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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推进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是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地处江西省南部的赣州市,以超前的眼光、创新的思路,充分利用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的发展之路。剖析赣州模式建设新农村的探索实践,必将为欠发达地区提供诸多的有益启示。
【关键词】赣州模式 欠发达地区 建设新农村 探索启示
推进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是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地处江西省南部的赣州市,以超前的眼光、创新的思路,充分利用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的发展之路。剖析赣州模式建设新农村的探索实践,必将为欠发达地区提供诸多的有益启示。
一、赣州模式: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的探索实践
赣州市位于江西省南部,面积3.98万平方公里,全市辖18个县市区,有8个是国家级贫困县,总人口840万,农业人口670万,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江西省最大的农业市。作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农业所占比重偏大的农业大市,从2004年9月开始,赣州市委做出了以“五新一好”,即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活动,被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赣州模式”[1]。
1.整治村庄为开头戏——先易后难推进新农村建设顺序
赣州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五新一好”是个长期任务,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为此,选择最容易实施、最容易见效的村庄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开头戏、重头戏,而村庄整治又以“三清三改”,即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让农民自己先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这是农民最为关心、也是见效最快的事情。在所有村庄进行“三清三改”初期,又将发动群众放在首位,不搞点名,不搞指定,确定村庄整治示范点,示范点坚持由农民自主申报,惟有80%以上的群众联名、群众自筹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60%以上的村庄提出的申请,才有可能批准立项。在示范点的选址上,把典型示范点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国道或省道两旁,为更好更快地推广典型、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村庄整治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一个保留、两个坚持、三个不”,即:保留农村的历史文脉,注意传承建筑文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不搞千篇一律;在村庄整治和建设中力求做到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在村庄整治中注重保持自然风貌,发展五种不同类型的模式,即:空心房整治型、村庄整治改造型、整体拆旧建新型、社区新村型和自然生态农庄型,为全市村庄整治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示范样式。到2005年底,赣州市已启动了4025个村庄整治建设点,完成了264个圩镇总体规划、1046个行政村共计16794个村庄规划的编制[2]。
2.理事会挑大梁——农民自治组织担当新农村建设重任
赣州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提出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指导原则。在落实农民主体原则要求时,最大亮点是成立了群众自治组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乡村党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群众意愿和《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村、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落为单位,理事会成员从农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致富能手、妇女骨干、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和老军人)中推选候选人,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经公示后,由党组织、村委会向村民理事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农民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中起到调查研究、梳理农民意见、具体决策等作用,比如村庄“三清三改”、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拆迁问题、补偿问题,村庄规划等都通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来组织实施。理事会成员德高望重,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威信力和影响力,他们采取民间认可的办法调解纠纷,解决政府难以解决或解决不好的问题,在政府与农民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挑起了赣州新农村建设的大梁重任[3]。
3.多种渠道筹资金——非常规办法解决新农村建设投入
赣州是革命老区,财政能拿出的钱并不多,通过采取财政专项安排一部分,项目资金捆绑一部分,县直单位扶持一部分,受益群众自筹一部分,社会各界捐助一部分的办法,解决新农村建设投入不足问题。一是整合支农资金,一直以来,涉农资源分散掌握在财政、教育、卫生、老建办、建设、科技、农业、林业、民政、交通、水利等众多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把专项资金相对集中起来捆绑使用,统筹安排、集约投放,一改过去各个部门各自为政,资金使用撒胡椒面式做法,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市县部门挤钱。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将新农村建设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倾斜。市、县财政设立新农村建设专用资金,市县机关单位对各个包扶村实行一帮一结对子,各个帮扶单位,要挤钱帮扶。三是社会力量捐钱。让全社会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社会力量参与也是赣州新农村建设筹资的重要举措。四是政策优惠投钱。政府对每个村庄的投入,都是统一扶持标准,补助村民的部分,多是实物补助为主,不直接发现金,目的是撬动民间资金。五是受益农民出钱。为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进资金拨付方式,采取以奖代补、以物代资、实物补助等办法,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建设家园[4]。
二、赣州模式: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的有益启示
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发端于2004年9月,比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决定早了近一年半,对中央新农村建设决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赣州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探索表明:欠发达地区照样可以开展新农村建设,而且可以大有作为取得好的成效。剖析赣州模式建设新农村的做法,必将为欠发达地区提供诸多的有益启示。
1.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需要科学设计找准推进路径
建设新农村是一项涉及面广、耗资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民生活、居住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农业生产、农村文化、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以及村容村貌和民主管理等各个方面。建设新农村不能泛泛而谈,一定要科学设计找准推进路径的切入点。赣州模式的一大特点就在于找准了一个极为切实可行的切入点,即“三清三改”这个切入点设计得非常巧妙,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参与。在此基础上采取抓点示范、典型引路,连点成线、以线扩面、循序渐进的路径,最终达到“五新一好”的建设目标。赣州新农村建设事实证明:新农村建设不是一步到位能够完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不宜采取大面积铺开、大范围推进的路径,必须注意方式方法,按照顺序渐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2.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需要普惠于民尊重农民意愿
建设新农村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没有政府的主导新农村将无法建设,仅有政府的主导,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也将是一句空话。新农村建设固然需要政府主导,但是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喧宾夺主,强制农民按照政府的意愿行事,毕竟农民是新农村的建设主体,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主体。赣州在新农村建设的初始阶段,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指导原则,从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的实际问题入手,积极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鼓励农民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理事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承接点,既了解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重大决策和文件精神,又来自农民、了解农民,正是通过理事会这个群众自治组织,比较好地做到了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发言权、决策权,从而较好地避免了政府搞强迫命令的现象。赣州模式启示我们:新农村建设面广量大,不可能也不应该由政府包办代替,大包大揽。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在经济实力不足、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农民群众的参与和调动显得更加重要,必须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智慧,依靠农民力量,以农民为中心安排新农村建设。
3.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需要实事求是坚持量力而行
建设新农村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所处的区域位置不同,所具有的自然资源不同,所拥有的财政实力不同,新农村建设的侧重点都会有所不同。沿海发达地区已经步入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后期,自身具备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实力,可以拿出大量资金高标准地搞村庄整治和建设。从经济维度上看,与发达地区相比,赣州建设新农村是一种低成本运作的模式,追根溯源,就是坚持量力而行,一切从赣州农村的实际出发。新农村建设的开头戏从比较容易做到的村庄整治入手,村庄整治又以花钱不多、容易做起的“三清三改”为切入点。村庄整治规划按照“一个保留、两个坚持、三个不” 的实事求是理念付诸于实践,既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又符合当地群众的利益愿望,可以用较少资金办大事。新村镇建设投入采取实事求是的方式,通过整合支农资金,统筹安排、集约投放,通过改进资金拨付方式,实施以奖代补、以物代资、实物补助等办法,使政府投入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搞新村镇建设,4025个点铺开一年多,市、县财政投入资金6300万元、捆绑专项资金1.2亿元,吸引了农民的社会资金3.1亿元[5]。赣州建设新农村的低成本运作之路,虽然值得欠发达地区学习和借鉴,但是新农村建设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典型模式并不能够到处移植、到处嫁接。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必须根据当地的基础和条件,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能照搬照套,更不能搞过度建设,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
4.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需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
建设新农村难点问题就是建设资金问题,虽然国家已经确定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但仍然难以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供求矛盾。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地方财力捉襟见肘,主要用于保工资和保运转,与中央政府的要求、与农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资金是制约其经济发展的瓶颈,同时也是制约其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瓶颈。赣州是山区城市,又是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政收入极其有限,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挤出大量的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解决资金投入难题,赣州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采取多管齐下的举措,通过对各类支农资金和项目统筹安排、集约投放,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真正对新农村建设发挥整体合力的作用;通过市县部门挤钱、政策优惠投钱、受益农民出钱、社会力量捐钱渠道,吸引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农民主体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比较有效地解决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一年多来,赣州新农村建设的总投入4.93亿元,其中市县财政投入资金6300万元,捆绑专项资金1.2亿元,政府投入1.83亿元资金撬动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3.1亿元。从效率维度上看,赣州建设新农村模式,支出的成本相对于撬动农民和社会投资的收益来说,盈余空间更是巨大。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破解建设资金瓶颈,必须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用非常规办法广辟资金筹措渠道,才能实现以最小的投入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效应。
参考文献:
[1]新农村建设先行者的标杆意义[N].中华工商时报,2006-10-23.
[2]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系列报道之一[N].赣南日报,2005-11-2.
[3]林艳兴. 江西赣州: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发挥农民主体作用[N].新华社,2006-3-31.
[4]赵泽琨. 郑有贵. 董彦彬. 江西赣州调查记: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几个亮点[N].人民日报,2006-9-19.
[5]陈春园,林艳兴. 赣州发挥后发优势 “低投入高效益”建设新农村[J]. 瞭望新闻周刊,2006,(1)
【关键词】赣州模式 欠发达地区 建设新农村 探索启示
推进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是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地处江西省南部的赣州市,以超前的眼光、创新的思路,充分利用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的发展之路。剖析赣州模式建设新农村的探索实践,必将为欠发达地区提供诸多的有益启示。
一、赣州模式: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的探索实践
赣州市位于江西省南部,面积3.98万平方公里,全市辖18个县市区,有8个是国家级贫困县,总人口840万,农业人口670万,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江西省最大的农业市。作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农业所占比重偏大的农业大市,从2004年9月开始,赣州市委做出了以“五新一好”,即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活动,被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赣州模式”[1]。
1.整治村庄为开头戏——先易后难推进新农村建设顺序
赣州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五新一好”是个长期任务,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为此,选择最容易实施、最容易见效的村庄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开头戏、重头戏,而村庄整治又以“三清三改”,即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让农民自己先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这是农民最为关心、也是见效最快的事情。在所有村庄进行“三清三改”初期,又将发动群众放在首位,不搞点名,不搞指定,确定村庄整治示范点,示范点坚持由农民自主申报,惟有80%以上的群众联名、群众自筹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60%以上的村庄提出的申请,才有可能批准立项。在示范点的选址上,把典型示范点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国道或省道两旁,为更好更快地推广典型、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村庄整治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一个保留、两个坚持、三个不”,即:保留农村的历史文脉,注意传承建筑文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不搞千篇一律;在村庄整治和建设中力求做到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在村庄整治中注重保持自然风貌,发展五种不同类型的模式,即:空心房整治型、村庄整治改造型、整体拆旧建新型、社区新村型和自然生态农庄型,为全市村庄整治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示范样式。到2005年底,赣州市已启动了4025个村庄整治建设点,完成了264个圩镇总体规划、1046个行政村共计16794个村庄规划的编制[2]。
2.理事会挑大梁——农民自治组织担当新农村建设重任
赣州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提出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指导原则。在落实农民主体原则要求时,最大亮点是成立了群众自治组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乡村党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群众意愿和《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村、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落为单位,理事会成员从农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致富能手、妇女骨干、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和老军人)中推选候选人,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经公示后,由党组织、村委会向村民理事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农民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中起到调查研究、梳理农民意见、具体决策等作用,比如村庄“三清三改”、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拆迁问题、补偿问题,村庄规划等都通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来组织实施。理事会成员德高望重,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威信力和影响力,他们采取民间认可的办法调解纠纷,解决政府难以解决或解决不好的问题,在政府与农民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挑起了赣州新农村建设的大梁重任[3]。
3.多种渠道筹资金——非常规办法解决新农村建设投入
赣州是革命老区,财政能拿出的钱并不多,通过采取财政专项安排一部分,项目资金捆绑一部分,县直单位扶持一部分,受益群众自筹一部分,社会各界捐助一部分的办法,解决新农村建设投入不足问题。一是整合支农资金,一直以来,涉农资源分散掌握在财政、教育、卫生、老建办、建设、科技、农业、林业、民政、交通、水利等众多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把专项资金相对集中起来捆绑使用,统筹安排、集约投放,一改过去各个部门各自为政,资金使用撒胡椒面式做法,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市县部门挤钱。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将新农村建设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倾斜。市、县财政设立新农村建设专用资金,市县机关单位对各个包扶村实行一帮一结对子,各个帮扶单位,要挤钱帮扶。三是社会力量捐钱。让全社会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社会力量参与也是赣州新农村建设筹资的重要举措。四是政策优惠投钱。政府对每个村庄的投入,都是统一扶持标准,补助村民的部分,多是实物补助为主,不直接发现金,目的是撬动民间资金。五是受益农民出钱。为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进资金拨付方式,采取以奖代补、以物代资、实物补助等办法,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建设家园[4]。
二、赣州模式: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的有益启示
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发端于2004年9月,比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决定早了近一年半,对中央新农村建设决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赣州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探索表明:欠发达地区照样可以开展新农村建设,而且可以大有作为取得好的成效。剖析赣州模式建设新农村的做法,必将为欠发达地区提供诸多的有益启示。
1.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需要科学设计找准推进路径
建设新农村是一项涉及面广、耗资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民生活、居住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农业生产、农村文化、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以及村容村貌和民主管理等各个方面。建设新农村不能泛泛而谈,一定要科学设计找准推进路径的切入点。赣州模式的一大特点就在于找准了一个极为切实可行的切入点,即“三清三改”这个切入点设计得非常巧妙,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参与。在此基础上采取抓点示范、典型引路,连点成线、以线扩面、循序渐进的路径,最终达到“五新一好”的建设目标。赣州新农村建设事实证明:新农村建设不是一步到位能够完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不宜采取大面积铺开、大范围推进的路径,必须注意方式方法,按照顺序渐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2.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需要普惠于民尊重农民意愿
建设新农村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没有政府的主导新农村将无法建设,仅有政府的主导,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也将是一句空话。新农村建设固然需要政府主导,但是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喧宾夺主,强制农民按照政府的意愿行事,毕竟农民是新农村的建设主体,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主体。赣州在新农村建设的初始阶段,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指导原则,从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的实际问题入手,积极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鼓励农民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理事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承接点,既了解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重大决策和文件精神,又来自农民、了解农民,正是通过理事会这个群众自治组织,比较好地做到了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发言权、决策权,从而较好地避免了政府搞强迫命令的现象。赣州模式启示我们:新农村建设面广量大,不可能也不应该由政府包办代替,大包大揽。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在经济实力不足、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农民群众的参与和调动显得更加重要,必须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智慧,依靠农民力量,以农民为中心安排新农村建设。
3.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需要实事求是坚持量力而行
建设新农村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所处的区域位置不同,所具有的自然资源不同,所拥有的财政实力不同,新农村建设的侧重点都会有所不同。沿海发达地区已经步入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后期,自身具备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实力,可以拿出大量资金高标准地搞村庄整治和建设。从经济维度上看,与发达地区相比,赣州建设新农村是一种低成本运作的模式,追根溯源,就是坚持量力而行,一切从赣州农村的实际出发。新农村建设的开头戏从比较容易做到的村庄整治入手,村庄整治又以花钱不多、容易做起的“三清三改”为切入点。村庄整治规划按照“一个保留、两个坚持、三个不” 的实事求是理念付诸于实践,既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又符合当地群众的利益愿望,可以用较少资金办大事。新村镇建设投入采取实事求是的方式,通过整合支农资金,统筹安排、集约投放,通过改进资金拨付方式,实施以奖代补、以物代资、实物补助等办法,使政府投入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搞新村镇建设,4025个点铺开一年多,市、县财政投入资金6300万元、捆绑专项资金1.2亿元,吸引了农民的社会资金3.1亿元[5]。赣州建设新农村的低成本运作之路,虽然值得欠发达地区学习和借鉴,但是新农村建设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典型模式并不能够到处移植、到处嫁接。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必须根据当地的基础和条件,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能照搬照套,更不能搞过度建设,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
4.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需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
建设新农村难点问题就是建设资金问题,虽然国家已经确定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但仍然难以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供求矛盾。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地方财力捉襟见肘,主要用于保工资和保运转,与中央政府的要求、与农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资金是制约其经济发展的瓶颈,同时也是制约其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瓶颈。赣州是山区城市,又是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政收入极其有限,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挤出大量的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解决资金投入难题,赣州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采取多管齐下的举措,通过对各类支农资金和项目统筹安排、集约投放,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真正对新农村建设发挥整体合力的作用;通过市县部门挤钱、政策优惠投钱、受益农民出钱、社会力量捐钱渠道,吸引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农民主体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比较有效地解决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一年多来,赣州新农村建设的总投入4.93亿元,其中市县财政投入资金6300万元,捆绑专项资金1.2亿元,政府投入1.83亿元资金撬动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3.1亿元。从效率维度上看,赣州建设新农村模式,支出的成本相对于撬动农民和社会投资的收益来说,盈余空间更是巨大。欠发达地区建设新农村,破解建设资金瓶颈,必须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用非常规办法广辟资金筹措渠道,才能实现以最小的投入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效应。
参考文献:
[1]新农村建设先行者的标杆意义[N].中华工商时报,2006-10-23.
[2]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系列报道之一[N].赣南日报,2005-11-2.
[3]林艳兴. 江西赣州: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发挥农民主体作用[N].新华社,2006-3-31.
[4]赵泽琨. 郑有贵. 董彦彬. 江西赣州调查记: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几个亮点[N].人民日报,2006-9-19.
[5]陈春园,林艳兴. 赣州发挥后发优势 “低投入高效益”建设新农村[J]. 瞭望新闻周刊,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