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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海绵城市理念在全国的推广,市政道路设计中对低影响开发的措施的应用成为必要的设计理念。本文就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中海绵城市理念的设计进行简单的探究,分别从新建市政道路和现状市政道路中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应用进行探讨,希望能够为以后的市政道路设计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措施;市政道路
一、市政道路低影响开发措施可行性分析
当地下水位较高(距离地面小于3 m)、地下建有对防水要求较高的构筑物、土壤渗透能力较低(低于 1 × 10 - 6 m /s)、场地开发强度高可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场地有限、浇灌冲洗水等需水量低雨水收集回用效益低、场地改造难度大、具有冻融现象的情况[1],需对市政道路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应用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二、新建市政道路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应用
1、设计标准
对于新建市政道路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应用,需要从上层规划中对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进行落实,确定年径流控制率与相应设计标准。
2、限制条件
地质:透过地质情况分析,确定相应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当地质情况较好,为砂卵石等渗透系数较大的地质时,可直接采用相应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当地质情况较差时,如黏土、粉土时,机动车道内不建议采用完全下渗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可在人行道设置植草沟、后排绿地等低影响开发措施。
道路横断面:城市道路在满足同等道路功能的前提下,其横断面设计应充分考虑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需求,优先选用含绿化带的横断面形式。从各级规划中对不同路幅宽度的绿地率进行控制。以保证在道路红线内可采用一定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实现年径流控制率的目标。
3、新建市政道路可采用的低影响开发设施
渗透设施:可采用透水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沥青路面、生物滞留设施、下沉式绿地、渗透型植草沟以及生态树池。
转输设施:可采用转输型植草沟和渗渠。
截污净化设施:可采用植被缓冲带和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三、现状市政道路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应用
1、现状市政道路绿化率≥30%
可在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下沉式绿地、渗透型植草沟以及生态树池,并敷设穿孔管与雨水管道系统相连,能够使超标雨水通过雨水管道系统排至地表水。道路红线内绿带包括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两种。
道路红线内绿带包括侧分带和行道树绿带两种。对于侧分带,当其宽度小于1.5 m时,多采用下沉式绿地,种植0.5 m ~ 1.5 m湿水性植物;宽度大于1.5 m时,采用种植乔木,但须保持与燈杆2 m的安全距离。行道树绿带可以采用生态树池[2]。
2、现状市政道路绿化率<30%
用于绿化率较低、人行道较窄,仅对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并敷设穿孔管与雨水管道系统相连,能够使超标雨水通过雨水管道系统排至地表水。为满足年径流控制率的要求,需对现状雨水口进行改造、设置雨水口联络管道,结合现状市政道路两侧用地将一部分雨水转输至道路红线外的低影响开发措施。
当现状市政道路绿化率较低时,通常仅对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道路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其道路路面结构除满足承载要求以外,还应满足透水、储水功能要求。透水人行道路面结构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土基承载能力、土基的均匀性、地下水的分布来确定。透水人行道下的土基应具有一定的渗透性能,土壤渗透系数应≥1.0×10-4cm/s[3]。
四、市政道路内低影响开发措施与雨水管道系统的关系
低影响开发措施与市政道路内的雨水管道系统要能够互相衔接,使年径流控制率下的雨水能够通过低影响开发措施吸收消化,同时超标雨水能够溢流至雨水管道系统,实现市政道路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市政道路的“海绵”功能。
五、结语
海绵城市理念的市政道路设计,先需要对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再根据新建市政道路和现状市政道路两种情况,依据限制条件采取相应的低影响开发措施,以达到海绵城市年径流控制率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王文亮.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利用系统设计方法研究.中国给水排水,2014.30(24):12-17.
[2] 王华.谈海绵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山西建筑,2016,42(09):146-148.
[3] 孔泽仁.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市政道路优化设计.低碳世界,2016,(15):182-184.
(作者单位:四川成都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键词: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措施;市政道路
一、市政道路低影响开发措施可行性分析
当地下水位较高(距离地面小于3 m)、地下建有对防水要求较高的构筑物、土壤渗透能力较低(低于 1 × 10 - 6 m /s)、场地开发强度高可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场地有限、浇灌冲洗水等需水量低雨水收集回用效益低、场地改造难度大、具有冻融现象的情况[1],需对市政道路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应用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二、新建市政道路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应用
1、设计标准
对于新建市政道路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应用,需要从上层规划中对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进行落实,确定年径流控制率与相应设计标准。
2、限制条件
地质:透过地质情况分析,确定相应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当地质情况较好,为砂卵石等渗透系数较大的地质时,可直接采用相应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当地质情况较差时,如黏土、粉土时,机动车道内不建议采用完全下渗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可在人行道设置植草沟、后排绿地等低影响开发措施。
道路横断面:城市道路在满足同等道路功能的前提下,其横断面设计应充分考虑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需求,优先选用含绿化带的横断面形式。从各级规划中对不同路幅宽度的绿地率进行控制。以保证在道路红线内可采用一定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实现年径流控制率的目标。
3、新建市政道路可采用的低影响开发设施
渗透设施:可采用透水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沥青路面、生物滞留设施、下沉式绿地、渗透型植草沟以及生态树池。
转输设施:可采用转输型植草沟和渗渠。
截污净化设施:可采用植被缓冲带和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三、现状市政道路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应用
1、现状市政道路绿化率≥30%
可在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下沉式绿地、渗透型植草沟以及生态树池,并敷设穿孔管与雨水管道系统相连,能够使超标雨水通过雨水管道系统排至地表水。道路红线内绿带包括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两种。
道路红线内绿带包括侧分带和行道树绿带两种。对于侧分带,当其宽度小于1.5 m时,多采用下沉式绿地,种植0.5 m ~ 1.5 m湿水性植物;宽度大于1.5 m时,采用种植乔木,但须保持与燈杆2 m的安全距离。行道树绿带可以采用生态树池[2]。
2、现状市政道路绿化率<30%
用于绿化率较低、人行道较窄,仅对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并敷设穿孔管与雨水管道系统相连,能够使超标雨水通过雨水管道系统排至地表水。为满足年径流控制率的要求,需对现状雨水口进行改造、设置雨水口联络管道,结合现状市政道路两侧用地将一部分雨水转输至道路红线外的低影响开发措施。
当现状市政道路绿化率较低时,通常仅对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道路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其道路路面结构除满足承载要求以外,还应满足透水、储水功能要求。透水人行道路面结构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土基承载能力、土基的均匀性、地下水的分布来确定。透水人行道下的土基应具有一定的渗透性能,土壤渗透系数应≥1.0×10-4cm/s[3]。
四、市政道路内低影响开发措施与雨水管道系统的关系
低影响开发措施与市政道路内的雨水管道系统要能够互相衔接,使年径流控制率下的雨水能够通过低影响开发措施吸收消化,同时超标雨水能够溢流至雨水管道系统,实现市政道路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市政道路的“海绵”功能。
五、结语
海绵城市理念的市政道路设计,先需要对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再根据新建市政道路和现状市政道路两种情况,依据限制条件采取相应的低影响开发措施,以达到海绵城市年径流控制率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王文亮.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利用系统设计方法研究.中国给水排水,2014.30(24):12-17.
[2] 王华.谈海绵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山西建筑,2016,42(09):146-148.
[3] 孔泽仁.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市政道路优化设计.低碳世界,2016,(15):182-184.
(作者单位:四川成都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