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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成现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公安机关作为政府重要的执法环节落实者,推进其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经过深入了解和思考,本文拟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问题和完善路径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问题;完善途径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2-0022-02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提升公安执法水平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还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公安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执法不规范的严重危害性,认真找出目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执法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大力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当前公安机关执法现状
(一)执法理念落后。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问题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公安机关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执法队伍执法理念落后,观念不正确,导致公安机关滥用执法权,民警执法手段过于简单粗暴,引起群众反感排斥。目前公安机关缺乏为民执法的服务意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有待提高,需要加快规范化执法推进步伐。
(二)执法效率不高。
在日常办案过程中, 一些公安人员的主动性不高,对违法犯罪线索不及时组织查证;少数公安机关缺乏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能深入打击违法犯罪;部分民警执法办案就事论事、 应付了事,没有深入总结分析以及查缺补漏, 有效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还有的作风不踏实,行动拖延,效率低下,导致一些问题久久得不到解决。
(三)执法程序不规范。
存在某些单位,在接出警、立案调查取证以及涉案物品管理等环节上程序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在调查取证中,工作不细,敷衍了事,证据收集不全面细致, 证据链条不完整,大大降低了办案效果和质量。还有个别单位对涉案财物管理不严格,保存不妥当不规范,导致涉案财物的损坏或丢失,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影响公安机关社会公信力。
(四)执法手段简单,内容混乱。
部分官员或民警官僚主义作风浓厚, 缺乏亲和力,执法手段简单粗暴,既有损警队形象,又降低执法质量。 有些民警对法律法规理解过于死板, 执法中不能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顾及当事人的承受能力,执法手段单一,引起群众抵触情绪的同时也降低了执法的成效和社会影响。
二、影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主要原因
(一)执法体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不完善,对于公安执法机关缺乏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相应的制度约束,公安机关执法的法律规范也不具体,提高执法效率的目标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内部缺乏对执法权力制约和保障工作的重视,导致了执法机制的不健全。
(二)民警素质参差不齐。
公安机关的人员成分复杂,存在一些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文化水平低,缺乏公安执法最基本的能力,影响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还有少数民警执法思想不端正,有法不依,利用职务之便办人情案,关系案,捞取大量好处,败坏了公安队伍社会影响和公信力。
(三)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力缺失。
首先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察、法制、信访等机构没有形成合力,执法环节存在监督空缺,过程性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其次是科技执法监督还不成熟,没有充分运用在线监控,远程监督等科技监督手段。此外我国公安机关缺乏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性,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性主动性不高,导致执法监督力度不够。
(四)执法保障能力不足。
公安机关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法制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吸引人才、 留住人才、 培养人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完善,优秀人才晋升难。其次经费不足制约公安发展装备建设,与实际需要相比,装备比较落后。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进度较慢, 执法监督模块建设滞后,没有形成现代信息化共享平台。
三、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完善路径
推进制度建设,促进执法行为标准化。
坚持不懈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章,细化公安执法标准,努力确保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而又规范系统的执法标准管理体系,规范执法环节,严密法律程序,促进公安机关执法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和统一。
(二)加强对民警队伍的教育宣传,提高综合素质。
第一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切实搞好对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建设。第二要大力加强警务法制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民警法律素质以促进其依法、公正、严明、文明执法。
(三)增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权利监督制约体系,保障执法权运行的规范化。对公安执法行为的监督应该有一个内外结合的监督体制,就内部监督来说要充分发挥纪检,检察等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监督,逐步建立“大法制”“大监督”能的格局。而对外部监督来说,应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制约机制,健全特邀监督员机制,大力推行社会评议制度,广泛接受各界监督评议,实现执法行为的透明化。
(四)完善办案机制,加强执法保障。
公安机关要加快办案机制体制的改革,通过加强岗位培训,交流轮岗以及考核等方式提高队伍的整体办案能力,还可为规范刑事执法探索设立专门的刑事案件审理机构,以提高办案质量;其次要加大投入,强化办案保障措施,包括警用器械、功能区设置、全程录像录音制度的落实等。
结束语: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构建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要坚持加快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整合相关执法措施, 以解决公安执法制度不完善、执法活动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公安执法能力和其社会公信力。
参考文献:
[1]文宏引.当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探析[J].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3(02).
[2]赵志新.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改进措施建议[J]. 公安研究.2010(02).
[3]张民.关于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6).
作者简介:曹影,男(1984-11)。民族:汉。籍贯:江苏省宿迁市。研究方向:社会学。
关键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问题;完善途径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2-0022-02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提升公安执法水平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还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公安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执法不规范的严重危害性,认真找出目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执法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大力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当前公安机关执法现状
(一)执法理念落后。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问题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公安机关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执法队伍执法理念落后,观念不正确,导致公安机关滥用执法权,民警执法手段过于简单粗暴,引起群众反感排斥。目前公安机关缺乏为民执法的服务意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有待提高,需要加快规范化执法推进步伐。
(二)执法效率不高。
在日常办案过程中, 一些公安人员的主动性不高,对违法犯罪线索不及时组织查证;少数公安机关缺乏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能深入打击违法犯罪;部分民警执法办案就事论事、 应付了事,没有深入总结分析以及查缺补漏, 有效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还有的作风不踏实,行动拖延,效率低下,导致一些问题久久得不到解决。
(三)执法程序不规范。
存在某些单位,在接出警、立案调查取证以及涉案物品管理等环节上程序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在调查取证中,工作不细,敷衍了事,证据收集不全面细致, 证据链条不完整,大大降低了办案效果和质量。还有个别单位对涉案财物管理不严格,保存不妥当不规范,导致涉案财物的损坏或丢失,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影响公安机关社会公信力。
(四)执法手段简单,内容混乱。
部分官员或民警官僚主义作风浓厚, 缺乏亲和力,执法手段简单粗暴,既有损警队形象,又降低执法质量。 有些民警对法律法规理解过于死板, 执法中不能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顾及当事人的承受能力,执法手段单一,引起群众抵触情绪的同时也降低了执法的成效和社会影响。
二、影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主要原因
(一)执法体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不完善,对于公安执法机关缺乏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相应的制度约束,公安机关执法的法律规范也不具体,提高执法效率的目标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内部缺乏对执法权力制约和保障工作的重视,导致了执法机制的不健全。
(二)民警素质参差不齐。
公安机关的人员成分复杂,存在一些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文化水平低,缺乏公安执法最基本的能力,影响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还有少数民警执法思想不端正,有法不依,利用职务之便办人情案,关系案,捞取大量好处,败坏了公安队伍社会影响和公信力。
(三)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力缺失。
首先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察、法制、信访等机构没有形成合力,执法环节存在监督空缺,过程性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其次是科技执法监督还不成熟,没有充分运用在线监控,远程监督等科技监督手段。此外我国公安机关缺乏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性,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性主动性不高,导致执法监督力度不够。
(四)执法保障能力不足。
公安机关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法制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吸引人才、 留住人才、 培养人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完善,优秀人才晋升难。其次经费不足制约公安发展装备建设,与实际需要相比,装备比较落后。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进度较慢, 执法监督模块建设滞后,没有形成现代信息化共享平台。
三、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完善路径
推进制度建设,促进执法行为标准化。
坚持不懈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章,细化公安执法标准,努力确保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而又规范系统的执法标准管理体系,规范执法环节,严密法律程序,促进公安机关执法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和统一。
(二)加强对民警队伍的教育宣传,提高综合素质。
第一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切实搞好对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建设。第二要大力加强警务法制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民警法律素质以促进其依法、公正、严明、文明执法。
(三)增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权利监督制约体系,保障执法权运行的规范化。对公安执法行为的监督应该有一个内外结合的监督体制,就内部监督来说要充分发挥纪检,检察等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监督,逐步建立“大法制”“大监督”能的格局。而对外部监督来说,应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制约机制,健全特邀监督员机制,大力推行社会评议制度,广泛接受各界监督评议,实现执法行为的透明化。
(四)完善办案机制,加强执法保障。
公安机关要加快办案机制体制的改革,通过加强岗位培训,交流轮岗以及考核等方式提高队伍的整体办案能力,还可为规范刑事执法探索设立专门的刑事案件审理机构,以提高办案质量;其次要加大投入,强化办案保障措施,包括警用器械、功能区设置、全程录像录音制度的落实等。
结束语: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构建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要坚持加快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整合相关执法措施, 以解决公安执法制度不完善、执法活动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公安执法能力和其社会公信力。
参考文献:
[1]文宏引.当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探析[J].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3(02).
[2]赵志新.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改进措施建议[J]. 公安研究.2010(02).
[3]张民.关于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6).
作者简介:曹影,男(1984-11)。民族:汉。籍贯:江苏省宿迁市。研究方向: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