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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北京观光的游客,甭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提到北京城的去处,不外乎“长城、故宫、颐和园,东单、西四、鼓楼前”;说到玩的内容,也多半是“升旗、看庙、逛公园,烤鸭、涮肉、景泰蓝”。奥运了,顶多再加上鸟巢、水立方。其实,真要想了解北京城,体会北京文化的底蕴,不到城南,就算枉来!
提起“城南”,是指宣武门往南那一片儿。说起宣武门来,那可是真有说道儿,它是老北京内城的西门,与东边的崇文门东西相望。不过,跟东边被称为“景门”的崇文门相反,宣武门被看成是“枯福”之门,俗称“死门”,不仅平常送葬出殡常出此门,而且官府杀人也途经此处到菜市口处决。所以,早年间,北京人也把宣武门叫做鬼门关。城门箭楼的西侧,还立了一块石碑,上刻“后悔迟”三个大字。细琢磨,这话也对。出了事,犯了案,五花大绑,出城门就要掉脑袋,可不后悔迟了。
中国人讲究风水,明朝最后一个皇帝是崇祯,清朝最后一个皇帝是宣统,两个皇上的第一个字都是崇文门、宣武门的第一个字,您说巧不巧。后来,北京城里流传下童谣:“正阳门,连西东,左亡明,右亡清。”正阳门就是前门,左边崇文门,右边宣武门。把城门与亡国之君绑在一块儿,算是北京人的幽默笑谈。大清国时,宣武门的城楼曾加以修葺,到了民国年间,箭楼被拆掉。1967年,北京修地铁,连门楼带城墙全都给扒了,宣武门整个儿算是寿终正寝。
宣武门是没了,可它的神韵和文化根底儿一直还在。这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在历史上,它是进京的交通要道。明清时期,外省人士进京靠的是水旱两条道儿,水路顺京杭大运河过通州进京城;旱路则是沿京汉路线过卢沟桥由广安门进京城。广安门是外城,宣武门是内城,内外相通,地理位置显赫。
一进广安门,就是菜市口。早在唐朝,菜市口所在的檀州街(现广安门内大街)就是幽州城出了名的闹市。据考证,金代大将兀术的宅邸也在这条街上。这里客栈会馆云集,商铺茶楼林立,终日行人不断,热闹非凡。据杨懋建在《京生杂录》中描述:“宣武门外大街南行近菜市口,有财神会馆;少东铁门有文昌会馆,皆为宴集之所,西城命酒征歌者,多在此,皆戏园也。”
菜市口大街路北中心地段,有间老字号药店,店门上方的正匾赫然醒目——“鹤年堂”。此为明朝首辅、权倾朝野的严嵩亲笔所题。那时节,人们谈起进京之路,常把鹤年堂挂在嘴边儿,当成确定方位的地标:“过了卢沟桥,就是广安门,进了广安门,瞅见鹤年堂就算进了北京城喽。”
论起来,鹤年堂与菜市口的渊源非浅。始建于明永乐三年(1405)的鹤年堂可算是真正的“老北京”,不光比故宫早15年,比城北的地坛早125年,而且比享誉海内外的同仁堂(1669)还要早上260多年。
鹤年堂的创建人丁鹤年是个回回,生于医药世家。秉承家风,丁鹤年少年时便立下“不为良相,只做上医鸿儒”的志向,最终创出了一条中医养生之道。丁鹤年为药店取名鹤年堂,不光是承其名,往深里说也是取《淮南子·说林训》中“鹤寿千年,以极其游;蜉蝣朝生而暮死,而尽其乐”的意思。
1644年,大清朝顺治爷“定鼎燕京”,君临天下,宣武门外的菜市口就成了京城法场。菜市口之所以有此“荣幸”,全靠着繁华所赐。“爵人于朝,与士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礼记·王制》),把闹市作法场,杀人示众,以儆效尤的历史在中国很悠久,顺治爷不过是前有车、后有辙罢了。说也凑巧,杀人刑场就设鹤年堂药店对过儿。鹤年堂后来六百多年的风风雨雨中,菜市口法场伴随了它大半生,一个普济众生的药店,却要面对杀人无数的刑场,这可是丁老爷子万万没有想到的。
一般说,在菜市口处决犯人都在秋天。《左传》有云:“赏以春夏,刑以秋冬。”原因是,到了秋景儿天,草木凋零,一片肃杀之气。此时行刑顺应天道肃杀之威,叫做“秋决”。大理寺、都察院、刑部与九卿共同对犯人会审,冬至前处斩。
处决砍头的行话叫“出红差”,为什么叫“红差”?说法儿有三:一曰砍头斩首之时血洒黄土,血为红色;二曰刽子手一身粗麻赤红行头,头裹红巾,怀抱鬼头刀,刀无鞘,刃不见天,用赤红的蒙刀布罩着;三曰囚犯验明正身后,当场红笔勾魂,监斩官用朱笔在处决罪犯的名字上恶狠狠地打个对勾,剩下的就是“咔嚓”一刀。
每逢“出红差”当天,临街铺面都要在门口放一张条案,上摆三碗白酒,讲究的摆放一把酒壶,壶嘴朝外,以示送行。更讲究的还要摆上几碗蒸菜。中国人礼数周全,有杀头的罪过,没有饿死的罪过。犯人可以不停不看,也可以不吃不喝,可道旁之人送人上黄泉路,不能没酒没菜、没吃没喝。据讲,囚犯在谁家门口喝了酒吃了菜,谁家就会积德有报。沿街的铺面前有的还要挂红绸子贴红对子,像办喜事一样。知情懂行的念叨:阎王爷有知,会在生死簿上记下阴德。那年月,菜市口名气旺,“出红差”时比吉祥、广和戏院里唱戏还热闹、红火。宣武门外大街路东有一“破碗居”。“破碗居”得名也是和杀人有关,囚车过“破碗居”,犯人可要求停车吃酒。掌柜的急忙叫伙计把掺有烈性白酒和黄酒的二混酒,盛在大海碗里端上来。这酒劲儿大,喝了上头,一碗下去,囚犯已是脚步踉跄,随即借着酒劲儿,解差将空碗摔得粉碎。
每次行刑,鹤年堂都在头一天得到通知:搭席棚,备酒食,勿外传,日后付款。得到信儿后,鹤年堂当即就得备下饭菜,饭菜分为两种,一种供官差们享用,另一种是为死囚准备的。到了日子,监斩官、刽子手先在鹤年堂聚齐,推杯换盏,大吃大喝,待酒酣耳热,吃了个肚儿歪,“午时三刻”也就到了。这里还得多说两句,“午时三刻开斩”也有讲究,“午时”指现在的11点到13点,一个时辰分作八刻,从11点起计,每十五分钟为一个刻。“午时三刻”,差15分钟就到正午,按照阴阳学家的说法,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在这个时候开刀问斩,“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时辰一到,众人便抬出一张鹤年堂的书案,放在事先搭好的席棚内,桌面上排放着锡制笔架和朱笔等。监斩官更衣之后,缓步走进监斩大棚,还要特地戴上一副茶色墨镜,表示不忍视刑。
被执行的死囚要向东而跪。那位要问了:为什么向东不向西,不是说人死了,要上西天吗?其实,这里边也有说法儿,上西天,那是好人,有造化,或者与佛有缘的主儿!您犯的是掉脑袋的罪过儿,被砍头是罪有应得,甭打算去西方净土,只能脸儿朝东。另外,法场东边儿有虎坊桥,死囚面向东,意味着落入虎口。不过,凌迟处死的死囚就不能朝东而跪,因为罪大恶极,连老虎都不吃他的灵魂,这样的死囚,死后不能超度,也无法转世投胎。自然,这都是中国“酷刑文化”的一种说法。
作为刑场,到底菜市口这儿一共砍掉过多少犯人的头,每次的法场监斩官姓甚名谁,都是谁操刀执法,被砍头的死囚犯年方几何,因何致罪,恐怕没人统计过。不过,算下来,在菜市口有头有脸儿,掉脑袋的有这么几位:年羹尧幕僚汪景祺,刺杀嘉庆皇帝的刺客陈德 ,同治年间两江总督何桂清,同治帝顾命八大臣之一肃顺,太平天国林凤祥、李开芳等八名将领,“戊戌六君子 ”谭嗣同、林旭、刘光第、杨锐、杨深秀、康广仁,翰林院编修许景澄,总理衙门大臣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内阁学士联元,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
在菜市口被杀的,最多的是刑事犯。听老辈人说,当年在菜市口杀人最多的一次是光绪初年(1900)7月,半个月之中,以白莲教谋反的罪名,在菜市口冤杀百姓一百余人;7月15日这一天砍了78人。其时,“市口两旁铺户门外,无首之尸堆满……大半皆乡间愚民,临刑时呼儿唤女,觅子寻妻,嚎痛之声,惨不忍言”(《庚子记事》)。 因斩处的是朝廷叛逆,怕劫法场,行刑当天,好家伙,光兵勇就出动数百人,刀出鞘,箭上弦,鸣锣开道,杀气腾腾,煞是森严,后边跟着拉尸首的马车就七八辆。菜市口地方不大,犯人按规矩向东跪下,两行排开。时辰一到,报时官扯破嗓门报时,监斩官手握朱笔,连连勾画,刽子手各就各位,鬼头刀上下翻飞。犯人太多,刽子手人手有限,尽管心狠、手重、刀快,可连着砍上四五个,也就气短手软。这时,有人托上红托盘,上有三大白瓷盅,分别是酒、水、茶,喝什么全在刽子手。按照规矩,一般是先含一盅水,清水漱口,吐了,再干那盅酒。不过酒是含在嘴里,不喝,“噗”的一口,喷在刀刃上,让刀喝酒。因为杀人多了,刀面上会沾上粘稠的血液,血一旦渗入刀内很难去掉,而且造成刀具生锈,用酒洗刀,是防止血粘在刀上。最后,那盅茶是要喝的,喝了以后再拖刀砍头。眼瞅着一颗颗人头,叽里咕噜地满地滚,脖腔里喷出的血,下雨般地溅落,再瞧杀人如麻的刽子手,由于劳神费力而面目狰狞,跪在后面的犯人,早都吓松了,有的没等刀落,就昏死过去了。
中国历史上的酷刑及残忍程度,在世界史上是少见的。笔者手头有一本英国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工作人员凯伦·法林顿所写的《刑罚的历史》,主要介绍了欧洲、美洲及大洋洲的刑法历史。在人们印象中,中世纪或许是人类历史进程中最愚昧、最黑暗、最荒谬、同时也是最残忍的时期,发明过许多惨无人道的折磨犯人的手段,其中包括:生祭、活埋、沸煮、溺毙、绞吊、斩首、由动物咬噬、用石头砸死等花样迭出的酷刑。但若将这些与中国的刑罚比起来,用咱老北京的话说,差得可就不止一星半点儿,就是大鼻子的父亲——老鼻子了!
您光听这些刑罚的名称,就叫人毛骨悚然,触目惊心。在《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卷八十四《推原用刑本意》一文中说:“后世暴君酷吏始有法外之刑,如炮烙、锻炼、抽肠、悬脊、剜膝、剥皮、鼎烹、甑蒸、腰斩、寸斩、刷洗、鸩毒之类,何其惨哉!”明末吴尔埙所著《仁书》也罗列了各种刑罚:“曰湛身,曰焚,曰炮烙,曰炙,曰自刭,曰不食,曰闭口,曰雉经,曰扼吭,曰立槁,曰没阵,曰触,曰坠,曰鸩,曰烹,曰菹醢,曰脔,曰斩,曰车裂,曰磔,曰锯,曰囊扑,曰剥,曰剖拉,曰杖,曰笞,曰槌击,曰刺,曰幽,曰冻,曰疽发背,曰恸哭。”以上两处所列名目包括了一些法内之刑和其他死法,但更多的是法外之刑。这里见到的名目显然不是中国古代酷刑名目的全部,散见于正史及其他典籍中的法外之刑的名称还有很多。只要翻一翻二十四史中的刑法志、酷吏传,查一查《太平御览》、《渊鉴类函》等书的刑法部分,仅那里面记载的各类刑罚名称、各种刑具、各样用刑方式以及许许多多血淋淋的事实,足以令人瞠目结舌。
中国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这种刑罚就是要犯人“慢死”,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一点一点地折磨,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人毕命。凌迟的刀法一般从上至下,先割双眉;再切双肩;然后割双乳;再去两手至两肘部分……,直至削手去足、片大腿、刺心脏、砍脑袋。行刑时,刽子手用渔网紧缠在犯人身上,使其肉从网眼中鼓出,然后一刀刀切割。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老百姓常说的“千刀万剐”其实就是凌迟。把活人零刀割死的做法早就有了。南朝宋后废帝皇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零割。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多数专家和学者认为始于五代。诗人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
菜市口受凌迟之刑的是太平天国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后来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押到菜市口受凌迟之刑。太平天国著名将领石达开兵败大渡河,被清军俘获,原本也是要押解进京处决,但满清王朝怕途中生变,于是下令在四川执行凌迟。
中国传统文化以儒、释、道三家为代表,儒家主张仁政,提倡“爱人”,认为人皆有恻隐之心;佛教宣扬“以慈悲为怀”,反对杀戮;道家更是崇尚生命自然,反对逆天人为。以此推论,中国文化中应当充满人性和慈爱。可为什么中国的严刑峻法明目之多,手段之残忍,在历史上存留之长久,都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呢?
细细思量,问题并不难解释,这与数千年来封建帝王专制的政治制度,以及中国的“游民文化”息息相关。
首先来说,尽管在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是儒家学说,但“历代都行秦政事”,中国法家的“霸道”思想,早已深入统治者的骨髓。法家思想的一个突出之处,就是提倡严刑峻法,又是“严”,又是“峻”,必然带来“酷”。韩非子说:“铄金百溢,盗趾不辍。”这就是说,金子固然值钱,可要把一百斤重的金子烧得通红,甭说是您,就是像盗趾这样江洋大盗也不敢伸手。为什么,怕烫着!言外之意,唯有酷刑才能制止犯罪。在法家眼里,别说是“乱世用重典”,就是平常也离不开“重典”。
历代的刑法都是当时的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出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并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酷刑在施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残忍意义,反映出统治者暴虐的一面。酷刑的施用对象,一般是普通官吏和平民,他们一旦犯罪,总逃不脱各种酷刑的折磨,特别是农民起义军的将领、抗粮罢税的百姓、杀死主人的奴仆等。不过,在统治集团内部,玩政治也充满血腥。对最高统治者来说,最不能容忍的就是那些威胁到自己权力,侵犯到利益阶层的犯上作乱者、叛逆者,对这些人必须下重手,宁可错杀,像在菜市口被诛杀的肃顺,便是如此。
其次,专制的原则就是恐怖的原则,而恐怖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杀人,而且是变着花样杀人。尽管历朝历代都有正式颁定的法规法典,但若翻遍中国历史,很难找到科学的完整的法制系统,国家基本上实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最高统治者随心所欲,像朱元璋就由着性子胡来。《大诰三编》中专有一条讲这个问题,即“秀才剁指”条。该条说:儒士夏伯启叔侄二人都把左手大指剁去,目的是不出仕做官(因为当时做官没有丝毫的安全感)。官府把他们捉拿到京,由朱元璋亲自审问。朱的处理是“尔宜枭令,籍没其家,以绝狂夫愚夫仿效之风”。说白了,就是抄家砍头,以儆效尤。历来新朝不杀遗民,文人士大夫愿不愿做官皆是个人意愿,可朱元璋不行,——太平盛世的大明朝请你做官,你不来,给脸不要脸,反了你了!不杀你,杀谁!
上梁不正下梁歪,各级官府上行下效,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也各取所需,变着法儿地钻空子,根据眼前利益,既可随时改变既定的法律条文,又能随时发布新的法律条文。在专制政治的淫威之下,法律被挤压、被扭曲、被强奸。在专制统治下,什么叫法?法,就是网得住小虫,管不住鸺鹠的蜘蛛网。要不怎么说“县官不如现管”呢!另外,非法的酷刑一经官方使用,它也就取得了一定的合法性,后世的酷吏重新使用这种非法酷刑时,便把前代的非法行为作为合法的依据。有时,前代的非法之刑会正式列入后世的法典,如凌迟在唐代之前是法外之刑,到了宋代之后以至于明清,就成法律规定的死刑之一了。
其三,各种酷刑不仅作为朝廷与官府的官刑,而且也作为民间的私刑而常存在。实施恐怖主义的专制统治者,原以为靠酷刑可以吓唬住老百姓,未曾想,“久居兰室不闻其香,久居鲍市不闻其臭”,这也使民众习于恐怖,安于残酷,学会暴虐。换一个说法,就是统治阶级有意无意地培养出暴民。在专制制度下,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突,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就使得酷刑成为人们可以接受的社会常态,也使接受酷刑者在长期的暴力下自我意识丧失,从而产生认同施暴者的心理变态。
提起“城南”,是指宣武门往南那一片儿。说起宣武门来,那可是真有说道儿,它是老北京内城的西门,与东边的崇文门东西相望。不过,跟东边被称为“景门”的崇文门相反,宣武门被看成是“枯福”之门,俗称“死门”,不仅平常送葬出殡常出此门,而且官府杀人也途经此处到菜市口处决。所以,早年间,北京人也把宣武门叫做鬼门关。城门箭楼的西侧,还立了一块石碑,上刻“后悔迟”三个大字。细琢磨,这话也对。出了事,犯了案,五花大绑,出城门就要掉脑袋,可不后悔迟了。
中国人讲究风水,明朝最后一个皇帝是崇祯,清朝最后一个皇帝是宣统,两个皇上的第一个字都是崇文门、宣武门的第一个字,您说巧不巧。后来,北京城里流传下童谣:“正阳门,连西东,左亡明,右亡清。”正阳门就是前门,左边崇文门,右边宣武门。把城门与亡国之君绑在一块儿,算是北京人的幽默笑谈。大清国时,宣武门的城楼曾加以修葺,到了民国年间,箭楼被拆掉。1967年,北京修地铁,连门楼带城墙全都给扒了,宣武门整个儿算是寿终正寝。
宣武门是没了,可它的神韵和文化根底儿一直还在。这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在历史上,它是进京的交通要道。明清时期,外省人士进京靠的是水旱两条道儿,水路顺京杭大运河过通州进京城;旱路则是沿京汉路线过卢沟桥由广安门进京城。广安门是外城,宣武门是内城,内外相通,地理位置显赫。
一进广安门,就是菜市口。早在唐朝,菜市口所在的檀州街(现广安门内大街)就是幽州城出了名的闹市。据考证,金代大将兀术的宅邸也在这条街上。这里客栈会馆云集,商铺茶楼林立,终日行人不断,热闹非凡。据杨懋建在《京生杂录》中描述:“宣武门外大街南行近菜市口,有财神会馆;少东铁门有文昌会馆,皆为宴集之所,西城命酒征歌者,多在此,皆戏园也。”
菜市口大街路北中心地段,有间老字号药店,店门上方的正匾赫然醒目——“鹤年堂”。此为明朝首辅、权倾朝野的严嵩亲笔所题。那时节,人们谈起进京之路,常把鹤年堂挂在嘴边儿,当成确定方位的地标:“过了卢沟桥,就是广安门,进了广安门,瞅见鹤年堂就算进了北京城喽。”
论起来,鹤年堂与菜市口的渊源非浅。始建于明永乐三年(1405)的鹤年堂可算是真正的“老北京”,不光比故宫早15年,比城北的地坛早125年,而且比享誉海内外的同仁堂(1669)还要早上260多年。
鹤年堂的创建人丁鹤年是个回回,生于医药世家。秉承家风,丁鹤年少年时便立下“不为良相,只做上医鸿儒”的志向,最终创出了一条中医养生之道。丁鹤年为药店取名鹤年堂,不光是承其名,往深里说也是取《淮南子·说林训》中“鹤寿千年,以极其游;蜉蝣朝生而暮死,而尽其乐”的意思。
1644年,大清朝顺治爷“定鼎燕京”,君临天下,宣武门外的菜市口就成了京城法场。菜市口之所以有此“荣幸”,全靠着繁华所赐。“爵人于朝,与士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礼记·王制》),把闹市作法场,杀人示众,以儆效尤的历史在中国很悠久,顺治爷不过是前有车、后有辙罢了。说也凑巧,杀人刑场就设鹤年堂药店对过儿。鹤年堂后来六百多年的风风雨雨中,菜市口法场伴随了它大半生,一个普济众生的药店,却要面对杀人无数的刑场,这可是丁老爷子万万没有想到的。
一般说,在菜市口处决犯人都在秋天。《左传》有云:“赏以春夏,刑以秋冬。”原因是,到了秋景儿天,草木凋零,一片肃杀之气。此时行刑顺应天道肃杀之威,叫做“秋决”。大理寺、都察院、刑部与九卿共同对犯人会审,冬至前处斩。
处决砍头的行话叫“出红差”,为什么叫“红差”?说法儿有三:一曰砍头斩首之时血洒黄土,血为红色;二曰刽子手一身粗麻赤红行头,头裹红巾,怀抱鬼头刀,刀无鞘,刃不见天,用赤红的蒙刀布罩着;三曰囚犯验明正身后,当场红笔勾魂,监斩官用朱笔在处决罪犯的名字上恶狠狠地打个对勾,剩下的就是“咔嚓”一刀。
每逢“出红差”当天,临街铺面都要在门口放一张条案,上摆三碗白酒,讲究的摆放一把酒壶,壶嘴朝外,以示送行。更讲究的还要摆上几碗蒸菜。中国人礼数周全,有杀头的罪过,没有饿死的罪过。犯人可以不停不看,也可以不吃不喝,可道旁之人送人上黄泉路,不能没酒没菜、没吃没喝。据讲,囚犯在谁家门口喝了酒吃了菜,谁家就会积德有报。沿街的铺面前有的还要挂红绸子贴红对子,像办喜事一样。知情懂行的念叨:阎王爷有知,会在生死簿上记下阴德。那年月,菜市口名气旺,“出红差”时比吉祥、广和戏院里唱戏还热闹、红火。宣武门外大街路东有一“破碗居”。“破碗居”得名也是和杀人有关,囚车过“破碗居”,犯人可要求停车吃酒。掌柜的急忙叫伙计把掺有烈性白酒和黄酒的二混酒,盛在大海碗里端上来。这酒劲儿大,喝了上头,一碗下去,囚犯已是脚步踉跄,随即借着酒劲儿,解差将空碗摔得粉碎。
每次行刑,鹤年堂都在头一天得到通知:搭席棚,备酒食,勿外传,日后付款。得到信儿后,鹤年堂当即就得备下饭菜,饭菜分为两种,一种供官差们享用,另一种是为死囚准备的。到了日子,监斩官、刽子手先在鹤年堂聚齐,推杯换盏,大吃大喝,待酒酣耳热,吃了个肚儿歪,“午时三刻”也就到了。这里还得多说两句,“午时三刻开斩”也有讲究,“午时”指现在的11点到13点,一个时辰分作八刻,从11点起计,每十五分钟为一个刻。“午时三刻”,差15分钟就到正午,按照阴阳学家的说法,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在这个时候开刀问斩,“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时辰一到,众人便抬出一张鹤年堂的书案,放在事先搭好的席棚内,桌面上排放着锡制笔架和朱笔等。监斩官更衣之后,缓步走进监斩大棚,还要特地戴上一副茶色墨镜,表示不忍视刑。
被执行的死囚要向东而跪。那位要问了:为什么向东不向西,不是说人死了,要上西天吗?其实,这里边也有说法儿,上西天,那是好人,有造化,或者与佛有缘的主儿!您犯的是掉脑袋的罪过儿,被砍头是罪有应得,甭打算去西方净土,只能脸儿朝东。另外,法场东边儿有虎坊桥,死囚面向东,意味着落入虎口。不过,凌迟处死的死囚就不能朝东而跪,因为罪大恶极,连老虎都不吃他的灵魂,这样的死囚,死后不能超度,也无法转世投胎。自然,这都是中国“酷刑文化”的一种说法。
作为刑场,到底菜市口这儿一共砍掉过多少犯人的头,每次的法场监斩官姓甚名谁,都是谁操刀执法,被砍头的死囚犯年方几何,因何致罪,恐怕没人统计过。不过,算下来,在菜市口有头有脸儿,掉脑袋的有这么几位:年羹尧幕僚汪景祺,刺杀嘉庆皇帝的刺客陈德 ,同治年间两江总督何桂清,同治帝顾命八大臣之一肃顺,太平天国林凤祥、李开芳等八名将领,“戊戌六君子 ”谭嗣同、林旭、刘光第、杨锐、杨深秀、康广仁,翰林院编修许景澄,总理衙门大臣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内阁学士联元,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
在菜市口被杀的,最多的是刑事犯。听老辈人说,当年在菜市口杀人最多的一次是光绪初年(1900)7月,半个月之中,以白莲教谋反的罪名,在菜市口冤杀百姓一百余人;7月15日这一天砍了78人。其时,“市口两旁铺户门外,无首之尸堆满……大半皆乡间愚民,临刑时呼儿唤女,觅子寻妻,嚎痛之声,惨不忍言”(《庚子记事》)。 因斩处的是朝廷叛逆,怕劫法场,行刑当天,好家伙,光兵勇就出动数百人,刀出鞘,箭上弦,鸣锣开道,杀气腾腾,煞是森严,后边跟着拉尸首的马车就七八辆。菜市口地方不大,犯人按规矩向东跪下,两行排开。时辰一到,报时官扯破嗓门报时,监斩官手握朱笔,连连勾画,刽子手各就各位,鬼头刀上下翻飞。犯人太多,刽子手人手有限,尽管心狠、手重、刀快,可连着砍上四五个,也就气短手软。这时,有人托上红托盘,上有三大白瓷盅,分别是酒、水、茶,喝什么全在刽子手。按照规矩,一般是先含一盅水,清水漱口,吐了,再干那盅酒。不过酒是含在嘴里,不喝,“噗”的一口,喷在刀刃上,让刀喝酒。因为杀人多了,刀面上会沾上粘稠的血液,血一旦渗入刀内很难去掉,而且造成刀具生锈,用酒洗刀,是防止血粘在刀上。最后,那盅茶是要喝的,喝了以后再拖刀砍头。眼瞅着一颗颗人头,叽里咕噜地满地滚,脖腔里喷出的血,下雨般地溅落,再瞧杀人如麻的刽子手,由于劳神费力而面目狰狞,跪在后面的犯人,早都吓松了,有的没等刀落,就昏死过去了。
中国历史上的酷刑及残忍程度,在世界史上是少见的。笔者手头有一本英国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工作人员凯伦·法林顿所写的《刑罚的历史》,主要介绍了欧洲、美洲及大洋洲的刑法历史。在人们印象中,中世纪或许是人类历史进程中最愚昧、最黑暗、最荒谬、同时也是最残忍的时期,发明过许多惨无人道的折磨犯人的手段,其中包括:生祭、活埋、沸煮、溺毙、绞吊、斩首、由动物咬噬、用石头砸死等花样迭出的酷刑。但若将这些与中国的刑罚比起来,用咱老北京的话说,差得可就不止一星半点儿,就是大鼻子的父亲——老鼻子了!
您光听这些刑罚的名称,就叫人毛骨悚然,触目惊心。在《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卷八十四《推原用刑本意》一文中说:“后世暴君酷吏始有法外之刑,如炮烙、锻炼、抽肠、悬脊、剜膝、剥皮、鼎烹、甑蒸、腰斩、寸斩、刷洗、鸩毒之类,何其惨哉!”明末吴尔埙所著《仁书》也罗列了各种刑罚:“曰湛身,曰焚,曰炮烙,曰炙,曰自刭,曰不食,曰闭口,曰雉经,曰扼吭,曰立槁,曰没阵,曰触,曰坠,曰鸩,曰烹,曰菹醢,曰脔,曰斩,曰车裂,曰磔,曰锯,曰囊扑,曰剥,曰剖拉,曰杖,曰笞,曰槌击,曰刺,曰幽,曰冻,曰疽发背,曰恸哭。”以上两处所列名目包括了一些法内之刑和其他死法,但更多的是法外之刑。这里见到的名目显然不是中国古代酷刑名目的全部,散见于正史及其他典籍中的法外之刑的名称还有很多。只要翻一翻二十四史中的刑法志、酷吏传,查一查《太平御览》、《渊鉴类函》等书的刑法部分,仅那里面记载的各类刑罚名称、各种刑具、各样用刑方式以及许许多多血淋淋的事实,足以令人瞠目结舌。
中国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这种刑罚就是要犯人“慢死”,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一点一点地折磨,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人毕命。凌迟的刀法一般从上至下,先割双眉;再切双肩;然后割双乳;再去两手至两肘部分……,直至削手去足、片大腿、刺心脏、砍脑袋。行刑时,刽子手用渔网紧缠在犯人身上,使其肉从网眼中鼓出,然后一刀刀切割。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老百姓常说的“千刀万剐”其实就是凌迟。把活人零刀割死的做法早就有了。南朝宋后废帝皇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零割。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多数专家和学者认为始于五代。诗人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
菜市口受凌迟之刑的是太平天国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后来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押到菜市口受凌迟之刑。太平天国著名将领石达开兵败大渡河,被清军俘获,原本也是要押解进京处决,但满清王朝怕途中生变,于是下令在四川执行凌迟。
中国传统文化以儒、释、道三家为代表,儒家主张仁政,提倡“爱人”,认为人皆有恻隐之心;佛教宣扬“以慈悲为怀”,反对杀戮;道家更是崇尚生命自然,反对逆天人为。以此推论,中国文化中应当充满人性和慈爱。可为什么中国的严刑峻法明目之多,手段之残忍,在历史上存留之长久,都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呢?
细细思量,问题并不难解释,这与数千年来封建帝王专制的政治制度,以及中国的“游民文化”息息相关。
首先来说,尽管在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是儒家学说,但“历代都行秦政事”,中国法家的“霸道”思想,早已深入统治者的骨髓。法家思想的一个突出之处,就是提倡严刑峻法,又是“严”,又是“峻”,必然带来“酷”。韩非子说:“铄金百溢,盗趾不辍。”这就是说,金子固然值钱,可要把一百斤重的金子烧得通红,甭说是您,就是像盗趾这样江洋大盗也不敢伸手。为什么,怕烫着!言外之意,唯有酷刑才能制止犯罪。在法家眼里,别说是“乱世用重典”,就是平常也离不开“重典”。
历代的刑法都是当时的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出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并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酷刑在施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残忍意义,反映出统治者暴虐的一面。酷刑的施用对象,一般是普通官吏和平民,他们一旦犯罪,总逃不脱各种酷刑的折磨,特别是农民起义军的将领、抗粮罢税的百姓、杀死主人的奴仆等。不过,在统治集团内部,玩政治也充满血腥。对最高统治者来说,最不能容忍的就是那些威胁到自己权力,侵犯到利益阶层的犯上作乱者、叛逆者,对这些人必须下重手,宁可错杀,像在菜市口被诛杀的肃顺,便是如此。
其次,专制的原则就是恐怖的原则,而恐怖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杀人,而且是变着花样杀人。尽管历朝历代都有正式颁定的法规法典,但若翻遍中国历史,很难找到科学的完整的法制系统,国家基本上实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最高统治者随心所欲,像朱元璋就由着性子胡来。《大诰三编》中专有一条讲这个问题,即“秀才剁指”条。该条说:儒士夏伯启叔侄二人都把左手大指剁去,目的是不出仕做官(因为当时做官没有丝毫的安全感)。官府把他们捉拿到京,由朱元璋亲自审问。朱的处理是“尔宜枭令,籍没其家,以绝狂夫愚夫仿效之风”。说白了,就是抄家砍头,以儆效尤。历来新朝不杀遗民,文人士大夫愿不愿做官皆是个人意愿,可朱元璋不行,——太平盛世的大明朝请你做官,你不来,给脸不要脸,反了你了!不杀你,杀谁!
上梁不正下梁歪,各级官府上行下效,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也各取所需,变着法儿地钻空子,根据眼前利益,既可随时改变既定的法律条文,又能随时发布新的法律条文。在专制政治的淫威之下,法律被挤压、被扭曲、被强奸。在专制统治下,什么叫法?法,就是网得住小虫,管不住鸺鹠的蜘蛛网。要不怎么说“县官不如现管”呢!另外,非法的酷刑一经官方使用,它也就取得了一定的合法性,后世的酷吏重新使用这种非法酷刑时,便把前代的非法行为作为合法的依据。有时,前代的非法之刑会正式列入后世的法典,如凌迟在唐代之前是法外之刑,到了宋代之后以至于明清,就成法律规定的死刑之一了。
其三,各种酷刑不仅作为朝廷与官府的官刑,而且也作为民间的私刑而常存在。实施恐怖主义的专制统治者,原以为靠酷刑可以吓唬住老百姓,未曾想,“久居兰室不闻其香,久居鲍市不闻其臭”,这也使民众习于恐怖,安于残酷,学会暴虐。换一个说法,就是统治阶级有意无意地培养出暴民。在专制制度下,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突,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就使得酷刑成为人们可以接受的社会常态,也使接受酷刑者在长期的暴力下自我意识丧失,从而产生认同施暴者的心理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