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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执行难”问题阻碍这我国司法进程的发展,虽目前相关部门已制定了多种措施以期解决该问题,但效果甚微,不仅难以明确裁判文书权利,也难以实现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可能会降低群众对司法部门的信任。本文立足法院基层治理工作实际,分析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可行性,同时探讨了基层机关应当如何参与到具体工作中,以期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人民法院;执行难;基层冶理;措施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实际上也是司法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作為民事法律阶段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对于整个社会都具有一定的影响。从近年来的一些社会事件中就可以发现,“执行难”逐渐成为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比较突出的一项问题。基于此,相关人员应该完善执行管理机制,强化大局意识,为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而奋斗。
一、“执行难”的基本表现
1.案件的数量增加,类型集中
在一些案件执行的过程中,由于案件标注的类型比较集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就是被执行人由于自身客观和主观因素的限制,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控的因素,又或者是属于城乡困难户等,确实没有钱财让法院执行。还有就是在一些农村的离婚案件中,这类事件拥有一定的特殊性,还存在着农村舆论影响,这些都是阻碍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的重要因素。
2.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
在实践中可以发现的是,有些被执行人虽然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是他们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去逃避执行。例如在一些经济类的案件中,债务人就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去逃避法院的执行,这也是当前“执行难”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现象。而且在案件进入到执法环节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往往会利用各种渠道,转移财产,正是由于他们主观上的不自觉,才会出现“执行难”等现象。
二、“执行难”的危害
1.侵害了债券人的基本权益,也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
在我国法律条款中,拥有一些比较明确的条款规定,企业应该保护每一位公民的财产权。执行难的危害则是让公民本应该得到权利,无法得到相应的保护。同时,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部分申请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实际上是非常不乐观的,但是由于无法执行到款,进而导致他们难以正常的生活。此外,在一些基础性的纠纷案件中,公民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身的基本权益。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法律白条”的情况,这严重的损害到了法律的公信力。当法律条款在受到挑战的时候,法治推进过程中也会受到诸多的阻碍。
2.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和谐稳定实际上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而执行难的又一危害则是,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当事人在通过诉讼之后,虽然赢得了一定的权利,但是其中也包含了大量的生效裁判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时候,就会对法律产生一种怨恨的心理,这种情绪对于一些极端的人而言,他们就会形成的报复心理,威胁到身边的人,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解决“执行难”的主要策略
1.基层机关深入到群众中去,得到一个良好的执行效果
对于那些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基层机关和相关组织就需要深入到群众中去,结合群众的力量,了解当地人员的流动情况,通过这样的方式去查找到被执行人。一旦基层组织通过自己的力量找到了法院需要寻找的人,必须要立即通知法院来处理这件事情。从厦门市人民法院的相关实践中就可以发现,该法院同基层机关积极的协调在一起,定期将一些被执行人的名单发送到基层的公开机关中。这时候,公安部门就开始了日常的办理和治安巡逻等工作,在滞留了被执行人之后,会通知法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得到一个良好的执行效果。同时,也要加大对执行工作人员在政治和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工作,要从根本上提高执行人员的专业能力。不仅要在组织上强化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更应该从思想上重视执行队伍的建设工作,这样就可以构建一个高素质和专业化的执行队伍,这也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种方式。
2.法院要组织慈善机关或者是医院,提升法院在执行形象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有时候会存在着一定的经济困难,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法院就可以协调基层中的慈善机关,对于符合固定的执行人,减免一些生活或者是医疗方面的费用。这样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权利,所体现的,也是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笔者在参加执行的这些年中,通过这样的方式,帮助了许多申请困难的执行人员,而且也提升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公信力。
3.构建信用评价系统,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
社会信用机制,实际上就是指国家通过征信机构来记录下个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并且对失信者在融资和就业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限制,以此来构建一个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针对执行难等问题,我国就需要尽快的构建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让那些没有履行义务的人员,也不能享受到相应的权利。而这个系统体系还应该具备一定的开放性,让大众通过网络平台就可以向社会发送相应的信息,不仅可以减少执行人员的工作量,也能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
4.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尽快履行义务
任何一项制度要想在实际生活中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并且取得一个理想化的效果,都需要同大众的道德和文化观念联系在一起。要想提高依法办事的透明度,就需要充分发挥出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这也是解决执法难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申请执法人也可以在被执法人所在的区域,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发布一些信息,这也是寻找到被执法人的一种有效策略,有助于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执行难不仅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更可以将其看作是一个社会性质的问题。从基层治理的角度来看,通过群众和基层机关的力量,可以解决一些执行难的问题。但是从现阶段的发展情形中可以看出,要想全部的解决掉这些问题,短时间内还是无法做到的。但是笔者相信,要想彻底的解决掉执行难等问题,还需要从实践中总结到一定的经验,以此来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继先.浅谈基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6(23).
[2]黄晓云,孙若丰.以信息化为抓手,基本解决执行难——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J].中国审判,2016(13):24-33.
[3]詹旋江,洪叔敏.创建“微”平台公正看得见——罗源法院“执行信访微信平台”助力破解执行难[J].海峡通讯,2017(8):50-51.
[4]李玉辉.昆明中院紧抓执行规范化建设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J].人民法治,2017(12):114-115.
作者简介:
江向洋(1973~ ),男,福建永定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法律硕士。
关键词:人民法院;执行难;基层冶理;措施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实际上也是司法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作為民事法律阶段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对于整个社会都具有一定的影响。从近年来的一些社会事件中就可以发现,“执行难”逐渐成为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比较突出的一项问题。基于此,相关人员应该完善执行管理机制,强化大局意识,为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而奋斗。
一、“执行难”的基本表现
1.案件的数量增加,类型集中
在一些案件执行的过程中,由于案件标注的类型比较集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就是被执行人由于自身客观和主观因素的限制,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控的因素,又或者是属于城乡困难户等,确实没有钱财让法院执行。还有就是在一些农村的离婚案件中,这类事件拥有一定的特殊性,还存在着农村舆论影响,这些都是阻碍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的重要因素。
2.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
在实践中可以发现的是,有些被执行人虽然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是他们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去逃避执行。例如在一些经济类的案件中,债务人就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去逃避法院的执行,这也是当前“执行难”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现象。而且在案件进入到执法环节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往往会利用各种渠道,转移财产,正是由于他们主观上的不自觉,才会出现“执行难”等现象。
二、“执行难”的危害
1.侵害了债券人的基本权益,也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
在我国法律条款中,拥有一些比较明确的条款规定,企业应该保护每一位公民的财产权。执行难的危害则是让公民本应该得到权利,无法得到相应的保护。同时,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部分申请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实际上是非常不乐观的,但是由于无法执行到款,进而导致他们难以正常的生活。此外,在一些基础性的纠纷案件中,公民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身的基本权益。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法律白条”的情况,这严重的损害到了法律的公信力。当法律条款在受到挑战的时候,法治推进过程中也会受到诸多的阻碍。
2.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和谐稳定实际上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而执行难的又一危害则是,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当事人在通过诉讼之后,虽然赢得了一定的权利,但是其中也包含了大量的生效裁判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时候,就会对法律产生一种怨恨的心理,这种情绪对于一些极端的人而言,他们就会形成的报复心理,威胁到身边的人,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解决“执行难”的主要策略
1.基层机关深入到群众中去,得到一个良好的执行效果
对于那些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基层机关和相关组织就需要深入到群众中去,结合群众的力量,了解当地人员的流动情况,通过这样的方式去查找到被执行人。一旦基层组织通过自己的力量找到了法院需要寻找的人,必须要立即通知法院来处理这件事情。从厦门市人民法院的相关实践中就可以发现,该法院同基层机关积极的协调在一起,定期将一些被执行人的名单发送到基层的公开机关中。这时候,公安部门就开始了日常的办理和治安巡逻等工作,在滞留了被执行人之后,会通知法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得到一个良好的执行效果。同时,也要加大对执行工作人员在政治和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工作,要从根本上提高执行人员的专业能力。不仅要在组织上强化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更应该从思想上重视执行队伍的建设工作,这样就可以构建一个高素质和专业化的执行队伍,这也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种方式。
2.法院要组织慈善机关或者是医院,提升法院在执行形象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有时候会存在着一定的经济困难,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法院就可以协调基层中的慈善机关,对于符合固定的执行人,减免一些生活或者是医疗方面的费用。这样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权利,所体现的,也是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笔者在参加执行的这些年中,通过这样的方式,帮助了许多申请困难的执行人员,而且也提升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公信力。
3.构建信用评价系统,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
社会信用机制,实际上就是指国家通过征信机构来记录下个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并且对失信者在融资和就业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限制,以此来构建一个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针对执行难等问题,我国就需要尽快的构建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让那些没有履行义务的人员,也不能享受到相应的权利。而这个系统体系还应该具备一定的开放性,让大众通过网络平台就可以向社会发送相应的信息,不仅可以减少执行人员的工作量,也能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
4.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尽快履行义务
任何一项制度要想在实际生活中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并且取得一个理想化的效果,都需要同大众的道德和文化观念联系在一起。要想提高依法办事的透明度,就需要充分发挥出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这也是解决执法难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申请执法人也可以在被执法人所在的区域,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发布一些信息,这也是寻找到被执法人的一种有效策略,有助于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执行难不仅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更可以将其看作是一个社会性质的问题。从基层治理的角度来看,通过群众和基层机关的力量,可以解决一些执行难的问题。但是从现阶段的发展情形中可以看出,要想全部的解决掉这些问题,短时间内还是无法做到的。但是笔者相信,要想彻底的解决掉执行难等问题,还需要从实践中总结到一定的经验,以此来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继先.浅谈基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6(23).
[2]黄晓云,孙若丰.以信息化为抓手,基本解决执行难——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J].中国审判,2016(13):24-33.
[3]詹旋江,洪叔敏.创建“微”平台公正看得见——罗源法院“执行信访微信平台”助力破解执行难[J].海峡通讯,2017(8):50-51.
[4]李玉辉.昆明中院紧抓执行规范化建设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J].人民法治,2017(12):114-115.
作者简介:
江向洋(1973~ ),男,福建永定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