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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档案馆内,有一份比较特殊的藏品,它就是清朝末年太古洋行的老保单。这份老保单既是中国保险业的“老祖宗”,也是湖北省档案馆的镇馆之宝。
这份保单上明确时间为1908年(清光绪34年),纸质,保险内容为:英国太古洋行水火险公司承保的汉口户部银行火险保单(48cm×30cm),保险期限为:1908年12月4日至1909年12月4日,保险费为银洋81两,保险金额为银洋5000两。
汉口户部银行缘起
1896年,清政府招股设立官督商办的中国通商银行。又于1905年成立国家银行——户部银行,1908年将户部银行改称“大清银行”。此间,大清银行在上海、天津、武汉等地设立了20多家分行。
在《大清银行始末记1915年》一书中有这样的记载:“近户部以汉口商务日盛,亟应及时开设,即奏派山东兖泊曹济道黎观察大钧为总办,前往开办,业已奏旨依议”;“汉口分行,光绪三十二年(1907年)八月成立,地点在汉口回龙寺。分行一切事务,俱受命于总行。”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革命军与清军鏖战于汉口,史称阳夏之战。由于汉口分行位于华界,又逼近战地,为避免受战火殃及,该行总办贾鸿宾,经理齐贤仓皇将行中现洋12箱,约6万元,运至英租界日资横滨正金银行保存。又将宝银四十箱,约12万左右,以及零星现洋、钞票及账单,运往英资麦加利银行保存。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阳夏之战的战火,虽将大清银行汉口分行的房屋及器物全部焚毁,但银行的流动资金和账表等却完好无损。于是,遂借浙江兴业银行房屋暂行办公。
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被改为中国银行,总行从北京移师上海。原大清银行汉口分行亦改称中国银行汉口分行。
新成立的中国银行汉口分行行长为龚心湛,因原来的行址已被战火焚毁,即为建行四处觅址,恰在此时,原建在歆生路(今中山大道江汉路口)的长兴时房产,亦在阳夏之战中被焚毁。龚心湛觉得这块地所处位置十分有利,是块可遇不可求的宝地。于是,当机立断,将这块地买了下来,以兴建中国银行大楼。
大楼由上海英商通和公司设计,超群卓著的业绩,使他们名声远播。如今,在美丽的上海外滩,由他们在百年前设计的有“外滩第一楼”之称的麦克倍恩大楼,还高高地耸立着。而施工这座大楼的则是大名鼎鼎的汉口汉和顺营造厂。强强联合,珠联璧合,于是就在大汉口的大厦丛林中,竖起了一座建筑的永恒。
汉口户部银行大楼,始建于1912年,到1915年落成。大楼造价约16万元。大楼高39米,地下室一层,其中局部两层,地上四层,建筑面积4900多平方米。其主体为砖砌体加局部框架的混合结构体系。
大楼沿江汉路立面与正面立面相比,在庄重中又富于变化,自左至右为不对称式6开间,饰有半圆形与方形壁柱,除一层3至5开间为拱券落地窗外,全部为平拱窗,二层亦有悬挑式阳台,二三层中部使用两层通高的爱奥尼壁柱,与下面的拱券落地窗相对应。一到二层间有腰线,三至四层间有锯齿形出檐,檐部底部有精美装饰。在一楼的右侧,有一不大的侧门,上面雕有“中国银行”4个古香古色的大字。据说,在大楼建成之时,大门面临英租界的围墙,无奈,进出的人们只得走这个小小的侧门。直到1923年江汉路周围建成了“模范区”,英租界的围墙方被撤除。现在成了中国银行武汉关分行。
太古洋行的前世今生
太古洋行是英帝国主义对华经济侵略的第二大机构(第一大机构为怡和洋行)。太古洋行的前身为英国利物浦一家中型地方商行,创办人约翰?施怀雅(JohnSwire,1793-1847年),出身英国约克郡一个布商家庭。
19岁时,约翰.施怀雅离开家乡前往利物浦谋生,当时,利物浦是一个充满商业机会的城市。1816年,约翰?施怀雅自立门户,在利物浦创办了一家小型商行,主要业务是从西印度群岛和美国出口货物。1832年,该商行正式命名为翰?施怀雄父子公司(JohnSire&SonsCo.),公司的业务尚算不错。1847年约翰?施怀雅逝世,两个儿子约翰?塞缪尔?施怀雅(JohnSamuelSwire,1825-1898年)和利威廉?赫德森?施怀雅(WilliamHudsonSwire,1880-1884年)各继承了1,000英镑的遗产,去继续经营公司。
施怀雅兄弟继承父业后将生意逐渐拓展到美洲和澳洲,并投资于航运业的股份,这是施怀雅家族与航运业联系的开端。1854年,约翰?塞缪尔(后称老施怀雅)去澳洲发展,澳洲的经历令他相信,西方商人可在澳洲和远东找到极佳的投资机会。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战争令施怀雅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即从美国南部进口原棉中断,结果,施怀雅家族转向远东发展,经营中国的进出口贸易。这一时期,施怀雅家族与英国纺织商巴特菲尔德(R.S.Butterfield)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施怀雅父子公司将巴特菲尔德的棉、毛纺织品委托给上海的布鲁尔洋行代理销售,后来,布鲁尔洋行陷入困境,它的代理业务无法展开,于是约翰?塞缪尔决定与巴特菲尔德合作,在上海开设一家洋行。
1866年11月28日,约翰?塞缪尔乘坐铁行轮船公司的“阿登号”抵达上海。他对上海的经济前景满怀信心,随即在收购了濒临破产的布鲁尔洋行的基础上,创办了著名的太古洋行。1866年12月4日,上海《华北日报》报导了太古洋行创立的立的消息。1867年1月1日,太古洋行正式开业,开启了它在远东的漫长历程。洋行命名为“太古”,取“规模宏大、历史久远”之意。它的英文名是巴特菲尔德和施怀雅公司(Butterfield&SwireCo.),反映了两个家族的合作关系。1868年,巴特菲尔德退出太古洋行,不过,洋行的英文名一直沿用。
创办初期,太古洋行只有3个外籍雇员,分别负责处理从英国约克郡和曼彻斯特运来的货物及管理洋行账目,威廉?兰格(WilliamLang)任经理,他后来成为太古洋行的高级合伙人,直到1888年退休为止。当时,太古洋行的主要业务是经营进出口贸易,将英国的绵毛纺织品运到中国销售,同时将中国的茶叶、生丝等产品销往英国、美国和澳洲。1868年,施怀雅父子公司将总部从利物浦迁到伦敦,并逐步在利物浦、曼彻斯特、纽约和澳洲设立分公司,与上海的太古洋行相配合,这样,英国太古集团在全球的组织架构趋于形成。
在远东和中国,太古洋行的业务迅速发展,开始主要是进出口贸易,后来逐渐以航运业为重点,围绕著这两方面业务的发展,太古洋行开始在主要的通商口岸建立起分支机构。1870年5月1日,太古洋行在香港开设分行,开始了它与香港长达125年的历史渊源。在此一年前,老施怀雅已预见到:香港将为未来航务贸易中,最重要的东方码头。香港分行一成立,实际就被赋予与上海总行的同等地位,随著时间的推进,它逐渐成为太古集团在远东的地区总部。
太古洋行创建不久,即取得了利物浦海洋轮船公司在远东的代理权,这是太古洋行代理航运业务的开端。海洋轮船公司由著名的蓝烟囱轮船公司的大股东霍尔特(AlfredHolt)于1865年1月创办,施怀雅家族在这家公司作出了投资。当时,代理航运业务仅仅是太古洋行的辅助业务,并经营一些杂货生意,如从中国运出南北杂货,从英国轮入洋货、布匹等。其后,太古洋行的业务发展到航运、船舶修建、制糖、制漆及保险等多个领域,成为与怡和洋行并驾齐驱的英资大行。
清代保险蹒跚起步
清代的保险业,是随着西方国家的渗透慢慢开始的。1805年(清嘉庆十年),英籍法国人比尔?麦戈尼亚克与其他英国和印度商人联合在广州开办了谏当保安行,即广东保险会社,这是外国商人在中国境内开办的第一家保险公司。此后,英商宝顺洋行又于1835年(道光十五年)在香港建立了於仁洋面保安行,即保安保险行。1836年,怡和洋行接管谏当保安行,改为谏当保险行,即广东保险公司,其经营业务以为航运贸易服务的海上保险为主,经营方式以代理为主。保险公司的设立,不仅为保险商在中国签发保险单和支付损失赔偿提供了方便,也为英商的贸易和走私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鸦片战争后,随着列强对中国经济侵略的日益加深,其势力逐步由中南部向东南沿海渗透,外国商人纷纷在香港、广州、上海设立办事处,以英商为主,美、法、德、日、瑞士、荷兰等国商人相继在中国投资保险业。在外国来华商人日渐增多的形势下,1846年(道光二十六年),英国在上海设立“永福”、“大东亚”两家人寿保险公司,专营寿险。1863年(同治二年),保家行、保安保险公司、保裕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1866年,香港火烛保险公司在香港成立。保险业的丰厚利润,吸引了更多的外国保险商,以后,在上海又陆续成立扬子保险公司、中华保险公司、保宁保险公司、太阳保险公司、巴勒保险公司等,业务范围也从单纯的海上保险扩展到人寿保险、火保险等。同时,还在中国各个通商口岸设立分支机构,加快了对中国保险市场垄断的步伐。这些新行号无论从增设的速度还是业务活动的范围来看,都超过了老一代的行号,形成了19世纪中晚期外商保险业扩张垄断高潮。据1935年《中国保险年鉴》统计,当时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有166家,每年约有235万英镑的保费流入外商手中,占全国保费收入的80%。
19世纪外商保险业急剧膨胀之时,也正时中国民族保险业喷薄欲出之机。首先,中国人已开始接受这种西方泊来的现代意义上的保险。中国人对保险的认识,当以洪仁秈为先。1859年(咸丰九年),洪仁秈在《资政新篇》中提出中国人自办保险一事:“外国有兴保人物之例,凡属屋宇、人命、货物、船等有防于水火者,先与保人议定每年纳银若干,有失则保人赔其所值,无失则羸(赢)其所奉。若失命则父母妻子有赖,失物则己不致尽亏。”尽管天王洪秀全对此条建议只批了一个简单的“是”字,但却说明中国人已开始接受保险,中国已具备了保险业产生了的思想条件。其次,外国保险业的大举登陆,对中国民族保险业的诞生起了催化作用。1865年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保险公司--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成立,因其规模很小,只经营运输货物保险,虽设在与英国怡和洋行关系密切的华商德盛号内,但影响不大。19世纪中期,由于清政府在两次鸦片战争中的失败,中国殖民地化程度一步步加剧,为了挽救日益衰败的国势,清政府开始推行洋务运动以抗衡西方列强对中国的经济侵略,适应中国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提出的“商战”的要求,达到保护和促进工商业发展的目的。此中,航运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
1866年6月,左宗棠一封“轮船成则漕政兴、军政举,商民之困纾,海关之税旺,一时之费,数世之利也”的奏折得到了清廷的认可后,申请兴办新式轮运企业的呼声一浪超过一浪。1872年,综理江南轮船操练事宜的道员吴大廷向李鸿章禀呈轮船招商事宜,指出:“招商出租承领,既可取偿造船之款,又可节省行船之费,俾商民习知轮船之利,渐推渐广,由富而强,诚为当今之急务。”然而,兴办新式航运有五难,即招商难、设埠难、保险难、揽载难、用人难,首次在实际操作中提出保险的问题,阐明中国没有自己的保险公司的严峻态势。李鸿章对此批示道:“须华商……自建行栈,自筹保险。”接着,浙江候补知府朱其昂在奉命草拟的《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程》20条中,提出对自设保险公司的设想,最后形成《轮船招商局条例》规定:“本局轮船,现由殷实洋商保险;凡各商货物,归货主自行保险。”、“倘外国不予保险,则由轮船招商局自行保险,”、“俟银两积有成数,再行设立公司,广为保险。”
1872年11月,开局前的招商局向大英轮船公司订购了“伊敦”号轮船,购价5万余两;再由德商经手,购进“利运”轮,购价8.3万两;又经过信洋行经手,从利物浦和苏格兰购进“永清”号和“福星”号,购价分别为10万两和7.4万两。从此,飘扬着中国龙旗和招商局双鱼旗的中国商轮航行于中国内河及周边地区,甚至远航英、美,打破了西方航运对中国航运的垄断。洋商保险行为了扼杀刚刚起步的中国航运业,拒绝为招商局轮船保险,后来,虽然保家行等承担了招商局大多数船只的保险,但条件极为苛刻,规定每船限保6万两,超过部分由招商局自保,保险费率为10%。这种昂贵的保险成为招商局自办保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1873年7月,招商局制订了《轮船招商局章程》,规定“栈房轮船均宜保险”栈房由招商局向保险行投保火险,轮船则俟三年之后另筹保险公款自行保险。
1875年(光绪元年)4月,招商局“福星”号在黑水洋附近被撞沉,死63人,损失漕米7000余石。这一事件造成的巨大损失,使招商局自办保险迅速提上日程,由招商局总办、曾任怡和洋行保险承销人的唐廷枢、会办徐润总理其事。11月,精通保险的唐廷枢,徐润与天津等12分局商董联名于报上刊登《保险招商局公启》,宣布成立上海保险招商局及12个保险分局,在汉口、天津、镇江、九江、宁波等国内十余个口岸和新加坡、吕宋、横滨等八个外国口岸设立分支机构,以回收利权为宗旨,采用集股方式为中外轮船承保,设定保险本银15万两,规定保险限额,年终由上海总局汇总结算各局账目。
保险招商局的创办,标志着近代民族保险业的产生,受到了华商的普遍欢迎。1875年底已获股20万两,超过预定集股目标,承保数额也随之增加。至此,外国保险公司垄断中国保险业的格局终于被打破了。
1876年,徐润、唐廷枢等又招股25万两,创办仁和保险公司,为船舶保水险。1877年后,招商局的所有轮船均与洋商解除了承保关系,收回自保。1878年3月,徐润等人为扩大保险业务范围,集股20万两,又创办了济和船栈保险局,“专保仁和所保逾额,并试办招商局栈储各货保险”,即主要保火险,兼保水险,竞争能力大为加强。招商局自办保险,不仅免除了外国保险商的刁难,使招商局的海事损失减至最低,同时,积累了巨额保险基金,增强了实力,也迫使外国保险公司不得不按保险业的经营惯例承担分保,“不但收中国之利,且夺西人之真利”。
招商保险局成立后,华商保险公司陆续开办。1877年4月,香港华商集股40万两,成立安泰保险公司,承保船货水险。1880年,安泰原班人马在香港设立常安保险公司,兼营火险。1881年,又在香港开设万安保险公司。1882年,上海火烛保险公司成立。1886年,仁和、济和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仍由招商局代理各项业务,承保轮船招商局的所有船舶、货栈和运输货物保险,是当时资金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至1905年,由几家民营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了华商火险分会。
自清廷开办洋务运动以来至清末,从洋务派独占民族保险领域到清末民营公司的出现,说明清代的保险业开始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整体上看,保险业的发展是缓慢的,而且远远落后于其他行业。据统计,到1911年清朝灭亡,经注册的中国人自办的新式工厂有35家,开设银行16家,保险公司则仅有7家,这个统计虽然不尽完全,由此亦表明中国的民族资本家尚无足够的资本投资保险事业,清代的保险业尚处在孤弱的幼稚期。
这份保单上明确时间为1908年(清光绪34年),纸质,保险内容为:英国太古洋行水火险公司承保的汉口户部银行火险保单(48cm×30cm),保险期限为:1908年12月4日至1909年12月4日,保险费为银洋81两,保险金额为银洋5000两。
汉口户部银行缘起
1896年,清政府招股设立官督商办的中国通商银行。又于1905年成立国家银行——户部银行,1908年将户部银行改称“大清银行”。此间,大清银行在上海、天津、武汉等地设立了20多家分行。
在《大清银行始末记1915年》一书中有这样的记载:“近户部以汉口商务日盛,亟应及时开设,即奏派山东兖泊曹济道黎观察大钧为总办,前往开办,业已奏旨依议”;“汉口分行,光绪三十二年(1907年)八月成立,地点在汉口回龙寺。分行一切事务,俱受命于总行。”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革命军与清军鏖战于汉口,史称阳夏之战。由于汉口分行位于华界,又逼近战地,为避免受战火殃及,该行总办贾鸿宾,经理齐贤仓皇将行中现洋12箱,约6万元,运至英租界日资横滨正金银行保存。又将宝银四十箱,约12万左右,以及零星现洋、钞票及账单,运往英资麦加利银行保存。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阳夏之战的战火,虽将大清银行汉口分行的房屋及器物全部焚毁,但银行的流动资金和账表等却完好无损。于是,遂借浙江兴业银行房屋暂行办公。
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被改为中国银行,总行从北京移师上海。原大清银行汉口分行亦改称中国银行汉口分行。
新成立的中国银行汉口分行行长为龚心湛,因原来的行址已被战火焚毁,即为建行四处觅址,恰在此时,原建在歆生路(今中山大道江汉路口)的长兴时房产,亦在阳夏之战中被焚毁。龚心湛觉得这块地所处位置十分有利,是块可遇不可求的宝地。于是,当机立断,将这块地买了下来,以兴建中国银行大楼。
大楼由上海英商通和公司设计,超群卓著的业绩,使他们名声远播。如今,在美丽的上海外滩,由他们在百年前设计的有“外滩第一楼”之称的麦克倍恩大楼,还高高地耸立着。而施工这座大楼的则是大名鼎鼎的汉口汉和顺营造厂。强强联合,珠联璧合,于是就在大汉口的大厦丛林中,竖起了一座建筑的永恒。
汉口户部银行大楼,始建于1912年,到1915年落成。大楼造价约16万元。大楼高39米,地下室一层,其中局部两层,地上四层,建筑面积4900多平方米。其主体为砖砌体加局部框架的混合结构体系。
大楼沿江汉路立面与正面立面相比,在庄重中又富于变化,自左至右为不对称式6开间,饰有半圆形与方形壁柱,除一层3至5开间为拱券落地窗外,全部为平拱窗,二层亦有悬挑式阳台,二三层中部使用两层通高的爱奥尼壁柱,与下面的拱券落地窗相对应。一到二层间有腰线,三至四层间有锯齿形出檐,檐部底部有精美装饰。在一楼的右侧,有一不大的侧门,上面雕有“中国银行”4个古香古色的大字。据说,在大楼建成之时,大门面临英租界的围墙,无奈,进出的人们只得走这个小小的侧门。直到1923年江汉路周围建成了“模范区”,英租界的围墙方被撤除。现在成了中国银行武汉关分行。
太古洋行的前世今生
太古洋行是英帝国主义对华经济侵略的第二大机构(第一大机构为怡和洋行)。太古洋行的前身为英国利物浦一家中型地方商行,创办人约翰?施怀雅(JohnSwire,1793-1847年),出身英国约克郡一个布商家庭。
19岁时,约翰.施怀雅离开家乡前往利物浦谋生,当时,利物浦是一个充满商业机会的城市。1816年,约翰?施怀雅自立门户,在利物浦创办了一家小型商行,主要业务是从西印度群岛和美国出口货物。1832年,该商行正式命名为翰?施怀雄父子公司(JohnSire&SonsCo.),公司的业务尚算不错。1847年约翰?施怀雅逝世,两个儿子约翰?塞缪尔?施怀雅(JohnSamuelSwire,1825-1898年)和利威廉?赫德森?施怀雅(WilliamHudsonSwire,1880-1884年)各继承了1,000英镑的遗产,去继续经营公司。
施怀雅兄弟继承父业后将生意逐渐拓展到美洲和澳洲,并投资于航运业的股份,这是施怀雅家族与航运业联系的开端。1854年,约翰?塞缪尔(后称老施怀雅)去澳洲发展,澳洲的经历令他相信,西方商人可在澳洲和远东找到极佳的投资机会。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战争令施怀雅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即从美国南部进口原棉中断,结果,施怀雅家族转向远东发展,经营中国的进出口贸易。这一时期,施怀雅家族与英国纺织商巴特菲尔德(R.S.Butterfield)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施怀雅父子公司将巴特菲尔德的棉、毛纺织品委托给上海的布鲁尔洋行代理销售,后来,布鲁尔洋行陷入困境,它的代理业务无法展开,于是约翰?塞缪尔决定与巴特菲尔德合作,在上海开设一家洋行。
1866年11月28日,约翰?塞缪尔乘坐铁行轮船公司的“阿登号”抵达上海。他对上海的经济前景满怀信心,随即在收购了濒临破产的布鲁尔洋行的基础上,创办了著名的太古洋行。1866年12月4日,上海《华北日报》报导了太古洋行创立的立的消息。1867年1月1日,太古洋行正式开业,开启了它在远东的漫长历程。洋行命名为“太古”,取“规模宏大、历史久远”之意。它的英文名是巴特菲尔德和施怀雅公司(Butterfield&SwireCo.),反映了两个家族的合作关系。1868年,巴特菲尔德退出太古洋行,不过,洋行的英文名一直沿用。
创办初期,太古洋行只有3个外籍雇员,分别负责处理从英国约克郡和曼彻斯特运来的货物及管理洋行账目,威廉?兰格(WilliamLang)任经理,他后来成为太古洋行的高级合伙人,直到1888年退休为止。当时,太古洋行的主要业务是经营进出口贸易,将英国的绵毛纺织品运到中国销售,同时将中国的茶叶、生丝等产品销往英国、美国和澳洲。1868年,施怀雅父子公司将总部从利物浦迁到伦敦,并逐步在利物浦、曼彻斯特、纽约和澳洲设立分公司,与上海的太古洋行相配合,这样,英国太古集团在全球的组织架构趋于形成。
在远东和中国,太古洋行的业务迅速发展,开始主要是进出口贸易,后来逐渐以航运业为重点,围绕著这两方面业务的发展,太古洋行开始在主要的通商口岸建立起分支机构。1870年5月1日,太古洋行在香港开设分行,开始了它与香港长达125年的历史渊源。在此一年前,老施怀雅已预见到:香港将为未来航务贸易中,最重要的东方码头。香港分行一成立,实际就被赋予与上海总行的同等地位,随著时间的推进,它逐渐成为太古集团在远东的地区总部。
太古洋行创建不久,即取得了利物浦海洋轮船公司在远东的代理权,这是太古洋行代理航运业务的开端。海洋轮船公司由著名的蓝烟囱轮船公司的大股东霍尔特(AlfredHolt)于1865年1月创办,施怀雅家族在这家公司作出了投资。当时,代理航运业务仅仅是太古洋行的辅助业务,并经营一些杂货生意,如从中国运出南北杂货,从英国轮入洋货、布匹等。其后,太古洋行的业务发展到航运、船舶修建、制糖、制漆及保险等多个领域,成为与怡和洋行并驾齐驱的英资大行。
清代保险蹒跚起步
清代的保险业,是随着西方国家的渗透慢慢开始的。1805年(清嘉庆十年),英籍法国人比尔?麦戈尼亚克与其他英国和印度商人联合在广州开办了谏当保安行,即广东保险会社,这是外国商人在中国境内开办的第一家保险公司。此后,英商宝顺洋行又于1835年(道光十五年)在香港建立了於仁洋面保安行,即保安保险行。1836年,怡和洋行接管谏当保安行,改为谏当保险行,即广东保险公司,其经营业务以为航运贸易服务的海上保险为主,经营方式以代理为主。保险公司的设立,不仅为保险商在中国签发保险单和支付损失赔偿提供了方便,也为英商的贸易和走私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鸦片战争后,随着列强对中国经济侵略的日益加深,其势力逐步由中南部向东南沿海渗透,外国商人纷纷在香港、广州、上海设立办事处,以英商为主,美、法、德、日、瑞士、荷兰等国商人相继在中国投资保险业。在外国来华商人日渐增多的形势下,1846年(道光二十六年),英国在上海设立“永福”、“大东亚”两家人寿保险公司,专营寿险。1863年(同治二年),保家行、保安保险公司、保裕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1866年,香港火烛保险公司在香港成立。保险业的丰厚利润,吸引了更多的外国保险商,以后,在上海又陆续成立扬子保险公司、中华保险公司、保宁保险公司、太阳保险公司、巴勒保险公司等,业务范围也从单纯的海上保险扩展到人寿保险、火保险等。同时,还在中国各个通商口岸设立分支机构,加快了对中国保险市场垄断的步伐。这些新行号无论从增设的速度还是业务活动的范围来看,都超过了老一代的行号,形成了19世纪中晚期外商保险业扩张垄断高潮。据1935年《中国保险年鉴》统计,当时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有166家,每年约有235万英镑的保费流入外商手中,占全国保费收入的80%。
19世纪外商保险业急剧膨胀之时,也正时中国民族保险业喷薄欲出之机。首先,中国人已开始接受这种西方泊来的现代意义上的保险。中国人对保险的认识,当以洪仁秈为先。1859年(咸丰九年),洪仁秈在《资政新篇》中提出中国人自办保险一事:“外国有兴保人物之例,凡属屋宇、人命、货物、船等有防于水火者,先与保人议定每年纳银若干,有失则保人赔其所值,无失则羸(赢)其所奉。若失命则父母妻子有赖,失物则己不致尽亏。”尽管天王洪秀全对此条建议只批了一个简单的“是”字,但却说明中国人已开始接受保险,中国已具备了保险业产生了的思想条件。其次,外国保险业的大举登陆,对中国民族保险业的诞生起了催化作用。1865年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保险公司--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成立,因其规模很小,只经营运输货物保险,虽设在与英国怡和洋行关系密切的华商德盛号内,但影响不大。19世纪中期,由于清政府在两次鸦片战争中的失败,中国殖民地化程度一步步加剧,为了挽救日益衰败的国势,清政府开始推行洋务运动以抗衡西方列强对中国的经济侵略,适应中国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提出的“商战”的要求,达到保护和促进工商业发展的目的。此中,航运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
1866年6月,左宗棠一封“轮船成则漕政兴、军政举,商民之困纾,海关之税旺,一时之费,数世之利也”的奏折得到了清廷的认可后,申请兴办新式轮运企业的呼声一浪超过一浪。1872年,综理江南轮船操练事宜的道员吴大廷向李鸿章禀呈轮船招商事宜,指出:“招商出租承领,既可取偿造船之款,又可节省行船之费,俾商民习知轮船之利,渐推渐广,由富而强,诚为当今之急务。”然而,兴办新式航运有五难,即招商难、设埠难、保险难、揽载难、用人难,首次在实际操作中提出保险的问题,阐明中国没有自己的保险公司的严峻态势。李鸿章对此批示道:“须华商……自建行栈,自筹保险。”接着,浙江候补知府朱其昂在奉命草拟的《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程》20条中,提出对自设保险公司的设想,最后形成《轮船招商局条例》规定:“本局轮船,现由殷实洋商保险;凡各商货物,归货主自行保险。”、“倘外国不予保险,则由轮船招商局自行保险,”、“俟银两积有成数,再行设立公司,广为保险。”
1872年11月,开局前的招商局向大英轮船公司订购了“伊敦”号轮船,购价5万余两;再由德商经手,购进“利运”轮,购价8.3万两;又经过信洋行经手,从利物浦和苏格兰购进“永清”号和“福星”号,购价分别为10万两和7.4万两。从此,飘扬着中国龙旗和招商局双鱼旗的中国商轮航行于中国内河及周边地区,甚至远航英、美,打破了西方航运对中国航运的垄断。洋商保险行为了扼杀刚刚起步的中国航运业,拒绝为招商局轮船保险,后来,虽然保家行等承担了招商局大多数船只的保险,但条件极为苛刻,规定每船限保6万两,超过部分由招商局自保,保险费率为10%。这种昂贵的保险成为招商局自办保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1873年7月,招商局制订了《轮船招商局章程》,规定“栈房轮船均宜保险”栈房由招商局向保险行投保火险,轮船则俟三年之后另筹保险公款自行保险。
1875年(光绪元年)4月,招商局“福星”号在黑水洋附近被撞沉,死63人,损失漕米7000余石。这一事件造成的巨大损失,使招商局自办保险迅速提上日程,由招商局总办、曾任怡和洋行保险承销人的唐廷枢、会办徐润总理其事。11月,精通保险的唐廷枢,徐润与天津等12分局商董联名于报上刊登《保险招商局公启》,宣布成立上海保险招商局及12个保险分局,在汉口、天津、镇江、九江、宁波等国内十余个口岸和新加坡、吕宋、横滨等八个外国口岸设立分支机构,以回收利权为宗旨,采用集股方式为中外轮船承保,设定保险本银15万两,规定保险限额,年终由上海总局汇总结算各局账目。
保险招商局的创办,标志着近代民族保险业的产生,受到了华商的普遍欢迎。1875年底已获股20万两,超过预定集股目标,承保数额也随之增加。至此,外国保险公司垄断中国保险业的格局终于被打破了。
1876年,徐润、唐廷枢等又招股25万两,创办仁和保险公司,为船舶保水险。1877年后,招商局的所有轮船均与洋商解除了承保关系,收回自保。1878年3月,徐润等人为扩大保险业务范围,集股20万两,又创办了济和船栈保险局,“专保仁和所保逾额,并试办招商局栈储各货保险”,即主要保火险,兼保水险,竞争能力大为加强。招商局自办保险,不仅免除了外国保险商的刁难,使招商局的海事损失减至最低,同时,积累了巨额保险基金,增强了实力,也迫使外国保险公司不得不按保险业的经营惯例承担分保,“不但收中国之利,且夺西人之真利”。
招商保险局成立后,华商保险公司陆续开办。1877年4月,香港华商集股40万两,成立安泰保险公司,承保船货水险。1880年,安泰原班人马在香港设立常安保险公司,兼营火险。1881年,又在香港开设万安保险公司。1882年,上海火烛保险公司成立。1886年,仁和、济和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仍由招商局代理各项业务,承保轮船招商局的所有船舶、货栈和运输货物保险,是当时资金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至1905年,由几家民营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了华商火险分会。
自清廷开办洋务运动以来至清末,从洋务派独占民族保险领域到清末民营公司的出现,说明清代的保险业开始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整体上看,保险业的发展是缓慢的,而且远远落后于其他行业。据统计,到1911年清朝灭亡,经注册的中国人自办的新式工厂有35家,开设银行16家,保险公司则仅有7家,这个统计虽然不尽完全,由此亦表明中国的民族资本家尚无足够的资本投资保险事业,清代的保险业尚处在孤弱的幼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