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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积电在与中芯国际的诉讼和解1年7个月以后,以中芯违反和解时的约定为由,再次在美国加州地方法院起诉中芯。至此,台积电状告中芯的官司大战再次惹起事端。
一场马拉松缠诉
从2003年,台积电在美国联邦法院对中芯国际提起侵犯专利权和窃取商业秘密的诉讼开始,两家的官司逐渐演变为一场马拉松式的缠诉。
台积电就中芯国际涉嫌侵犯其5项专利权向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寻求禁止令救济,要求中芯国际支付3倍的赔偿金及相关成本。
美国联邦法院于2004年4月21日书面裁定,驳回了台积电关于商业秘密的诉讼和部分关于专利权的诉讼。
台积电不肯罢休,2004年5月20日又在美国加州州立法院对中芯提起诉讼,而诉讼的内容正是被美国联邦法院驳回的关于商业秘密的诉讼。
不仅如此,台积电还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诉,理由依然是侵犯专利权和商业秘密。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向中芯启动“337调查”。
此后,在多方的斡旋下,2005年1月30日,双方就所有悬宕的诉讼达成和解,当时台积电的指控并无任何一项经过法庭证明属实。根据协议,在双方专利授权的前提下,中芯国际将在6年内支付1.75亿美元的许可费给台积电,其中前5年每年支付3000万美元,第6年支付2500万美元,台积电撤回有关诉讼。
台积电今年8月旧事重提,再次在美国加州地方法院对中芯国际及相关子公司提起诉讼,称中芯国际违背了双方和解时签订的和约,将技术转让给其代管的位于武汉和成都的两家工厂,并提出相关损害赔偿以及禁止令处分的要求。
面对台积电的第三次“骚扰”,中芯采取的是积极应对的态度,正式在美反诉台积电违反协议,并且强烈否认台积电的指控。
中芯国际在接受《英才》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芯国际代管的位于武汉的工厂刚于2006年6月28日奠基,目前还处于土建的初期;在成都的工厂也处于土建阶段,没有到运营阶段,现在根本谈不上技术使用和转移。”“对台积电8月底的起诉感到十分震惊和失望,相信这是部分人士的恶意行为。”
为此,中芯反诉对方的理由是“台积电不但违反和解协定,并且违反双方应遵守的诚信义务及公平处理的协议”,同时要求台积电进行赔偿。
在反诉状中,中芯陈述了自己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如何对台积电造成实质性威胁;台积电如何摒弃公平竞争,以连串法律诉讼行动及不实不公的控诉损害中芯的声誉;台积电如何未依诚信协商,再次使用诉讼及其他行动企图干扰中芯的业务、与客户的关系等等。中芯表示将积极应对诉讼,努力使美国加州法院在充分考量所有证据后驳回台积电的指控。
对于台积电和中芯之间再度爆发诉战的原因,有业内分析师认为,“这次事件的导火索看似是中芯国际在武汉、成都工厂的建设刺痛了台积电,而内在的原因是中芯国际在中国内地的扩张速度太快,让在台湾地区遭遇阻碍‘西进’政策限制的台积电很着急,因此利用诉讼等手段,希望扼杀中芯国际的发展势头,从而继续保持在芯片代工市场上的领先地位。”
事实上,和解协议之后,中芯已经支付了4500万美元给台积电,台积电在19个月内也从未对中芯提出过疑问。
对于此类知识产权缠诉,一位专门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的律师告诉《英才》记者,“一般而言,这类专利诉讼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是所谓的专利防御策略之一:专利恶意诉讼。跨国公司会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优势,选择具有竞争优势的对手为目标,无中生有,恶意起诉。由于知识产权诉讼时间长,两三年不结案是很正常的事情,在此期间,跨国公司往往还利用媒体的力量,制造舆论,错误引导消费者,使被诉公司背着侵权的名声,市场销售当然大受影响,即使最后跨国公司败诉,但其目的已经达到。”
“也许,台积电并不真正关心诉讼请求的结果,而是诉讼本身的‘效果’。”这位律师说。纵观台积电几次诉讼时机的选择,第一次是在中芯国际准备在美国和香港上市之机,第二次是在中芯持续盈利的时候,这一次选择的是行业低迷调整期刚过,中芯重新开始盈利的时候。
而分析诉讼的潜在影响,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会影响中芯美国客户的信心,打击其订单。”不过,最近中芯国际总裁张汝京表示,对于这次的诉讼,海外客户的反应很平淡,感觉诉讼对客户的影响不大。
中芯“西进模式”刺痛台积电?
台积电是芯片代工(台湾称之为“晶圆代工”)产业无可争议的老大,占据全球芯片代工市场接近一半的份额,而中芯的市场份额仅在一成左右,为什么这个“巨人”屡屡要和中芯过不去呢?
业界的普遍看法是,一方面有旧怨难平的意思,另一方面,中芯在武汉、成都的建厂模式大大刺激了台积电。
今年6月,半导体产业开始复苏,随后中芯宣布今年内开始建设武汉的12寸晶圆厂和成都的8寸晶圆厂。而这两个工厂的建设都是由当地政府投资,由中芯国际负责经营管理。
两地政府是希望通过上游芯片产业带动和吸引下游产业的进驻,而中芯则可以在不耗费自有资金的基础上,继华东和华北之后,完成在华西和华中的布局,朝着集团化规模转型的目标迈进。
台积电副总执行长曾繁城曾说,“中芯国际目前在内地迅速发展并不能表示什么,还是要看最后的结果才能决定,就像是下围棋,比的是功力,比的是气长。”
而这种借助地方政府资金资源的模式一旦获得成功并得以复制,就好比是放出了“胜负手”,中芯国际将迅速覆盖整个大陆地区,产能将会出现成倍增长。
本来,在去年的产业低迷期内,台积电已经一刻不停地出手整治了两家竞争对手:联电曹兴诚由于去年的“和舰案件”,于今年1月宣布“退休”,还面临台湾当局的刑事指控,联电已暂无还手之力;而中芯在“337调查”的强大压力之下,已于去年签订了城下之盟,表示妥协。台积电已经进一步稳固了江山。
而中芯国际在武汉、成都的这一记“大跳”实在“长气”。这让台积电如芒刺在背。
近年来,台湾岛内资源紧张,新竹已经无地建厂。未来半导体代工产业决战的主战场将在更加广阔、潜力巨大的大陆,这是显而易见的趋势。
可以预见,此次诉讼不足以改变几方的实力对比,其作用可能仅在于延续这种竞争的趋势。而武汉-成都模式的诞生,有可能成为真正改变整个战局的一次行动。
关键数字
1.75亿美元
中芯国际将在6年内支付给台积电的专利费
4500万美元
中芯国际已经支付给台积电的专利费
近50%
台积电占据全球芯片代工市场的份额
10%左右
中芯占据全球芯片代工市场的份额
小贴士
“337调查”美国“337调查”源自“337条款”,因美国《1930年关税法》的第337节而得名。“337条款”规定,如果任何进口行为存在不公平行为,主要针对侵犯专利权或者商标权行为,也包括侵犯著作权、半导体芯片模板权利的行为,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侵犯普通法商标权及其他商业侵权行为,并且对美国产业可能造成抑制或垄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可以应美国国内产业的申请,进行调查。该条款规定,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一旦认定某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企业专利权,则可颁布命令,禁止进口该项产品。其结果是特定企业的相关产品乃至全行业的相关产品都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几乎所有的“337调查”案件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据统计,2002-2005年,美国对中国发起的“337调查”为其总数的41.5%。中国成为美国“337调查”最大受害国。“337调查”的背后都会有专利恶意诉讼。
一场马拉松缠诉
从2003年,台积电在美国联邦法院对中芯国际提起侵犯专利权和窃取商业秘密的诉讼开始,两家的官司逐渐演变为一场马拉松式的缠诉。
台积电就中芯国际涉嫌侵犯其5项专利权向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寻求禁止令救济,要求中芯国际支付3倍的赔偿金及相关成本。
美国联邦法院于2004年4月21日书面裁定,驳回了台积电关于商业秘密的诉讼和部分关于专利权的诉讼。
台积电不肯罢休,2004年5月20日又在美国加州州立法院对中芯提起诉讼,而诉讼的内容正是被美国联邦法院驳回的关于商业秘密的诉讼。
不仅如此,台积电还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诉,理由依然是侵犯专利权和商业秘密。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向中芯启动“337调查”。
此后,在多方的斡旋下,2005年1月30日,双方就所有悬宕的诉讼达成和解,当时台积电的指控并无任何一项经过法庭证明属实。根据协议,在双方专利授权的前提下,中芯国际将在6年内支付1.75亿美元的许可费给台积电,其中前5年每年支付3000万美元,第6年支付2500万美元,台积电撤回有关诉讼。
台积电今年8月旧事重提,再次在美国加州地方法院对中芯国际及相关子公司提起诉讼,称中芯国际违背了双方和解时签订的和约,将技术转让给其代管的位于武汉和成都的两家工厂,并提出相关损害赔偿以及禁止令处分的要求。
面对台积电的第三次“骚扰”,中芯采取的是积极应对的态度,正式在美反诉台积电违反协议,并且强烈否认台积电的指控。
中芯国际在接受《英才》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芯国际代管的位于武汉的工厂刚于2006年6月28日奠基,目前还处于土建的初期;在成都的工厂也处于土建阶段,没有到运营阶段,现在根本谈不上技术使用和转移。”“对台积电8月底的起诉感到十分震惊和失望,相信这是部分人士的恶意行为。”
为此,中芯反诉对方的理由是“台积电不但违反和解协定,并且违反双方应遵守的诚信义务及公平处理的协议”,同时要求台积电进行赔偿。
在反诉状中,中芯陈述了自己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如何对台积电造成实质性威胁;台积电如何摒弃公平竞争,以连串法律诉讼行动及不实不公的控诉损害中芯的声誉;台积电如何未依诚信协商,再次使用诉讼及其他行动企图干扰中芯的业务、与客户的关系等等。中芯表示将积极应对诉讼,努力使美国加州法院在充分考量所有证据后驳回台积电的指控。
对于台积电和中芯之间再度爆发诉战的原因,有业内分析师认为,“这次事件的导火索看似是中芯国际在武汉、成都工厂的建设刺痛了台积电,而内在的原因是中芯国际在中国内地的扩张速度太快,让在台湾地区遭遇阻碍‘西进’政策限制的台积电很着急,因此利用诉讼等手段,希望扼杀中芯国际的发展势头,从而继续保持在芯片代工市场上的领先地位。”
事实上,和解协议之后,中芯已经支付了4500万美元给台积电,台积电在19个月内也从未对中芯提出过疑问。
对于此类知识产权缠诉,一位专门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的律师告诉《英才》记者,“一般而言,这类专利诉讼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是所谓的专利防御策略之一:专利恶意诉讼。跨国公司会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优势,选择具有竞争优势的对手为目标,无中生有,恶意起诉。由于知识产权诉讼时间长,两三年不结案是很正常的事情,在此期间,跨国公司往往还利用媒体的力量,制造舆论,错误引导消费者,使被诉公司背着侵权的名声,市场销售当然大受影响,即使最后跨国公司败诉,但其目的已经达到。”
“也许,台积电并不真正关心诉讼请求的结果,而是诉讼本身的‘效果’。”这位律师说。纵观台积电几次诉讼时机的选择,第一次是在中芯国际准备在美国和香港上市之机,第二次是在中芯持续盈利的时候,这一次选择的是行业低迷调整期刚过,中芯重新开始盈利的时候。
而分析诉讼的潜在影响,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会影响中芯美国客户的信心,打击其订单。”不过,最近中芯国际总裁张汝京表示,对于这次的诉讼,海外客户的反应很平淡,感觉诉讼对客户的影响不大。
中芯“西进模式”刺痛台积电?
台积电是芯片代工(台湾称之为“晶圆代工”)产业无可争议的老大,占据全球芯片代工市场接近一半的份额,而中芯的市场份额仅在一成左右,为什么这个“巨人”屡屡要和中芯过不去呢?
业界的普遍看法是,一方面有旧怨难平的意思,另一方面,中芯在武汉、成都的建厂模式大大刺激了台积电。
今年6月,半导体产业开始复苏,随后中芯宣布今年内开始建设武汉的12寸晶圆厂和成都的8寸晶圆厂。而这两个工厂的建设都是由当地政府投资,由中芯国际负责经营管理。
两地政府是希望通过上游芯片产业带动和吸引下游产业的进驻,而中芯则可以在不耗费自有资金的基础上,继华东和华北之后,完成在华西和华中的布局,朝着集团化规模转型的目标迈进。
台积电副总执行长曾繁城曾说,“中芯国际目前在内地迅速发展并不能表示什么,还是要看最后的结果才能决定,就像是下围棋,比的是功力,比的是气长。”
而这种借助地方政府资金资源的模式一旦获得成功并得以复制,就好比是放出了“胜负手”,中芯国际将迅速覆盖整个大陆地区,产能将会出现成倍增长。
本来,在去年的产业低迷期内,台积电已经一刻不停地出手整治了两家竞争对手:联电曹兴诚由于去年的“和舰案件”,于今年1月宣布“退休”,还面临台湾当局的刑事指控,联电已暂无还手之力;而中芯在“337调查”的强大压力之下,已于去年签订了城下之盟,表示妥协。台积电已经进一步稳固了江山。
而中芯国际在武汉、成都的这一记“大跳”实在“长气”。这让台积电如芒刺在背。
近年来,台湾岛内资源紧张,新竹已经无地建厂。未来半导体代工产业决战的主战场将在更加广阔、潜力巨大的大陆,这是显而易见的趋势。
可以预见,此次诉讼不足以改变几方的实力对比,其作用可能仅在于延续这种竞争的趋势。而武汉-成都模式的诞生,有可能成为真正改变整个战局的一次行动。
关键数字
1.75亿美元
中芯国际将在6年内支付给台积电的专利费
4500万美元
中芯国际已经支付给台积电的专利费
近50%
台积电占据全球芯片代工市场的份额
10%左右
中芯占据全球芯片代工市场的份额
小贴士
“337调查”美国“337调查”源自“337条款”,因美国《1930年关税法》的第337节而得名。“337条款”规定,如果任何进口行为存在不公平行为,主要针对侵犯专利权或者商标权行为,也包括侵犯著作权、半导体芯片模板权利的行为,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侵犯普通法商标权及其他商业侵权行为,并且对美国产业可能造成抑制或垄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可以应美国国内产业的申请,进行调查。该条款规定,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一旦认定某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企业专利权,则可颁布命令,禁止进口该项产品。其结果是特定企业的相关产品乃至全行业的相关产品都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几乎所有的“337调查”案件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据统计,2002-2005年,美国对中国发起的“337调查”为其总数的41.5%。中国成为美国“337调查”最大受害国。“337调查”的背后都会有专利恶意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