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错案洗冤的积极作用

来源 :河北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onglao20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近的诸多大案洗冤,离不开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事实和证据为导向,依法履行客观义务.然而,既有文献主要从公诉角度关注错案的致因,鲜有研究实证评估检察机关在错案纠正方面的实际功效.通过梳理144例死刑错案的洗冤历程,充分肯定了检察法治建设的成就,并凝练出检察机关维护无辜者权益的诸多表现.研究发现,检察机关在监所监督方面积极发现和调查错案,勇于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甚至在再审中明确以“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要求法院改判无罪.认识并充分肯定检察机关的积极作用,通过控申监督的及时帮助,有助于缓解洗冤压力.
其他文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关于隐名出资的规定之间存在矛盾,集中体现为隐名出资人与显名股东之间何者为股东,隐名出资人与公司、与第三人的关系如何处理.《九民纪要》亦未规定
晚近以降,我国刑事立法、修改频繁,凸显积极刑法观,显现一般预防特征,其主要表现为犯罪化.“高空抛物”于第一次审议时纳入刑法规制圈,经过征求意见,第二次审议时对“高空抛物”入刑进行了部分修改,第三次审议时正式获得通过.日前立法已定,而对“高空抛物”犯罪化所涉及的几个重要问题仍须审慎审视.我们需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谦抑性原则,恪守刑法保护的底线伦理之念,重视刑事立法的道德诉求,并经受立法正当性审视与刑法体系性控制的双重制约,审视刑事立法正当性问题.严格的法律道德主义可以成为高空抛物犯罪化的正当性根据,高空抛
指导性案例41号在裁判要点中以“视为”的方式提供了创新规则,并且没有在裁判理由部分提供实质理由,这是法律拟制的典型表现.指导性案例中的法律拟制为未来的立法修改积累经
近年来,以国际投资仲裁为核心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合法性遭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引发了理论界的批判性思潮,这一重要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被推向了改革的十字路
“冰面遛狗溺亡案”与“摘杨梅坠亡案”反映了法条主义和后果主义两种不同的裁判理念.法条主义一元论和后果主义首要论都是一种偏执一端的立场.将后果主义定位为补充性裁判思
环境法上的公众权利即为公众环境权.公众环境权不仅是生态文明时代的标志性权利,也是环境法正当性存在的价值基石.而目前理论界、立法界及实务界对公众环境权的范畴、类型与
由于公司合规兼具有法律、道德、政策、公约的多重要求,依靠单一的法律部门无法达到预期调整目标,因此需要借助于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在内的多种法律部门进行综合协同
现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保全救济的法律条文较为简略,存在保全异议和复议制度功能重叠、保全复议程序虚置、保全解除程序功能定位不清、《海事诉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禁诉令旨在解决仲裁庭与法院之间的管辖权冲突,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推进或者保障仲裁裁决的效力。因其体现“支持仲裁”的理念,且所涉争议往往不涉及公共利益,故应充分肯定其正面价值。对于在国际商事仲裁背景下域外法院发布的禁诉令,我国法院首先应将其作非政治化处理,拒绝司法民族主义导向,以“支持仲裁”的精神善意审视之,并鼓励仲裁协议签订者诚实参与仲裁程序;依据“表面证据”仲裁协议不存在或无效且我国法院对涉案争议拥有正当管辖权的条件下,才可对案件行使管辖权。
数据权益是指数据管控者对其管控的数据享有的权益.这种权益应受民事法律保护.但对于数据权益客体为何,理论界存在争议,形成了“数据非客体论”“数据信息论”及“数据文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