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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编制好竣工图非常重要。本文介绍了我国竣工图编制的现状、问题,对如何编制好竣工图提出了自己的对策。
关键词:竣工图编制;现状;问题;对策
Abstract: prepare as-built drawings is very importan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the problem of completion drawing, how to compile as-built drawings put forward their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ompletion drawing; present situat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44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建设工程竣工图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是工程建设成果的真实体现,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相符。竣工图的编制能否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的施工结果,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建设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和建筑物的确权,关系到建设工程的维修、改造和扩建,也关系到以后应对突发事件。编制好竣工图非常重要。
竣工图编制的现状
目前,我国竣工图的编制按照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 《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规定》中规定:对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和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对结构、工艺、平面布置、项目改变和其它重大改变的,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重新绘图,由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图,由其它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对重新绘制竣工图的问题,《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DB/T50328-2001)规定: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的,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竣工图章如下:
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内容及责任单位如下:
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编制竣工图。本《规范》规定了项目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任。竣工图章如下:
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内容及责任单位如下:
电力行业竣工图根据电力行业标准DL/T5229-2005《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执行,竣工图的编制工作由項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与协调,由原施工图设计单位负责编制,以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建设单位审核签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设计更改的有关文件以及现场施工验收记录和调试记录等资料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章如下:
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内容及编制单位如下:
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规定: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编制完成的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竣工图章并签署,经监理审核签字认可,如项目法人指定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或由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应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任;对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变更及图纸变更面积超过10%的,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从上面可以看出,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在竣工图的编制上规定不同、标准不同,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竣工图的编制规定和标准,编制单位和竣工图章都不尽相同。竣工图的编制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纸质竣工图和电子竣工图编制的需要,不能把在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结果真实反映在竣工图上。
二、竣工图编制存在的问题
1、建设责任主体没有形成相互协调的工作关系。有些建设单位在与设计院和施工单位签订设计、施工合同时,没有明确要求提供电子版设计图和电子版竣工图,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之间在职责上没有形成相互协调的合同关系,不利于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竣工图(含电子竣工图)。同时,我国竣工图的编制标准和规定没有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职责上相互协调的工作关系,造成编制单位在编制竣工图时不能把设计变更、施工结果等准确地反映在竣工图上。
2、竣工图编制的规定和标准不统一。虽然电力行业竣工图编制标准对编制竣工图时各单位的职责作了规定,但在竣工图章上没有很好地反映出来。其它行业规定也不明确。
3、竣工图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施工结果。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建设工程由于编制的竣工图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施工结果,编制深度达不到要求,给在维修、改造、扩建等方面造成不良的后果,在应对突发事件中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甚至造成危害。
三、编制好竣工图的对策
(一)统一编制竣工图的法规和标准
目前,由于我国有些建设工程编制的竣工图不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施工结果,就必须尽快对竣工图的编制从法规上和标准上作一个统一的规定,使各行各业都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规定和标准来执行。
1、从法规上统一竣工图的编制。建议立法制定《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相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从法规上统一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工程建设各行业共同遵照执行。
2、从规范标准上统一竣工图的编制。建议制定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此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档案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相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规范标准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对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化工工程等建设工程的竣工图制定一个国家的规范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
3、废除不统一的竣工图编制规定和标准。把原来各部门各行业对编制竣工图的不统一、不完善的规定和标准全部废除。
(二)明确竣工图编制的职责
竣工图编制应进一步完善各建设主体对编制竣工图的职责。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应当在法规和规范上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合同中体现出来。本人认为,竣工图的编制应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与协调,由施工单位作为竣工图编制单位,由设计、施工、监理三方作为责任方共同完成。
竣工图编制应当由原施工图设计单位根据建设过程中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签认的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有关文件作为依据,在原施工图电子版上进行修改,修改后向施工单位提供修改后的电子版施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根据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签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设计更改的有关文件以及现场施工验收记录和调试记录等资料作为竣工图的编制依据,在设计单位提供的修改后的电子版施工图上修改编制竣工图,经监理单位确认后进行电子签名,编制成为电子竣工图,保证竣工图编制的深度,保证竣工图能真实反映施工结果。
电子竣工图应当除保留图标栏有设计人员电子签名外,要有电子竣工图章(可在设计图中直接增加竣工图章栏),由监理、施工人员电子签名后固化(如转换成PDF格式)完成编制。对在建设过程中按图施工没有修改的项目,直接由设计单位在原电子施工图上进行电子签名后交施工单位在电子竣工图章上由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电子签名后固化(如转换成PDF格式)完成编制。
纸质竣工图应在电子竣工图基础上晒出新蓝图,各方(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签字后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工作。纸质竣工图由于电子竣工图已经有图标栏和电子竣工图章,不需由施工单位另外加盖竣工图章,直接由设计、施工、监理相关人员签名后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因有电子签名字迹,也可不须手写签名,只须收集电子签名的字迹)。
(三)竣工图应当同时具有竣工图章和图标栏
竣工图应当反映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的职责,应同时具备竣工图章和设计图标栏。
1、竣工图章可以继续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归范》(GB/T 50328-2001)的规定,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方签名审核。
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内容及责任单位如下:
2、图标栏按照施工图设计的有关规定执行,图标栏内容签章应当完善。
关键词:竣工图编制;现状;问题;对策
Abstract: prepare as-built drawings is very importan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the problem of completion drawing, how to compile as-built drawings put forward their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ompletion drawing; present situat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44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建设工程竣工图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是工程建设成果的真实体现,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相符。竣工图的编制能否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的施工结果,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建设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和建筑物的确权,关系到建设工程的维修、改造和扩建,也关系到以后应对突发事件。编制好竣工图非常重要。
竣工图编制的现状
目前,我国竣工图的编制按照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 《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规定》中规定:对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和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对结构、工艺、平面布置、项目改变和其它重大改变的,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重新绘图,由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图,由其它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对重新绘制竣工图的问题,《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DB/T50328-2001)规定: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的,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竣工图章如下:
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内容及责任单位如下:
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编制竣工图。本《规范》规定了项目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任。竣工图章如下:
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内容及责任单位如下:
电力行业竣工图根据电力行业标准DL/T5229-2005《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执行,竣工图的编制工作由項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与协调,由原施工图设计单位负责编制,以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建设单位审核签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设计更改的有关文件以及现场施工验收记录和调试记录等资料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章如下:
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内容及编制单位如下:
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规定: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编制完成的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竣工图章并签署,经监理审核签字认可,如项目法人指定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或由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应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任;对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变更及图纸变更面积超过10%的,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从上面可以看出,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在竣工图的编制上规定不同、标准不同,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竣工图的编制规定和标准,编制单位和竣工图章都不尽相同。竣工图的编制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纸质竣工图和电子竣工图编制的需要,不能把在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结果真实反映在竣工图上。
二、竣工图编制存在的问题
1、建设责任主体没有形成相互协调的工作关系。有些建设单位在与设计院和施工单位签订设计、施工合同时,没有明确要求提供电子版设计图和电子版竣工图,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之间在职责上没有形成相互协调的合同关系,不利于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竣工图(含电子竣工图)。同时,我国竣工图的编制标准和规定没有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职责上相互协调的工作关系,造成编制单位在编制竣工图时不能把设计变更、施工结果等准确地反映在竣工图上。
2、竣工图编制的规定和标准不统一。虽然电力行业竣工图编制标准对编制竣工图时各单位的职责作了规定,但在竣工图章上没有很好地反映出来。其它行业规定也不明确。
3、竣工图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施工结果。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建设工程由于编制的竣工图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施工结果,编制深度达不到要求,给在维修、改造、扩建等方面造成不良的后果,在应对突发事件中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甚至造成危害。
三、编制好竣工图的对策
(一)统一编制竣工图的法规和标准
目前,由于我国有些建设工程编制的竣工图不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施工结果,就必须尽快对竣工图的编制从法规上和标准上作一个统一的规定,使各行各业都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规定和标准来执行。
1、从法规上统一竣工图的编制。建议立法制定《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相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从法规上统一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工程建设各行业共同遵照执行。
2、从规范标准上统一竣工图的编制。建议制定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此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档案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相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规范标准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对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化工工程等建设工程的竣工图制定一个国家的规范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
3、废除不统一的竣工图编制规定和标准。把原来各部门各行业对编制竣工图的不统一、不完善的规定和标准全部废除。
(二)明确竣工图编制的职责
竣工图编制应进一步完善各建设主体对编制竣工图的职责。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应当在法规和规范上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合同中体现出来。本人认为,竣工图的编制应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与协调,由施工单位作为竣工图编制单位,由设计、施工、监理三方作为责任方共同完成。
竣工图编制应当由原施工图设计单位根据建设过程中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签认的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有关文件作为依据,在原施工图电子版上进行修改,修改后向施工单位提供修改后的电子版施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根据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签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设计更改的有关文件以及现场施工验收记录和调试记录等资料作为竣工图的编制依据,在设计单位提供的修改后的电子版施工图上修改编制竣工图,经监理单位确认后进行电子签名,编制成为电子竣工图,保证竣工图编制的深度,保证竣工图能真实反映施工结果。
电子竣工图应当除保留图标栏有设计人员电子签名外,要有电子竣工图章(可在设计图中直接增加竣工图章栏),由监理、施工人员电子签名后固化(如转换成PDF格式)完成编制。对在建设过程中按图施工没有修改的项目,直接由设计单位在原电子施工图上进行电子签名后交施工单位在电子竣工图章上由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电子签名后固化(如转换成PDF格式)完成编制。
纸质竣工图应在电子竣工图基础上晒出新蓝图,各方(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签字后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工作。纸质竣工图由于电子竣工图已经有图标栏和电子竣工图章,不需由施工单位另外加盖竣工图章,直接由设计、施工、监理相关人员签名后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因有电子签名字迹,也可不须手写签名,只须收集电子签名的字迹)。
(三)竣工图应当同时具有竣工图章和图标栏
竣工图应当反映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的职责,应同时具备竣工图章和设计图标栏。
1、竣工图章可以继续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归范》(GB/T 50328-2001)的规定,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方签名审核。
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内容及责任单位如下:
2、图标栏按照施工图设计的有关规定执行,图标栏内容签章应当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