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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必须兼顾确定性与正当性,在二者之间保持应有的平衡.从理论上分析,确定性与正当性的矛盾运动源于法与社会互动过程中的矛盾运动.若能抓住此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则保持确定性与正当性即成为可能.而现实中,大量成功的审判实践则可以作为这种可能性的最好佐证.在目前正在进行的司法制度改革中,应注重建立和加强法律解释共同体的内部制衡和外部归责制度,更好地保障法律解释的正当性与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