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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通过内容分析,试图分析自1949年至2012年期间的《人民日报》对公共关系意涵的界定类型及其发展情形。结果显示,《人民日报》对公共关系意涵共作出十类明确界定。依据各类界定的报道数量及发展趋势的显著程度,本研究将十类界定分为三种情形:主导界定("媒体关系"、"非正式关系"与"劝服")、次要界定("活动组织执行"与"正式关系管理")和边缘界定("辩解"、"辅助服务"、"耍花招"、"形象管理"、"多向界定")。最能体现《人民日报》公共关系意涵界定情形的是三类主导界定。总体而言,《人民日报》的公共关系意涵界定有一定偏颇,会对公众的公共关系认知产生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