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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中重点提到了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并把它作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主要内容要求各级检察院贯彻落实。如何发展好检察文化,不断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执法观念建设,从而培育一支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队伍,以此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是当前各级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必须思考和面对的问题。
一、检察文化的涵义
检察文化是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机关群体在长期的法律监督工作实践和内部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检察机关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它既传承了中华文化"修身、自律、刚正"的历史性,又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时代性。检察机关,只有大力发展检察文化,通过知识体系、价值观念、政治信仰等激发广大干警的创造力,规范干警的行为,凝聚干警的力量,才能真正加快检察事业的发展步伐。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立足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检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检察人员素质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动力,不断探索、创新检察文化建设的途径与方法,充分发挥先进检察文化的引导、教育、凝聚、塑造等功能,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当前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察文化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当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机制建设必不可少的发展动力之源。但是,从实践情况来看,当前检察文化建设在基层检察院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正确认识。有些基层检察院由于对检察文化内涵理解不够深入,缺乏正确的认识,片面的认为检察机关只要能在思想上保持与党委高度一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可以了;还有一些人认为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活动就是所谓的不务正业,是对正常检察工作的干扰,是不切合工作实际,搞花架子,搞奢侈。
(二)重点不突出,缺乏精神内涵。在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物质文化只是检察文化的载体,精神文化才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内涵。检察机关的物质文化建设的目的是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基础,并使它成为承担精神文化的载体,物质文化的建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但是,有的基层检察院把检察文化建设的意义等同于机关环境的美化和丰富全体干警的业务生活,一味强调发展机关环境和娱乐文化,离开了检察机关的精神文化建设,这样,单纯的物质文化建设就失去文化建设的意义。
(三)形式单一,载体不够。有的基层检察院把检察文化建设附属于工作安排和人事管理,着重强调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以及改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的物质功能,只把检察文化建设看作法律监督活动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有的把检察文化建设等同于对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和业务活动的开展,并没有把检察文化建设放在整体检察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来实施,有的把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干警在年龄结构、文化背景、心理因素、业务能力、工作投入、思想认识政治素养等方面割裂开来,限制了检察文化功能的发挥。
(四)照搬模式,缺乏地方特色。 检察文化既有共性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这正是检察文化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对检察干警具有巨大的号召力、感召力的根源所在。。部分基层检察院在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尤其是促进检察文化理念的形成中,尚未注重体现各自检察院、检察干警的自身特点、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而是趋于一般化,个性不明显,这不利于创造以人为本的人文氛围,不利于激励全体干警努力工作,更不利于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建议和措施
基层检察院干警占全国检察机关比例近80%,虽然工作在最基层、在第一线,但却承担了最艰苦、最繁重的工作任务,它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工作的具体性,决定了它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因此,要加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提高对检察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机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強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素质,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要求。各地基层检察院要充分认识到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发挥检察文化在凝聚力量、激励斗志、陶冶情操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对于促进文化育检、保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确定检察文化建设发展思路和目标。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目标,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基本观念,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职业化建设为核心。以培育检察精神、强化检察职业道德、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为着力点、全面规划,逐步实施,整体推进。基层检察院要以倡导检察精神为契机,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精诚团结、勤于工作、乐于奉献、敢为人先的工作氛围;要以强化检察职业道德为切入点,确立共同行为准则,推动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要以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强化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角色意识。
(三)突出基层检察特色和地方特色。检察文化建设不能流于表面化,不能被简单地等同于各项文体活动。基层检察院构建检察文化突出地方特色,对坚定信念、贴近群众、提高凝集力和战斗力、激发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的作用明显。在检察文化建设中,基层检察院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不断强化“文化育检”的理念,突出检察特色和地方特色,构筑和完善以“以人为本、和谐创新、公平正义、廉洁高效”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内涵。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阔广大干警的视野、充实文化育检的内涵;开展一专多能文化活动,鼓励干警发展多方面的才能,引导干警在专业知识上下功夫。
(四)注重塑造检察机关的形象。检察文化建设要以队伍建设为载体,注重塑造检察机关的形象、彰显检察权的法律权威。要立足于加强干警的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平。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挖掘干警潜能,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开展敬业、勤业、精业的“三业”教育,使干警明确自己身上的责、权、利,从而确立检察文化建设的道德基础和价值观念。要注重对内营造文化氛围,树立文化建设理念,高唱文化建设调子,进一步加大硬件建设,不断创新活动内涵,调动干警积极性,对外要重视培养宣传骨干分子,建设文化阵地,树立形象,树立旗帜。
(五)走科技强检之路,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现代化。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精神与物质文化的高度概括,它同时体现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就和标准。当前全国基层检察院"两房"建设已经基本落实,办公自动化日趋完善,三级网络的开通,将更有利于检察文化建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管理,在这一良好背景下,基层检察院着要加强"软件"建设,提高干警的思想文化素质,干警不仅是通晓法律的办案能手,更应在计算机局域网、多媒体示证、侦查技术装备维护使用等方面能够驾轻就熟,对此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充分利用网上论坛的功能,开辟丰富多彩的法律热点、社会焦点、文化思想等网页,传播有关检察文化的信息,发挥先进科技文化对干警的正确导向作用,使正气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歪风邪气没有生存的环境。
在检察事业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检察文化作为一种新的思想和理念,为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武器。检察文化建设是一个新事物,顺应时代潮流、体现法治精神。同时,检察文化建设也是一项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长期不懈地努力。但更重要的是,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首先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与检察文化接轨,自觉摒弃与检察文化不相适用的思维和行动,以自身的检察实践来丰富和推动检察文化建设。总之,加强基层检察文化建设,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和摸索,在探索中完善,在摸索中前进,继而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的健康全面发展。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天峨县人民检察院,广西 天峨 547300)
一、检察文化的涵义
检察文化是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机关群体在长期的法律监督工作实践和内部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检察机关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它既传承了中华文化"修身、自律、刚正"的历史性,又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时代性。检察机关,只有大力发展检察文化,通过知识体系、价值观念、政治信仰等激发广大干警的创造力,规范干警的行为,凝聚干警的力量,才能真正加快检察事业的发展步伐。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立足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检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检察人员素质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动力,不断探索、创新检察文化建设的途径与方法,充分发挥先进检察文化的引导、教育、凝聚、塑造等功能,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当前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察文化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当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机制建设必不可少的发展动力之源。但是,从实践情况来看,当前检察文化建设在基层检察院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正确认识。有些基层检察院由于对检察文化内涵理解不够深入,缺乏正确的认识,片面的认为检察机关只要能在思想上保持与党委高度一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可以了;还有一些人认为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活动就是所谓的不务正业,是对正常检察工作的干扰,是不切合工作实际,搞花架子,搞奢侈。
(二)重点不突出,缺乏精神内涵。在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物质文化只是检察文化的载体,精神文化才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内涵。检察机关的物质文化建设的目的是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基础,并使它成为承担精神文化的载体,物质文化的建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但是,有的基层检察院把检察文化建设的意义等同于机关环境的美化和丰富全体干警的业务生活,一味强调发展机关环境和娱乐文化,离开了检察机关的精神文化建设,这样,单纯的物质文化建设就失去文化建设的意义。
(三)形式单一,载体不够。有的基层检察院把检察文化建设附属于工作安排和人事管理,着重强调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以及改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的物质功能,只把检察文化建设看作法律监督活动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有的把检察文化建设等同于对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和业务活动的开展,并没有把检察文化建设放在整体检察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来实施,有的把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干警在年龄结构、文化背景、心理因素、业务能力、工作投入、思想认识政治素养等方面割裂开来,限制了检察文化功能的发挥。
(四)照搬模式,缺乏地方特色。 检察文化既有共性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这正是检察文化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对检察干警具有巨大的号召力、感召力的根源所在。。部分基层检察院在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尤其是促进检察文化理念的形成中,尚未注重体现各自检察院、检察干警的自身特点、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而是趋于一般化,个性不明显,这不利于创造以人为本的人文氛围,不利于激励全体干警努力工作,更不利于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建议和措施
基层检察院干警占全国检察机关比例近80%,虽然工作在最基层、在第一线,但却承担了最艰苦、最繁重的工作任务,它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工作的具体性,决定了它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因此,要加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提高对检察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机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強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素质,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要求。各地基层检察院要充分认识到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发挥检察文化在凝聚力量、激励斗志、陶冶情操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对于促进文化育检、保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确定检察文化建设发展思路和目标。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目标,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基本观念,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职业化建设为核心。以培育检察精神、强化检察职业道德、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为着力点、全面规划,逐步实施,整体推进。基层检察院要以倡导检察精神为契机,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精诚团结、勤于工作、乐于奉献、敢为人先的工作氛围;要以强化检察职业道德为切入点,确立共同行为准则,推动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要以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强化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角色意识。
(三)突出基层检察特色和地方特色。检察文化建设不能流于表面化,不能被简单地等同于各项文体活动。基层检察院构建检察文化突出地方特色,对坚定信念、贴近群众、提高凝集力和战斗力、激发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的作用明显。在检察文化建设中,基层检察院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不断强化“文化育检”的理念,突出检察特色和地方特色,构筑和完善以“以人为本、和谐创新、公平正义、廉洁高效”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内涵。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阔广大干警的视野、充实文化育检的内涵;开展一专多能文化活动,鼓励干警发展多方面的才能,引导干警在专业知识上下功夫。
(四)注重塑造检察机关的形象。检察文化建设要以队伍建设为载体,注重塑造检察机关的形象、彰显检察权的法律权威。要立足于加强干警的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平。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挖掘干警潜能,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开展敬业、勤业、精业的“三业”教育,使干警明确自己身上的责、权、利,从而确立检察文化建设的道德基础和价值观念。要注重对内营造文化氛围,树立文化建设理念,高唱文化建设调子,进一步加大硬件建设,不断创新活动内涵,调动干警积极性,对外要重视培养宣传骨干分子,建设文化阵地,树立形象,树立旗帜。
(五)走科技强检之路,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现代化。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精神与物质文化的高度概括,它同时体现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就和标准。当前全国基层检察院"两房"建设已经基本落实,办公自动化日趋完善,三级网络的开通,将更有利于检察文化建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管理,在这一良好背景下,基层检察院着要加强"软件"建设,提高干警的思想文化素质,干警不仅是通晓法律的办案能手,更应在计算机局域网、多媒体示证、侦查技术装备维护使用等方面能够驾轻就熟,对此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充分利用网上论坛的功能,开辟丰富多彩的法律热点、社会焦点、文化思想等网页,传播有关检察文化的信息,发挥先进科技文化对干警的正确导向作用,使正气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歪风邪气没有生存的环境。
在检察事业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检察文化作为一种新的思想和理念,为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武器。检察文化建设是一个新事物,顺应时代潮流、体现法治精神。同时,检察文化建设也是一项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长期不懈地努力。但更重要的是,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首先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与检察文化接轨,自觉摒弃与检察文化不相适用的思维和行动,以自身的检察实践来丰富和推动检察文化建设。总之,加强基层检察文化建设,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和摸索,在探索中完善,在摸索中前进,继而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的健康全面发展。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天峨县人民检察院,广西 天峨 54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