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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央企股东”公开打假后仅5天,东方银河控股有限公司就改换门庭,再次成为“央企”。
工商信息显示,这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成立于2020年2月27日的深圳民企,一年内投资人已经变更了4次,全是“中字头”,其中间隔最短的一次仅10天。
2月5日,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在其名下的8家全资子公司为虚假公司登记,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也从未同意或授权,并不知晓这8家虚假全资子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的设立与变更,“上述8家公司及其各级下设公司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
在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列出的8家企业中,就包括2021年1月26日刚刚“投入”其门下的东方银河控股有限公司。2月10日,东方银河投资人变更为北京市中油科技开发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这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全资控股,目前实际控制企业有265家。
记者梳理被中海油打假的8家企业发现,在错综复杂的股权交替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的“伪央企”利益链。
真假难辨的“中字头”
如果不是合作伙伴询问,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还不知道名下多了几家企业。这家注册资本1120.67万元,以国内甚小天线地球站通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规模不大,合作伙伴相对固定,因此一听说名下有几家子公司,立刻引起警觉。
通过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等平台,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发觉事情远比想象的严重——登记在其名下的8家公司,已各自开展了多项投资业务,“子生孙”“孙生子”,彼此关联,不断延伸,最多的竟梳理出120多家企业。在工商信息中,这些“孙公司”都归入“中國海洋石油集团”名下,摇身一变也成了所谓的“央企下属企业”。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立刻报警,同时向8家虚假挂靠公司登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对8家虚假挂靠公司申请进行股权冻结。在中海油集团法务部门的建议下,公司发布了声明,将8家虚假挂靠公司的名称和工商信息一一公布,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和损失。
彼时,一家企业正打算购买其中一家公司,刚完成订金支付,看到声明迅速报警,及时挽回了损失。按照和中介公司谈好的价格,这笔交易共需花费700万元,其中300万元是企业过户费用,400万元据说会给到其“挂靠的央企”,也就是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显然,这只是个幌子。
而在声明发出之后,除了东方银河控股有限公司,另一家福建鑫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于2月25日和中海油脱钩,改投中科信通实业(福建)有限公司名下。按照天眼查信息,也是北京市中油科技开发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同样“归属”中石油名下。
近年来,不少“伪央企”现身资本市场,它们打着央企的旗号,靠央企的信用背书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大肆融资。一旦出现违约,背后的真央企立刻站出来进行澄清或切割,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损失惨重。
2015年~2016年,众信财富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打着“央企股东”“百亿注册资金”旗号,以高息为诱饵,发售“众信宝”系列理财产品,受骗者不计其数。2016年12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其立案侦查。
两个月后,其对外宣称的“央企股东”之一,瑞宝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登记纠纷,将天津自贸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称在其不知情状态下被注册了子公司,但注册登记部门坚持认为一切手续合法合规,由于众信财富非法集资尚未结案,起诉被法院驳回。
讽刺的是,瑞宝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并非真央企,其控股股东之一为中国瑞宝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在天眼查企业简介中自称是“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于1985年组建成立的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中央企业”。最新信息显示,该企业已被列为最高法所公示的失信公司。
被“央企”光环“闪”到的,不光是普通投资者,在信息披露更为完善的资本市场,“伪央企”也堂而皇之地以央企身份进行交易。
2018年7月12日,上市公司融钰集团公告称,为推动在电气设备领域及产业链延伸领域的进一步合作,公司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核国财将向公司增资入股,成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入股后,其所占公司股比不高于5%。
根据协议,双方拟在3年内共同打造总规模50亿元至100亿元的基金投资平台,同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深度合作,围绕电气设备、工程建设等双方产业链相关优质项目进行投资,打造“央民创新合作平台”。此外,融钰集团拟向中核国财或其关联公司增资入股,相互利用对方的资质与资源,重点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工程项目等。
然而,公告发出第二天,深交所就发出关注函,就中核国财的“身份”提出问询,融钰集团却回复称“无法确认中核国财产权及控制关系,因此无法确认其是否与央企存在关联关系”。这场“央民合作”最终以“伪央企”被揭穿身份,协议终止而告终。
谁给了“伪央企”唬人的身份?
在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严格的尽调和信息披露之下,为何“伪央企”依然能大行其道?谁给了“伪央企”唬人的身份?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伪央企”之所以迷惑性极强,难以被发现,一方面是因为很多央企层级架构复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监管存在漏洞;另一方面,央企的对外投资信息不透明,即使遇到“伪央企”也无处可查。
在国资委网站的互动交流栏目中,经常能看到对某个企业隶属界定的问询,却很难获得肯定或否定的答案,足见“伪央企”的泛滥和难以鉴别。
工商信息显示,这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成立于2020年2月27日的深圳民企,一年内投资人已经变更了4次,全是“中字头”,其中间隔最短的一次仅10天。
2月5日,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在其名下的8家全资子公司为虚假公司登记,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也从未同意或授权,并不知晓这8家虚假全资子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的设立与变更,“上述8家公司及其各级下设公司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
在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列出的8家企业中,就包括2021年1月26日刚刚“投入”其门下的东方银河控股有限公司。2月10日,东方银河投资人变更为北京市中油科技开发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这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全资控股,目前实际控制企业有265家。
记者梳理被中海油打假的8家企业发现,在错综复杂的股权交替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的“伪央企”利益链。
真假难辨的“中字头”
如果不是合作伙伴询问,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还不知道名下多了几家企业。这家注册资本1120.67万元,以国内甚小天线地球站通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规模不大,合作伙伴相对固定,因此一听说名下有几家子公司,立刻引起警觉。
通过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等平台,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发觉事情远比想象的严重——登记在其名下的8家公司,已各自开展了多项投资业务,“子生孙”“孙生子”,彼此关联,不断延伸,最多的竟梳理出120多家企业。在工商信息中,这些“孙公司”都归入“中國海洋石油集团”名下,摇身一变也成了所谓的“央企下属企业”。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立刻报警,同时向8家虚假挂靠公司登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对8家虚假挂靠公司申请进行股权冻结。在中海油集团法务部门的建议下,公司发布了声明,将8家虚假挂靠公司的名称和工商信息一一公布,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和损失。
彼时,一家企业正打算购买其中一家公司,刚完成订金支付,看到声明迅速报警,及时挽回了损失。按照和中介公司谈好的价格,这笔交易共需花费700万元,其中300万元是企业过户费用,400万元据说会给到其“挂靠的央企”,也就是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显然,这只是个幌子。
而在声明发出之后,除了东方银河控股有限公司,另一家福建鑫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于2月25日和中海油脱钩,改投中科信通实业(福建)有限公司名下。按照天眼查信息,也是北京市中油科技开发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同样“归属”中石油名下。
近年来,不少“伪央企”现身资本市场,它们打着央企的旗号,靠央企的信用背书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大肆融资。一旦出现违约,背后的真央企立刻站出来进行澄清或切割,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损失惨重。
2015年~2016年,众信财富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打着“央企股东”“百亿注册资金”旗号,以高息为诱饵,发售“众信宝”系列理财产品,受骗者不计其数。2016年12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其立案侦查。
两个月后,其对外宣称的“央企股东”之一,瑞宝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登记纠纷,将天津自贸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称在其不知情状态下被注册了子公司,但注册登记部门坚持认为一切手续合法合规,由于众信财富非法集资尚未结案,起诉被法院驳回。
讽刺的是,瑞宝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并非真央企,其控股股东之一为中国瑞宝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在天眼查企业简介中自称是“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于1985年组建成立的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中央企业”。最新信息显示,该企业已被列为最高法所公示的失信公司。
被“央企”光环“闪”到的,不光是普通投资者,在信息披露更为完善的资本市场,“伪央企”也堂而皇之地以央企身份进行交易。
2018年7月12日,上市公司融钰集团公告称,为推动在电气设备领域及产业链延伸领域的进一步合作,公司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核国财将向公司增资入股,成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入股后,其所占公司股比不高于5%。
根据协议,双方拟在3年内共同打造总规模50亿元至100亿元的基金投资平台,同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深度合作,围绕电气设备、工程建设等双方产业链相关优质项目进行投资,打造“央民创新合作平台”。此外,融钰集团拟向中核国财或其关联公司增资入股,相互利用对方的资质与资源,重点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工程项目等。
然而,公告发出第二天,深交所就发出关注函,就中核国财的“身份”提出问询,融钰集团却回复称“无法确认中核国财产权及控制关系,因此无法确认其是否与央企存在关联关系”。这场“央民合作”最终以“伪央企”被揭穿身份,协议终止而告终。
谁给了“伪央企”唬人的身份?
在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严格的尽调和信息披露之下,为何“伪央企”依然能大行其道?谁给了“伪央企”唬人的身份?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伪央企”之所以迷惑性极强,难以被发现,一方面是因为很多央企层级架构复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监管存在漏洞;另一方面,央企的对外投资信息不透明,即使遇到“伪央企”也无处可查。
在国资委网站的互动交流栏目中,经常能看到对某个企业隶属界定的问询,却很难获得肯定或否定的答案,足见“伪央企”的泛滥和难以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