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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伴随世界文明的生成与转换,城市与伦理历来相互关联、相互生产,城市-伦理生态具有多样性、非自足性、变迁性。当代城市化的深化使伦理与社会的关系,使这个世界的伦理图景与伦理生态,发生了重要改变。分化与纠缠、变化与固化、多样与单一等诸多矛盾表明,当代城市社会正在遭遇深刻的康德悖论式的伦理冲突。一方面,城市化的推进为伦理转换提供了条件,也提出了任务;另一方面,伦理的自觉、现实推进,又将为城市化的规范化、合理化提供基础支撑。建构一种更具语境张力,更具包容性、现实性、此在性、有限主体性底蕴的城市伦理,着力推进“此在单元”“此在空间”的伦理化,对城市社会的合理化、可持续具有基础意义。
关键词 城市化 伦理逻辑 空间生产 包容性 此在单元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5)03-0113-08
这是一个城市化的时代,一个城市问题深化的时代,一个需要对城市社会进行伦理关照的时代。对城市进行伦理思考成为一种必须,并不意味着既有的伦理系统(观念、规则与行为)可以在不反思、改变自身的情况下获得切入城市问题的机会和资质,也并不意味着只是城市化出现了问题,而既有的伦理系统没有问题。现有的城市化需要方向与路径转换,既有的伦理系统也面临语境与构成的更新。一方面,需要对城市化问题进行伦理反思,为城市化澄清与确认伦理底蕴;另一方面,也需要对既有伦理系统进行城市反思,为伦理系统澄清和确认城市底蕴。思考城市与伦理的历史与现实关系,探索城市化语境下伦理系统的可能进路、可能形态,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城市与伦理:历史变迁与逻辑转换
反思世界文明史,文明与城市、城市与伦理一直内在互动。在文明的早期,城市就与伦理内在相关。虽然学者们对城市起源的地点、原因等并没有一个统一、公认的理论,但从现有的资料看,按照芒福德等城市学家的意见,城市与文明具有同步性,文明的诞生往往以城市为场域、载体与标志。①新月沃地往往被作为已知的最早文明起源地之一。美索不达米亚与古埃及的文明,以乌尔、孟菲斯等城市为标志。这些城市的空间布局等深刻地反映、型构了其所处时期与区域的特定伦理关系。以两河流域、埃及这两种不同的地理区域为背景,人们建构不同的社会关系、不同的伦理关系,并建构起不同形态的城市。美索不达米亚的地理与资源条件相对恶劣,人们之间的竞争关系相对紧张,人们需要把更多的精力用来调节世俗的利益,世俗权力要强于宗教权力。与此相应,人们建构起有围墙的相对紧密的城市,比如乌尔。古代埃及的自然资源条件则相对丰裕,人们之间的竞争关系相对较小,人们可以把更多时间用于追求超验的意义,宗教权力强于世俗权力。与此相应,人们建构起没有围墙的相对松散的城市,比如孟菲斯。“埃及从早期历史开始内部就处于和平状态;没有经济上的需求促使他们需要长期占领一个地方,或者从以建设防御性的城墙为代表的大量投资中获利,这点与美索不达米亚不同。” [英]莫里斯:《城市形态史》,成一农、王雪梅等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81页。比较这两个地区,可以看到,在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人们会形成不同的群体及阶层关系,形成不同形态的伦理关系,伦理观念、规则与行为,并建构起与此契合的不同形态与布局的城市;而一种格局与型构的城市一旦形成,又会确认、生产具有不同特征的社会与伦理关系。自然与人文,更具体地说,自然、伦理、城市,是一种具体的相互决定的关系;不同的自然条件会催生不同的伦理关系,并在相互影响与互动中生产、建构起不同的城市;而不同形态的城市一旦产生,又会再生产不同形态的伦理。比较文明与城市的起源,可以看到,不同的区域往往有不同的伦理,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城市-伦理。城市-伦理从起源始,就具有多样性。
到了古希腊时期,在东方文化的影响及其自身特有的环境与资源条件下,古希腊既生成了以雅典为代表的相对民主的社会关系、伦理理念,也生成了以斯巴达为代表的相对集权的社会关系、伦理理念。雅典与斯巴达是古希腊的两类代表性城邦,雅典以民主为特色,斯巴达以专制为特色。雅典是以商业为基础的奴隶主民主城邦,斯巴达则是以农业为基础的贵族专制城邦。与此相对应,雅典的城市形态相对自由和松散,斯巴达的城市形态则相对规则与紧密。柏拉图更赞同斯巴达式的社会与伦理关系,主张一种等级式的集权式的正义观、伦理观;亚里士多德则更赞同雅典式的社会与伦理关系,主张一种相对平等的民主式的正义观、伦理观。由于各种原因,现当代的人们往往更注重对雅典的挖掘与反思,而相对忽视对斯巴达的研究与反思。并往往认为雅典才真正代表了古希腊,比如黑格尔对古希腊所进行的无条件的赞扬与追溯。但如果立足于一种更为全面的观点,则可以发现,古希腊其实是一种具体的多样存在。一方面,存在雅典与斯巴达两种城邦、两种伦理,并且斯巴达曾经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打败过雅典。也就是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统一、惟一城市形态与伦理形态的古希腊。另一方面,即使把古希腊作为一个统一精神形态的城邦制社会看,古希腊也存在一个变化的过程,后期的古希腊其实走向了殖民与剥夺,成为一种以殖民、寄生为基础的城邦与伦理载体。在芒福德等看来,这种殖民关系、殖民伦理同古希腊的衰落有内在的关联。 [美]芒福德:《城市发展史》,宋俊岭、倪文彦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第132页。没有处理好希腊自身城邦内部及城邦间的关系,以及希腊同其他区域间的关系等,没有形成同已经变化了的语境相契合,更为合理、可持续的城市伦理,是导致古希腊被马其顿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古希腊的兴衰,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社会与城市越发展,伦理对城市可持续生存的决定作用越大,不断探索、形成更为合理、可持续的伦理系统(观念、规则、行为),是城市与社会可持续的重要前提之一。
到了近代,城市与伦理的关系进入了新的阶段,表现出新的特征。传统社会以领主及教主为核心,以服从与顺从为伦理目标,而这种伦理的社会本质也就是以领主及教主为核心的等级制社会,公开追求世俗利益被认定为不道德。现代性的兴起,使领主与教主的地位受到了挑战,商人与商业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伦理的利益化、世俗化成为一种潮流,伦理系统在整体上不断从神圣、传统的整体伦理向世界、现实的个人伦理加速转换。个体的自由,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成为重要的伦理目标。追求世俗利益逐渐成为一种可以接受甚至有宗教意义的行为。与社会关系与伦理关系的世俗化、个体化、利益化相对应,兴起了威尼斯、佛罗伦萨等商业城市。传统城市的目标主要是安全与防卫,其空间特点是封闭的围墙,以服务于政治与宗教。商业城市的目标是商品交换与利润增殖,其空间特点是相对开放的边界与交通,以服务于商品的生产与交换。而这种以利益与交换为导向的城市空间一旦生成,又会再生产以利益、交换、世俗为导向的社会关系、社会伦理。但回顾现代性的生成与转换,可以看到,近代城市与伦理的产生又并不意味着传统城市、传统伦理的消失。传统城市与商业城市在很长时间内同时存在,只是商业城市的地位与影响不断扩大,承认商业逐利的合法性逐渐成为主导性伦理。即现代性从生成起就不仅具有一种伦理关系与伦理理念。随着现代性的推进,社会主体的多样性、复杂性不断发展,城市伦理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也将不断发展。 反思世界文明史,反思城市与伦理的总体历史转换,可以发现如下几个特点或趋势:
其一,城市与伦理历来内在相关。一定数量的异质性人口、人群在相对有限空间中的聚集,以及主体对聚集空间的不断生产,也就是城市的产生与发展。这种非个体性、整体性活动的维系、持续,必然要求社会秩序的出现。伦理在本质上正生成于这种对社会秩序、可持续主体关系的需求。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与人类文明的生成与转换同步,城市与伦理同时生成、同时转换。一方面,城市是伦理生成的母域、原空间,城市及其变迁一直对伦理的生成与转换具有基础影响;另一方面,伦理是城市的德性,是城市运行与发展的精神依据,不同类型的社会与伦理关系往往会生成、维护与自身气质相契合的城市。一方面,城市是伦理生成与转换的人文地理基础,没有规范、合理的城市化,就没有规范、合理的伦理;另一方面,没有合理的伦理关系,不建构同已经变化了的城市社会相适应的伦理规范、伦理行为、伦理素质,也没有城市社会的良性运行、良性可持续。
其二,城市-伦理历来具有多样态性。虽然,伦理有一种前城市的存在,也就是说,在城市生成之前已经有社会关系的存在,也就有伦理的存在,但是,只有在城市产生以后,只有当伦理与城市相共生时,伦理与城市才共同进入了精神自觉的阶段。城市与伦理所构成的城市伦理生态,从起源到当代,一直以不同形态的城市伦理既共存又竞争的形式存在。在早期城市社会,既存在以世俗为主要导向的伦理,也存在以神圣为主要导向的伦理;在古希腊,既存在以集权为导向的伦理,也存在民主为导向的伦理;在现代性早期,既存在以个体为导向的伦理,也存在以整体为导向的伦理。虽然,从某一种社会主体的立场看,其他主体的伦理可能是非伦理的,但城市-伦理的历史却告诉我们,城市伦理、伦理系统的多样性,恰恰是城市也是伦理发展的重要条件。正是在不同样态社会关系、城市关系、伦理关系的竞争与合作中,城市与伦理不断推进、不断发展。历史越推进,社会越发展,越需要对城市与伦理的宽容性、包容性进行自觉确认。
其三,城市-伦理历来具有非自足性、非封闭性。城市-伦理生态一直受到更为宏大的条件与环境的制约。在早期社会,城市-伦理更多地受自然条件的制约。两河流域与古埃及城市-伦理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两地的地理条件不同。到了古希腊,城市-伦理的特征,则日益增多地受到区域间交往、政治结构等因素的制约。而到了现代性这个阶段,城市-伦理,则更多地受到科技、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可以看到,从古代到现代,城市-伦理的自然性、区域性日益减少,而文化性、人为性、全球性日益增加。随着社会发展以及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伦理同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变迁的互动关系将日益突出。一方面,人们将日益重视建构合理的城市伦理以保障与推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另一方面,人们也将日益重视根据已经变迁并不断变化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条件,不断建构更为合理、更有弹性的城市伦理。
其四,随着历史与文明的推进,城市与伦理之间的决定关系将发生一定的转换。如果说,在文明的早期,城市更多地决定伦理,伦理更多地被作为手段,作为社会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性的手段运用,那么,在现代社会,伦理则日益被作为一种目的,作为建构更为合理的城市社会的一种前提、基础而存在。伦理也就是一种合理、应然性的社会秩序,倡导一种伦理,也就是倡导一种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在早期社会,伦理往往作为一种事后、问题后的补救手段而被认识和运用,伦理是人们在事后、问题出现后,用以应对问题、防范问题再次出现的手段。随着发展程度的提升,认识和改变能力的提升,人们对社会发展与问题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入,人们将日益注重以事先调整、建构伦理的方式来规范社会发展、防范社会风险,伦理将日益作为一种事前、问题前的自觉的精神与制度设置而存在。自觉的伦理策略对城市社会的规范、维护与建构作用将日益突出。
二、城市与伦理:现实图景与问题特点
二战以后,在恢复、重建与发展中,全球逐渐进入城市化的高潮期。在列斐伏尔看来,迅速推进的城市化其本质是一种城市革命,使人类从工业社会进入城市社会,使人类不分意识形态地普遍遭遇了城市问题。 Henri Lefebvre, The Urban Revolution, Minneapolis: the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03, p.2.列斐伏尔用“空间生产”这个范畴来概括这个影响巨大、后果深远的城市化、城市革命进程。与福柯的观点基本相同,列斐伏尔认为,现代性条件下,空间已经不再是一个与人无关的物性容器,而是与人的政治、经济等活动密切相关,由人所生产与创造的人化物。空间具有深刻的政治性、人文性。③ [法]亨利·勒菲弗:《空间与政治》,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6、46~47页。所谓空间生产,有两层含义:一是生产的空间性。空间成为生产的对象、实践的对象,特别是成为政治活动、商品生产的对象,成为一种政治物品、商品。比如发展城市成为实现政治目标或谋取利润的活动,城市由人的居所成为实现政治与经济目的的手段。二是空间的生产性,空间从静态的容器成为具有生产与再生产能力的主体,特定的空间会生产、再生产特定的社会关系、社会意识、社会主体。比如,由集权政治或商业集团所营造的城市往往会再生产追求集权的政治心理或者谋利的心理,城市成为主体,人成为被城市生产的对象。在成为主体与成为对象的统一中,空间生产其实是人与空间、社会与空间的同时性、共时性相互生产。在空间生产视野中,所谓城市化,也就是人与城市的相互制约、相互生产,人生产城市,城市也生产人;特定的人生产特定的城市,特定的城市也会生产特定的人。
在列斐伏尔的语境中,城市化在本质上受制约于、从属于现实中的政治权力结构,权力关系是伦理关系的本质,城市伦理的现实本质也就是一种不平等的城市政治。③也就是说,在列斐伏尔看来,在当代城市化进程中,伦理还没有成长为一种基础性的视野与力量,在城市与伦理的张力中,是现实的政治左右现实的城市,并左右现实的伦理,伦理在本质上仍处于一种被决定的状态,其对城市与政治的反作用力相当有限。哈维则更具有反叛精神,在他看来,一方面,现实中的城市化主要由资本逻辑左右,在本质上缺少伦理底蕴,但新的社会关系,被现实城市政治压制的社会关系却一直以各种形式,比如占领公共空间等,在进行反叛。这种反叛其实象征并孕育着新的社会力量、社会关系,也就孕育着新的城市伦理,导向新的城市政治。 David Harvey, Rebel Cities: From the Right to the City to the Urban Revolution, London-New York: Verso, 2012.索亚则表达了一种相对激进的城市伦理诉求,在他看来,没有城市正义就没有城市和平,没有一种以正义为底蕴的城市伦理,也就没有城市的和平与稳定。建构城市正义,推进城市伦理,对空间生产、城市化的合理化,具有基础意义。 [美]索亚:《后大都市》,李钧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573页。在《理论中的空间:克丽斯蒂娃、福柯、德勒兹》中,拉塞尔(Russell West-Pavlov)对城市伦理这个问题也有所指涉。比如,他提出空间生产的有效性与无效性问题,区别了良性的空间生产与恶性的空间变动。这些都现实性地指向对现实城市问题的批判,以及对新型城市伦理的主张与探索。 Russell West-Pavlov, Space in Theory: Kristeva, Foucault, Deleuze, Amsterdam-New York: Rodopi B.V., 2009. 反思历史,我们认为,在城市与人的相互生产中,一直内含城市与伦理的张力,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认识和把握当代普遍城市化语境下,城市与伦理的张力所具有的新特点。当代城市化的伦理逻辑、伦理特征、伦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分化、异质。这里指与城市社会空间分化相伴随的伦理关系的分化与异质化。城市化是一个发展要素、文明要素不断聚集与增长的过程,也是不断形成发展与文明多样性的过程。在城市不断变大的过程中,城市也在不断的多样化。城市日益生产出多样的建筑与建筑群,城市在纵向与横向两个向度日益被生产、分割为不同的区域。物态空间的深层本质是社会空间、社会关系。城市物态空间的分化与异质化,在本质上是与城市相关的社会关系的分化与异质化。现代城市日益成为多样伦理的生成场所、生产场所。应该看到,这种社会关系、主体需要、伦理构成的多样化,特别是不同社会群体与伦理理念之间的交往与碰撞,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但也应该看到,在伦理分化与异质化的背后,往往是伦理与利益的固化,是不同伦理群落之间的矛盾甚至冲突。既得利益者会利用各种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富人恒富、穷人恒穷。如果利益、社会、伦理的分化与固化继续发展,必然危害城市与社会的发展,导致城市群落之间的冲突激化,甚至导致一些城市群落的激烈反叛。芒福德、列斐伏尔、哈维、索亚等诸多研究者对当代城市化进程中的利益分划、固化进行过指认与批判。建构一种能够柔化多元利益、多元伦理间的冲突,使不同伦理主体能够共存、包容的城市制度,是化解城市危机的重要选择。
其二,纠缠、叠加。这里指与社会关系的复杂叠加相伴的伦理关系、伦理归属的复杂纠缠。在拉塞尔等看来,当代空间生产与城市化进程中存在一种“叠加效应”。 Russell West-Pavlov, Space in Theory: Kristeva, Foucault, Deleuze, Amsterdam-New York: Rodopi B.V., 2009.福柯揭示了当代空间的叠加特性,认为空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单一化的存在,而是一种由不同层面的对象构成的一种复合式的复杂空间。在克丽斯蒂娃看来,空间如合唱一般,由不同的声部重合、叠加而成。列斐伏尔则把空间比做音乐,认为空间如交响乐一般,具有重合性、非单一性。 Henri Lefebvre, Rhythmanalysis, New York: Continuum, 2004.在社会关系与社会伦理这个层面,当代城市社会也存在深刻的叠加效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交错关系,不同的伦理规则、伦理理念之间也是一种复杂的交错关系。对于任何一个身处其中的城市主体而言,一方面很难对这些伦理规则、伦理理念进行清晰、确定的理论分类;另一方面,也很难将自身单纯地归类于某一种伦理规则、伦理群落之中,而成为一个处于不同伦理规则混合作用之下的叠加性存在。何种群落、何种伦理才是我们的真正归属?能否协调、清顺、处理不同伦理系统之间的关系,减少城市主体遭遇的内在精神与伦理纠缠,对城市社会的可持续稳定与可持续繁荣意义重大。
其三,易变、无常。这里指与现代城市社会的时空压缩、变化加速相伴的伦理关系的快速调整、加速变动。在哈维看来,现代性、当代城市化的重要特点是时空压缩,也就是各方面的变化都在加速,这种 “加速效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与科学与技术的进步有关,同文明要素的聚集有关,同人们的生成、发展、竞争压力有关。 [英]哈维:《后现代的状况》,周宪、许钧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55页。随着消费社会与城市化的一体化,在传媒等新技术的支持下,新的工作与生活方式不断生成,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人的新需要被不断开发,满足人的各类新的需要的新方式、新设施、新工具不断被生产出来。变化、创新成为城市社会的生存需要。只有不断求变,不断生产出新的产品,不断激活新的需要,城市繁荣才能延续,具体的个体与群体才能不被淘汰。一方面,伦理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剂,伦理本身也需要稳定;另一方面,新的生产与行为方式必然需要和生产新的伦理。这样,人们所面对的可能就是一个变化与无常的伦理关系。刚刚形成一种生产与生活的常态、习惯与伦理,又需要面临、适应、重构新的伦理。刚刚熟悉一个舞台,又需要适应、构建新的舞台。在当代城市社会,人们正在面临着前所未来的伦理无常局面。
其四,极化、单维。这里指与资本逻辑对城市化的过度侵入所导致的城市伦理的单极化、单向度化。虽然,城市社会的伦理在总体上往往呈现出多样、易变的特点,但在特定阶段和条件下,也会存在伦理逻辑单一化的可能。反思现实中的城市化,追求利益与财富,似乎正在成为人们的惟一需要,经济与资本似乎正在成为伦理的惟一基础、惟一目的、惟一服务对象。在资本逻辑左右下,空间成为商品,又再生产商品,城市化的任何方面、主体构成的任何方面都成为谋利的工具。住宅、教育、医疗,所有的方面似乎都在以经济为惟一的逻辑。这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城市伦理,一种无限度、无制约空间与城市经济化的伦理。这种伦理本身有其作用,推动了城市的发展,激活了人的发展与创新潜力,但也有其问题,使伦理本身、城市本身偏离了主体尺度、人性维度。如何认识与应对现实城市化进程中经济伦理、以经济为中心的伦理的过度化趋势,是城市社会进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当代城市化的伦理问题日益复杂,分化与纠缠,变化与固化,多样与单一,诸多矛盾表明,当代城市化正在遭遇深刻的康德悖论式的伦理冲突。一方面,城市化的伦理景观日益多面,日益形成分化、异质的伦理规则,伦理规则之间的碰撞、竞争不断加剧,城市伦理的图景不断变幻,呈现多元、多变的趋势;另一方面,在这种变幻的图景背后,似乎又存在一个主导的逻辑和线索,就是权力与资本的深度结合,表面多样的城市伦理似乎在无限度的政治化、商业化,或者说政治-市场化。这种康德悖论式的伦理格局,是当代城市社会的深层特点。如何应对这种悖论,如何处理城市伦理的张力,对城市主体、城市制度,对城市中的每个人,都是一种考验。城市社会是我们及我们后代的未来,没有城市伦理的合理化,也就没有我们及子孙的未来。 三、城市与伦理:善恶张力与此在建构
城市化本身的善恶已经成为一个问题。在芒福德看来,现实中的城市化,特别是大都市化,在相当程度上走偏了方向,城市化本应该服务于人的需要和发展,但却走向了对人的压制与伤害。② [美]芒福德:《城市发展史》,宋俊岭、倪文彦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第570、545页。大都市聚集了太多的负面因素,不是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按照这个思路,大都市化在本质上具有非人性化的恶本性。“如果19世纪城市的历史,正如拉维丹颇有理由地指出的,是一部疾病的历史,那么,20世纪的城市历史也许可以叫作一部奇怪的医疗故事,这种治疗方法一方面寻求减轻病痛,另一方面却孜孜不倦地维持着导致疾病的一切令人痛苦的环境——实际上产生的副作用像疾病本身一样坏。”②在雅各布斯看来,芒福德放大了城市的问题,而相对忽视了城市的功能与良善。“诸如芒福德的《城市的文化》一类的书,基本上就是对城市疾病的可怕的、充满偏见的罗列。大城市就等于大杂烩、暴力之城、丑陋之城,是一个恶魔、暴君,一具行尸走肉。必须要废除它。” [加]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金衡山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第16页。在雅各布斯看来,人类文明的历史就是城市的历史,没有城市也就没有文明。城市是人性的场所,人的尺度的实现,人类文明与城市具有同步性,以人为本的城市化是文明发展的方向。按照这个思路,城市化本身就是善的。
芒福德与雅各布斯的相同点在于都主张一种具有伦理、善之底蕴的城市,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对善恶本身的不同断定。也就是说,虽然人们往往追求善,拒斥恶,但对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却往往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尺度。其实,这种纷争自古既有。在古希腊城邦社会,伦理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绝对性与相对性、先验性与语境性,就已经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现代性条件下,这种争论仍在继续。按照康德的思路,道德具有先验性,也就是绝对性;按照休谟的思路,道德是经验,具有语境性。当代社会,这种争论似乎更为激烈。正如麦金太尔、德沃金、巴迪欧等所揭示,当代伦理、道德的格局在总体上呈现出一种碎片化趋势。对什么是正义、如何实现正义等问题,“在当代社会内部,相互争论的各个个体和群体对此都提出了各种选择性、互不相容的回答。” [美]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载自万俊人主编:《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IV)》,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00页。人们往往努力追求善,但在巴迪欧看来,“恶是真理的一个可能的面向,这是绝对具有根本重要性的一点,无论这一观点看起来是多么地奇怪。” [法]巴迪欧:《伦理学:论恶的理解》,万俊人主编:《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IV)》,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769页。我们认为,对善恶本身存在争论,在理论上不仅不是一些坏事,反而有利于人们深化对伦理的认识。但问题在于,在实践领域中,如果人们对善恶的认识走向极端,就可能会引发激烈甚至破坏性的冲突、战争。城市化进程的诸多冲突,也正源于不同的群落、共同体持有不同的伦理观,而没有建构起一种经过反思、反省,具有相对、有限、包容底蕴的伦理意识。
方法论上,伦理与道德在本质上是人们为了确认、证明自身行为与存在方式的合法性所进行一种独断性确定。其中既有理性的成份,也有非理性的成份。也就是说,伦理与道德具有情感性,而不是一种纯粹的理性分析。人们往往把自身认定为善,而把异己者、对立者认定为恶。人类的文明史,并不是某一种善的推进史,而更多的是诸多具体的善与具体的恶的共同史。文明是在具体的善与恶之间的竞争合作中,跌跌撞撞推进的。这样,被某种立场所认定的恶就可能具有并一直具有一定的功能与作用。当黑格尔认为恶是历史进步的动力时,在一定程度上正内含有这层观念。但黑格尔由于对绝对理念的固执,他能否真正在伦理、情感上允许所谓的恶存在,能否有一种包容性,而非绝对性伦理,又是值得怀疑的。我们认为,当代城市化语境下,需要一种经过反思的有张力的包容性伦理,一种从此在出发的此在性伦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与建构这种伦理。
其一,认识层面,推动伦理逻辑的自觉化,树立一种具有合理张力底蕴的伦理观。城市化正在从整体上改变这个世界的伦理图景,深刻地改变伦理的地位与作用。随着人们对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以及伦理系统的生成与作用规律的了解的不断深入,伦理将日益以一种前瞻、预设的方式发挥作用。在这个问题上,古莱、可思波、克拉克等发展伦理学家的观点值得重视。在古莱等看来,现代性的推进主要在经济、财富逻辑的主导下运行,这导致了诸多的问题,他们认为,应该对发展进行自觉的伦理反思,为发展注重自觉的伦理底蕴,树立一种具有包容、多样底蕴的伦理观。 [美]古莱:《发展伦理学》,高铦、温平、李继红译,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218页。当代城市问题不断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财富与经济逻辑过盛,而伦理逻辑偏弱。在观察、认识城市本质的时候,自觉树立一种伦理视角,对纠偏城市化问题,具有基础意义。
重视伦理逻辑及伦理对社会的预构性,与主张伦理中心主义、伦理至上,是两个思路。伦理中心主义、伦理至上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往往割裂伦理与社会的关系,走向伦理与社会二元论;一是往往走向伦理原教旨主义,走向对自身存在单元伦理观的绝对、排他性认同,以及对其他伦理观的绝对认异、甚至敌视。我们主张一种辩证的伦理观。一方面,重视伦理向度的重要性、必然性;另一方面,又要警醒可能出现的伦理向度的绝对化倾向。从无限伦理走向有限伦理,正确处理伦理与语境的张力,建构一种从现实出发的现实与理想平衡的伦理策略,是为城市社会注入合理伦理底蕴的重要前提。
其二,主体层面,推动主体性的合理化,确认一种以有限性为底蕴的主体性。城市是人与文明的多样性聚集,这种聚集必然要求主体性、主体素养的配合与改变。伦理是主体性的重要内容,没有主体伦理素养的提升,也就没有社会城市的良性可持续。在城市与主体的双向改变中,改变了主体的素养与素质,也就改变了城市运行的根本基础。古莱等发展伦理学家之所以要求对现代社会的多层面主体进行伦理教育、伦理启蒙,在本质上正是因为看到了主体素养与素质的改变,对推进社会整体进步的重要作用。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城市社会需要何种主体性,何种主体性是城市社会的稳定与繁荣所需要的。以康德为代表,以理性为基础的具有无限能力可能的主体性,成为近代以来主体性的主要发展方向。这实质是一种无限主体性的进路。在文明与现代性的成长期,在人从自然界独立出来的阶段,这种主体性的进路有其道理。但随着主体性的成长,绝对理性、绝对主体性的问题也逐渐呈现出来。重新确认主体性、人改造世界的有限性,确认主体间性与主客间性关系中主体的本体与现实有限性,并将这种有限性内化为主体的观念、习惯、行动、伦理素养,对从根基处实现城市社会的可持续稳定与可持续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制度层面,推动城市制度的合理化,建构一种具有包容底蕴的城市制度。虽然,在理论上,制度与伦理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但在现实社会,制度对伦理的作用要强于伦理对制度的作用。反思历史,权力与制度一直是主导社会运行的结构性力量,也是对社会伦理结构、伦理图景具有强大制约作用的力量。没有制度、城市制度的合理化,也就没有伦理、城市伦理的合理化。任何一种生产方式与制度形态、权力体系都会运用各种手段建构服务、服从于自身的伦理形态。社会越发展,伦理的自发性越小,而更多的具有自觉性、可建构性。制度与权力是社会与伦理运行的现实宏观语境,推进城市制度的合理化,是实现城市伦理合理化的现实选择。
古希腊、古罗马之所以由盛而衰,其重要原因是其城市制度出现了问题。由一种创造性的城市制度,变成了一种寄生性的城市制度;由一种包容性城市制度变成了一种排他性的城市制度。主体、利益、观念的多样化、多元化,是当代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现实。随着城市化的深化,多样意义世界、观念世界的交往甚至冲突,将日益深化。哈维兰在其《文化人类学》中,对绝对主义的文化观念进行了深刻批判,倡导一种以不同文明主体之间的平等为本质的文化相对主义的观念和方法。 [美]哈维兰:《文化人类学》,瞿铁鹏、张钰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随着现代性的推进,尊重不同主体的多样权利、多样伦理、多样意义世界的文化相对主义是文化与文明转换的重要方向。建构一种更为宽容、包容的城市制度、城市权力,是保持城市社会的创新活力,推进城市社会的不断合理化的重要现实选择。
其四,行动层面,推动主体行动的此在化,建构一种立足此在单元的此在伦理。推进社会进步,需要选择一种更为可行、更符合现实条件的行动方式。当代社会,一方面,人们的活动范围似乎在无限地扩大;另一方面,多数人的生存与活动范围仍然相对有限,人们仍然现实地生存、聚集于相对有限的领域与空间之中。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人们生成、生活于一定的此在单元之中。反思历史与现实,最能影响与决定我们的生活与心境的,其实是我们处于其中的此在单元。从我们所处的此在单元入手,推进此在单元的合理化,建构一种有合理伦理底蕴的此在伦理、单元伦理,就成为推进城市社会伦理化、提升城市社会伦理底蕴的真实选择。
在现代性的早期、中期甚至前现代条件下,人们往往选择并习惯于一种从宏大与宏观出发的社会实践思维。在生产力、社会总财富相对有限的条件下,谁掌握了体系或体系性的绝对权力,谁就会获得更多的资源与财富。当代科学技术的推进,生产方式的变革,社会总财富的增加,政治结构的变迁,都使人们所处的此在单元成为决定人们命运的关键与现实场域。从此在单元入手,着力于建构一种具有伦理底蕴的此在单元,已经成为推进城市社会整体伦理化的一个实践进路。如果把城市化的可视形态称为空间生产,可以看到,在诸多区域,空间生产的宏观目标已经基本成型,比如,诸多宏伟、壮观的宏伟建筑已经建起,但也应该看到,诸多外观雄伟的建筑其内部构成却未必符合人的需要与尺度。这样,从此在单元、此在空间出发,建构一种更为合理、更具伦理底蕴的微观空间,就成为空间生产、城市伦理实践的重要方向。
作者单位:上海社科院哲学所
责任编辑:秦开凤
关键词 城市化 伦理逻辑 空间生产 包容性 此在单元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5)03-0113-08
这是一个城市化的时代,一个城市问题深化的时代,一个需要对城市社会进行伦理关照的时代。对城市进行伦理思考成为一种必须,并不意味着既有的伦理系统(观念、规则与行为)可以在不反思、改变自身的情况下获得切入城市问题的机会和资质,也并不意味着只是城市化出现了问题,而既有的伦理系统没有问题。现有的城市化需要方向与路径转换,既有的伦理系统也面临语境与构成的更新。一方面,需要对城市化问题进行伦理反思,为城市化澄清与确认伦理底蕴;另一方面,也需要对既有伦理系统进行城市反思,为伦理系统澄清和确认城市底蕴。思考城市与伦理的历史与现实关系,探索城市化语境下伦理系统的可能进路、可能形态,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城市与伦理:历史变迁与逻辑转换
反思世界文明史,文明与城市、城市与伦理一直内在互动。在文明的早期,城市就与伦理内在相关。虽然学者们对城市起源的地点、原因等并没有一个统一、公认的理论,但从现有的资料看,按照芒福德等城市学家的意见,城市与文明具有同步性,文明的诞生往往以城市为场域、载体与标志。①新月沃地往往被作为已知的最早文明起源地之一。美索不达米亚与古埃及的文明,以乌尔、孟菲斯等城市为标志。这些城市的空间布局等深刻地反映、型构了其所处时期与区域的特定伦理关系。以两河流域、埃及这两种不同的地理区域为背景,人们建构不同的社会关系、不同的伦理关系,并建构起不同形态的城市。美索不达米亚的地理与资源条件相对恶劣,人们之间的竞争关系相对紧张,人们需要把更多的精力用来调节世俗的利益,世俗权力要强于宗教权力。与此相应,人们建构起有围墙的相对紧密的城市,比如乌尔。古代埃及的自然资源条件则相对丰裕,人们之间的竞争关系相对较小,人们可以把更多时间用于追求超验的意义,宗教权力强于世俗权力。与此相应,人们建构起没有围墙的相对松散的城市,比如孟菲斯。“埃及从早期历史开始内部就处于和平状态;没有经济上的需求促使他们需要长期占领一个地方,或者从以建设防御性的城墙为代表的大量投资中获利,这点与美索不达米亚不同。” [英]莫里斯:《城市形态史》,成一农、王雪梅等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81页。比较这两个地区,可以看到,在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人们会形成不同的群体及阶层关系,形成不同形态的伦理关系,伦理观念、规则与行为,并建构起与此契合的不同形态与布局的城市;而一种格局与型构的城市一旦形成,又会确认、生产具有不同特征的社会与伦理关系。自然与人文,更具体地说,自然、伦理、城市,是一种具体的相互决定的关系;不同的自然条件会催生不同的伦理关系,并在相互影响与互动中生产、建构起不同的城市;而不同形态的城市一旦产生,又会再生产不同形态的伦理。比较文明与城市的起源,可以看到,不同的区域往往有不同的伦理,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城市-伦理。城市-伦理从起源始,就具有多样性。
到了古希腊时期,在东方文化的影响及其自身特有的环境与资源条件下,古希腊既生成了以雅典为代表的相对民主的社会关系、伦理理念,也生成了以斯巴达为代表的相对集权的社会关系、伦理理念。雅典与斯巴达是古希腊的两类代表性城邦,雅典以民主为特色,斯巴达以专制为特色。雅典是以商业为基础的奴隶主民主城邦,斯巴达则是以农业为基础的贵族专制城邦。与此相对应,雅典的城市形态相对自由和松散,斯巴达的城市形态则相对规则与紧密。柏拉图更赞同斯巴达式的社会与伦理关系,主张一种等级式的集权式的正义观、伦理观;亚里士多德则更赞同雅典式的社会与伦理关系,主张一种相对平等的民主式的正义观、伦理观。由于各种原因,现当代的人们往往更注重对雅典的挖掘与反思,而相对忽视对斯巴达的研究与反思。并往往认为雅典才真正代表了古希腊,比如黑格尔对古希腊所进行的无条件的赞扬与追溯。但如果立足于一种更为全面的观点,则可以发现,古希腊其实是一种具体的多样存在。一方面,存在雅典与斯巴达两种城邦、两种伦理,并且斯巴达曾经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打败过雅典。也就是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统一、惟一城市形态与伦理形态的古希腊。另一方面,即使把古希腊作为一个统一精神形态的城邦制社会看,古希腊也存在一个变化的过程,后期的古希腊其实走向了殖民与剥夺,成为一种以殖民、寄生为基础的城邦与伦理载体。在芒福德等看来,这种殖民关系、殖民伦理同古希腊的衰落有内在的关联。 [美]芒福德:《城市发展史》,宋俊岭、倪文彦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第132页。没有处理好希腊自身城邦内部及城邦间的关系,以及希腊同其他区域间的关系等,没有形成同已经变化了的语境相契合,更为合理、可持续的城市伦理,是导致古希腊被马其顿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古希腊的兴衰,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社会与城市越发展,伦理对城市可持续生存的决定作用越大,不断探索、形成更为合理、可持续的伦理系统(观念、规则、行为),是城市与社会可持续的重要前提之一。
到了近代,城市与伦理的关系进入了新的阶段,表现出新的特征。传统社会以领主及教主为核心,以服从与顺从为伦理目标,而这种伦理的社会本质也就是以领主及教主为核心的等级制社会,公开追求世俗利益被认定为不道德。现代性的兴起,使领主与教主的地位受到了挑战,商人与商业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伦理的利益化、世俗化成为一种潮流,伦理系统在整体上不断从神圣、传统的整体伦理向世界、现实的个人伦理加速转换。个体的自由,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成为重要的伦理目标。追求世俗利益逐渐成为一种可以接受甚至有宗教意义的行为。与社会关系与伦理关系的世俗化、个体化、利益化相对应,兴起了威尼斯、佛罗伦萨等商业城市。传统城市的目标主要是安全与防卫,其空间特点是封闭的围墙,以服务于政治与宗教。商业城市的目标是商品交换与利润增殖,其空间特点是相对开放的边界与交通,以服务于商品的生产与交换。而这种以利益与交换为导向的城市空间一旦生成,又会再生产以利益、交换、世俗为导向的社会关系、社会伦理。但回顾现代性的生成与转换,可以看到,近代城市与伦理的产生又并不意味着传统城市、传统伦理的消失。传统城市与商业城市在很长时间内同时存在,只是商业城市的地位与影响不断扩大,承认商业逐利的合法性逐渐成为主导性伦理。即现代性从生成起就不仅具有一种伦理关系与伦理理念。随着现代性的推进,社会主体的多样性、复杂性不断发展,城市伦理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也将不断发展。 反思世界文明史,反思城市与伦理的总体历史转换,可以发现如下几个特点或趋势:
其一,城市与伦理历来内在相关。一定数量的异质性人口、人群在相对有限空间中的聚集,以及主体对聚集空间的不断生产,也就是城市的产生与发展。这种非个体性、整体性活动的维系、持续,必然要求社会秩序的出现。伦理在本质上正生成于这种对社会秩序、可持续主体关系的需求。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与人类文明的生成与转换同步,城市与伦理同时生成、同时转换。一方面,城市是伦理生成的母域、原空间,城市及其变迁一直对伦理的生成与转换具有基础影响;另一方面,伦理是城市的德性,是城市运行与发展的精神依据,不同类型的社会与伦理关系往往会生成、维护与自身气质相契合的城市。一方面,城市是伦理生成与转换的人文地理基础,没有规范、合理的城市化,就没有规范、合理的伦理;另一方面,没有合理的伦理关系,不建构同已经变化了的城市社会相适应的伦理规范、伦理行为、伦理素质,也没有城市社会的良性运行、良性可持续。
其二,城市-伦理历来具有多样态性。虽然,伦理有一种前城市的存在,也就是说,在城市生成之前已经有社会关系的存在,也就有伦理的存在,但是,只有在城市产生以后,只有当伦理与城市相共生时,伦理与城市才共同进入了精神自觉的阶段。城市与伦理所构成的城市伦理生态,从起源到当代,一直以不同形态的城市伦理既共存又竞争的形式存在。在早期城市社会,既存在以世俗为主要导向的伦理,也存在以神圣为主要导向的伦理;在古希腊,既存在以集权为导向的伦理,也存在民主为导向的伦理;在现代性早期,既存在以个体为导向的伦理,也存在以整体为导向的伦理。虽然,从某一种社会主体的立场看,其他主体的伦理可能是非伦理的,但城市-伦理的历史却告诉我们,城市伦理、伦理系统的多样性,恰恰是城市也是伦理发展的重要条件。正是在不同样态社会关系、城市关系、伦理关系的竞争与合作中,城市与伦理不断推进、不断发展。历史越推进,社会越发展,越需要对城市与伦理的宽容性、包容性进行自觉确认。
其三,城市-伦理历来具有非自足性、非封闭性。城市-伦理生态一直受到更为宏大的条件与环境的制约。在早期社会,城市-伦理更多地受自然条件的制约。两河流域与古埃及城市-伦理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两地的地理条件不同。到了古希腊,城市-伦理的特征,则日益增多地受到区域间交往、政治结构等因素的制约。而到了现代性这个阶段,城市-伦理,则更多地受到科技、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可以看到,从古代到现代,城市-伦理的自然性、区域性日益减少,而文化性、人为性、全球性日益增加。随着社会发展以及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伦理同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变迁的互动关系将日益突出。一方面,人们将日益重视建构合理的城市伦理以保障与推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另一方面,人们也将日益重视根据已经变迁并不断变化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条件,不断建构更为合理、更有弹性的城市伦理。
其四,随着历史与文明的推进,城市与伦理之间的决定关系将发生一定的转换。如果说,在文明的早期,城市更多地决定伦理,伦理更多地被作为手段,作为社会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性的手段运用,那么,在现代社会,伦理则日益被作为一种目的,作为建构更为合理的城市社会的一种前提、基础而存在。伦理也就是一种合理、应然性的社会秩序,倡导一种伦理,也就是倡导一种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在早期社会,伦理往往作为一种事后、问题后的补救手段而被认识和运用,伦理是人们在事后、问题出现后,用以应对问题、防范问题再次出现的手段。随着发展程度的提升,认识和改变能力的提升,人们对社会发展与问题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入,人们将日益注重以事先调整、建构伦理的方式来规范社会发展、防范社会风险,伦理将日益作为一种事前、问题前的自觉的精神与制度设置而存在。自觉的伦理策略对城市社会的规范、维护与建构作用将日益突出。
二、城市与伦理:现实图景与问题特点
二战以后,在恢复、重建与发展中,全球逐渐进入城市化的高潮期。在列斐伏尔看来,迅速推进的城市化其本质是一种城市革命,使人类从工业社会进入城市社会,使人类不分意识形态地普遍遭遇了城市问题。 Henri Lefebvre, The Urban Revolution, Minneapolis: the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03, p.2.列斐伏尔用“空间生产”这个范畴来概括这个影响巨大、后果深远的城市化、城市革命进程。与福柯的观点基本相同,列斐伏尔认为,现代性条件下,空间已经不再是一个与人无关的物性容器,而是与人的政治、经济等活动密切相关,由人所生产与创造的人化物。空间具有深刻的政治性、人文性。③ [法]亨利·勒菲弗:《空间与政治》,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6、46~47页。所谓空间生产,有两层含义:一是生产的空间性。空间成为生产的对象、实践的对象,特别是成为政治活动、商品生产的对象,成为一种政治物品、商品。比如发展城市成为实现政治目标或谋取利润的活动,城市由人的居所成为实现政治与经济目的的手段。二是空间的生产性,空间从静态的容器成为具有生产与再生产能力的主体,特定的空间会生产、再生产特定的社会关系、社会意识、社会主体。比如,由集权政治或商业集团所营造的城市往往会再生产追求集权的政治心理或者谋利的心理,城市成为主体,人成为被城市生产的对象。在成为主体与成为对象的统一中,空间生产其实是人与空间、社会与空间的同时性、共时性相互生产。在空间生产视野中,所谓城市化,也就是人与城市的相互制约、相互生产,人生产城市,城市也生产人;特定的人生产特定的城市,特定的城市也会生产特定的人。
在列斐伏尔的语境中,城市化在本质上受制约于、从属于现实中的政治权力结构,权力关系是伦理关系的本质,城市伦理的现实本质也就是一种不平等的城市政治。③也就是说,在列斐伏尔看来,在当代城市化进程中,伦理还没有成长为一种基础性的视野与力量,在城市与伦理的张力中,是现实的政治左右现实的城市,并左右现实的伦理,伦理在本质上仍处于一种被决定的状态,其对城市与政治的反作用力相当有限。哈维则更具有反叛精神,在他看来,一方面,现实中的城市化主要由资本逻辑左右,在本质上缺少伦理底蕴,但新的社会关系,被现实城市政治压制的社会关系却一直以各种形式,比如占领公共空间等,在进行反叛。这种反叛其实象征并孕育着新的社会力量、社会关系,也就孕育着新的城市伦理,导向新的城市政治。 David Harvey, Rebel Cities: From the Right to the City to the Urban Revolution, London-New York: Verso, 2012.索亚则表达了一种相对激进的城市伦理诉求,在他看来,没有城市正义就没有城市和平,没有一种以正义为底蕴的城市伦理,也就没有城市的和平与稳定。建构城市正义,推进城市伦理,对空间生产、城市化的合理化,具有基础意义。 [美]索亚:《后大都市》,李钧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573页。在《理论中的空间:克丽斯蒂娃、福柯、德勒兹》中,拉塞尔(Russell West-Pavlov)对城市伦理这个问题也有所指涉。比如,他提出空间生产的有效性与无效性问题,区别了良性的空间生产与恶性的空间变动。这些都现实性地指向对现实城市问题的批判,以及对新型城市伦理的主张与探索。 Russell West-Pavlov, Space in Theory: Kristeva, Foucault, Deleuze, Amsterdam-New York: Rodopi B.V., 2009. 反思历史,我们认为,在城市与人的相互生产中,一直内含城市与伦理的张力,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认识和把握当代普遍城市化语境下,城市与伦理的张力所具有的新特点。当代城市化的伦理逻辑、伦理特征、伦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分化、异质。这里指与城市社会空间分化相伴随的伦理关系的分化与异质化。城市化是一个发展要素、文明要素不断聚集与增长的过程,也是不断形成发展与文明多样性的过程。在城市不断变大的过程中,城市也在不断的多样化。城市日益生产出多样的建筑与建筑群,城市在纵向与横向两个向度日益被生产、分割为不同的区域。物态空间的深层本质是社会空间、社会关系。城市物态空间的分化与异质化,在本质上是与城市相关的社会关系的分化与异质化。现代城市日益成为多样伦理的生成场所、生产场所。应该看到,这种社会关系、主体需要、伦理构成的多样化,特别是不同社会群体与伦理理念之间的交往与碰撞,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但也应该看到,在伦理分化与异质化的背后,往往是伦理与利益的固化,是不同伦理群落之间的矛盾甚至冲突。既得利益者会利用各种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富人恒富、穷人恒穷。如果利益、社会、伦理的分化与固化继续发展,必然危害城市与社会的发展,导致城市群落之间的冲突激化,甚至导致一些城市群落的激烈反叛。芒福德、列斐伏尔、哈维、索亚等诸多研究者对当代城市化进程中的利益分划、固化进行过指认与批判。建构一种能够柔化多元利益、多元伦理间的冲突,使不同伦理主体能够共存、包容的城市制度,是化解城市危机的重要选择。
其二,纠缠、叠加。这里指与社会关系的复杂叠加相伴的伦理关系、伦理归属的复杂纠缠。在拉塞尔等看来,当代空间生产与城市化进程中存在一种“叠加效应”。 Russell West-Pavlov, Space in Theory: Kristeva, Foucault, Deleuze, Amsterdam-New York: Rodopi B.V., 2009.福柯揭示了当代空间的叠加特性,认为空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单一化的存在,而是一种由不同层面的对象构成的一种复合式的复杂空间。在克丽斯蒂娃看来,空间如合唱一般,由不同的声部重合、叠加而成。列斐伏尔则把空间比做音乐,认为空间如交响乐一般,具有重合性、非单一性。 Henri Lefebvre, Rhythmanalysis, New York: Continuum, 2004.在社会关系与社会伦理这个层面,当代城市社会也存在深刻的叠加效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交错关系,不同的伦理规则、伦理理念之间也是一种复杂的交错关系。对于任何一个身处其中的城市主体而言,一方面很难对这些伦理规则、伦理理念进行清晰、确定的理论分类;另一方面,也很难将自身单纯地归类于某一种伦理规则、伦理群落之中,而成为一个处于不同伦理规则混合作用之下的叠加性存在。何种群落、何种伦理才是我们的真正归属?能否协调、清顺、处理不同伦理系统之间的关系,减少城市主体遭遇的内在精神与伦理纠缠,对城市社会的可持续稳定与可持续繁荣意义重大。
其三,易变、无常。这里指与现代城市社会的时空压缩、变化加速相伴的伦理关系的快速调整、加速变动。在哈维看来,现代性、当代城市化的重要特点是时空压缩,也就是各方面的变化都在加速,这种 “加速效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与科学与技术的进步有关,同文明要素的聚集有关,同人们的生成、发展、竞争压力有关。 [英]哈维:《后现代的状况》,周宪、许钧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55页。随着消费社会与城市化的一体化,在传媒等新技术的支持下,新的工作与生活方式不断生成,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人的新需要被不断开发,满足人的各类新的需要的新方式、新设施、新工具不断被生产出来。变化、创新成为城市社会的生存需要。只有不断求变,不断生产出新的产品,不断激活新的需要,城市繁荣才能延续,具体的个体与群体才能不被淘汰。一方面,伦理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剂,伦理本身也需要稳定;另一方面,新的生产与行为方式必然需要和生产新的伦理。这样,人们所面对的可能就是一个变化与无常的伦理关系。刚刚形成一种生产与生活的常态、习惯与伦理,又需要面临、适应、重构新的伦理。刚刚熟悉一个舞台,又需要适应、构建新的舞台。在当代城市社会,人们正在面临着前所未来的伦理无常局面。
其四,极化、单维。这里指与资本逻辑对城市化的过度侵入所导致的城市伦理的单极化、单向度化。虽然,城市社会的伦理在总体上往往呈现出多样、易变的特点,但在特定阶段和条件下,也会存在伦理逻辑单一化的可能。反思现实中的城市化,追求利益与财富,似乎正在成为人们的惟一需要,经济与资本似乎正在成为伦理的惟一基础、惟一目的、惟一服务对象。在资本逻辑左右下,空间成为商品,又再生产商品,城市化的任何方面、主体构成的任何方面都成为谋利的工具。住宅、教育、医疗,所有的方面似乎都在以经济为惟一的逻辑。这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城市伦理,一种无限度、无制约空间与城市经济化的伦理。这种伦理本身有其作用,推动了城市的发展,激活了人的发展与创新潜力,但也有其问题,使伦理本身、城市本身偏离了主体尺度、人性维度。如何认识与应对现实城市化进程中经济伦理、以经济为中心的伦理的过度化趋势,是城市社会进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当代城市化的伦理问题日益复杂,分化与纠缠,变化与固化,多样与单一,诸多矛盾表明,当代城市化正在遭遇深刻的康德悖论式的伦理冲突。一方面,城市化的伦理景观日益多面,日益形成分化、异质的伦理规则,伦理规则之间的碰撞、竞争不断加剧,城市伦理的图景不断变幻,呈现多元、多变的趋势;另一方面,在这种变幻的图景背后,似乎又存在一个主导的逻辑和线索,就是权力与资本的深度结合,表面多样的城市伦理似乎在无限度的政治化、商业化,或者说政治-市场化。这种康德悖论式的伦理格局,是当代城市社会的深层特点。如何应对这种悖论,如何处理城市伦理的张力,对城市主体、城市制度,对城市中的每个人,都是一种考验。城市社会是我们及我们后代的未来,没有城市伦理的合理化,也就没有我们及子孙的未来。 三、城市与伦理:善恶张力与此在建构
城市化本身的善恶已经成为一个问题。在芒福德看来,现实中的城市化,特别是大都市化,在相当程度上走偏了方向,城市化本应该服务于人的需要和发展,但却走向了对人的压制与伤害。② [美]芒福德:《城市发展史》,宋俊岭、倪文彦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第570、545页。大都市聚集了太多的负面因素,不是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按照这个思路,大都市化在本质上具有非人性化的恶本性。“如果19世纪城市的历史,正如拉维丹颇有理由地指出的,是一部疾病的历史,那么,20世纪的城市历史也许可以叫作一部奇怪的医疗故事,这种治疗方法一方面寻求减轻病痛,另一方面却孜孜不倦地维持着导致疾病的一切令人痛苦的环境——实际上产生的副作用像疾病本身一样坏。”②在雅各布斯看来,芒福德放大了城市的问题,而相对忽视了城市的功能与良善。“诸如芒福德的《城市的文化》一类的书,基本上就是对城市疾病的可怕的、充满偏见的罗列。大城市就等于大杂烩、暴力之城、丑陋之城,是一个恶魔、暴君,一具行尸走肉。必须要废除它。” [加]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金衡山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第16页。在雅各布斯看来,人类文明的历史就是城市的历史,没有城市也就没有文明。城市是人性的场所,人的尺度的实现,人类文明与城市具有同步性,以人为本的城市化是文明发展的方向。按照这个思路,城市化本身就是善的。
芒福德与雅各布斯的相同点在于都主张一种具有伦理、善之底蕴的城市,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对善恶本身的不同断定。也就是说,虽然人们往往追求善,拒斥恶,但对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却往往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尺度。其实,这种纷争自古既有。在古希腊城邦社会,伦理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绝对性与相对性、先验性与语境性,就已经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现代性条件下,这种争论仍在继续。按照康德的思路,道德具有先验性,也就是绝对性;按照休谟的思路,道德是经验,具有语境性。当代社会,这种争论似乎更为激烈。正如麦金太尔、德沃金、巴迪欧等所揭示,当代伦理、道德的格局在总体上呈现出一种碎片化趋势。对什么是正义、如何实现正义等问题,“在当代社会内部,相互争论的各个个体和群体对此都提出了各种选择性、互不相容的回答。” [美]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载自万俊人主编:《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IV)》,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00页。人们往往努力追求善,但在巴迪欧看来,“恶是真理的一个可能的面向,这是绝对具有根本重要性的一点,无论这一观点看起来是多么地奇怪。” [法]巴迪欧:《伦理学:论恶的理解》,万俊人主编:《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IV)》,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769页。我们认为,对善恶本身存在争论,在理论上不仅不是一些坏事,反而有利于人们深化对伦理的认识。但问题在于,在实践领域中,如果人们对善恶的认识走向极端,就可能会引发激烈甚至破坏性的冲突、战争。城市化进程的诸多冲突,也正源于不同的群落、共同体持有不同的伦理观,而没有建构起一种经过反思、反省,具有相对、有限、包容底蕴的伦理意识。
方法论上,伦理与道德在本质上是人们为了确认、证明自身行为与存在方式的合法性所进行一种独断性确定。其中既有理性的成份,也有非理性的成份。也就是说,伦理与道德具有情感性,而不是一种纯粹的理性分析。人们往往把自身认定为善,而把异己者、对立者认定为恶。人类的文明史,并不是某一种善的推进史,而更多的是诸多具体的善与具体的恶的共同史。文明是在具体的善与恶之间的竞争合作中,跌跌撞撞推进的。这样,被某种立场所认定的恶就可能具有并一直具有一定的功能与作用。当黑格尔认为恶是历史进步的动力时,在一定程度上正内含有这层观念。但黑格尔由于对绝对理念的固执,他能否真正在伦理、情感上允许所谓的恶存在,能否有一种包容性,而非绝对性伦理,又是值得怀疑的。我们认为,当代城市化语境下,需要一种经过反思的有张力的包容性伦理,一种从此在出发的此在性伦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与建构这种伦理。
其一,认识层面,推动伦理逻辑的自觉化,树立一种具有合理张力底蕴的伦理观。城市化正在从整体上改变这个世界的伦理图景,深刻地改变伦理的地位与作用。随着人们对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以及伦理系统的生成与作用规律的了解的不断深入,伦理将日益以一种前瞻、预设的方式发挥作用。在这个问题上,古莱、可思波、克拉克等发展伦理学家的观点值得重视。在古莱等看来,现代性的推进主要在经济、财富逻辑的主导下运行,这导致了诸多的问题,他们认为,应该对发展进行自觉的伦理反思,为发展注重自觉的伦理底蕴,树立一种具有包容、多样底蕴的伦理观。 [美]古莱:《发展伦理学》,高铦、温平、李继红译,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218页。当代城市问题不断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财富与经济逻辑过盛,而伦理逻辑偏弱。在观察、认识城市本质的时候,自觉树立一种伦理视角,对纠偏城市化问题,具有基础意义。
重视伦理逻辑及伦理对社会的预构性,与主张伦理中心主义、伦理至上,是两个思路。伦理中心主义、伦理至上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往往割裂伦理与社会的关系,走向伦理与社会二元论;一是往往走向伦理原教旨主义,走向对自身存在单元伦理观的绝对、排他性认同,以及对其他伦理观的绝对认异、甚至敌视。我们主张一种辩证的伦理观。一方面,重视伦理向度的重要性、必然性;另一方面,又要警醒可能出现的伦理向度的绝对化倾向。从无限伦理走向有限伦理,正确处理伦理与语境的张力,建构一种从现实出发的现实与理想平衡的伦理策略,是为城市社会注入合理伦理底蕴的重要前提。
其二,主体层面,推动主体性的合理化,确认一种以有限性为底蕴的主体性。城市是人与文明的多样性聚集,这种聚集必然要求主体性、主体素养的配合与改变。伦理是主体性的重要内容,没有主体伦理素养的提升,也就没有社会城市的良性可持续。在城市与主体的双向改变中,改变了主体的素养与素质,也就改变了城市运行的根本基础。古莱等发展伦理学家之所以要求对现代社会的多层面主体进行伦理教育、伦理启蒙,在本质上正是因为看到了主体素养与素质的改变,对推进社会整体进步的重要作用。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城市社会需要何种主体性,何种主体性是城市社会的稳定与繁荣所需要的。以康德为代表,以理性为基础的具有无限能力可能的主体性,成为近代以来主体性的主要发展方向。这实质是一种无限主体性的进路。在文明与现代性的成长期,在人从自然界独立出来的阶段,这种主体性的进路有其道理。但随着主体性的成长,绝对理性、绝对主体性的问题也逐渐呈现出来。重新确认主体性、人改造世界的有限性,确认主体间性与主客间性关系中主体的本体与现实有限性,并将这种有限性内化为主体的观念、习惯、行动、伦理素养,对从根基处实现城市社会的可持续稳定与可持续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制度层面,推动城市制度的合理化,建构一种具有包容底蕴的城市制度。虽然,在理论上,制度与伦理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但在现实社会,制度对伦理的作用要强于伦理对制度的作用。反思历史,权力与制度一直是主导社会运行的结构性力量,也是对社会伦理结构、伦理图景具有强大制约作用的力量。没有制度、城市制度的合理化,也就没有伦理、城市伦理的合理化。任何一种生产方式与制度形态、权力体系都会运用各种手段建构服务、服从于自身的伦理形态。社会越发展,伦理的自发性越小,而更多的具有自觉性、可建构性。制度与权力是社会与伦理运行的现实宏观语境,推进城市制度的合理化,是实现城市伦理合理化的现实选择。
古希腊、古罗马之所以由盛而衰,其重要原因是其城市制度出现了问题。由一种创造性的城市制度,变成了一种寄生性的城市制度;由一种包容性城市制度变成了一种排他性的城市制度。主体、利益、观念的多样化、多元化,是当代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现实。随着城市化的深化,多样意义世界、观念世界的交往甚至冲突,将日益深化。哈维兰在其《文化人类学》中,对绝对主义的文化观念进行了深刻批判,倡导一种以不同文明主体之间的平等为本质的文化相对主义的观念和方法。 [美]哈维兰:《文化人类学》,瞿铁鹏、张钰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随着现代性的推进,尊重不同主体的多样权利、多样伦理、多样意义世界的文化相对主义是文化与文明转换的重要方向。建构一种更为宽容、包容的城市制度、城市权力,是保持城市社会的创新活力,推进城市社会的不断合理化的重要现实选择。
其四,行动层面,推动主体行动的此在化,建构一种立足此在单元的此在伦理。推进社会进步,需要选择一种更为可行、更符合现实条件的行动方式。当代社会,一方面,人们的活动范围似乎在无限地扩大;另一方面,多数人的生存与活动范围仍然相对有限,人们仍然现实地生存、聚集于相对有限的领域与空间之中。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人们生成、生活于一定的此在单元之中。反思历史与现实,最能影响与决定我们的生活与心境的,其实是我们处于其中的此在单元。从我们所处的此在单元入手,推进此在单元的合理化,建构一种有合理伦理底蕴的此在伦理、单元伦理,就成为推进城市社会伦理化、提升城市社会伦理底蕴的真实选择。
在现代性的早期、中期甚至前现代条件下,人们往往选择并习惯于一种从宏大与宏观出发的社会实践思维。在生产力、社会总财富相对有限的条件下,谁掌握了体系或体系性的绝对权力,谁就会获得更多的资源与财富。当代科学技术的推进,生产方式的变革,社会总财富的增加,政治结构的变迁,都使人们所处的此在单元成为决定人们命运的关键与现实场域。从此在单元入手,着力于建构一种具有伦理底蕴的此在单元,已经成为推进城市社会整体伦理化的一个实践进路。如果把城市化的可视形态称为空间生产,可以看到,在诸多区域,空间生产的宏观目标已经基本成型,比如,诸多宏伟、壮观的宏伟建筑已经建起,但也应该看到,诸多外观雄伟的建筑其内部构成却未必符合人的需要与尺度。这样,从此在单元、此在空间出发,建构一种更为合理、更具伦理底蕴的微观空间,就成为空间生产、城市伦理实践的重要方向。
作者单位:上海社科院哲学所
责任编辑:秦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