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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终身教育思想自1965年由法国著名教育家保尔·朗格朗正式提出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这一“理念”已渐渐转变为教育实践。终身教育的发展需要国家的政策法律保障,加强制度层面的立法举措已成为世界各地发展终身教育的必然趋势。文章通过介绍国外发达国家有关终身教育立法的情況,从而指出应从保证法律地位,普及终身教育理念,完善服务体系等几个方面,不断完善终身教育立法研究。
关键词:终身教育;制度化;法制化
绪论
随着终身教育理念的不断推广和普及,终身教育立法成为世界各国重教兴国的基本国策。为了使终身教育实践活动更加规范有序,终身教育开始逐渐向法制化迈进。
一、国外终身教育制度化研究
目前国际上已经实行终身教育立法的国家主要有法国,日本等,对部分先行立法的国家已制定的终身教育成文法进行综合梳理与分析,可以为我国终身教育立法提供经验和借鉴,对于加快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法国
法国不仅是终身教育思想的摇篮,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开展立法实践的国家。早在1919年,法国颁布《阿斯杰埃法》,为终身教育体系奠定了基础,到1971年,正式颁布的?终身职业教育法?被认为是世界终身教育立法的里程碑[1]。而在1984年又通过了《职业继续教育法》。自此,终身教育思想在法国基本确立并且逐步走向深化。法国终身教育的特色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学校负责,各方参与。法国终身教育主要是以正规学校教育机构承担,同时倡导国家,个人,学校,企业等共同参与[3]。这样的全方位学习大平台使得各行各业各种层次的人们都能加入到终身学习的行列。[4]二是带薪休假制度创新,教育经费多方渠道。“1%事业”的制度通过法律规定每位职工教育休假期间应该享受和在岗时相同的待遇,此制度为职工继续教育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
2.日本
继法国在终身教育领域的开创性立法之后,亚洲地区也开始了终身教育立法的尝试。日本率先于1990年颁布了第一部终身教育的专项法律《终身学习振兴法》。2002年日本国会对该法在细节上进行修订,更名为《终身学习完善法》。综合学者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时代需求,功利色彩浓厚。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背景下,日本意识到高新科技领域人才的重要性,为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开始研究终身教育理论并逐步付诸于实践[5]。换言之,终身教育法成为日本政府拯救当下国民经济的手段,过于突出教育产业化色彩。二是顶层设计,地方配合。《终身学习振兴法》通过确立政府责任明确终身学习的推进机制,体现了日本期望通过国家顶层设计激发公民终身学习意愿,意图勾勒一个以国家主导的推进终身教育的体系框架。
综上,两个国家对终身教育理解与实施各不相同,法国主要关注的是终身化的职业继续教育,而日本强调通过终身教育立法振兴经济。终身教育的立法并非一蹴而就,要想保证终身教育立法更加成熟和完善,只有不断地积极地前进在探索终身教育法制化的进程中。
二、国外终身教育立法对我国构建相关机制的启示
关注终身教育立法已成为当前教育界的研究热点,笔者认为未来我国终身教育立法研究趋势主要表现在:
(一)保证法律地位,构建完善终身教育立法体系:立法是促进终身教育事业发展必然的选择,其发展思路应是以国家立法为指引,为终身教育的整体发展搭建框架,在此基础上出台地方条例,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以此形成上下合力。因此,必须依靠全国性统一立法,设立终身教育专门法律法规,通过国家性立法明确终身教育的法律地位。
(二)全面普及终身教育的理念:发达国家终身教育理念已经得到了广泛普及,终身教育立法也得到全国上下的支持。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水平差距大而造成教育观念落差大,一些发展较慢的贫穷地区根本意识不到教育的重要性。因此,推进我国的终身教育,首要任务是全面普及终身教育理念,让终身教育理念渗透每一个人,最终形成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三)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一要确立政府主导的原则。我国终身教育法应该明确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指导和推动全国的终身教育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终身教育工作。二要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是发达国家发展终身教育的共同经验,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经济保障和基础。三要构建终身学习平台,让学习者能够自由自主地学习。
三、研究思考
国家终身教育立法作为教育领域的一部国家法律,既需继承教育法律的特质,又不可忽视自身的独特性。作为国家立法,终身教育首先是通过促进人的发展,进而去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进而呈现一部优质的国家终身教育法。
参考文献:
[1][4]陈莺.美、法、日、韩四国终身立法比较与对我国的启示[J].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2):26-27..
[2]王晓辉.法国终身教育的发展与特色[J].比较教育研究,2007,(12):82.
[3]袁媛.法国终身教育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J].成人教育,2007,(1):90-92.
[5]邓毅,刘亚珠.日本终身教育立法及启示[J].高等继续教育学报,2018,(1):68.
作者简介:彭珠艳(1998.02-);女;汉;江苏镇江人;硕士研究生在读;重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英语教学
关键词:终身教育;制度化;法制化
绪论
随着终身教育理念的不断推广和普及,终身教育立法成为世界各国重教兴国的基本国策。为了使终身教育实践活动更加规范有序,终身教育开始逐渐向法制化迈进。
一、国外终身教育制度化研究
目前国际上已经实行终身教育立法的国家主要有法国,日本等,对部分先行立法的国家已制定的终身教育成文法进行综合梳理与分析,可以为我国终身教育立法提供经验和借鉴,对于加快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法国
法国不仅是终身教育思想的摇篮,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开展立法实践的国家。早在1919年,法国颁布《阿斯杰埃法》,为终身教育体系奠定了基础,到1971年,正式颁布的?终身职业教育法?被认为是世界终身教育立法的里程碑[1]。而在1984年又通过了《职业继续教育法》。自此,终身教育思想在法国基本确立并且逐步走向深化。法国终身教育的特色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学校负责,各方参与。法国终身教育主要是以正规学校教育机构承担,同时倡导国家,个人,学校,企业等共同参与[3]。这样的全方位学习大平台使得各行各业各种层次的人们都能加入到终身学习的行列。[4]二是带薪休假制度创新,教育经费多方渠道。“1%事业”的制度通过法律规定每位职工教育休假期间应该享受和在岗时相同的待遇,此制度为职工继续教育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
2.日本
继法国在终身教育领域的开创性立法之后,亚洲地区也开始了终身教育立法的尝试。日本率先于1990年颁布了第一部终身教育的专项法律《终身学习振兴法》。2002年日本国会对该法在细节上进行修订,更名为《终身学习完善法》。综合学者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时代需求,功利色彩浓厚。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背景下,日本意识到高新科技领域人才的重要性,为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开始研究终身教育理论并逐步付诸于实践[5]。换言之,终身教育法成为日本政府拯救当下国民经济的手段,过于突出教育产业化色彩。二是顶层设计,地方配合。《终身学习振兴法》通过确立政府责任明确终身学习的推进机制,体现了日本期望通过国家顶层设计激发公民终身学习意愿,意图勾勒一个以国家主导的推进终身教育的体系框架。
综上,两个国家对终身教育理解与实施各不相同,法国主要关注的是终身化的职业继续教育,而日本强调通过终身教育立法振兴经济。终身教育的立法并非一蹴而就,要想保证终身教育立法更加成熟和完善,只有不断地积极地前进在探索终身教育法制化的进程中。
二、国外终身教育立法对我国构建相关机制的启示
关注终身教育立法已成为当前教育界的研究热点,笔者认为未来我国终身教育立法研究趋势主要表现在:
(一)保证法律地位,构建完善终身教育立法体系:立法是促进终身教育事业发展必然的选择,其发展思路应是以国家立法为指引,为终身教育的整体发展搭建框架,在此基础上出台地方条例,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以此形成上下合力。因此,必须依靠全国性统一立法,设立终身教育专门法律法规,通过国家性立法明确终身教育的法律地位。
(二)全面普及终身教育的理念:发达国家终身教育理念已经得到了广泛普及,终身教育立法也得到全国上下的支持。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水平差距大而造成教育观念落差大,一些发展较慢的贫穷地区根本意识不到教育的重要性。因此,推进我国的终身教育,首要任务是全面普及终身教育理念,让终身教育理念渗透每一个人,最终形成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三)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一要确立政府主导的原则。我国终身教育法应该明确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指导和推动全国的终身教育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终身教育工作。二要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是发达国家发展终身教育的共同经验,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经济保障和基础。三要构建终身学习平台,让学习者能够自由自主地学习。
三、研究思考
国家终身教育立法作为教育领域的一部国家法律,既需继承教育法律的特质,又不可忽视自身的独特性。作为国家立法,终身教育首先是通过促进人的发展,进而去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进而呈现一部优质的国家终身教育法。
参考文献:
[1][4]陈莺.美、法、日、韩四国终身立法比较与对我国的启示[J].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2):26-27..
[2]王晓辉.法国终身教育的发展与特色[J].比较教育研究,2007,(12):82.
[3]袁媛.法国终身教育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J].成人教育,2007,(1):90-92.
[5]邓毅,刘亚珠.日本终身教育立法及启示[J].高等继续教育学报,2018,(1):68.
作者简介:彭珠艳(1998.02-);女;汉;江苏镇江人;硕士研究生在读;重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