式,住房保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其中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与住房公积金不同,住房补贴主要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无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一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单位售房资金;三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我国住房由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并不为大多数人所了解,所以我认为有必要,针对住房补贴的合理性和完善措施展开探讨。
一、对住房补贴的合理性认识
(一)对发放方式的合理性认识
目前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存在三种形式:即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从现阶段许多单位对于新进职工的发放现状来看,主要采取的是按月补贴的形式;但部分单位针对高层次的人才,也以住房购买资助的名义采取了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形式。单从发放方式来看,本身具有它的合理性。首先,住房补贴作为住房公积金的重要互补形式,扮演了灵活、可变现的功能。其次,有利于实现住房实物分配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衔接。再就是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相结合,推进了住房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但也造成新老职工由于发放方式的不同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衡。
(二)对住房补贴标准的合理性认识
老职工按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基本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的合计享受住房补贴,且为一次性发放。新职工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折算,按月领取住房补贴额,以后随着职称、职务的变动,从变动的次月起按新的职称、职务领取住房补贴。此标准兼顾了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老职工和享受住房货币化分配的新职工之间负担和受益的基本一致,促进了社会公平。而且直接补贴到个人名下,满足了职工的福利要求。
(三)住房补贴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住房补贴被定性为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用于解决中低收入或贫困家庭基本居住条件的政府财政补贴,帮助中低收入家庭獲得合适的住房,不仅稳定了社会,也兼顾了社会公平。
1998年7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住房的实物化分配逐步让位于货币化、市场化分配。此通知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住房政策,一为高收入者提供市场化住房,二为中收入者提供“经济适用房”以及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房”。原有的单位住房分配的福利保障制度逐渐被摒弃,居民的住房问题主要由市场进行配置,市场机制的运作提高了住房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住房补贴是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支撑条件之一,也是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有效条件和必然选择。
(四)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主要联系
1.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2.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分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
6.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以上对住房补贴合理性的认识,不过由于住房市场结构性的失衡,政府还需在不同发展阶段进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完善。
二、完善住房补贴制度的措施
(一)完善国家监督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住房补贴管理、运作、监管活动进行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依法制止违法违规问题。住房补贴,要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二)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新闻媒体要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
(三)提高住房补贴标准。当前的住房补贴标准较低,不能达到职工的购房资本。政府应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实现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互动,发展可持续的住房补贴标准。对不同收入者区别对待,实现国民平等住房权利。
(四)政府多建一些小户型为主的经济适用房。政府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以较低的价格投入市场,保障居民需求的同时也平抑了房价的增长。小户型的住房还可以缓解急需住房人员的经济状况,进行平稳过渡,逐步提高住房条件。
(五)加强和完善对房地产市场的相关统计工作。对真实的住房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租金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出切实有效的房地产指标,指导住房补贴工作的实施。
(六)逐步加以完善税收制度、产权制度和二级住房市场的状况。
综上所述,我国应结合实际,统筹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住房补贴制度,让国家、单位和个人安定、和谐。
参考文献:
[1]徐虹.城市公共住房供应方式的比较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2(02).
[2]施昌奎.北京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制度创新思考[J].宏观经济研究,2011(06).
[3]杨玲强.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思考[J].中国总会计师,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