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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基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及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发展历程,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探索如何在大学生资助体系中推进法治化,进一步提升大学生资助精准化、精细化。
【关键词】资助体系;大学生;精细化;法制化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培养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阵地,是人才的发源地。为了更加精准的提高资助的水平,落实有法律的保障,不能只是纯粹为了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而应在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基础上,促进受资助学生德、智、体、能等全面发展,诚信为本,使资助落到实处。
一、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的演变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经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问题,并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实践。高校大学生资助政策经历了多次的调整和补充,历经了以下五个阶段的调整:
(一)1952年到1983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免费上大学加人民助学金制度,由于当时国家推行的是极少数的精英式教育,所以严格的说这一时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只能将其看作是我国高校经济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雏形。
(二)1983年到1986年,全国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进行了小幅度的改革推进,在原有人民助学金基础上加入奖学金资助项目。
(三)1987年到1994年,全国进入奖学金和助学金并存时期,这段时期,我国相应出台了多项制度改革,如:“招生和收费制度改革”,1987年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入校新生全面实施奖学金和校内无息贷款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出现使得教育体制的改革更加完善。
(四)1994年到1996年,全国初步建立“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阶段,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了向生活水平远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线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困补助”。至此,我国“奖、贷、助、补、减”多元化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初步建成。
(五)1999年至今,全国进入多种助困方式并存的助学体系阶段。2007年5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及其8个配套办法颁布实施,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新资助政策体系在高校全面施行,这是我国自建国以来最为重要的一次政策颁布,也是标志着我国经济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基本得到完善。
二、大学生资助体系的法制化思考
虽然政策已出,但我们的资助工作却面临着许多问题。
问题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准确认定有难度。教育改革前,辅导员把家访作为了解学生的最好方式。然而,现如今随着一年年高校的扩招,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家访工作无疑给辅导员老师带来了很大困难,困难认定工作不得不主要依赖于平时对学生的了解和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由于一系列原因,每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都有一些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滥竽充数”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当中,使资助工作失去了它充分的作用。
问题2:重视经济资助,轻视思想教育。目前,虽然许多高校提倡“资助与育人依法相结合”的资助理念,但这只是喊喊口号而已。每到评定助学金时,辅导员忙得晕头转向,但工作还只是停留在困难工作的评定上,与育人没有很好的相结合。导致这种后果的原因是学校缺乏对贫困生心理上的疏导、思想上的教育,学生不能正确看待金钱和贫富。缺乏与资助工作相配套的思想教育,自强自立教育体系。
针对以上的问题,首先就必须落实依法治国的精神,让社会成员遵纪守法、能依法维权,增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让那些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不复存在。充分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加严政府对于贫困生认定的关卡,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学校对贫困生的核实工作,做到公平公正,使得认定的手段和渠道多样化。学生上也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文件,武装自己的修养,实现资助体系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美结合实施。
其次,学校要建设高素质资助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学校应该大力宣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学校氛围,让学生在人生的道路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再次,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资助系统,依法资助。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作风。
三、推进大学生资助体系法治化的对策思考
科学发展要求我们在处理各项事务时要坚持和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对于高校而言,就是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工作理念,把它贯穿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依法治国方略要求依法治校,要求实现高校各项工作趋向规范化和法制化。大学生资助工作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的组成部分,资助体系的完善、资助程序的规范及学生获得资助后的后续管理,都需要高校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和完善资助后续管理体制。
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为高校进一步完善大学生资助体系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意见》指出:我国高校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来讲,我国高校资助体系“主要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与贷款代偿等四大部分构成”。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这些内容,对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这些奖助学金的评选、认定,则需要建立一整套规范、科学、合理的评选和认定机制。这就是大学生资助体系建构的路径问题。首先,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机制。其次,建立和完善奖助学金的评定机制。最后,奖助学的后续管理需要规范。
参考文献:
[1]赵勤.我国高校贫困生新资助政策体系探析.
[2]王江荣.大学生资助体系建构的法制化探究.
【关键词】资助体系;大学生;精细化;法制化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培养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阵地,是人才的发源地。为了更加精准的提高资助的水平,落实有法律的保障,不能只是纯粹为了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而应在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基础上,促进受资助学生德、智、体、能等全面发展,诚信为本,使资助落到实处。
一、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的演变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经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问题,并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实践。高校大学生资助政策经历了多次的调整和补充,历经了以下五个阶段的调整:
(一)1952年到1983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免费上大学加人民助学金制度,由于当时国家推行的是极少数的精英式教育,所以严格的说这一时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只能将其看作是我国高校经济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雏形。
(二)1983年到1986年,全国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进行了小幅度的改革推进,在原有人民助学金基础上加入奖学金资助项目。
(三)1987年到1994年,全国进入奖学金和助学金并存时期,这段时期,我国相应出台了多项制度改革,如:“招生和收费制度改革”,1987年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入校新生全面实施奖学金和校内无息贷款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出现使得教育体制的改革更加完善。
(四)1994年到1996年,全国初步建立“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阶段,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了向生活水平远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线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困补助”。至此,我国“奖、贷、助、补、减”多元化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初步建成。
(五)1999年至今,全国进入多种助困方式并存的助学体系阶段。2007年5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及其8个配套办法颁布实施,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新资助政策体系在高校全面施行,这是我国自建国以来最为重要的一次政策颁布,也是标志着我国经济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基本得到完善。
二、大学生资助体系的法制化思考
虽然政策已出,但我们的资助工作却面临着许多问题。
问题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准确认定有难度。教育改革前,辅导员把家访作为了解学生的最好方式。然而,现如今随着一年年高校的扩招,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家访工作无疑给辅导员老师带来了很大困难,困难认定工作不得不主要依赖于平时对学生的了解和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由于一系列原因,每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都有一些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滥竽充数”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当中,使资助工作失去了它充分的作用。
问题2:重视经济资助,轻视思想教育。目前,虽然许多高校提倡“资助与育人依法相结合”的资助理念,但这只是喊喊口号而已。每到评定助学金时,辅导员忙得晕头转向,但工作还只是停留在困难工作的评定上,与育人没有很好的相结合。导致这种后果的原因是学校缺乏对贫困生心理上的疏导、思想上的教育,学生不能正确看待金钱和贫富。缺乏与资助工作相配套的思想教育,自强自立教育体系。
针对以上的问题,首先就必须落实依法治国的精神,让社会成员遵纪守法、能依法维权,增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让那些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不复存在。充分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加严政府对于贫困生认定的关卡,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学校对贫困生的核实工作,做到公平公正,使得认定的手段和渠道多样化。学生上也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文件,武装自己的修养,实现资助体系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美结合实施。
其次,学校要建设高素质资助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学校应该大力宣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学校氛围,让学生在人生的道路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再次,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资助系统,依法资助。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作风。
三、推进大学生资助体系法治化的对策思考
科学发展要求我们在处理各项事务时要坚持和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对于高校而言,就是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工作理念,把它贯穿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依法治国方略要求依法治校,要求实现高校各项工作趋向规范化和法制化。大学生资助工作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的组成部分,资助体系的完善、资助程序的规范及学生获得资助后的后续管理,都需要高校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和完善资助后续管理体制。
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为高校进一步完善大学生资助体系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意见》指出:我国高校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来讲,我国高校资助体系“主要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与贷款代偿等四大部分构成”。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这些内容,对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这些奖助学金的评选、认定,则需要建立一整套规范、科学、合理的评选和认定机制。这就是大学生资助体系建构的路径问题。首先,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机制。其次,建立和完善奖助学金的评定机制。最后,奖助学的后续管理需要规范。
参考文献:
[1]赵勤.我国高校贫困生新资助政策体系探析.
[2]王江荣.大学生资助体系建构的法制化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