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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参加工作至今,夏锋曾先后任职大型国有企业,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和世界500强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以及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和成果
2015年9月22日的西雅图,习近平出席中美企业家座谈会,这场由一位大国领导人和30多位大企业家组成的高规格会议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在提及双方共同关心的知识产权问题时,出席会议的霍尼韦尔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德威(Dave Cote)在媒体面前专门提到了该公司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赢得的一件商标保护案,以此表达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信心,而这起案件的主导者,正是霍尼韦尔公司亚太区首席知识产权顾问夏锋。
再次提及此案,已有14年知识产权从业资历的夏锋仍难掩兴奋:“当一件知识产权案能够上升到这种层面时,是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自2007年加入霍尼韦尔,夏锋主导了一个又一个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尤其在近些年,平均每年都会有数件典型案例或最佳案例见诸报端。如此“积极产出”,夏锋笑言,这或许还是和自己的性格有关,喜欢做有挑战性的事情。
“很多时候我会问自己,当我们每天都在做大量重复工作的时候,你的动力来自哪里?”夏锋说,“由于我自己的性格,以及过去做律师时期留下的职业烙印,我非常喜欢找一些‘好玩儿’的、可以充分发挥律师技巧的案子去做——这些案子立足于保护公司业务,能够磨砺个人职业技能,有时对整个行业甚至能产生启示和标杆作用。我们以此思路去做,最后成功了,这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谈及此,夏锋坦言,自己或许并不是那种典型式的传统知识产权经理人。管理公司知识产权事务工作中,他亦享受这种非前线执行性的管理者角色,而诉讼则更多源自个性和才华的部分。在某种意义上,他会更愿意被贴上律师的标签。
采访中,夏锋多次用“快乐”、“有意思”、“好玩儿”这些看似轻描淡写的词汇来形容自己的感受,喜欢在圈内广交朋友的他,时常会在某些会议上做一些业内分享和交流,亦并不讳言自己性格中那么一点点的功利性,“我愿意与同行分享一些经验与心得,让大家知道我做了什么,我是怎么做的,同时学习别人是怎么做的。我觉得作为一名职业的企业法务人员,需要一些行业内的相互认同感。”
多元化标签
在这间位于上海市中心写字楼顶层的办公室,书桌和柜子里堆满了书籍和奖杯奖章,难得挤出的一处墙面上挂了一副半旧的毛主席语录,和周边满是英文的外企办公环境显得格格不入——夏锋显然走着有点另类的混搭风。谈及此,夏锋朗朗一笑,将之归结为他人生经历和职业选择的一个核心词汇--“多元化”。
翻开夏锋那张典型精英式的漂亮履历,不难发现他性情中的一些特立独行。1998年,从北京化工大学自动化专业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继续攻读知识产权法,如同高中时在文科班读了一个月就受不了地理历史的无趣又转去理科班,他的选择总有点出人意料,但却引领了他此后的人生轨迹。“北大的两年让我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那时候开始觉得做法律、做知识产权应该是我一辈子的选择。”两年后,他又不走寻常路,决意去相对比较冷门的荷兰攻读法学硕士,而这个选择又恰恰成为他日后进入全球最大的国际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香港办公室的一个契机——因为事务所对不同法律背景和语言技能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工作多年后,他又再次奔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进修美国法硕士,这一次,他极坦率地说,“与其说真正学到什么,不如说是去拓宽视野,认识一帮校友。”
自2001年从业以来,夏锋在荷兰做过中欧技术转让工作,在大唐电信负责过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TD-SCDMA相关知识产权许可谈判和保护事务,又在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近四年的时间里办理过大量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唯有在霍尼韦尔公司,他停留的时间最长:自2007年单枪匹马开始负责大中华及东北亚地区所有知识产权事务,到组建起一支9个人的成熟团队,至今已有8年多。“这个公司最吸引我的也是它的多元化。业务横跨航空航天、涡轮增压、自动化控制、化工和特性材料等领域、各种高新技术以及上万个商标和品牌,决定了我们工作的内容也是多元化的。”夏锋说,“这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可以接触知识产权领域内所有的事务,而且新奇的问题和案子经常层出不穷,永远充满挑战,让你从不觉得无聊。”
在夏锋看来,曾经在律所工作的几年经历给他留下的职业烙印十分深刻。“我当年是怎么被我的老板培训的,我基本上就怎么去培训我现在的团队。我做什么事情喜欢力所能及地亲力亲为,有点‘劳碌命’,盘子里什么东西都看着。因为我的性格和接受的培训就是这样的,我不希望有事情出错。”夏锋说。他并不避讳自己作为一名管理者对部门的高度掌控力,但严格要求的同时,他又会尽最大努力地去帮助每一位团队成员成长并享受工作,形成愉快和积极向上的团队文化。
Enforce selectively,Enforce hard,Do some publicity
夏锋的日常工作中,除了管理知识产权申请和风险管控、支持许可、交易项目、优化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和流程等事务外,很大一部分精力会用在公司的维权和诉讼中,包括商标、专利和商业秘密等。在控制力和决策力方面,他对外部律师亦没有例外。“你需要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从成本效益最大化的角度制定最佳案件执行策略,然后实时掌控案件进展。你不能把一个案子简单丢给外部律师然后坐下来安心等结果,这样通常不会成功。”
谈到霍尼韦尔公司的维权策略,夏锋将之归结为思路清晰的“三部曲”——Enforce selectively,Enforce hard,Do some publicity。“我的策略非常清晰,我们从来不追求数量,一年打了几次假了,查获多少侵权产品,抓了多少人,判了多少年刑等等,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夏锋说,“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案子本身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2014—2015年间,在国家“西气东输”这一重大项目上竟然发现了假冒“Honeywell”品牌的安防产品,具有重大安全隐患,霍尼韦尔组织了迅速有效的打击行动,并不遗余力地推动对假冒分子的刑事追诉,这一打假案在行业内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现实中你不太可能将每一件侵权产品一一查处,再加上预算有限,你必须有选择地去打击。而类似这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和轰动效应的案子是你不可以放过的。”
第二步用他的话讲是“上全套”。行政查处通常只是第一步,在事实和证据支持的基础上,霍尼韦尔会积极地继续追究假冒侵权分子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以求达到最大的威慑力。夏锋说,“我需要让他们感受到霍尼韦尔是一家不依不饶的公司,最好不要‘越雷池’。”
维权成功之后,如果合适,霍尼韦尔会对案子进行宣传,一方面震慑潜在的造假者,另一方面教育消费者。“根据这样一套明确的维权战略,再选对优秀的外部律师或代理人,实时掌控、跟进整个状态,我们大部分案件最终还是比较成功的。”案子结束后的夏锋时常有几分满足,“在这个领域总有形形色色不同的案例出来,按照自己的思路去解决它,最后获得成功,相比重复性劳动,这种自我和行业的认可感可能是令自己保持工作热情的一种动力。”
工作业绩及奖项:
2015年5月在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为霍尼韦尔公司赢得一个商标争议案
2015年2月在山东省提起的一个化学专利诉讼中首次为霍尼韦尔公司赢得诉中禁令(行为保全)
2007年至今霍尼韦尔在华产生的发明增加10倍且专利申请量翻了5翻,领导建立了霍尼韦尔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战略,颁布了各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发展了拥有9个人的高素质中国知识产权部门团队
2014年1月“Honeywell”获得国家商标局“驰名商标”认定
2010年至今,为霍尼韦尔中标的中国C919大飞机项目提供各种知识产权法律支持(合同总价值涉及约110亿美元)
2003年,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大唐移动与华为、中兴和普天关于中国自主3G标准TD-SCDMA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谈判和签署(负责法律部分),初步形成TD-SCDMA产业格局;同期作为TD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知识产权小组副组长,负责起草了联盟的知识产权协议和相关规章制度,为后来TD标准在中国的成功商业化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