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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胡锦涛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思想,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关键,强调其重要地位;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是转变增长方式的着力点;深化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创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制度性保障条件。
关键词:胡锦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07)03-0038-08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问题,并始终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提升我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关键环节来抓。本文分别从地位、着力点和保障性条件等方面,阐述胡锦涛同志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思想。
一、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
胡锦涛同志非常重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问题,他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视为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2004年12月3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谈到我国经济发展目前处在关键阶段,有不少长期积累、制约全局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时,首先指出,“转变經济增长方式刻不容缓。经济增长的粗放方式带来十分尖锐的资源环境矛盾,随着我国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和资源消耗不断增加,这种矛盾还会进一步发展,如不尽快扭转,不仅现在难以承受,而且工业化、现代化的目标最终也无法实现”[1]456。在这里,胡锦涛同志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解决资源环境矛盾,进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2005年3月12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又明确指出,“我们要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彻底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增长建立在提高人口素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并强调指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做好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来。”[1]817在这里,胡锦涛同志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问题视为对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极端重要性的问题。2005年10月1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不转变,能源资源瓶颈制约就难以打破,经济运行就不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也难以长期保持。对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有危机感、紧迫感。”[1]1093这里,胡锦涛同志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看作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是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关键,要求我们对此必须有危机感和紧迫感。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29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和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抉择。显然,这次学习的内容就是针对如何转变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这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高度重视。在组织这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同志又进一步强调,“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保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2]。可见,胡锦涛同志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的思想,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而逐步形成并日益凸显的。
胡锦涛同志之所以如此强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作用,是基于他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特殊阶段的科学判断和对国际经济发展大势及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的准确把握。他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国际经济正处在产业结构朝着技术、知识、服务密集的方向发展的新的调整时期。”并强调,在这个时期,“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不断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确保实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切实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确保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应对激烈的国际经济、科技竞争,切实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在国际分工中取得有利地位”[2]。
关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实际,2005年3月12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制定‘九五’计划时中央提出实行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战略任务,制定‘十五’计划时提出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随着对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认识不断深化、工作不断推进,这项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是,从总体上看,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仍然处于较低层次,经济增长方式仍然比较粗放,有些领域、有些环节的问题甚至更加突出。”[1]816-817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面临的困难之大。
关于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在我国的表现,胡锦涛同志又作了进一步的分析:一是依靠低端化的产业支撑增长。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技术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低”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样的产业结构如果不改变,意味着我们将在国际分工中将始终处于“打工”地位,自然不可能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风险承受力。二是依靠投资拉动支撑增长。目前我国存在着“投资消费比例失衡,部分行业盲目投资和无序建设现象严重,市场供求出现结构性短缺和过剩并存的局面”。长期的依赖投资,必然导致消费相对萎缩,同时投资结构失衡,又使结构性短缺与结构性过剩为伴,这样的经济运行是难以持久的。三是依靠能源资源的过度消耗支撑增长。他指出,“经济增长过度依赖能源资源消耗,能源资源利用率和配置效益不高”。事实上,我国的能源资源储量十分有限,一些重要能源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我国单位产出的能源资源消耗量却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样的经济增长方式,必将受到资源短缺的约束。四是依靠高昂的环境代价支撑增长。“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过高,污染严重”。资料表明,我国每增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废水排放量和单位工业产值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比发达国家要高出多倍。这样的增长总有一天,将超越环境承受力,而不得不停滞。五是依靠粗放式的管理支撑增长。我国的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生产规模小,设备和工艺落后,集约化程度低”。这样的经营管理模式,不仅难以取得规模效益,而且也容易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六是依靠低技能的劳动者支撑增长。“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不高,人才结构不合理,知识和技能不适应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1]816-817。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不高,使我国产业结构升级面临人才瓶颈。
基于上述分析,胡锦涛同志指出,“这些问题带来的后果是:能源资源对经济增长的约束强度不断增加,煤电油运企业超负荷运转,经济运行绷得过紧;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下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并强调,“如不尽快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就难以长期保持,经济运行就不可能进入良性循环,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也难以提高,如处置不当还可能引发经济大起大落”。“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做好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来。”[1]816-817
二、充分发挥结构调整、科技进步、
科学管理对增长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
为加快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变,胡锦涛同志特别强调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
1.要紧紧抓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条主线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从结构调整做起。胡锦涛同志高度重视结构调整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作用。2004年12月3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刻不容缓。我国农业基础脆弱、产业技术水平不高、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投资消费比例失衡,如不尽快解决这些结构性矛盾,经济发展就难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也难以提高。”同时他还指出,“目前,城乡、地区差距扩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已日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如不妥善处理和逐步解决,势必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1]456可以说,经济结构不协调,既是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所导致的,又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表现。因此,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紧紧抓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条主线,着力解决产业结构层次低,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不高的问题。2005年10月1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特别是信息产业、生物产业,以及国防科技工业,大力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结构调整对增长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1]1093。2006年2月2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会上,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加快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特别是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
胡锦涛同志的上述思想,不仅说明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对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促进作用,同时也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明了方向。根据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就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同时,要大力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要促进城乡、地区协调发展。各地区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合理的地区结构,避免每个地区都形成以工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形成独立的工业体系。要加强区域协作,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最重要的也是基础性的工作是产业结构调整。调整产业结构的主要目的:一是消除结构性短缺或结构性过剩,保证市场供求的平衡;二是促进生产要素向效率更高的部门转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国际竞争力,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保持竞争优势。当前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既要解决资源配置的平衡问题,更要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其主要任务:一要全面提高三次产业的竞争力,努力引导合理消费,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其中,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解决好农业弱的问题,这不但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工业要解决大而不强或者低水平的问题。工业优化升级的内容很多,其实质是要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提高工业的整体水平;服务业要解决慢的问题。积极发展服务业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重点。由于服务业不发达,我国的交易成本比国外高10%~20%。同时,发展服务业也是破解资源约束矛盾的重要途径。如果不调整经济结构,仍然仅是盲目发展工业,发展高耗能的、大量消耗资源的产业,服务业比重仍然徘徊不前,资源短缺这一关我们就过不去。相反,如果服务业有一个大的发展,不但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而且可以大大缓解资源约束的压力。二要在宏观规划的引导和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优化产业的空间布局,避免地区之间的结构趋同。在转向市场经济后,我国开始出现生产集中化趋势,即生产要素不仅向优势企业集中,而且向优势地区集中,其特点是一些地区的部分产业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实行高度的专业化分工,形成很强的工业配套能力和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物流成本低,因此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产业竞争力。我们应当遵循生产要素集中化趋势,因势利导,不同地区应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避开劣势,培育优势产业。三要进一步完善产业组织结构,这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我国很多企业仍然用小生产的办法搞大工业,专业化分工程度低,零部件的自制率过高。产业结构调整必须先改变“大企业、小生产”以及企业专业化分工程度低的企业组织结构。在专业化分工的条件下,小而专的企业,也可以实现大批量、大规模生产。因此,2004年5月5日胡锦涛同志在江苏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中谈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时指出,“要培育和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又要重视形成一批小而强、小而精、小而专的小企业群,发挥中小企业在活跃城乡经济、扩大就业、满足群众需要等方面的作用”[1]64。
2.要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对增长方式转变的支撑作用
前文分析表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切入点,是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尤其是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产业结构调整的最重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促使产业的优化升级,这是解决上游产业供给不足、下游产业竞争力不强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必然途径。可以说,产业结构调整,进而实现产业升级是经济增长方式转换过程的重要标志。因此,转变增长方式从本质上讲,就是要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以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和知识含量,从而使经济的快速增长建立在科技不断进步基础上。胡锦涛同志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2005年3月12日,他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环节。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一项重要任务是要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技术进步方面不断取得突破,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现在,我国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许多产品产量已居世界前列。但是,由于支撑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政策環境不完善,技术进步和创新尚未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相当一部分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污染的产品及其核心制造技术长期依赖进口,而低附加值、高消耗、高污染的产品生产能力过大,大量投资集中在技术水平不高的项目建设上。”“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日益紧迫的国内发展需要,我们必须切实改善支撑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政策环境,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始性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战略高技术,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1]818
同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还必须发展循环经济,这同样要依赖于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方面。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重点,它要通过调整结构、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大幅度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提高生产率。可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以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经济运行的新模式。“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要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矿产资源,做到国土资源高效利用。努力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形成能源资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
总之,我们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加快科技进步,促进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把经济发展真正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切实提高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为此,胡锦涛同志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强调,我们要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并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带动工业化在高起点上迅速发展。要大力提高能源、原材料利用率,减少资源占用与消耗,倡导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技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绿色产业、环保产业,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加快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抓紧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推动整个社会真正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3.要不断提高有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微观和宏观管理水平
从微观上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强化企业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微观基础。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必须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基础管理工作。胡锦涛同志对加强企业管理水平问题非常重视,2005年10月11日,他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明确指出,“管理和技术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两个车轮。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管理水平上的差距比技术上的差距更大。要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方式,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1]1094此外,胡锦涛同志还特别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结合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企业管理方面要做的工作是:要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和谐发展的意识,在商业目标和环境目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要引导企业确立突出核心竞争力、突出主业、突出整体优势的发展战略,扭转企业盲目扩张、盲目实行多元化发展的倾向;要全面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持之以恒地搞好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成本核算,降低物耗和能耗。要在原料、生产、产品、消费、废弃物处置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控制指标。
从宏观上看,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胡锦涛同志高度重视宏观调控工作,2004年9月19日,他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我国宏观调控的地位和面临的形势时指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是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其实质就是要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消除可能导致经济大起大落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以充分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们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有所缓解,但基础还不稳固,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同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宏观调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全面理解和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决心不动摇,工作不放松。要继续管住管好信贷和土地两个闸门,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对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要坚决加以抑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薄弱环节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同时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节,缓解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确保实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1]309-310
多年来,中央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宏观调控上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在财政信贷上,充分利用差别利率和税率,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目前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的角度看,宏观调控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对于如何通过对土地的控制、对资源价格的调节等手段,解决多年来形成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行为惯性,进而解决投资和消费均衡运转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今年以来,由于经济过热问题有一定的表现(这也是粗放型经济增长常有的表现形式),中央为此曾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包括加强了对新建设用地的审批、对战略性资源的价格适当上调等,但从目前看,效果还不十分理想。因此,2006年7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肯定了总体经济形势是好的同时,明确指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过热、信贷投放过快、能耗不降反升、环境压力增大等。为此,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中央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基于目前我国的宏观调控正处于转折期,调控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国的经济特征:一是以1996年为标志,我国已由过去的短缺经济逐步转向产能过剩经济。如,据预测,2007、2008年是中国第一次面临产能过盛的时期。比如钢铁业,2005年的生产能力为4.7亿吨,在建项目如果2006年全部到位的话,就是6亿吨,而2005年实际消费3.5亿吨都不到,生产过剩已经超过了危险的70%。二是地区与阶层之间发展不平等,通胀与紧缩趋势同时存在。三是改革处在攻坚时期,各种争论明显增多。这些都会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难度。过去或许通过出台一些政策措施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今后更多的恐怕不是利用行政手段,而是要利用更为完善合理的市场经济制度体系来解决,宏观调控要从政策经济向制度经济转轨。
三、完善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
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胡锦涛同志高度重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的制度性保障作用,它在多个场合强调了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2004年9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再出现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片面追求速度的现象,归根到底是因为各方面体制还不完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1]310,并强调,“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坚定不移地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指出,“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加快市场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要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等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产业结构趋同、增长方式粗放、低水平扩张的问题”[1]312。2004年12月3日,他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体制机制不完善、改革不到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如不加快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就没有坚实的体制基础。这些问题既是经济运行中重复出现盲目投资和较大波动的根本性原因,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已经刻不容缓。”[1]4562005年3月12日,他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还强调,“要建立健全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用正确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1]819。“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动力。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和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问题,根源是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症结是企业、政府、市场相互关系尚未理顺,政策法制环境尚不完善。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企业、政府、市场能够互补互动,形成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强大合力。”“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有针对性地消除导致产业结构低度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体制性根源,形成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1]819。2005年10月1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就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问题,强调指出,“要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企业等体制改革,完善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建立配套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使转变增长方式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1]1094。2006年2月2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的第29次集体学习中又进一步指出,“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努力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引导作用”[2]。纵观胡锦涛同志的上述讲话,结合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他的思想主要集中在如下三个方面:
1.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努力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粗放式经济增长是制度存在缺陷导致的,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需要进行制度上的创新。而制度创新的关键,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转型过程中政府与企业、与市场的关系。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第29次集体学习中指出,为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首先“要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强大科技支撑”[2]。在这里虽然说的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问题,但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也为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完善体制机制,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关系指明了方向。
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看,必须建立新型的政府与企业关系模式。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政府的利益和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利益从总体上看是一致的,不存在根本性的利益冲突。这就决定了政府和企业间具有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过去是企业依赖政府,今后的改革并不意味着企业不要政府;同样,过去政府需要企业、要管企业,今后的改革也不意味着政府就不要企业、不管企业。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既要依靠政府,也要依靠企业,而更重要的是要依靠政府和企业间的有机结合。如果政府提出一系列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而企业不愿意照政府意志去办;反过来,企业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政府不去解决企业的困难,那么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就会很难。因此,在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企业的主体行为与直接或间接的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政府和企业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而其中的关键问题,是政府在增长方式转变中的角色定位。在增长方式转变中,企业是实际运行主体,而政府在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是极端重要的,要通过改革,使经济运行的微观主体和宏观调控主体的作用都得到充分发挥。改革后,政府既不是帮企业跑项目、找投资,也不是利用行政手段,对企业行为横加干预,而是要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利用市场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调控,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公共产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并依据WTO规则,保护本国产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行为加强监督和引导。
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看,在不断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的同时,要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建立现代市场体系,进而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都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实践证明,政府直接控制的资源,在市场上往往表现为短缺。根本原因不在于供给能力不足,而是其价格不灵活,甚至人为地造成价格扭曲。这些资源的需求方,由于不受价格或成本的有效制约,便必然导致粗放式地使用。在实际生活中经常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地区政府之间的竞争此起彼伏,甚至以行政措施对要素和商品流通实行严厉的地区保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主要是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不是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职能和行为,使政府直接去干预经济运行转变为努力创造环境条件去推动发展、引导发展,并以严格执法去保障发展。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3]464-482,对新时期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做出全面部署,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角度看,主要包括:一是为确保公正、公平和公开分配资源使用权,就要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来解决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的介入和干预问题。《决定》指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二是为解决企业外部不经济性,减少经济增长中的环境污染,以及减少和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需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则,对微观经济主体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一套能有效监督各级政府的制度,使政府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与本地区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决定》为此指出,要“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国家主要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和盲目重复建设”。三是为加快技术进步,需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决定》指出,要“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为各类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平等竞争条件”。其中的核心思想,是要引入市场机制,提高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实现科技成果及时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四是为提高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就要加快国有企业和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步伐。为此,《决定》分别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财税体制,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2.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激励广大干部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2006年2月2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综合考核投入和产出、速度和效益、经济和社会、发展和环境等方面的指标,激励广大干部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2]。这是胡锦涛同志针对当前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由于不正确的政绩观而导致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久久不能转换的痼疾而提出的。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中不计成本、不讲效益、单纯追求GDP总量及其增长的发展观,归根结底来自于与增长可持续性激励不相容的政绩观。应该肯定,GDP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规模、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依据,对GDP的重要作用不能忽视。但现行GDP也有其局限性,它主要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一定时期经济增长的“产出”、“总量”和“量”,没有或不能很好地反映其“投入”(特别是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的代价)、“结构”(包括社会财富的分配结构)和“质”(包括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社会效益等)。在GDP核算存在种种缺陷的情况下,单纯地用GDP来评估一个地区的发展成果、考核领导班子的政绩,有失偏颇,容易导致一些地方不计代价片面追求增长速度,忽视结构、质量、效益,忽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这也是导致我国目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换困难的重要原因。为此,胡锦涛同志特别强调,必须建立和健全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以激励广大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始在研究和尝试运用新的“绿色GDP核算体系”来考核干部的工作绩效。这种“绿色GDP核算体系”,不仅将包含物质文明,而且还将包括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这样的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一旦建立和推行,必将激励广大干部把自己的业绩与国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而推进多年来难以改变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转型。
3.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法制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经济。依靠健全的法律规则,维护市场正常的运转秩序,确保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依靠法律规则,规范企业行为,以促进公平竞争、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的破坏。这些都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有理由也有能力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规体系。我国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之所以难以从根本上实现转变,除了体制机制的不健全、科技支撑能力的不足、政绩观的偏差之外,还与当前我国法规体系不健全密切相关。诸如,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方面,尽管中央一再强调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但从实际效果看,并不理想。就拿当前的各种矿产资源的私挖滥采,各种矿难事故、污染事故频发等现象的背后,与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不无关系。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相关的法规制度要么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么过于空洞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要么目前尚未制定,处于空白缺失的状态;要么虽然已明确制定了法律,但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甚至还存在着执法者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一些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破坏了资源环境,仍能逍遥法外;也使一些政府官员,单纯依靠GDP增长而官位升迁,甚至还存在着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恶性循环。可以想象,这些问题如果不能通过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和严格执法来解决,资源环境不断被破坏,争相投资、粗放增长的格局仍难改变。正是基于此种考虑,2006年2月2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指出,“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法制环境”[2],要“继续加强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立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破坏资源和环境的行为”,并强调,“各级人大要加强对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司法部门要加大对人口资源环境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行政责任,全面推进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3]861。因此,要想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塑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就必须着眼于资源环境的保护、科技创新能力的支撑、宏观调控能力的提升、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统领等方面,从科学立法和从严执法等多角度、全方位地综合推进。
参考文献:
[1]《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
[2]胡锦濤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新华社北京2006年2月22日电.
[3]《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2月第1版.
责任编辑:浩宇
关键词:胡锦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07)03-0038-08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问题,并始终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提升我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关键环节来抓。本文分别从地位、着力点和保障性条件等方面,阐述胡锦涛同志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思想。
一、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
胡锦涛同志非常重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问题,他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视为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2004年12月3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谈到我国经济发展目前处在关键阶段,有不少长期积累、制约全局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时,首先指出,“转变經济增长方式刻不容缓。经济增长的粗放方式带来十分尖锐的资源环境矛盾,随着我国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和资源消耗不断增加,这种矛盾还会进一步发展,如不尽快扭转,不仅现在难以承受,而且工业化、现代化的目标最终也无法实现”[1]456。在这里,胡锦涛同志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解决资源环境矛盾,进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2005年3月12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又明确指出,“我们要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彻底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增长建立在提高人口素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并强调指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做好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来。”[1]817在这里,胡锦涛同志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问题视为对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极端重要性的问题。2005年10月1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不转变,能源资源瓶颈制约就难以打破,经济运行就不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也难以长期保持。对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有危机感、紧迫感。”[1]1093这里,胡锦涛同志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看作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是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关键,要求我们对此必须有危机感和紧迫感。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29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和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抉择。显然,这次学习的内容就是针对如何转变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这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高度重视。在组织这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同志又进一步强调,“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保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2]。可见,胡锦涛同志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的思想,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而逐步形成并日益凸显的。
胡锦涛同志之所以如此强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作用,是基于他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特殊阶段的科学判断和对国际经济发展大势及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的准确把握。他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国际经济正处在产业结构朝着技术、知识、服务密集的方向发展的新的调整时期。”并强调,在这个时期,“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不断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确保实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切实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确保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应对激烈的国际经济、科技竞争,切实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在国际分工中取得有利地位”[2]。
关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实际,2005年3月12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制定‘九五’计划时中央提出实行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战略任务,制定‘十五’计划时提出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随着对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认识不断深化、工作不断推进,这项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是,从总体上看,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仍然处于较低层次,经济增长方式仍然比较粗放,有些领域、有些环节的问题甚至更加突出。”[1]816-817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面临的困难之大。
关于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在我国的表现,胡锦涛同志又作了进一步的分析:一是依靠低端化的产业支撑增长。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技术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低”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样的产业结构如果不改变,意味着我们将在国际分工中将始终处于“打工”地位,自然不可能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风险承受力。二是依靠投资拉动支撑增长。目前我国存在着“投资消费比例失衡,部分行业盲目投资和无序建设现象严重,市场供求出现结构性短缺和过剩并存的局面”。长期的依赖投资,必然导致消费相对萎缩,同时投资结构失衡,又使结构性短缺与结构性过剩为伴,这样的经济运行是难以持久的。三是依靠能源资源的过度消耗支撑增长。他指出,“经济增长过度依赖能源资源消耗,能源资源利用率和配置效益不高”。事实上,我国的能源资源储量十分有限,一些重要能源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我国单位产出的能源资源消耗量却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样的经济增长方式,必将受到资源短缺的约束。四是依靠高昂的环境代价支撑增长。“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过高,污染严重”。资料表明,我国每增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废水排放量和单位工业产值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比发达国家要高出多倍。这样的增长总有一天,将超越环境承受力,而不得不停滞。五是依靠粗放式的管理支撑增长。我国的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生产规模小,设备和工艺落后,集约化程度低”。这样的经营管理模式,不仅难以取得规模效益,而且也容易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六是依靠低技能的劳动者支撑增长。“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不高,人才结构不合理,知识和技能不适应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1]816-817。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不高,使我国产业结构升级面临人才瓶颈。
基于上述分析,胡锦涛同志指出,“这些问题带来的后果是:能源资源对经济增长的约束强度不断增加,煤电油运企业超负荷运转,经济运行绷得过紧;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下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并强调,“如不尽快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就难以长期保持,经济运行就不可能进入良性循环,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也难以提高,如处置不当还可能引发经济大起大落”。“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做好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来。”[1]816-817
二、充分发挥结构调整、科技进步、
科学管理对增长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
为加快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变,胡锦涛同志特别强调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
1.要紧紧抓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条主线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从结构调整做起。胡锦涛同志高度重视结构调整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作用。2004年12月3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刻不容缓。我国农业基础脆弱、产业技术水平不高、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投资消费比例失衡,如不尽快解决这些结构性矛盾,经济发展就难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也难以提高。”同时他还指出,“目前,城乡、地区差距扩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已日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如不妥善处理和逐步解决,势必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1]456可以说,经济结构不协调,既是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所导致的,又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表现。因此,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紧紧抓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条主线,着力解决产业结构层次低,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不高的问题。2005年10月1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特别是信息产业、生物产业,以及国防科技工业,大力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结构调整对增长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1]1093。2006年2月2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会上,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加快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特别是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
胡锦涛同志的上述思想,不仅说明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对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促进作用,同时也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明了方向。根据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就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同时,要大力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要促进城乡、地区协调发展。各地区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合理的地区结构,避免每个地区都形成以工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形成独立的工业体系。要加强区域协作,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最重要的也是基础性的工作是产业结构调整。调整产业结构的主要目的:一是消除结构性短缺或结构性过剩,保证市场供求的平衡;二是促进生产要素向效率更高的部门转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国际竞争力,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保持竞争优势。当前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既要解决资源配置的平衡问题,更要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其主要任务:一要全面提高三次产业的竞争力,努力引导合理消费,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其中,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解决好农业弱的问题,这不但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工业要解决大而不强或者低水平的问题。工业优化升级的内容很多,其实质是要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提高工业的整体水平;服务业要解决慢的问题。积极发展服务业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重点。由于服务业不发达,我国的交易成本比国外高10%~20%。同时,发展服务业也是破解资源约束矛盾的重要途径。如果不调整经济结构,仍然仅是盲目发展工业,发展高耗能的、大量消耗资源的产业,服务业比重仍然徘徊不前,资源短缺这一关我们就过不去。相反,如果服务业有一个大的发展,不但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而且可以大大缓解资源约束的压力。二要在宏观规划的引导和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优化产业的空间布局,避免地区之间的结构趋同。在转向市场经济后,我国开始出现生产集中化趋势,即生产要素不仅向优势企业集中,而且向优势地区集中,其特点是一些地区的部分产业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实行高度的专业化分工,形成很强的工业配套能力和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物流成本低,因此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产业竞争力。我们应当遵循生产要素集中化趋势,因势利导,不同地区应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避开劣势,培育优势产业。三要进一步完善产业组织结构,这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我国很多企业仍然用小生产的办法搞大工业,专业化分工程度低,零部件的自制率过高。产业结构调整必须先改变“大企业、小生产”以及企业专业化分工程度低的企业组织结构。在专业化分工的条件下,小而专的企业,也可以实现大批量、大规模生产。因此,2004年5月5日胡锦涛同志在江苏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中谈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时指出,“要培育和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又要重视形成一批小而强、小而精、小而专的小企业群,发挥中小企业在活跃城乡经济、扩大就业、满足群众需要等方面的作用”[1]64。
2.要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对增长方式转变的支撑作用
前文分析表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切入点,是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尤其是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产业结构调整的最重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促使产业的优化升级,这是解决上游产业供给不足、下游产业竞争力不强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必然途径。可以说,产业结构调整,进而实现产业升级是经济增长方式转换过程的重要标志。因此,转变增长方式从本质上讲,就是要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以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和知识含量,从而使经济的快速增长建立在科技不断进步基础上。胡锦涛同志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2005年3月12日,他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环节。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一项重要任务是要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技术进步方面不断取得突破,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现在,我国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许多产品产量已居世界前列。但是,由于支撑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政策環境不完善,技术进步和创新尚未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相当一部分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污染的产品及其核心制造技术长期依赖进口,而低附加值、高消耗、高污染的产品生产能力过大,大量投资集中在技术水平不高的项目建设上。”“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日益紧迫的国内发展需要,我们必须切实改善支撑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政策环境,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始性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战略高技术,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1]818
同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还必须发展循环经济,这同样要依赖于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方面。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重点,它要通过调整结构、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大幅度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提高生产率。可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以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经济运行的新模式。“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要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矿产资源,做到国土资源高效利用。努力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形成能源资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
总之,我们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加快科技进步,促进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把经济发展真正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切实提高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为此,胡锦涛同志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强调,我们要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并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带动工业化在高起点上迅速发展。要大力提高能源、原材料利用率,减少资源占用与消耗,倡导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技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绿色产业、环保产业,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加快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抓紧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推动整个社会真正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3.要不断提高有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微观和宏观管理水平
从微观上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强化企业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微观基础。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必须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基础管理工作。胡锦涛同志对加强企业管理水平问题非常重视,2005年10月11日,他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明确指出,“管理和技术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两个车轮。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管理水平上的差距比技术上的差距更大。要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方式,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1]1094此外,胡锦涛同志还特别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结合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企业管理方面要做的工作是:要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和谐发展的意识,在商业目标和环境目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要引导企业确立突出核心竞争力、突出主业、突出整体优势的发展战略,扭转企业盲目扩张、盲目实行多元化发展的倾向;要全面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持之以恒地搞好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成本核算,降低物耗和能耗。要在原料、生产、产品、消费、废弃物处置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控制指标。
从宏观上看,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胡锦涛同志高度重视宏观调控工作,2004年9月19日,他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我国宏观调控的地位和面临的形势时指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是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其实质就是要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消除可能导致经济大起大落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以充分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们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有所缓解,但基础还不稳固,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同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宏观调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全面理解和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决心不动摇,工作不放松。要继续管住管好信贷和土地两个闸门,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对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要坚决加以抑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薄弱环节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同时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节,缓解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确保实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1]309-310
多年来,中央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宏观调控上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在财政信贷上,充分利用差别利率和税率,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目前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的角度看,宏观调控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对于如何通过对土地的控制、对资源价格的调节等手段,解决多年来形成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行为惯性,进而解决投资和消费均衡运转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今年以来,由于经济过热问题有一定的表现(这也是粗放型经济增长常有的表现形式),中央为此曾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包括加强了对新建设用地的审批、对战略性资源的价格适当上调等,但从目前看,效果还不十分理想。因此,2006年7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肯定了总体经济形势是好的同时,明确指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过热、信贷投放过快、能耗不降反升、环境压力增大等。为此,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中央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基于目前我国的宏观调控正处于转折期,调控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国的经济特征:一是以1996年为标志,我国已由过去的短缺经济逐步转向产能过剩经济。如,据预测,2007、2008年是中国第一次面临产能过盛的时期。比如钢铁业,2005年的生产能力为4.7亿吨,在建项目如果2006年全部到位的话,就是6亿吨,而2005年实际消费3.5亿吨都不到,生产过剩已经超过了危险的70%。二是地区与阶层之间发展不平等,通胀与紧缩趋势同时存在。三是改革处在攻坚时期,各种争论明显增多。这些都会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难度。过去或许通过出台一些政策措施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今后更多的恐怕不是利用行政手段,而是要利用更为完善合理的市场经济制度体系来解决,宏观调控要从政策经济向制度经济转轨。
三、完善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
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胡锦涛同志高度重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的制度性保障作用,它在多个场合强调了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2004年9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再出现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片面追求速度的现象,归根到底是因为各方面体制还不完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1]310,并强调,“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坚定不移地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指出,“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加快市场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要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等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产业结构趋同、增长方式粗放、低水平扩张的问题”[1]312。2004年12月3日,他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体制机制不完善、改革不到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如不加快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就没有坚实的体制基础。这些问题既是经济运行中重复出现盲目投资和较大波动的根本性原因,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已经刻不容缓。”[1]4562005年3月12日,他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还强调,“要建立健全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用正确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1]819。“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动力。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和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问题,根源是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症结是企业、政府、市场相互关系尚未理顺,政策法制环境尚不完善。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企业、政府、市场能够互补互动,形成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强大合力。”“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有针对性地消除导致产业结构低度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体制性根源,形成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1]819。2005年10月1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就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问题,强调指出,“要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企业等体制改革,完善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建立配套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使转变增长方式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1]1094。2006年2月2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的第29次集体学习中又进一步指出,“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努力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引导作用”[2]。纵观胡锦涛同志的上述讲话,结合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他的思想主要集中在如下三个方面:
1.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努力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粗放式经济增长是制度存在缺陷导致的,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需要进行制度上的创新。而制度创新的关键,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转型过程中政府与企业、与市场的关系。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第29次集体学习中指出,为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首先“要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强大科技支撑”[2]。在这里虽然说的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问题,但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也为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完善体制机制,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关系指明了方向。
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看,必须建立新型的政府与企业关系模式。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政府的利益和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利益从总体上看是一致的,不存在根本性的利益冲突。这就决定了政府和企业间具有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过去是企业依赖政府,今后的改革并不意味着企业不要政府;同样,过去政府需要企业、要管企业,今后的改革也不意味着政府就不要企业、不管企业。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既要依靠政府,也要依靠企业,而更重要的是要依靠政府和企业间的有机结合。如果政府提出一系列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而企业不愿意照政府意志去办;反过来,企业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政府不去解决企业的困难,那么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就会很难。因此,在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企业的主体行为与直接或间接的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政府和企业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而其中的关键问题,是政府在增长方式转变中的角色定位。在增长方式转变中,企业是实际运行主体,而政府在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是极端重要的,要通过改革,使经济运行的微观主体和宏观调控主体的作用都得到充分发挥。改革后,政府既不是帮企业跑项目、找投资,也不是利用行政手段,对企业行为横加干预,而是要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利用市场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调控,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公共产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并依据WTO规则,保护本国产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行为加强监督和引导。
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看,在不断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的同时,要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建立现代市场体系,进而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都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实践证明,政府直接控制的资源,在市场上往往表现为短缺。根本原因不在于供给能力不足,而是其价格不灵活,甚至人为地造成价格扭曲。这些资源的需求方,由于不受价格或成本的有效制约,便必然导致粗放式地使用。在实际生活中经常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地区政府之间的竞争此起彼伏,甚至以行政措施对要素和商品流通实行严厉的地区保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主要是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不是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职能和行为,使政府直接去干预经济运行转变为努力创造环境条件去推动发展、引导发展,并以严格执法去保障发展。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3]464-482,对新时期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做出全面部署,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角度看,主要包括:一是为确保公正、公平和公开分配资源使用权,就要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来解决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的介入和干预问题。《决定》指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二是为解决企业外部不经济性,减少经济增长中的环境污染,以及减少和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需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则,对微观经济主体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一套能有效监督各级政府的制度,使政府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与本地区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决定》为此指出,要“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国家主要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和盲目重复建设”。三是为加快技术进步,需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决定》指出,要“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为各类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平等竞争条件”。其中的核心思想,是要引入市场机制,提高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实现科技成果及时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四是为提高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就要加快国有企业和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步伐。为此,《决定》分别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财税体制,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2.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激励广大干部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2006年2月2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综合考核投入和产出、速度和效益、经济和社会、发展和环境等方面的指标,激励广大干部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2]。这是胡锦涛同志针对当前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由于不正确的政绩观而导致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久久不能转换的痼疾而提出的。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中不计成本、不讲效益、单纯追求GDP总量及其增长的发展观,归根结底来自于与增长可持续性激励不相容的政绩观。应该肯定,GDP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规模、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依据,对GDP的重要作用不能忽视。但现行GDP也有其局限性,它主要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一定时期经济增长的“产出”、“总量”和“量”,没有或不能很好地反映其“投入”(特别是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的代价)、“结构”(包括社会财富的分配结构)和“质”(包括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社会效益等)。在GDP核算存在种种缺陷的情况下,单纯地用GDP来评估一个地区的发展成果、考核领导班子的政绩,有失偏颇,容易导致一些地方不计代价片面追求增长速度,忽视结构、质量、效益,忽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这也是导致我国目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换困难的重要原因。为此,胡锦涛同志特别强调,必须建立和健全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以激励广大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始在研究和尝试运用新的“绿色GDP核算体系”来考核干部的工作绩效。这种“绿色GDP核算体系”,不仅将包含物质文明,而且还将包括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这样的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一旦建立和推行,必将激励广大干部把自己的业绩与国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而推进多年来难以改变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转型。
3.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法制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经济。依靠健全的法律规则,维护市场正常的运转秩序,确保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依靠法律规则,规范企业行为,以促进公平竞争、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的破坏。这些都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有理由也有能力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规体系。我国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之所以难以从根本上实现转变,除了体制机制的不健全、科技支撑能力的不足、政绩观的偏差之外,还与当前我国法规体系不健全密切相关。诸如,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方面,尽管中央一再强调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但从实际效果看,并不理想。就拿当前的各种矿产资源的私挖滥采,各种矿难事故、污染事故频发等现象的背后,与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不无关系。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相关的法规制度要么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么过于空洞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要么目前尚未制定,处于空白缺失的状态;要么虽然已明确制定了法律,但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甚至还存在着执法者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一些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破坏了资源环境,仍能逍遥法外;也使一些政府官员,单纯依靠GDP增长而官位升迁,甚至还存在着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恶性循环。可以想象,这些问题如果不能通过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和严格执法来解决,资源环境不断被破坏,争相投资、粗放增长的格局仍难改变。正是基于此种考虑,2006年2月2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指出,“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法制环境”[2],要“继续加强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立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破坏资源和环境的行为”,并强调,“各级人大要加强对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司法部门要加大对人口资源环境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行政责任,全面推进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3]861。因此,要想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塑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就必须着眼于资源环境的保护、科技创新能力的支撑、宏观调控能力的提升、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统领等方面,从科学立法和从严执法等多角度、全方位地综合推进。
参考文献:
[1]《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
[2]胡锦濤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新华社北京2006年2月22日电.
[3]《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2月第1版.
责任编辑: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