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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语文的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实验的进行,合作学习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走进中小学课堂,无论什么样的课,教师或多或少都会采用合作学习的方式。我们欣喜地看到,以往“安静”的课堂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客观地说,“合作学习”的确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了学生大面积参与的热情,开阔了学生视野,增长了学生见识,培养了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即使是学困生也能在合作中得到发展或提升。但是,很多合作学习只在合作形式上做文章,简单的座位变换就叫分组合作,无价值的热闹发言就叫合作学习,逢课必用,开课必贴,“合作学习”演变成了一种“课改标签”、“灵丹妙药”。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教师机械地理解合作学习的要旨,对合作学习中几种“轻”“重”关系没有处理到位。
一.重“合作”轻“自主”
小组合作学习是一种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学习形式,也是培养学生合作意识的一种基本途径。小组合作学习的目的是让人人参与合作学习的全过程。在这个学习过程中学生可以和别人共享自己的思路,可以拥有自由组合、分工协作的机会,可以拥有评价和讨论他人观点的机会、空间和时间。但在实际操作中小组合作学习一直由优生唱“独角戏”,担当“合”的重要角色,而其他人则围绕优生随意附和,充当看客,甚至一言不发,故作沉思状。一堂课下来看到的整节都是学生在合作学习,却很少看到有时间让学生独立学习,学生个性的思考与表达在这种所谓的合作中渐渐磨失,参与合作学习的自主性自然慢慢减退。
真正的合作学习既要有集体的“合”又要有学生个性的“作”,“合”而不“作”、“作”而不“合”都不是真正的合作学习。因此在合作学习中,既要重视合作,又要培养学生积极动脑、自主思考、踊跃发言的习惯,让学生真正参与课堂教学,主动探究新知的形成过程,并把自己的探究过程用语言表达出来,在组内进行交流,既能发现与自己不同观点的解决问题方式,又能为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真正发挥团体的合作精神。在交流时,还要注重培养学生认真听取别人意见的习惯,记录别人发言的主要观点,并与自己的想法进行比较。这样,学生自主,学得兴趣十足;学生合作,合得喜上眉梢。
二.重“形式”轻“组构”
很多教师机械地理解了合作学习的含义,对合作学习缺乏真实有效的认识与把握,认为只要是学生围坐在一起,进行简单的讨论,就会出现合作的效应;认为只要是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学习的,学生自然就是合作。于是,在课堂上教师随意编组,布置一些学习任务,要求小组讨论,一时间,课堂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至于如何分组构成,教师很少去研究甚至从来不研究,教师既不指导学生如何与小组中其他成员交流,也不监控学生在小组中的交往情况,把合作学习变成随意组团讨论,甚至成为纯粹的学生“自学”和“自议”。结果,小组活动流于形式,费时费力,影响了教学目标的实施,学生的学习效果也不佳。
其实,合作的动机和责任是合作学习,合作学习不应是课堂教学的点缀。小组也不应仅仅是形式。合作学习的开始是有效的分组构成。成功的合作小组构成采用的原则是“组内异质、组间同质”,并非“强强联合”,而是偏于“互补”,即合作小组成员在性别、性格、学习成绩、家庭背景等方面要具有差异,从而实现各小组成员在合作过程中的优势互补、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组内异质决定了小组内成员各具特色,必须根据学生的特点使其在合作中承担不同的角色。而且小组内的的任务分配要明晰,组员之间要相互了解,积极互补。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自主、交流、互动。
三.重“主体”轻“主导”
在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主导”,对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的控制,学生不可越雷池半步,更不可能提出不同的见解、质疑以至争论、探究。合作学习的出现正好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强调学生自主探究,在一些观摩课、示范课上,教者为了体现课改精神,当起了主持人,整堂课起串联作用,让学生自由组合起来进行讨论,任凭学生尽情展示,自己成了旁观者,表面上气氛活跃,实际上华而不实。更有甚者,一堂课自始至终不见教师,男女生各一名当节目主持人,小组讨论接着派代表轮流拿着稿件宣讲,认为教师参与越少,学生活动频率越高,就越能体现学生学习的合作性和主体性。其实,这种合作学习,是以淹没教师主体意识为代价的,尤其在有深度的知识上,缺少了教师富有启发性的讲解,也就点燃不了学生的思维的火花。
合作学习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强调学生自主探究,并不是不要教师指导,也不是说教师可以撒手不管。学生“合作学习”时,教师不是局外人,不能当甩手“掌柜”,教师应是“合作学习”的参与者与组织者、学生学习的激励者和指导者。学生讨论交流时,教师应以平等的身份穿插在各个学习小组之间,或倾听学生发言,或相机点拨引导。学生在什么问题上误入歧途,学生对什么问题有不同的理解,学生对哪些问题思考还不到位等,教师要相机点拨、评价、引导,促使学生的认识走向全面深入。
四.重“结论”轻“过程”
合作学习本身就是对学生的一种培养与提高,可惜教师在教学中往往追求合作的结果,追求合作学习最后得出的结论,而忽略了合作的过程。造成如此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教师过多地将合作学习落实在对某一问题的答案层面上,过多地将合作学习拘泥于课堂教学,过多地将合作理解为对困难问题的讨论上,也正因为如此,过于形式化机械化的理解合作,让学生的合作形成了一种讨论答疑的固定思维。
其实,合作的精神应在于对问题的合作探索之中。合作不回避结论,但合作学习应着眼于在对结论的追求中所获得的方法与乐趣。在合作学习中,每个人都有参与的机会,每个人都有所作为,结论并不是最重要的,获得乐趣、积极有效的参与才是学生们最终的收获,这种收获不应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结论,而更应是一种方法与品格价值观的形成。只有强调学生的参与,强调个性的张扬,强调合作的培养,才能让合作精神得到最大限度的张扬与发展。
五.重“问题”轻“价值”
在合作学习中,问题的抛出往往是思维爆发的导火索。有些教师为了追求“合作气氛”或一味追求求异思维,随意提出一些脱离文本的问题或没有探讨价值的问题,既没有达到合作学习的目的,也没有培养出学生合作的精神,结果合作学习流于形式。
因此,合作学习中应尽量提出一些开放性的、有探究和讨论价值的问题。一个好的问题本身就会激发学生的合作学习兴趣,使学生体验到合作的快乐,形成合作的能力。在此过程中,要力求避免出现假问题、伪问题,虚问题等。
合作学习的最高价值当然是培养学生合作学习的精神。每次合作学习,须要先让学生独立思考,有了初步的想法后再进行探究、交流。这样,让学生有了充分的准备,有时间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只有在学生经过独立思考、有交流的需要时,展开的合作学习才是有价值的、有成效的;只有能培养学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这样的合作学习才是成功的。
合作学习不是万能的钥匙,要想让小组学习之“树”结出丰硕的合作之“果”,仍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探索有效合作学习的途径和方法,储备合作学习的技巧和能力。这样,合作学习才能真正成为师生碰撞思想的舞台。
合作学习,想说爱你不容易!
刘小华,语文教研员,现居广东深圳。本文编校:老 猛
一.重“合作”轻“自主”
小组合作学习是一种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学习形式,也是培养学生合作意识的一种基本途径。小组合作学习的目的是让人人参与合作学习的全过程。在这个学习过程中学生可以和别人共享自己的思路,可以拥有自由组合、分工协作的机会,可以拥有评价和讨论他人观点的机会、空间和时间。但在实际操作中小组合作学习一直由优生唱“独角戏”,担当“合”的重要角色,而其他人则围绕优生随意附和,充当看客,甚至一言不发,故作沉思状。一堂课下来看到的整节都是学生在合作学习,却很少看到有时间让学生独立学习,学生个性的思考与表达在这种所谓的合作中渐渐磨失,参与合作学习的自主性自然慢慢减退。
真正的合作学习既要有集体的“合”又要有学生个性的“作”,“合”而不“作”、“作”而不“合”都不是真正的合作学习。因此在合作学习中,既要重视合作,又要培养学生积极动脑、自主思考、踊跃发言的习惯,让学生真正参与课堂教学,主动探究新知的形成过程,并把自己的探究过程用语言表达出来,在组内进行交流,既能发现与自己不同观点的解决问题方式,又能为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真正发挥团体的合作精神。在交流时,还要注重培养学生认真听取别人意见的习惯,记录别人发言的主要观点,并与自己的想法进行比较。这样,学生自主,学得兴趣十足;学生合作,合得喜上眉梢。
二.重“形式”轻“组构”
很多教师机械地理解了合作学习的含义,对合作学习缺乏真实有效的认识与把握,认为只要是学生围坐在一起,进行简单的讨论,就会出现合作的效应;认为只要是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学习的,学生自然就是合作。于是,在课堂上教师随意编组,布置一些学习任务,要求小组讨论,一时间,课堂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至于如何分组构成,教师很少去研究甚至从来不研究,教师既不指导学生如何与小组中其他成员交流,也不监控学生在小组中的交往情况,把合作学习变成随意组团讨论,甚至成为纯粹的学生“自学”和“自议”。结果,小组活动流于形式,费时费力,影响了教学目标的实施,学生的学习效果也不佳。
其实,合作的动机和责任是合作学习,合作学习不应是课堂教学的点缀。小组也不应仅仅是形式。合作学习的开始是有效的分组构成。成功的合作小组构成采用的原则是“组内异质、组间同质”,并非“强强联合”,而是偏于“互补”,即合作小组成员在性别、性格、学习成绩、家庭背景等方面要具有差异,从而实现各小组成员在合作过程中的优势互补、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组内异质决定了小组内成员各具特色,必须根据学生的特点使其在合作中承担不同的角色。而且小组内的的任务分配要明晰,组员之间要相互了解,积极互补。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自主、交流、互动。
三.重“主体”轻“主导”
在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主导”,对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的控制,学生不可越雷池半步,更不可能提出不同的见解、质疑以至争论、探究。合作学习的出现正好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强调学生自主探究,在一些观摩课、示范课上,教者为了体现课改精神,当起了主持人,整堂课起串联作用,让学生自由组合起来进行讨论,任凭学生尽情展示,自己成了旁观者,表面上气氛活跃,实际上华而不实。更有甚者,一堂课自始至终不见教师,男女生各一名当节目主持人,小组讨论接着派代表轮流拿着稿件宣讲,认为教师参与越少,学生活动频率越高,就越能体现学生学习的合作性和主体性。其实,这种合作学习,是以淹没教师主体意识为代价的,尤其在有深度的知识上,缺少了教师富有启发性的讲解,也就点燃不了学生的思维的火花。
合作学习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强调学生自主探究,并不是不要教师指导,也不是说教师可以撒手不管。学生“合作学习”时,教师不是局外人,不能当甩手“掌柜”,教师应是“合作学习”的参与者与组织者、学生学习的激励者和指导者。学生讨论交流时,教师应以平等的身份穿插在各个学习小组之间,或倾听学生发言,或相机点拨引导。学生在什么问题上误入歧途,学生对什么问题有不同的理解,学生对哪些问题思考还不到位等,教师要相机点拨、评价、引导,促使学生的认识走向全面深入。
四.重“结论”轻“过程”
合作学习本身就是对学生的一种培养与提高,可惜教师在教学中往往追求合作的结果,追求合作学习最后得出的结论,而忽略了合作的过程。造成如此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教师过多地将合作学习落实在对某一问题的答案层面上,过多地将合作学习拘泥于课堂教学,过多地将合作理解为对困难问题的讨论上,也正因为如此,过于形式化机械化的理解合作,让学生的合作形成了一种讨论答疑的固定思维。
其实,合作的精神应在于对问题的合作探索之中。合作不回避结论,但合作学习应着眼于在对结论的追求中所获得的方法与乐趣。在合作学习中,每个人都有参与的机会,每个人都有所作为,结论并不是最重要的,获得乐趣、积极有效的参与才是学生们最终的收获,这种收获不应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结论,而更应是一种方法与品格价值观的形成。只有强调学生的参与,强调个性的张扬,强调合作的培养,才能让合作精神得到最大限度的张扬与发展。
五.重“问题”轻“价值”
在合作学习中,问题的抛出往往是思维爆发的导火索。有些教师为了追求“合作气氛”或一味追求求异思维,随意提出一些脱离文本的问题或没有探讨价值的问题,既没有达到合作学习的目的,也没有培养出学生合作的精神,结果合作学习流于形式。
因此,合作学习中应尽量提出一些开放性的、有探究和讨论价值的问题。一个好的问题本身就会激发学生的合作学习兴趣,使学生体验到合作的快乐,形成合作的能力。在此过程中,要力求避免出现假问题、伪问题,虚问题等。
合作学习的最高价值当然是培养学生合作学习的精神。每次合作学习,须要先让学生独立思考,有了初步的想法后再进行探究、交流。这样,让学生有了充分的准备,有时间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只有在学生经过独立思考、有交流的需要时,展开的合作学习才是有价值的、有成效的;只有能培养学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这样的合作学习才是成功的。
合作学习不是万能的钥匙,要想让小组学习之“树”结出丰硕的合作之“果”,仍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探索有效合作学习的途径和方法,储备合作学习的技巧和能力。这样,合作学习才能真正成为师生碰撞思想的舞台。
合作学习,想说爱你不容易!
刘小华,语文教研员,现居广东深圳。本文编校:老 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