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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不会生病。但是很多人一提起看病,都会心生畏难情绪,不到万不得已都不会到医院去,因为看病难已经成了普遍的问题。尤其是对农民朋友,本身经济上就不宽裕,离医院又很远,到医院看病排了很长的队,还没来得及和医生说几句话,没弄清怎么回事,医生在病历上写几个字,开几个处方就给打发了,结果患者对自己所患的疾病还是一头雾水。更有甚者,原来的疾病没治好不说,却又治出了新问题。因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
现在医疗纠纷很多,可能在不经意间,自己就被卷入一场医疗纠纷中。因此,患者如何在就医过程中维护自身的权利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
要想维护自身的权利,首先要明确患者拥有哪些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患者主要享有以下几项权利:一、获得平等的医疗权。医疗行业属于公益事业,医院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患者的求医,并应提供与医院等级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二、知情权。患者有权了解就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医学专长,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医务人员的职称、学术专长、以往治疗效果及医院规章制度中与其利益有关的内容。患者有权利从医生处获知有关自己的病情、医生的诊断、病情的发展、医生为患者制订的治疗计划以及预后情形。三、隐私权。医院有义务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医生非经患者同意不得泄漏患者的病情,只有承担医疗、护理工作的医护人员,才有权利去检查或处理患者的身体,即使有时是为了医疗教学上的需要,也要征得患者的同意,才能允许医学院的学生查看患者的身体。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要想很好地享有权利,就要很好地履行义务。患者在就医中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病人有义务诚实说出他为什么去找医务人员帮助,并尽可能地提供病史,告诉医生治疗后的情况(包括药物的副作用)。二、病人有义务在与医务人员共同同意的目标上进行合作。例如患高血压病的病人必须通过改变饮食习惯,才能有利于控制高血压,那么病人就有义务以适当的方式改变他的饮食。这是有利于病人的义务,也是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三、病人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医务人员治疗好病人,需要病人的积极合作。但病人没有义务遵循不必要的或对身体有害的治疗。
当患者或者患者的家属认为医疗机构的行为侵害了患者的人身健康时,要采取什么方式才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能够采取下列三种方式进行维权:
协商解决
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首先要采取的就是协商的手段维权,因为这个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维权,快捷、迅速是优点,但采取这种方式维权的患者一定要注意,因为医疗行为是一种专业性和科学性非常强的学科,而医疗事故的索赔更是涉及到了医疗和法律两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做为一般的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很难掌握索赔的具体标准,而采取这种方式处理医疗事故,只要双方在医疗事故处理协议书上签字,该协议书就会发生效力,所以,患者一方在签字前一定要对相关的问题考虑清楚,对于索赔的范围和数额计算清楚,以防合法的索赔权益因为不懂而得不到保障,最好在协议书上签字前能够咨询一下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
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医疗纠纷解除的一个重要途径。行政调解,一来可以在双方认可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二来可以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所以,有的时候,发生医疗纠纷,选择行政调解要好一些。当事人在采取这种手段维权的时候,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跟双方协商要注意的问题一样,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二是要防止有的卫生行政机构怠于行使自己的职责,耽误了进行医疗纠纷处理当事人的时间,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
司法诉讼
司法诉讼是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采取的最后维权手段。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当人们的身体受到侵害的时候,当事人有提起诉讼要求国家法律保护的权利。因此,在上述两种方法都行不通时,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患者也可以直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事先咨询有关的医学、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或者由有关的专业人员代理处理有关的事务,会对维护您的权利更加有利。
现在医疗纠纷很多,可能在不经意间,自己就被卷入一场医疗纠纷中。因此,患者如何在就医过程中维护自身的权利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
要想维护自身的权利,首先要明确患者拥有哪些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患者主要享有以下几项权利:一、获得平等的医疗权。医疗行业属于公益事业,医院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患者的求医,并应提供与医院等级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二、知情权。患者有权了解就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医学专长,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医务人员的职称、学术专长、以往治疗效果及医院规章制度中与其利益有关的内容。患者有权利从医生处获知有关自己的病情、医生的诊断、病情的发展、医生为患者制订的治疗计划以及预后情形。三、隐私权。医院有义务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医生非经患者同意不得泄漏患者的病情,只有承担医疗、护理工作的医护人员,才有权利去检查或处理患者的身体,即使有时是为了医疗教学上的需要,也要征得患者的同意,才能允许医学院的学生查看患者的身体。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要想很好地享有权利,就要很好地履行义务。患者在就医中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病人有义务诚实说出他为什么去找医务人员帮助,并尽可能地提供病史,告诉医生治疗后的情况(包括药物的副作用)。二、病人有义务在与医务人员共同同意的目标上进行合作。例如患高血压病的病人必须通过改变饮食习惯,才能有利于控制高血压,那么病人就有义务以适当的方式改变他的饮食。这是有利于病人的义务,也是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三、病人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医务人员治疗好病人,需要病人的积极合作。但病人没有义务遵循不必要的或对身体有害的治疗。
当患者或者患者的家属认为医疗机构的行为侵害了患者的人身健康时,要采取什么方式才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能够采取下列三种方式进行维权:
协商解决
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首先要采取的就是协商的手段维权,因为这个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维权,快捷、迅速是优点,但采取这种方式维权的患者一定要注意,因为医疗行为是一种专业性和科学性非常强的学科,而医疗事故的索赔更是涉及到了医疗和法律两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做为一般的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很难掌握索赔的具体标准,而采取这种方式处理医疗事故,只要双方在医疗事故处理协议书上签字,该协议书就会发生效力,所以,患者一方在签字前一定要对相关的问题考虑清楚,对于索赔的范围和数额计算清楚,以防合法的索赔权益因为不懂而得不到保障,最好在协议书上签字前能够咨询一下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
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医疗纠纷解除的一个重要途径。行政调解,一来可以在双方认可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二来可以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所以,有的时候,发生医疗纠纷,选择行政调解要好一些。当事人在采取这种手段维权的时候,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跟双方协商要注意的问题一样,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二是要防止有的卫生行政机构怠于行使自己的职责,耽误了进行医疗纠纷处理当事人的时间,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
司法诉讼
司法诉讼是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采取的最后维权手段。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当人们的身体受到侵害的时候,当事人有提起诉讼要求国家法律保护的权利。因此,在上述两种方法都行不通时,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患者也可以直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事先咨询有关的医学、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或者由有关的专业人员代理处理有关的事务,会对维护您的权利更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