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在各自的军队中都设立了政工制度,但是通过对其政工制度进行横向比较,可以看出,在政工主官的地位、特别党部的功能、政工机构的职权等方面,两者存在很大的不同,这也是导致两支军队不同性质、两党不同命运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键词:国民党;中国共产党;政工制度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11)04—032—02
革命政党要完成其使命,势必要建立一支革命军队,实行“以党治军”的体制是建立革命军队的必然选择。国民党军队无疑不同于西方军队、也不同于中国传统军队,它在形式上与苏联红军、中国人民解放军应该属于党军这一模式,在国民党军队中政工制度存在的历史很长,然而政工制度何以不能像另外两者一样保持其军队的革命性质,通过比较国共两党在军队中的政工制度可以窥见一斑。
一、政工主官的地位
国民党军队实行以军事长官为核心的单一首长制,政工主官处于军队幕僚长的地位。为确保国民革命军成为真正的党军,孙中山学习苏联红军的经验,在军队中设立了党代表、政治部和特别党部构成的三位一体的政工制度。但是1927年国民党清党后,党代表制度被废除,政工机构地位降低,在军队内实行单一首长制,也就是军事长官是军队的核心,掌握部队的全部职权,政工机构对于军队只是处于配属的地位,政治部主任只负责军队的政治工作,对于军队的军事事务没有参与机会,对外也不能单独发布命令,并且还规定政工主官要听从同级军事长官的指挥监督,对部队主管长官应该服从。抗战时期,蒋介石还授权“各部队主管长官,对于其所属部队之政工人员,应负责指挥及考察监督其政治工作人员之权望。”抗战后,国民革命军学习美军编制,取消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改设新闻局,取消政工人事及经理职权,各部队新闻机构的人事及经理都归同级军事主官掌握,政工主官地位进一步降低。
在中共军队中实行双首长制,军事将领与政治委员都是部队的首长,级别相同,只是分工不同。各级政治委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部队的首长,在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所属部队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委员是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党委(支部)书记兼同级党代表,把党组织和党代表两个制度横向结合起来,把原来的党代表与同级军事长官的监督和被监督关系,变为同在党委(支部)领导下的分工协作关系。政治委员领导执行作战、训练等各项任务中的政治工作,和同级军事主官共同签署各项命令。抗战时期,规定连一级的政治指导员还有监督连队事务和经济情况的权力,“政治指导员必须知道连和营的通令和命令,以及本连的经济生活情形”。政治委员还有一定的人事权力,有“参加挑选、考察、检举指挥员、军事人员、政治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在委任及调动人员的命令上签字”。并且“政治委员在政治方面有单独发出命令之权”。
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视军队中的政治工作为生命线,不管在制度上还是在地位上都非常重视。国民党军队政治工作的历史虽然也很长,但是与中共军队中政工主官的职权和地位相比,国民党军队中政工主官只是处于附属地位,这是双首长制与以军事长官为主的单一首长制的区别。
二、特别党部的功能
在国民革命军中,军队党部组织不是职权部门,对于军队的一切事务没有一定的发言权,只负责进行党务工作,相当于中共军队中政治部门内的党务委员会,主要办理党员的吸收、调查考核与转移,对党员进行党义训练等。国共内战时期,为了使军队党部具有一定的威信,国民党改变原来由军事主官担任党部主任委员的惯例,将原来军队军事人员与政工人员共同负责军队党务的现象,改由政工人员主要负责军队党务,军事人员不再负有实际责任,甚至可以不参加党团会议,也就意味着军队党务事务几乎完全由军队政工人员掌控。但是因为国民党军队党部不是具有一定军事行政权力的机关,所以党部工作也就只剩下一般性的事务性工作,所做的只是对于官兵政治思想的教育宣传,与军队政工工作大同小异。结果导致部队长官对党务大多轻视而不大负责,具体的党务由政工人员兼办,这样就导致党部沦为政工的附庸,“最终形成党不如政,政不如军的局面。”
而在中共军队中,党组织是部队的战斗堡垒和领导的核心力量,各级部队党委是军队的核心,对于军队的一切事务有决定权。党在军队中的组织,不像国民党军队一样是官兵群众组织,而是一个先锋队,党的各级委员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支部)不仅负有党务工作,更重要的是对部(分)队负有领导职能”。党委(支部)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领导的根本制度,党委对于军队中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包括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干部的考核、选拔、培养、任免、调配、奖惩和军衔、职级的调整,人才队伍建设、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党的委员会做出决定后,由军政首长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军政首长必须服从党的委员会的领导,执行党的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履行职责。在紧急情况下,可由首长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的委员会报告,并接受检查。
军队中的各级党部是政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实现军队党化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在部队的组织机制系统有力,军队成为执行党的任务的工具。在国民党军队中“因为蒋介石最终并不喜欢军队党化,而要以军代党。他也不希望党成为军队的核心,只要有他当军队的灵魂就够了”所以,国民黨军队中党部的设立并未提高军队中的党权,实现军队党化。
三、政工机构的职权
国民党军队与中共军队都在军队各级设立政工部门,政治机关是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中共军队中的政治部,职能虽然与国民革命军相同,对内负责官兵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外负责宣传群众,但它的设置和隶属关系却与国民革命军不同。国民革命军中政治部隶属于司令部,并且只设到师一级,在共产党军队中,政治部门从司令部下设部门中分离出来,政治部不是隶属于司令部,而是与同级司令部并行,并且设到团一级,司令部的参谋长与政治部主任是平级,因此在工作中两者是互相配合,联系要非常密切,参谋长应该“将各种情况(敌军、友军等),军事计划(作战计划与训练计划)及战斗战役与训练之进行,通知政治部主任,并且协商一切工作之进行。同时政治部主任须将本军的、居民的政治情况,即一切有影响于战斗和训练的事情,通知参谋长’悯。这样就提高了政治机关和政治工作的地位。中共军队中的政治部对于外部发布命令有一定的独立性,“政治机关的一切命令,政治部单独行使,政治委员无须副署”。而国民革命军中的政治部没有对外发布命令的职权。
国民党军队和中共军队在团以下都设立政治指导员,但是两者的职权是不同的。在国民党军队中,由于团以上有政治部,没有党代表,所以在团及连的政治指导员性质与职权就与政治部主任性质相同,也就是比军事长官的级别要低一些。但是在中共的军队中,由于在军师团级有政委的存在,其政治部只是政委对政工决策的执行机关,所以在团以下军事单位政治指导员的职权就与政委的性质差不多,也就是与军事将领的级别是平行的。中国共产党军队中的各级政工机构职权较大,政治工作也较系统。而在国民党军队中政工机构的地位却一再降低,职权也日渐缩小,更加无法吸引人才,政工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不能服众,导致军队政工走向了恶性循环的境地。
国民党军队和中国共产党军队中的政工制度都是借鉴于苏联红军中的政工制度,都是在“以党治军”思想的指导下诞生的。虽然两者学习的对象相同,且在国民党清党前,两党联合在国民革命军中实践这一政工制度,然而清党后,国共两党走向了各自建军的道路,对于政治工作制度在军队中也进行变革。中国共产党严格按照“以党治军”的指导思想来制定军队政工制度,将军队建设成为一支革命的军队、人民的军队;而国民党在实践中却违背了孙中山的“以党治军、党义建军及武力与民众结合直至成为民众武力”的建军理念,走向了“以军治党”的道路。从对两军中政工制度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在相同的历史环境中,种下以党治军的种子,却生成不同的政工制度,也导致了两党不同的革命命运。 胡适“五四”观的形成变化主要受两个因素的影响,首先是启蒙者和教育者的角色调适和冲突所导致的。作为一个启蒙者,面对学生爱国运动这一自己所进行启蒙的结果,胡适自然是支持的、赞同的。因此,对于在学生爱国运动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答和指导便成为胡适在五四运动初期最为关注的问题。但是,作为一个教育者,胡适又认为学生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因干预政治而影响学习是最不经济的事情。因此,对学生一再用罢课的手段抗议政府,胡适是不赞成的。1919年8月,任北大教务长的胡适,主张学生不要再用罢课的手段对抗政府,而是要抓紧时间把耽误的期末考试补上来。但是群情激奋的学生却拒绝了胡适的要求,胡适最终只好辞去了教务长的职务。在1935年致好友汤尔和的信中,胡适依然对学生的这一做法表示了极大的不满。他说:“八年底罢课之事……不幸我们自己毁自己,不惜先后罢课至近三年之久,就使北京教育界纪纲荡然,名誉扫地。”[12]
因积极参加新文化运动,主张文学革命和思想解放,胡适成为一个启蒙者,因此赢得了广大青年学生的敬仰和喜爱,但是作为一个教师,胡适又必须让学生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以培养能够为社会所用的人才。胡适希望自己能够同时承担起启蒙者和教育者这两种角色,但这两种角色却并非可以并行不悖。胡适在五四运动中略带尴尬的地位恰是这一矛盾的体现。
其次,自由主义者的政治立场是影响胡适“五四”观形成变化的又一重要因素。胡适是一位自由主义者,这是人所共知的,他主张个性解放,维护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反对政府专制,提倡宪政和民主,反对激进的革命,赞赏渐进主义。面对五四运动中学生高涨的爱国热情和思想解放潮流,胡适自然表示极大的欢迎,并积极为学生的行为做辩护,而对北京政府镇压学生的做法提出质疑和批评。当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一方面在政治上逐渐加强专制统治,建立自己的一党专制;另一方面,施政的指导思想日益右倾保守,靠向文化保守主义。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作为自由主义的胡适开始从积极的方面阐释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以此使五四运动成为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的历史资源。从这里可以看出胡适的良苦用心。
但是,到了1949年后,随着政局的变化,激进主义和民族主义对五四运动的解释成为主导话语,胡适在五四运动中的主张也受到猛烈的批评。这时,五四运动在胡适脑中留下的激进形象开始放大,在这种政治背景下,胡适开始了对五四运动的反思和批评。为了批评五四运动的消极性,胡适采取了单纯的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五四”的做法,把五四运动与新文化运动严格剥离开来,认为“五四本身绝不是文艺复兴运动”,而只是一场“爱国运动”。[13]从而完成了对五四运动的重新界定,为自己的批评打下了基础。
总之,胡适的“五四”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胡适对五四运动采取了不同的态度。胡适“五四”观的变化历程告诉我们,历史事件是复杂的,是多面相的,我们应该鼓励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历史问题。
注释:
[1]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3:200.
[2][13]《胡适的声音》[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5.
[3][5][9][10]《胡適文集》第11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85,797,580,587.
[4][6]《胡适研究第三缉》[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433.
[7][8]《胡适文集》第3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48.
[11]《胡适文集》第1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352.
[12]《胡适书信集》中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676.
(责任编校:韩慧玲)
关键词:国民党;中国共产党;政工制度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11)04—032—02
革命政党要完成其使命,势必要建立一支革命军队,实行“以党治军”的体制是建立革命军队的必然选择。国民党军队无疑不同于西方军队、也不同于中国传统军队,它在形式上与苏联红军、中国人民解放军应该属于党军这一模式,在国民党军队中政工制度存在的历史很长,然而政工制度何以不能像另外两者一样保持其军队的革命性质,通过比较国共两党在军队中的政工制度可以窥见一斑。
一、政工主官的地位
国民党军队实行以军事长官为核心的单一首长制,政工主官处于军队幕僚长的地位。为确保国民革命军成为真正的党军,孙中山学习苏联红军的经验,在军队中设立了党代表、政治部和特别党部构成的三位一体的政工制度。但是1927年国民党清党后,党代表制度被废除,政工机构地位降低,在军队内实行单一首长制,也就是军事长官是军队的核心,掌握部队的全部职权,政工机构对于军队只是处于配属的地位,政治部主任只负责军队的政治工作,对于军队的军事事务没有参与机会,对外也不能单独发布命令,并且还规定政工主官要听从同级军事长官的指挥监督,对部队主管长官应该服从。抗战时期,蒋介石还授权“各部队主管长官,对于其所属部队之政工人员,应负责指挥及考察监督其政治工作人员之权望。”抗战后,国民革命军学习美军编制,取消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改设新闻局,取消政工人事及经理职权,各部队新闻机构的人事及经理都归同级军事主官掌握,政工主官地位进一步降低。
在中共军队中实行双首长制,军事将领与政治委员都是部队的首长,级别相同,只是分工不同。各级政治委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部队的首长,在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所属部队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委员是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党委(支部)书记兼同级党代表,把党组织和党代表两个制度横向结合起来,把原来的党代表与同级军事长官的监督和被监督关系,变为同在党委(支部)领导下的分工协作关系。政治委员领导执行作战、训练等各项任务中的政治工作,和同级军事主官共同签署各项命令。抗战时期,规定连一级的政治指导员还有监督连队事务和经济情况的权力,“政治指导员必须知道连和营的通令和命令,以及本连的经济生活情形”。政治委员还有一定的人事权力,有“参加挑选、考察、检举指挥员、军事人员、政治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在委任及调动人员的命令上签字”。并且“政治委员在政治方面有单独发出命令之权”。
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视军队中的政治工作为生命线,不管在制度上还是在地位上都非常重视。国民党军队政治工作的历史虽然也很长,但是与中共军队中政工主官的职权和地位相比,国民党军队中政工主官只是处于附属地位,这是双首长制与以军事长官为主的单一首长制的区别。
二、特别党部的功能
在国民革命军中,军队党部组织不是职权部门,对于军队的一切事务没有一定的发言权,只负责进行党务工作,相当于中共军队中政治部门内的党务委员会,主要办理党员的吸收、调查考核与转移,对党员进行党义训练等。国共内战时期,为了使军队党部具有一定的威信,国民党改变原来由军事主官担任党部主任委员的惯例,将原来军队军事人员与政工人员共同负责军队党务的现象,改由政工人员主要负责军队党务,军事人员不再负有实际责任,甚至可以不参加党团会议,也就意味着军队党务事务几乎完全由军队政工人员掌控。但是因为国民党军队党部不是具有一定军事行政权力的机关,所以党部工作也就只剩下一般性的事务性工作,所做的只是对于官兵政治思想的教育宣传,与军队政工工作大同小异。结果导致部队长官对党务大多轻视而不大负责,具体的党务由政工人员兼办,这样就导致党部沦为政工的附庸,“最终形成党不如政,政不如军的局面。”
而在中共军队中,党组织是部队的战斗堡垒和领导的核心力量,各级部队党委是军队的核心,对于军队的一切事务有决定权。党在军队中的组织,不像国民党军队一样是官兵群众组织,而是一个先锋队,党的各级委员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支部)不仅负有党务工作,更重要的是对部(分)队负有领导职能”。党委(支部)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领导的根本制度,党委对于军队中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包括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干部的考核、选拔、培养、任免、调配、奖惩和军衔、职级的调整,人才队伍建设、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党的委员会做出决定后,由军政首长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军政首长必须服从党的委员会的领导,执行党的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履行职责。在紧急情况下,可由首长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的委员会报告,并接受检查。
军队中的各级党部是政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实现军队党化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在部队的组织机制系统有力,军队成为执行党的任务的工具。在国民党军队中“因为蒋介石最终并不喜欢军队党化,而要以军代党。他也不希望党成为军队的核心,只要有他当军队的灵魂就够了”所以,国民黨军队中党部的设立并未提高军队中的党权,实现军队党化。
三、政工机构的职权
国民党军队与中共军队都在军队各级设立政工部门,政治机关是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中共军队中的政治部,职能虽然与国民革命军相同,对内负责官兵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外负责宣传群众,但它的设置和隶属关系却与国民革命军不同。国民革命军中政治部隶属于司令部,并且只设到师一级,在共产党军队中,政治部门从司令部下设部门中分离出来,政治部不是隶属于司令部,而是与同级司令部并行,并且设到团一级,司令部的参谋长与政治部主任是平级,因此在工作中两者是互相配合,联系要非常密切,参谋长应该“将各种情况(敌军、友军等),军事计划(作战计划与训练计划)及战斗战役与训练之进行,通知政治部主任,并且协商一切工作之进行。同时政治部主任须将本军的、居民的政治情况,即一切有影响于战斗和训练的事情,通知参谋长’悯。这样就提高了政治机关和政治工作的地位。中共军队中的政治部对于外部发布命令有一定的独立性,“政治机关的一切命令,政治部单独行使,政治委员无须副署”。而国民革命军中的政治部没有对外发布命令的职权。
国民党军队和中共军队在团以下都设立政治指导员,但是两者的职权是不同的。在国民党军队中,由于团以上有政治部,没有党代表,所以在团及连的政治指导员性质与职权就与政治部主任性质相同,也就是比军事长官的级别要低一些。但是在中共的军队中,由于在军师团级有政委的存在,其政治部只是政委对政工决策的执行机关,所以在团以下军事单位政治指导员的职权就与政委的性质差不多,也就是与军事将领的级别是平行的。中国共产党军队中的各级政工机构职权较大,政治工作也较系统。而在国民党军队中政工机构的地位却一再降低,职权也日渐缩小,更加无法吸引人才,政工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不能服众,导致军队政工走向了恶性循环的境地。
国民党军队和中国共产党军队中的政工制度都是借鉴于苏联红军中的政工制度,都是在“以党治军”思想的指导下诞生的。虽然两者学习的对象相同,且在国民党清党前,两党联合在国民革命军中实践这一政工制度,然而清党后,国共两党走向了各自建军的道路,对于政治工作制度在军队中也进行变革。中国共产党严格按照“以党治军”的指导思想来制定军队政工制度,将军队建设成为一支革命的军队、人民的军队;而国民党在实践中却违背了孙中山的“以党治军、党义建军及武力与民众结合直至成为民众武力”的建军理念,走向了“以军治党”的道路。从对两军中政工制度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在相同的历史环境中,种下以党治军的种子,却生成不同的政工制度,也导致了两党不同的革命命运。 胡适“五四”观的形成变化主要受两个因素的影响,首先是启蒙者和教育者的角色调适和冲突所导致的。作为一个启蒙者,面对学生爱国运动这一自己所进行启蒙的结果,胡适自然是支持的、赞同的。因此,对于在学生爱国运动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答和指导便成为胡适在五四运动初期最为关注的问题。但是,作为一个教育者,胡适又认为学生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因干预政治而影响学习是最不经济的事情。因此,对学生一再用罢课的手段抗议政府,胡适是不赞成的。1919年8月,任北大教务长的胡适,主张学生不要再用罢课的手段对抗政府,而是要抓紧时间把耽误的期末考试补上来。但是群情激奋的学生却拒绝了胡适的要求,胡适最终只好辞去了教务长的职务。在1935年致好友汤尔和的信中,胡适依然对学生的这一做法表示了极大的不满。他说:“八年底罢课之事……不幸我们自己毁自己,不惜先后罢课至近三年之久,就使北京教育界纪纲荡然,名誉扫地。”[12]
因积极参加新文化运动,主张文学革命和思想解放,胡适成为一个启蒙者,因此赢得了广大青年学生的敬仰和喜爱,但是作为一个教师,胡适又必须让学生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以培养能够为社会所用的人才。胡适希望自己能够同时承担起启蒙者和教育者这两种角色,但这两种角色却并非可以并行不悖。胡适在五四运动中略带尴尬的地位恰是这一矛盾的体现。
其次,自由主义者的政治立场是影响胡适“五四”观形成变化的又一重要因素。胡适是一位自由主义者,这是人所共知的,他主张个性解放,维护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反对政府专制,提倡宪政和民主,反对激进的革命,赞赏渐进主义。面对五四运动中学生高涨的爱国热情和思想解放潮流,胡适自然表示极大的欢迎,并积极为学生的行为做辩护,而对北京政府镇压学生的做法提出质疑和批评。当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一方面在政治上逐渐加强专制统治,建立自己的一党专制;另一方面,施政的指导思想日益右倾保守,靠向文化保守主义。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作为自由主义的胡适开始从积极的方面阐释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以此使五四运动成为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的历史资源。从这里可以看出胡适的良苦用心。
但是,到了1949年后,随着政局的变化,激进主义和民族主义对五四运动的解释成为主导话语,胡适在五四运动中的主张也受到猛烈的批评。这时,五四运动在胡适脑中留下的激进形象开始放大,在这种政治背景下,胡适开始了对五四运动的反思和批评。为了批评五四运动的消极性,胡适采取了单纯的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五四”的做法,把五四运动与新文化运动严格剥离开来,认为“五四本身绝不是文艺复兴运动”,而只是一场“爱国运动”。[13]从而完成了对五四运动的重新界定,为自己的批评打下了基础。
总之,胡适的“五四”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胡适对五四运动采取了不同的态度。胡适“五四”观的变化历程告诉我们,历史事件是复杂的,是多面相的,我们应该鼓励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历史问题。
注释:
[1]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3:200.
[2][13]《胡适的声音》[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5.
[3][5][9][10]《胡適文集》第11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85,797,580,587.
[4][6]《胡适研究第三缉》[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433.
[7][8]《胡适文集》第3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48.
[11]《胡适文集》第1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352.
[12]《胡适书信集》中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676.
(责任编校:韩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