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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吉登斯的“社会投资型国家”理念出发,结合中国社会福利领域的现实问题,简单论述这一理念对在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些启示:倡导机会平等;提倡积极的社会福利;树立“社会投资国家”理念。
关键词:社会投资型国家;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2-0350-02
一、“社会投资型国家”的理念
“社会投资型国家”是吉登斯积极社会福利思想的重要内容。在社会福利领域,当传统社会民主主义“国家干预”福利理念面对新自由主义“市场化、自由化”原则的挑战时,吉登斯提出了要建立积极的社会福利。吉登斯认为,传统社会民主主义的“国家干预”社会福利思想注重国家和集体在福利领域的责任和作用,相对忽视个体责任,即认为保障公民的各种权利是国家应尽的责任,强调国家对家庭生活的介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应该鼓励的,而个人对社会的回报责任则鲜有提及;新自由主义则认为个人是唯一的社会行动者,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的主体,强调个人责任,主张尽可能限制国家在社会福利中的作用,推行自由化的市场原则。在分析和概括这两种社会福利思想分歧的基础上,吉登斯提出了介乎于两种福利思想之间的一种新的福利思想,即积极的社会福利思想。在积极社会福利思想的实践层面,他指出,为推行积极的社会福利政策,我们应树立“社会投资国家”这一理念,逐步洗出对“福利国家”的依赖。
(一)强调机会平等和积极的社会福利
传统的社会福利制度,是试图从再分配社会财富的视角出发,通过再分配方式来实现缩小贫富差距和推进社会平等的目标,是一种在社会公正旗号下的平均主义结果平等。而吉登斯认为,“对福利国家的压力只有一部分是来自经费方面”,但主要的问题在于福利国家“在原则上是不民主的”,因为福利国家是以从上到下分配财富为基础的,它强调的是一种结果平等。尽管它保护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但同时牺牲了中间大部分人的利益,不利于调动职业者的积极性。在社会投资型国家中,就是要变结果平等为机会平等,这种机会平等不是“狭隘的机会观念”,而是致力于一切的机会平等,即满足不同群体对机会的不同需要。对失业者社会福利制度不能仅限于为其提供失业救济金,更重要的是为他们提供重新就业的机会,也即不仅要在人们面临风险时提供保障,而且还要在风险中为人们创造机会,“对机会实行管理”,创造条件变结果平等为机会平等。
吉登斯指出,福利国家与其说是资源的汇聚点,倒不如说是风险的所在地。如,过高的福利救济会使部分失业作逃避主动就业(福利救济金支付足以维持生存并超过主动就业成本),就会产生事实层面的失业。他认为福利改革应注意:有效地风险管理(不论是个人性质的还是集体性质的管理),不仅是减少人们面临的风险或者将风险从人们身边隔离,而且是要运用积极的、有生气的方面,为承担风险(risk-taking)提供必要的资源,这些风险的承担对个人和社会都是有利的。他进而指出,当前我们需主动提倡积极的社会福利政策,民众和政府以外社会机构也应主动承担社会福利提供的责任,为积极的福利做出贡献,同时它有利于财富的创造。
(二)社会投资战略
吉登斯认为,社会投资的战略主要体现在:强调人力投资和合理利用风险资源。为此,我们的社会保障的观念要发生积极的变化。他选定了两个基本的领域进行了论述:为老年人和失业者提供的服务。
首先,失业者服务方面。与传统的将社会福利视为公民合法权利的观点不同,吉登斯认为,社会投资型国家是尽量不提供直接的经济救助,而是将社会财富直接投资于人力资本上。即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主动提高人力资本的积极性和能力。放在失业者身上,不单是提供失业保障,更要促使人力资本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培训,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就业能力,为重新就业或积极创业打下坚实基础;置于民众身上,就是要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通过教育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这不仅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竞争力强的人才的要求,且有利于消除因知识贫富催生的新的不平等,同时对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的转变也是有利的,是高国家竞争力和整体人民素质的一种战略性选择。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如是说,“在现代社会,生存的关键在于获得知识和信息,否则,任何个人、企业、整个民族都无法繁荣兴旺”。
其次,老年人服务方面。当前老龄化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是每个国家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都规避不了的社会风险,传统的福利制度都是为诸如此类的社会风险设计的。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产业结构的急剧调整,失业人口大量涌现,老龄化问题凸显,国家保障开始力不从心,又诸如环境污染、社会排斥等新型社会风险的涌现,以及高社会福利产生的“福利依赖”等等问题,传统的福利国家在此类问题上显现的有些“无能为力”。为此,“社会投资型国家”提出了机会和风险平衡、风险和机会转换的理念,强调要创造条件,利用风险,对风险管理进行管理,变风险为机遇,并将社会风险视为改变自身、创造机遇的有效资源。为此,吉登斯指出,我们应从改变观念,倡导积极的社会福利,改革养老保障制度,主张废除固定的退休年龄制度,视老年人为社会财富而不是只享受福利的负担,从他们的实际心理需求的出发,给予社会尊重,并鼓励他们适应社会潮流,学习乐观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满足他们想继续工作的心理诉求,不能工作的也可继续为社会服务,如从事抚育幼儿、植树造林等社会公益事业。
二、“社会投资型国家”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如生态、老龄化等问题。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阶段、新问题,党中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它的提出具有重大的意义——它是在我国GNP由1000向3000美元跨越的时期提出来的,世界许多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这个跨越是非常关键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若处理不慎,各种社会矛盾将纷纷涌现,对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不利影响。在这里借鉴吉登斯“社会投资型国家”的理念,联系中国的社会实际,提出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福利领域值得我们关注的几个点。
(一)倡导机会公平和提倡积极的社会福利
关于公平,目前我国的社会福利研究中主要存在的问题:试图追求那种绝对的公平,喜欢照搬西方国家的体面性公平,同时忽视实现这种公平的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心理基础,忽视了公平的民族差异性及其他属性。事实上,在经济并不发达的当代中国,我们不可能建立起像西方社会那样的“福利国家”,只能够构建一种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解决民众基本生存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体现底线公平的社会福利。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构建出以“机会、规则、权利和分配”主体的社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和分配公平”我们已经相对熟悉,“机会公平”却是一个相对新颖的概念。什么是“机会公平”?英国著名学者哈耶克曾说,“一是,阻碍某些人发展的人、人为障碍,应当被清除;二是,个人所拥有的一切特权,应当被取消;三是,国家为改进人们生存状况的的措施,应当同等地适用于所有的人”。在福利领域,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机会公平”:一是准入机制的公平。任何社会成员不论贫贱贵富等因素,都能有平等参与社会保障的机会;二是要通过提供基本保障,为社会成员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竞争的条件,做到起点公平。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主要是—消除不同社会成员在占有公有资产上的不平等,减少“权力寻租”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规则公平、竞争有序的环境;三是为社会成员提供意外灾祸、失业和疾病等保障,对失业者进行职业培训和提供失业保险,为疾病和工伤者提供保险和救助,创造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公平。
同其他福利国家一样,我国的社会福利多关注对诸如“失业、疾病”等风险提供保障,没有及时关注这些风险背后存在的机遇或者说是深层次的理解—在提供了基本保障后我们可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如,当失业者存在并开始涌现时,除向其提供基本的失业保障(对已出现“福利依赖”我们应该规避)外,更应该关注对失业者进行知识或技能的培训,增强他们的基本技能,获取生存的机会,进而创造就业。对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在风险管理对象上,我们要关注人为的风险(如“福利依赖”)和不确定性(如生态问题);二是在风险管理方法上,我们应以预防为主,致力于消除各种可能带来人为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可能性(如上述对待失业问题的举措)。吉登斯这两点表述为:积极的福利更加注重生活政治措施,强调授权,发挥各自主体的自主性和责任感;三是在福利建设上,我们的福利建设应该是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合作共担,并突出的强调个人的参与责任和意识。
(二)树立“社会投资”理念
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历代政府都主张从国家层面全方位介入社会福利,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对社会福利尽全职全责。自建国后至八十年代,我国的“政府主导”社会福利基本涉及了民众生活领域的各各方面,产生的直接问题—民众一遇到问题就找政府。与此同时,在以“积累型为主”社会形势下,为实现社会公平的“再分配”力度弱,且“税收加直接分配”的方式不能有效的激励个人素质、技能的提高,不利于有效激励、竞争机制的形成。为此,为积极有效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需主动改革“国家层面的全能福利”理念,树立“社会投资”理念。“社会投资”理念的新颖之处就在于“社会投资”理念是改变帮助人们的理念和方式,也即政府或国家应创造条件,通过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资力度,提升教育水平和层次,进而提高社会成员的素质和知识技能,提升个体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因而,我们要树立“社会投资”理念,变预后关怀福利为事前预防福利,转变就业机制创造“机会平等”,投资教育为国家和民族培养有竞争力的人才等等。以失业问题为例,我们不能再简单发救济金、增加失业补贴,而应该主动变“消极的失业福利”为积极的“社会投资”,加大对教育和培训的投资力度,通过教育和培训来提升社会成员的知识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增强他们再就业和抵御其他社会风险的能力,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使弱者自强,强者自勉,实现福利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结束语:我国目前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又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渡时期,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从切身实际出发,尊重基本国情,同时又要吸收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社会福利作为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也要遵照这个基本规律,我们可以汲取“社会投资型国家”理念的有益内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简介:王蒙(1988— ),男,汉族,河南许昌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作者简介:杜晓楠(1987— ),女,汉族,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福利与救助。
参考文献:
[1]郑伟.全球化与第三条道路[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7.
[2](英)安东尼·吉登斯,郑戈.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英)安东尼·吉登斯,李惠斌,杨雪冬.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2.
[4]丁建定.社会福利思想(第2版)[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1.
[5]张茅.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努力做好社会保障工作[J].宏观经济管理.2007,8.
[6]郭鲜红.谈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J].经济问题.2006,4.
关键词:社会投资型国家;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2-0350-02
一、“社会投资型国家”的理念
“社会投资型国家”是吉登斯积极社会福利思想的重要内容。在社会福利领域,当传统社会民主主义“国家干预”福利理念面对新自由主义“市场化、自由化”原则的挑战时,吉登斯提出了要建立积极的社会福利。吉登斯认为,传统社会民主主义的“国家干预”社会福利思想注重国家和集体在福利领域的责任和作用,相对忽视个体责任,即认为保障公民的各种权利是国家应尽的责任,强调国家对家庭生活的介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应该鼓励的,而个人对社会的回报责任则鲜有提及;新自由主义则认为个人是唯一的社会行动者,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的主体,强调个人责任,主张尽可能限制国家在社会福利中的作用,推行自由化的市场原则。在分析和概括这两种社会福利思想分歧的基础上,吉登斯提出了介乎于两种福利思想之间的一种新的福利思想,即积极的社会福利思想。在积极社会福利思想的实践层面,他指出,为推行积极的社会福利政策,我们应树立“社会投资国家”这一理念,逐步洗出对“福利国家”的依赖。
(一)强调机会平等和积极的社会福利
传统的社会福利制度,是试图从再分配社会财富的视角出发,通过再分配方式来实现缩小贫富差距和推进社会平等的目标,是一种在社会公正旗号下的平均主义结果平等。而吉登斯认为,“对福利国家的压力只有一部分是来自经费方面”,但主要的问题在于福利国家“在原则上是不民主的”,因为福利国家是以从上到下分配财富为基础的,它强调的是一种结果平等。尽管它保护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但同时牺牲了中间大部分人的利益,不利于调动职业者的积极性。在社会投资型国家中,就是要变结果平等为机会平等,这种机会平等不是“狭隘的机会观念”,而是致力于一切的机会平等,即满足不同群体对机会的不同需要。对失业者社会福利制度不能仅限于为其提供失业救济金,更重要的是为他们提供重新就业的机会,也即不仅要在人们面临风险时提供保障,而且还要在风险中为人们创造机会,“对机会实行管理”,创造条件变结果平等为机会平等。
吉登斯指出,福利国家与其说是资源的汇聚点,倒不如说是风险的所在地。如,过高的福利救济会使部分失业作逃避主动就业(福利救济金支付足以维持生存并超过主动就业成本),就会产生事实层面的失业。他认为福利改革应注意:有效地风险管理(不论是个人性质的还是集体性质的管理),不仅是减少人们面临的风险或者将风险从人们身边隔离,而且是要运用积极的、有生气的方面,为承担风险(risk-taking)提供必要的资源,这些风险的承担对个人和社会都是有利的。他进而指出,当前我们需主动提倡积极的社会福利政策,民众和政府以外社会机构也应主动承担社会福利提供的责任,为积极的福利做出贡献,同时它有利于财富的创造。
(二)社会投资战略
吉登斯认为,社会投资的战略主要体现在:强调人力投资和合理利用风险资源。为此,我们的社会保障的观念要发生积极的变化。他选定了两个基本的领域进行了论述:为老年人和失业者提供的服务。
首先,失业者服务方面。与传统的将社会福利视为公民合法权利的观点不同,吉登斯认为,社会投资型国家是尽量不提供直接的经济救助,而是将社会财富直接投资于人力资本上。即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主动提高人力资本的积极性和能力。放在失业者身上,不单是提供失业保障,更要促使人力资本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培训,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就业能力,为重新就业或积极创业打下坚实基础;置于民众身上,就是要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通过教育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这不仅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竞争力强的人才的要求,且有利于消除因知识贫富催生的新的不平等,同时对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的转变也是有利的,是高国家竞争力和整体人民素质的一种战略性选择。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如是说,“在现代社会,生存的关键在于获得知识和信息,否则,任何个人、企业、整个民族都无法繁荣兴旺”。
其次,老年人服务方面。当前老龄化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是每个国家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都规避不了的社会风险,传统的福利制度都是为诸如此类的社会风险设计的。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产业结构的急剧调整,失业人口大量涌现,老龄化问题凸显,国家保障开始力不从心,又诸如环境污染、社会排斥等新型社会风险的涌现,以及高社会福利产生的“福利依赖”等等问题,传统的福利国家在此类问题上显现的有些“无能为力”。为此,“社会投资型国家”提出了机会和风险平衡、风险和机会转换的理念,强调要创造条件,利用风险,对风险管理进行管理,变风险为机遇,并将社会风险视为改变自身、创造机遇的有效资源。为此,吉登斯指出,我们应从改变观念,倡导积极的社会福利,改革养老保障制度,主张废除固定的退休年龄制度,视老年人为社会财富而不是只享受福利的负担,从他们的实际心理需求的出发,给予社会尊重,并鼓励他们适应社会潮流,学习乐观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满足他们想继续工作的心理诉求,不能工作的也可继续为社会服务,如从事抚育幼儿、植树造林等社会公益事业。
二、“社会投资型国家”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如生态、老龄化等问题。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阶段、新问题,党中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它的提出具有重大的意义——它是在我国GNP由1000向3000美元跨越的时期提出来的,世界许多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这个跨越是非常关键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若处理不慎,各种社会矛盾将纷纷涌现,对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不利影响。在这里借鉴吉登斯“社会投资型国家”的理念,联系中国的社会实际,提出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福利领域值得我们关注的几个点。
(一)倡导机会公平和提倡积极的社会福利
关于公平,目前我国的社会福利研究中主要存在的问题:试图追求那种绝对的公平,喜欢照搬西方国家的体面性公平,同时忽视实现这种公平的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心理基础,忽视了公平的民族差异性及其他属性。事实上,在经济并不发达的当代中国,我们不可能建立起像西方社会那样的“福利国家”,只能够构建一种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解决民众基本生存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体现底线公平的社会福利。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构建出以“机会、规则、权利和分配”主体的社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和分配公平”我们已经相对熟悉,“机会公平”却是一个相对新颖的概念。什么是“机会公平”?英国著名学者哈耶克曾说,“一是,阻碍某些人发展的人、人为障碍,应当被清除;二是,个人所拥有的一切特权,应当被取消;三是,国家为改进人们生存状况的的措施,应当同等地适用于所有的人”。在福利领域,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机会公平”:一是准入机制的公平。任何社会成员不论贫贱贵富等因素,都能有平等参与社会保障的机会;二是要通过提供基本保障,为社会成员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竞争的条件,做到起点公平。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主要是—消除不同社会成员在占有公有资产上的不平等,减少“权力寻租”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规则公平、竞争有序的环境;三是为社会成员提供意外灾祸、失业和疾病等保障,对失业者进行职业培训和提供失业保险,为疾病和工伤者提供保险和救助,创造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公平。
同其他福利国家一样,我国的社会福利多关注对诸如“失业、疾病”等风险提供保障,没有及时关注这些风险背后存在的机遇或者说是深层次的理解—在提供了基本保障后我们可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如,当失业者存在并开始涌现时,除向其提供基本的失业保障(对已出现“福利依赖”我们应该规避)外,更应该关注对失业者进行知识或技能的培训,增强他们的基本技能,获取生存的机会,进而创造就业。对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在风险管理对象上,我们要关注人为的风险(如“福利依赖”)和不确定性(如生态问题);二是在风险管理方法上,我们应以预防为主,致力于消除各种可能带来人为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可能性(如上述对待失业问题的举措)。吉登斯这两点表述为:积极的福利更加注重生活政治措施,强调授权,发挥各自主体的自主性和责任感;三是在福利建设上,我们的福利建设应该是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合作共担,并突出的强调个人的参与责任和意识。
(二)树立“社会投资”理念
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历代政府都主张从国家层面全方位介入社会福利,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对社会福利尽全职全责。自建国后至八十年代,我国的“政府主导”社会福利基本涉及了民众生活领域的各各方面,产生的直接问题—民众一遇到问题就找政府。与此同时,在以“积累型为主”社会形势下,为实现社会公平的“再分配”力度弱,且“税收加直接分配”的方式不能有效的激励个人素质、技能的提高,不利于有效激励、竞争机制的形成。为此,为积极有效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需主动改革“国家层面的全能福利”理念,树立“社会投资”理念。“社会投资”理念的新颖之处就在于“社会投资”理念是改变帮助人们的理念和方式,也即政府或国家应创造条件,通过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资力度,提升教育水平和层次,进而提高社会成员的素质和知识技能,提升个体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因而,我们要树立“社会投资”理念,变预后关怀福利为事前预防福利,转变就业机制创造“机会平等”,投资教育为国家和民族培养有竞争力的人才等等。以失业问题为例,我们不能再简单发救济金、增加失业补贴,而应该主动变“消极的失业福利”为积极的“社会投资”,加大对教育和培训的投资力度,通过教育和培训来提升社会成员的知识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增强他们再就业和抵御其他社会风险的能力,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使弱者自强,强者自勉,实现福利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结束语:我国目前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又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渡时期,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从切身实际出发,尊重基本国情,同时又要吸收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社会福利作为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也要遵照这个基本规律,我们可以汲取“社会投资型国家”理念的有益内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简介:王蒙(1988— ),男,汉族,河南许昌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作者简介:杜晓楠(1987— ),女,汉族,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福利与救助。
参考文献:
[1]郑伟.全球化与第三条道路[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7.
[2](英)安东尼·吉登斯,郑戈.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英)安东尼·吉登斯,李惠斌,杨雪冬.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2.
[4]丁建定.社会福利思想(第2版)[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1.
[5]张茅.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努力做好社会保障工作[J].宏观经济管理.2007,8.
[6]郭鲜红.谈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J].经济问题.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