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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于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的选择分析
要提高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选择比例,就需要在合约制定中针对其特点为除长流转期限条款外的条款仔细挑选合适的选择项,最小化其总交易成本,增大交易双方选择这种合约的可能性。
当选择长流转期限后,主要可供变动的条款有:产出分配条款、租金形式条款和结算方式条款。
由于产出分配条款中的分成选择项实施成本高,出于最小化实施成本的目的,在制定长流转期限合约时应该选定额选择项。
而根据谈判成本分歧判断准则我们可以引入一条租金形式的选择原则:租金形式应该与流转土地的产出相关。故使用实物(农作物)作为租金形式是非常合适的。
在租金形式条款中,当使用实物(农作物)作为租金形式时,其实质是用农作物产量度量合约的收入。虽然短期内农地的产出是无法精确预测的,但是转出方和转入方基于自身的经验、当地的历史数据和大数定律,对长期限下农地的农作物平均产出量会有分歧不大的预期,而且分歧会随着流转期限的延长而缩小。而使用货币作为租金形式时,其实质是用货币度量合约的收入。根据上文的分析,长期限下采用货币作为租金形式分歧大,而且分歧会随着流转期限的延长而扩大。根据谈判成本分歧判断准则,在长流转期限合约租金形式条款中,货币租金形式选择项的谈判成本比实物租金形式选择项的谈判成本高。故在制定长流转期限合约时应该选择实物租金形式选择项。
在结算方式条款中,根据上文分析,实物交付方式的实施成本比现金结算方式的实施成本高。故在制定长流转期限合约时应该选择现金结算方式选择项。
分析到现在,我们可以确定选择实物定额现金结算的组合是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谈判成本和实施成本最小的。但是,由于交易双方对交付物的质量标准仍然会存在分歧,同时结算时需要对农产品进行定价所产生的费用也使其实施成本不为零。故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与货币定额现金结算短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相比未必有更小的总交易成本。所以,需要进一步降低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与其他合约安排相比额外多出来的谈判成本和实施成本,使其为零或者近似为零,只有这样,才能降低选择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的总交易成本,使其在合约选择中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额外多出来的谈判成本和实施成本为:议定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的谈判成本、议定交付实物定价方式的谈判成本和获得交付实物价格的实施成本。对于议定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的谈判成本和议定交付实物定价方式的谈判成本,通过应用谈判成本分歧判断准则,我们可以为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添加以下选择原则:现货贸易中最通用和交易量最大的标准品的质量等级;为交付实物定价方式添加如下选择原则:权威性,不易操纵性。此外,考虑到最小化获得交付实物价格的实施成本的目的,我们希望获得交付实物定价的成本为零。
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的交割等级条款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规定的、准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合约的标的物的质量等级。在进行期货交易时,交易双方无须对标的物的质量等级进行协商、发生实物交割时按交易所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质量等级进行交割。期货交易所在制定合约标的物的质量等级时,常常采用国内或国际贸易中最通用和交易量最大的标准品的质量等级为标准交割等级。
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期货合约质量标准是按国家标准和正常年景现货贸易的一般习惯来设定的,基本上是与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流通和贸易实际状况相适应的。
因此,如果选择农产品期货合约交割等级条款的质量标准作为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无疑可以将转出方、转入方在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上的分歧降到最小,最小化交易双方在该项上的谈判成本,使其近似为零。
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买卖期货合约的交易活动。通过期货交易形成的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的特点。
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因此,如果选择农产品期货交割结算价作为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交付实物的定价方式,无疑可以将转出方、转入方在交付实物的定价方式上的分歧降到最小,最小化交易双方在该项上的谈判成本,使其近似为零。
由于农产品期货交割结算价是由期货交易所公开、免费发布的,当使用农产品期货交割结算价作为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交付实物的定价方式时,交易双方在进行现金结算时获得交付实物最终定价的成本为零,因此,其所对应的实施成本也为零。
综上所述,当在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选择用农产品期货合约交割等级条款的质量标准作为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用农产品期貨交割结算价作为交付实物的定价方式时(简称为实物定额期货标准化处理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与其他合约选择相比额外多出来的谈判成本和实施成本为零或者近似为零,大幅降低了其总交易成本。
经期货标准化处理后,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具备了不比货币定额现金结算短期限农地流转合约高的实施成本。
虽然使用谈判成本分歧判断准则无法比较实物定额+长期限、货币定额+短期限这两个组合选择项的谈判成本孰高孰低,但考虑到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隐含着使用大数定律对冲一定自然灾害的特性,而在短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引入重灾年免责条款必然需要增加谈判成本,实物定额期货标准化处理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的总交易成本应该小于等于货币定额现金结算短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的总交易成本,必将在合约选择中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二、结论
长流转期限下土地未来产量的不确定性和转出方、转入方对该不确定性的预期不一致提高了合约选择的谈判成本,而货币定额地租由于引入货币作为预期收入的度量方式,增大了这种分歧,也加大了总交易成本,导致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选择比例低,阻碍了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的推行。通过将实物定额、期货标准化处理、现金结算引入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可以最小化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的总交易成本,增强其在合约选择中的竞争力,提高农地流转过程中长期限合约的选择比例,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吴志宏,1974年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硕士)
要提高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选择比例,就需要在合约制定中针对其特点为除长流转期限条款外的条款仔细挑选合适的选择项,最小化其总交易成本,增大交易双方选择这种合约的可能性。
当选择长流转期限后,主要可供变动的条款有:产出分配条款、租金形式条款和结算方式条款。
由于产出分配条款中的分成选择项实施成本高,出于最小化实施成本的目的,在制定长流转期限合约时应该选定额选择项。
而根据谈判成本分歧判断准则我们可以引入一条租金形式的选择原则:租金形式应该与流转土地的产出相关。故使用实物(农作物)作为租金形式是非常合适的。
在租金形式条款中,当使用实物(农作物)作为租金形式时,其实质是用农作物产量度量合约的收入。虽然短期内农地的产出是无法精确预测的,但是转出方和转入方基于自身的经验、当地的历史数据和大数定律,对长期限下农地的农作物平均产出量会有分歧不大的预期,而且分歧会随着流转期限的延长而缩小。而使用货币作为租金形式时,其实质是用货币度量合约的收入。根据上文的分析,长期限下采用货币作为租金形式分歧大,而且分歧会随着流转期限的延长而扩大。根据谈判成本分歧判断准则,在长流转期限合约租金形式条款中,货币租金形式选择项的谈判成本比实物租金形式选择项的谈判成本高。故在制定长流转期限合约时应该选择实物租金形式选择项。
在结算方式条款中,根据上文分析,实物交付方式的实施成本比现金结算方式的实施成本高。故在制定长流转期限合约时应该选择现金结算方式选择项。
分析到现在,我们可以确定选择实物定额现金结算的组合是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谈判成本和实施成本最小的。但是,由于交易双方对交付物的质量标准仍然会存在分歧,同时结算时需要对农产品进行定价所产生的费用也使其实施成本不为零。故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与货币定额现金结算短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相比未必有更小的总交易成本。所以,需要进一步降低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与其他合约安排相比额外多出来的谈判成本和实施成本,使其为零或者近似为零,只有这样,才能降低选择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的总交易成本,使其在合约选择中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额外多出来的谈判成本和实施成本为:议定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的谈判成本、议定交付实物定价方式的谈判成本和获得交付实物价格的实施成本。对于议定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的谈判成本和议定交付实物定价方式的谈判成本,通过应用谈判成本分歧判断准则,我们可以为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添加以下选择原则:现货贸易中最通用和交易量最大的标准品的质量等级;为交付实物定价方式添加如下选择原则:权威性,不易操纵性。此外,考虑到最小化获得交付实物价格的实施成本的目的,我们希望获得交付实物定价的成本为零。
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的交割等级条款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规定的、准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合约的标的物的质量等级。在进行期货交易时,交易双方无须对标的物的质量等级进行协商、发生实物交割时按交易所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质量等级进行交割。期货交易所在制定合约标的物的质量等级时,常常采用国内或国际贸易中最通用和交易量最大的标准品的质量等级为标准交割等级。
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期货合约质量标准是按国家标准和正常年景现货贸易的一般习惯来设定的,基本上是与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流通和贸易实际状况相适应的。
因此,如果选择农产品期货合约交割等级条款的质量标准作为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无疑可以将转出方、转入方在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上的分歧降到最小,最小化交易双方在该项上的谈判成本,使其近似为零。
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买卖期货合约的交易活动。通过期货交易形成的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的特点。
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因此,如果选择农产品期货交割结算价作为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交付实物的定价方式,无疑可以将转出方、转入方在交付实物的定价方式上的分歧降到最小,最小化交易双方在该项上的谈判成本,使其近似为零。
由于农产品期货交割结算价是由期货交易所公开、免费发布的,当使用农产品期货交割结算价作为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交付实物的定价方式时,交易双方在进行现金结算时获得交付实物最终定价的成本为零,因此,其所对应的实施成本也为零。
综上所述,当在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选择用农产品期货合约交割等级条款的质量标准作为交付实物的质量标准、用农产品期貨交割结算价作为交付实物的定价方式时(简称为实物定额期货标准化处理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与其他合约选择相比额外多出来的谈判成本和实施成本为零或者近似为零,大幅降低了其总交易成本。
经期货标准化处理后,实物定额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具备了不比货币定额现金结算短期限农地流转合约高的实施成本。
虽然使用谈判成本分歧判断准则无法比较实物定额+长期限、货币定额+短期限这两个组合选择项的谈判成本孰高孰低,但考虑到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隐含着使用大数定律对冲一定自然灾害的特性,而在短期限农地流转合约中引入重灾年免责条款必然需要增加谈判成本,实物定额期货标准化处理现金结算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的总交易成本应该小于等于货币定额现金结算短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的总交易成本,必将在合约选择中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二、结论
长流转期限下土地未来产量的不确定性和转出方、转入方对该不确定性的预期不一致提高了合约选择的谈判成本,而货币定额地租由于引入货币作为预期收入的度量方式,增大了这种分歧,也加大了总交易成本,导致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选择比例低,阻碍了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的推行。通过将实物定额、期货标准化处理、现金结算引入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可以最小化长期限农地流转合约的总交易成本,增强其在合约选择中的竞争力,提高农地流转过程中长期限合约的选择比例,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吴志宏,1974年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