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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位于重庆市东南部,是重庆市经济欠发达地区。
自2004年,黔江区开始实行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制度(下称“询价采购制度”),正是基于当时乡镇医疗机构整体较差的情况。据黔江区卫生局相关人士透露:“当时的乡镇卫生院是‘三个三分之一状态’,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勉强正常运行,三分之一的只是应付,另外三分之一的处于解体。”
不正当回扣、延期付款等药物采购中的非正常现象,也普遍存在,这导致乡镇卫生院药价过高,乡镇药店林立,百姓不到乡镇卫生院看病的恶性循环。黔江区卫生局局长张怀生举了一个例子:“进的药越多,回扣越大。当时一个乡镇卫生院一次竟然进了十年的药。”
询价采购制度,为降低药价而设计,有四点很关键:一、明确采购主体,为乡镇卫生院而非卫生局;二、实行最低价原则;三、在卫生局建立统一乡镇卫生院会计体系;四、采取现款现购,供应商按月到会计中心结算。
其实质类似于“团购”,30家乡镇卫生院组成一个采购联合体。首先从黔江区30个社区卫生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选择一位院长做组长,一位院长做副组长,其余六个成员为乡镇卫生院民主选择。每次采购,团体成员都不一样。张怀生解释,“这是切断药企和采购方具体人的联系,有助切断腐败链条”。
采取最低价原则,意味着所有经过药监局认证并获得生产批文的药品即为质量合格的药品,在同一品规药品投标企业为三家或三家以上时,选择最低价。几家企业价格均为最低价时,再进行一轮议价,直到最低价产生。最终入围药品为“一品、一规”。
另外,采购对象是药品配送商而非生产厂家。“今年重庆307种基本药物招标,有9000多种品规的药品,1000多个厂家,跟生产厂家谈,不现实。跟代理多个药品的配送厂家谈,不仅节约时间成本,而且也一并解决配送问题。”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局局长谭乾元解释道。
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是询价采购制度得以执行的重要保证。原本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一个会计、一个出纳,黔江区卫生局选择八个会计到卫生局办公,统一管理30个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卫生院每一笔收支必须经过会计平台。“杜绝了个别卫生院从另外渠道进药的可能。”
此外,还规定乡镇卫生院现款现付,一个月内药品供应商到会计平台结算。参加黔江区药品供货的供应商坦言:“黔江区药品购买回款很快,这是我们愿意低价供货的重要原因。”
药物零差价制度实施之前,对乡镇卫生院所购药品只有国家发改委的最高限价要求。乡镇卫生院只要不超过国家最高零售价,批发价越低,加价空间越大。黔江区卫生局规定,黔江地区药物零售价只比采购价顺加15%(西药)与30%(中成药),总体药价比国家最高零售价低50%。这曾令前去考察的政府官员和专业人士“匪夷所思”,他们提出同样一个问题:“这么低的药价加成,如何养活乡镇卫生院?”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也提出一个质疑:“只要存在加价15%的要求,就难以杜绝招标中寻求高价药的冲动。”
黔江区卫生局的回答是,低药价使药店没有生存空间,同时把居民就医需求也转移到了乡镇医疗机构。
冯家镇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代安勇指出:询价采购制度实施前,一个拥有30张床位的乡镇卫生院,每月收入是五六万元,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实施之后,每月收入增长到20万元左右,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降低到53%,而诊治费用大幅提高。
此外,黔江区卫生局监管也起到重要作用。重庆市一医疗机构人士坦言,如果没有监管,采购行为只有医疗机构和供应商,难免会出现双方合谋,抬高采购价的行为。谭乾元坦言:“这几年什么问题都遇到过。因采购原则为最低价,有过恶意中标情况,包括劣药代替良药,配送时间拖延等。虽然招标主体为乡镇卫生院,但卫生局要起到监管作用,否则政策将难以实施。”
黔江区卫生局对此采取了“黑名单制度”,如有企业违规严重,将再无法进入该区询价采购目录名单里。
朱恒鹏认为,询价采购制对纠正药品招标体制中的不正之风有一定作用,2006年重庆市下发通知,号召全市学习黔江经验。2007年开始在全市推广。
自2004年,黔江区开始实行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制度(下称“询价采购制度”),正是基于当时乡镇医疗机构整体较差的情况。据黔江区卫生局相关人士透露:“当时的乡镇卫生院是‘三个三分之一状态’,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勉强正常运行,三分之一的只是应付,另外三分之一的处于解体。”
不正当回扣、延期付款等药物采购中的非正常现象,也普遍存在,这导致乡镇卫生院药价过高,乡镇药店林立,百姓不到乡镇卫生院看病的恶性循环。黔江区卫生局局长张怀生举了一个例子:“进的药越多,回扣越大。当时一个乡镇卫生院一次竟然进了十年的药。”
询价采购制度,为降低药价而设计,有四点很关键:一、明确采购主体,为乡镇卫生院而非卫生局;二、实行最低价原则;三、在卫生局建立统一乡镇卫生院会计体系;四、采取现款现购,供应商按月到会计中心结算。
其实质类似于“团购”,30家乡镇卫生院组成一个采购联合体。首先从黔江区30个社区卫生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选择一位院长做组长,一位院长做副组长,其余六个成员为乡镇卫生院民主选择。每次采购,团体成员都不一样。张怀生解释,“这是切断药企和采购方具体人的联系,有助切断腐败链条”。
采取最低价原则,意味着所有经过药监局认证并获得生产批文的药品即为质量合格的药品,在同一品规药品投标企业为三家或三家以上时,选择最低价。几家企业价格均为最低价时,再进行一轮议价,直到最低价产生。最终入围药品为“一品、一规”。
另外,采购对象是药品配送商而非生产厂家。“今年重庆307种基本药物招标,有9000多种品规的药品,1000多个厂家,跟生产厂家谈,不现实。跟代理多个药品的配送厂家谈,不仅节约时间成本,而且也一并解决配送问题。”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局局长谭乾元解释道。
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是询价采购制度得以执行的重要保证。原本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一个会计、一个出纳,黔江区卫生局选择八个会计到卫生局办公,统一管理30个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卫生院每一笔收支必须经过会计平台。“杜绝了个别卫生院从另外渠道进药的可能。”
此外,还规定乡镇卫生院现款现付,一个月内药品供应商到会计平台结算。参加黔江区药品供货的供应商坦言:“黔江区药品购买回款很快,这是我们愿意低价供货的重要原因。”
药物零差价制度实施之前,对乡镇卫生院所购药品只有国家发改委的最高限价要求。乡镇卫生院只要不超过国家最高零售价,批发价越低,加价空间越大。黔江区卫生局规定,黔江地区药物零售价只比采购价顺加15%(西药)与30%(中成药),总体药价比国家最高零售价低50%。这曾令前去考察的政府官员和专业人士“匪夷所思”,他们提出同样一个问题:“这么低的药价加成,如何养活乡镇卫生院?”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也提出一个质疑:“只要存在加价15%的要求,就难以杜绝招标中寻求高价药的冲动。”
黔江区卫生局的回答是,低药价使药店没有生存空间,同时把居民就医需求也转移到了乡镇医疗机构。
冯家镇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代安勇指出:询价采购制度实施前,一个拥有30张床位的乡镇卫生院,每月收入是五六万元,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实施之后,每月收入增长到20万元左右,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降低到53%,而诊治费用大幅提高。
此外,黔江区卫生局监管也起到重要作用。重庆市一医疗机构人士坦言,如果没有监管,采购行为只有医疗机构和供应商,难免会出现双方合谋,抬高采购价的行为。谭乾元坦言:“这几年什么问题都遇到过。因采购原则为最低价,有过恶意中标情况,包括劣药代替良药,配送时间拖延等。虽然招标主体为乡镇卫生院,但卫生局要起到监管作用,否则政策将难以实施。”
黔江区卫生局对此采取了“黑名单制度”,如有企业违规严重,将再无法进入该区询价采购目录名单里。
朱恒鹏认为,询价采购制对纠正药品招标体制中的不正之风有一定作用,2006年重庆市下发通知,号召全市学习黔江经验。2007年开始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