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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从目前我国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现状出发,提出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此进行深入的分析论述,从相对应的各个方面提出了可操作的具体解决对策,以供相关人员参考借鉴。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建设管理;管理措施
市政工程的建设程序复杂、配套建设项目多,地上地下管网错综复杂、拆迁困难,施工场地狭窄,施工难度较大。市政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与交通安全,而且还对城市经济发展、市民日常生活等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是保证政府投资产生应有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的关键。优质高效是当现今政府投资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普遍需求,给工程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分析、总结当前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探讨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措施是市政行业的一个重要工作。
1.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现状
(1)不能有效利用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管理。
建设单位在管理过程中“领导”意识较强,一些偏颇的认识致使监理失去应有的地位和权力。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监理单位是他们出钱邀请的、委托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他们领导;二是工程项目有自己的业主代表,监理只是在业主不在场时行使权力;三是监理只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而在进度和资金控制上很被动,甚至没有额外工程量的签证权,致使监理不能按合同行使权力,这样施工单位就会对监理的指令阳奉阴违,使得监理岗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2)政府和业主单位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拨款,因此,建设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承担。政府的质量监督一般是由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来负责,而质监站的人员编制普遍少,缺乏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设施、经费和控制手段,有的地方质监站没有系统的质监管理体系。建设工期是反映建设单位业绩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设单位往往把工程质量问题寄希望于监理把关,而更加重视建设工期,把加快建设进度作为一项业绩,有时候甚至不惜牺牲施工质量来抢夺工期。因此,产生了安全质量隐患。在工程建设的市场化管理方面,有的建设单位建设程序不规范,在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而规范的管理。例如: 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签订不及时;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不及时,等到检查时才补办[1]。这些都容易导致工程项目设计上的功能不全或其他缺陷和施工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内在品质的降低,项目运行后出现质量问题。
(3)监理人员把关不严格。
质量问题的出现,除了以上所陈述的部分外,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某些监理工作人员,或是由于自身素质不高,或是由于职业责任感不强,对把关工作不是十分负责和严格[2]。这种不负责任的监理,就会导致一些市政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
(4)不重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本是工程项目具体实施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和章程,应依据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结合工程内容、技术要求、现场环境及企业自身能力等,进行全面地、规范的规划编制。但如今有些施工单位却不甚重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操作中仅凭经验行事,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对工程质量标准、工艺要求、现场布置等缺乏明确的规定。具体表现为施工现场混乱、无统一规划,场内材料堆放混乱、机具停放无序等。其后果是材料多次无效转运、通道阻塞、车辆通行不畅、影响施工顺利开展。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未予足够重视,这个从评标办法中就可以看出端倪:在标书评定中一般以投标价位占主导,加之其它如企业信誉、业绩、项目经理素质等的分数,而剩余技术标中《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仅占 15%,因此,形成投标人之间技术标得分一般差不多,这就造成投标人忽视技术标中《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不认真考虑场地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而仅仅是一般性的泛泛而谈、走走过场而已。其次,在于市政工程大都属“政府工程”,时限性极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施工单位产生在施工过程中控制进度的思想与行为,认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可有可无,有的即使编写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这也仅是为了程序上需要,根本不予认真执行或不具良好的可操作性。
2. 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
(1)建立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体系。
政府和业主单位首先要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意识,建立并完善市政工程建设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建立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在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内容和职责。建立对各单位的监督与考核办法以及奖惩制度,确保各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发挥监理的作用。
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充分懂得监理的宗旨、准则和作用,明确监理在建筑市场中的地位和职能,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监理不仅对建设单位负责,维护业主利益;也要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中间充当协调角色,在工程管理中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理权力,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这样对整个项目的管理才会有很大的推进作用。,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合理的监理费率标准,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赋予监理单位合同中应有的权力,以吸引高素质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同时,监理单位应加大试验仪器设备等硬件上的投入,依靠科学的检测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保证监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建立科学合理的进度管理制度。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市政工程进度管理制度。首先是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之上,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施工工期;然后根据确定的工期制订施工的进度计划;最后再将各项保证进度计划的措施逐一落实到各阶段、各工序的施工作业中,以最终达到进度控制目标。首先,要编制一套科学合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做一个整体的规划安排。在这一计划安排中,不但要抓重点,即抓好那些关键的施工,而且还要对施工进度的检查进行一个合理的计划安排,以便及时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其次,各部门要根据计划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合理解决施工材料和设备调度以及劳动力等方面的问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提前做好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和工程资金筹措工作未开工之前就应该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不能边施工边征地拆迁。同时,做好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并做好多渠道资金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建设管理;管理措施
市政工程的建设程序复杂、配套建设项目多,地上地下管网错综复杂、拆迁困难,施工场地狭窄,施工难度较大。市政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与交通安全,而且还对城市经济发展、市民日常生活等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是保证政府投资产生应有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的关键。优质高效是当现今政府投资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普遍需求,给工程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分析、总结当前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探讨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措施是市政行业的一个重要工作。
1.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现状
(1)不能有效利用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管理。
建设单位在管理过程中“领导”意识较强,一些偏颇的认识致使监理失去应有的地位和权力。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监理单位是他们出钱邀请的、委托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他们领导;二是工程项目有自己的业主代表,监理只是在业主不在场时行使权力;三是监理只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而在进度和资金控制上很被动,甚至没有额外工程量的签证权,致使监理不能按合同行使权力,这样施工单位就会对监理的指令阳奉阴违,使得监理岗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2)政府和业主单位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拨款,因此,建设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承担。政府的质量监督一般是由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来负责,而质监站的人员编制普遍少,缺乏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设施、经费和控制手段,有的地方质监站没有系统的质监管理体系。建设工期是反映建设单位业绩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设单位往往把工程质量问题寄希望于监理把关,而更加重视建设工期,把加快建设进度作为一项业绩,有时候甚至不惜牺牲施工质量来抢夺工期。因此,产生了安全质量隐患。在工程建设的市场化管理方面,有的建设单位建设程序不规范,在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而规范的管理。例如: 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签订不及时;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不及时,等到检查时才补办[1]。这些都容易导致工程项目设计上的功能不全或其他缺陷和施工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内在品质的降低,项目运行后出现质量问题。
(3)监理人员把关不严格。
质量问题的出现,除了以上所陈述的部分外,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某些监理工作人员,或是由于自身素质不高,或是由于职业责任感不强,对把关工作不是十分负责和严格[2]。这种不负责任的监理,就会导致一些市政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
(4)不重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本是工程项目具体实施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和章程,应依据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结合工程内容、技术要求、现场环境及企业自身能力等,进行全面地、规范的规划编制。但如今有些施工单位却不甚重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操作中仅凭经验行事,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对工程质量标准、工艺要求、现场布置等缺乏明确的规定。具体表现为施工现场混乱、无统一规划,场内材料堆放混乱、机具停放无序等。其后果是材料多次无效转运、通道阻塞、车辆通行不畅、影响施工顺利开展。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未予足够重视,这个从评标办法中就可以看出端倪:在标书评定中一般以投标价位占主导,加之其它如企业信誉、业绩、项目经理素质等的分数,而剩余技术标中《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仅占 15%,因此,形成投标人之间技术标得分一般差不多,这就造成投标人忽视技术标中《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不认真考虑场地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而仅仅是一般性的泛泛而谈、走走过场而已。其次,在于市政工程大都属“政府工程”,时限性极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施工单位产生在施工过程中控制进度的思想与行为,认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可有可无,有的即使编写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这也仅是为了程序上需要,根本不予认真执行或不具良好的可操作性。
2. 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
(1)建立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体系。
政府和业主单位首先要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意识,建立并完善市政工程建设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建立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在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内容和职责。建立对各单位的监督与考核办法以及奖惩制度,确保各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发挥监理的作用。
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充分懂得监理的宗旨、准则和作用,明确监理在建筑市场中的地位和职能,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监理不仅对建设单位负责,维护业主利益;也要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中间充当协调角色,在工程管理中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理权力,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这样对整个项目的管理才会有很大的推进作用。,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合理的监理费率标准,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赋予监理单位合同中应有的权力,以吸引高素质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同时,监理单位应加大试验仪器设备等硬件上的投入,依靠科学的检测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保证监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建立科学合理的进度管理制度。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市政工程进度管理制度。首先是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之上,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施工工期;然后根据确定的工期制订施工的进度计划;最后再将各项保证进度计划的措施逐一落实到各阶段、各工序的施工作业中,以最终达到进度控制目标。首先,要编制一套科学合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做一个整体的规划安排。在这一计划安排中,不但要抓重点,即抓好那些关键的施工,而且还要对施工进度的检查进行一个合理的计划安排,以便及时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其次,各部门要根据计划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合理解决施工材料和设备调度以及劳动力等方面的问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提前做好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和工程资金筹措工作未开工之前就应该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不能边施工边征地拆迁。同时,做好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并做好多渠道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