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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所属,以社会科学、管理科学为主,重点培养从事工会工作、劳动法律、劳动关系、经济管理、公共管理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具有六十年的发展历史,2003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原中国工运学院改制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改制后的中国工运学院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院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重点,并积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学院的教学科研在劳动关系、劳动法律、社会工作、工会理论与实践、劳动安全、劳动与社会保障、企业民主管理、中国工人运动史等领域居国内先进水平,并同国外有关组织、院校和科研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各高等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与招生人数增加相对应的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家庭困难毕业生也大量增加,关注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是我们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关系到学生的自身利益,也与学院的办学、社会的安定有着密切联系。学院非常重视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在学院领导的指示下,就业指导中心以及各系(院)不断加大对家庭困难毕业生的支持和帮助,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不仅要充分就业,更要实现“高质量就业”的目标。
一、多举措并举、多渠道实施,大力推进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一)提供经济支持,免除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后顾之忧
1、依托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支持,学院设立了“全总励志奖学金”,针对贫困毕业生给予资金支持,每年有固定款项用于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各项工作,资金的归口更规范,使用也更合理、更有效率。这一结合学院特点实施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帮扶工程,自2010年以来共惠及家庭困难毕业生133人,金额39.9万元,确保学院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落到了实处。
2、为帮助家庭困难毕业生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家庭困难毕业生能够顺利求职,学院为其发放求职交通补贴、就业困难补贴。对占2011届毕业生总数10%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补贴约130人,人均200元,共计25000元;对占家庭困难毕业生数15%的特困生发放就业困难特殊补贴20人,人均500元,共计10000元。
3、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生,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系(院)确认签署意见,由学院领导特批为其减免学费,2011年为18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减免学费共计63400元。
4、为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西部就业、回生源地就业,依据三方协议以及往返火车票,学院2011年为47名家庭困难毕业生发放签约补贴,共计11984元。
5、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自中工大厦处承接西服、衬衫等80余套,为家庭困难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供其面试及参加招聘会时使用,为他们顺利就业提供条件。
(二)关注心理问题,给予家庭困难毕业生精神扶持
经济上的困难很容易导致心理上自卑,为克服家庭困难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产生的困惑和无助,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心理咨询中心的教师为所有毕业生进行心理测评,并专门针对家庭困难毕业生建立档案,进行一对一的咨询和辅导,为他们提供舒缓压力、排解紧张情绪的渠道,使他们能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就业压力, 顺利度过毕业、就业的心理关键期。
二、创新务实,健全帮扶家庭困难毕业生的长效机制
(1)学院把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作为全院就业工作的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由专人负责。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以及各系(院)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通过面谈、电话、电子邮件、QQ等一切可能的方式力争做到一对一地服务家庭困难毕业生,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将这项工作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
(2)在获取就业信息以及分类就业指导方面,适当向家庭困难毕业生倾斜,对于表现优异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学院可以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在学院以及各系(院)的就业实习基地中,每年都接受一定数量的家庭困难毕业生,由企业与学院共同承担这样一种责任,这不仅是对家庭困难毕业生的一种肯定和支持,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在毕业生离校之际,学院就業指导中心都对每一位毕业生家长发出《致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说明北京市及学院本年度就业工作的政策与思路,寻求毕业生家长的支持与帮助。对于家庭困难毕业生学院更是和家长一起帮助毕业生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分析毕业生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定位,鼓励他们树立就业信心,克服困难,及时调整,以达到顺利就业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各高等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与招生人数增加相对应的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家庭困难毕业生也大量增加,关注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是我们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关系到学生的自身利益,也与学院的办学、社会的安定有着密切联系。学院非常重视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在学院领导的指示下,就业指导中心以及各系(院)不断加大对家庭困难毕业生的支持和帮助,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不仅要充分就业,更要实现“高质量就业”的目标。
一、多举措并举、多渠道实施,大力推进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一)提供经济支持,免除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后顾之忧
1、依托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支持,学院设立了“全总励志奖学金”,针对贫困毕业生给予资金支持,每年有固定款项用于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各项工作,资金的归口更规范,使用也更合理、更有效率。这一结合学院特点实施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帮扶工程,自2010年以来共惠及家庭困难毕业生133人,金额39.9万元,确保学院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落到了实处。
2、为帮助家庭困难毕业生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家庭困难毕业生能够顺利求职,学院为其发放求职交通补贴、就业困难补贴。对占2011届毕业生总数10%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补贴约130人,人均200元,共计25000元;对占家庭困难毕业生数15%的特困生发放就业困难特殊补贴20人,人均500元,共计10000元。
3、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生,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系(院)确认签署意见,由学院领导特批为其减免学费,2011年为18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减免学费共计63400元。
4、为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西部就业、回生源地就业,依据三方协议以及往返火车票,学院2011年为47名家庭困难毕业生发放签约补贴,共计11984元。
5、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自中工大厦处承接西服、衬衫等80余套,为家庭困难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供其面试及参加招聘会时使用,为他们顺利就业提供条件。
(二)关注心理问题,给予家庭困难毕业生精神扶持
经济上的困难很容易导致心理上自卑,为克服家庭困难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产生的困惑和无助,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心理咨询中心的教师为所有毕业生进行心理测评,并专门针对家庭困难毕业生建立档案,进行一对一的咨询和辅导,为他们提供舒缓压力、排解紧张情绪的渠道,使他们能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就业压力, 顺利度过毕业、就业的心理关键期。
二、创新务实,健全帮扶家庭困难毕业生的长效机制
(1)学院把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作为全院就业工作的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由专人负责。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以及各系(院)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通过面谈、电话、电子邮件、QQ等一切可能的方式力争做到一对一地服务家庭困难毕业生,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将这项工作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
(2)在获取就业信息以及分类就业指导方面,适当向家庭困难毕业生倾斜,对于表现优异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学院可以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在学院以及各系(院)的就业实习基地中,每年都接受一定数量的家庭困难毕业生,由企业与学院共同承担这样一种责任,这不仅是对家庭困难毕业生的一种肯定和支持,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在毕业生离校之际,学院就業指导中心都对每一位毕业生家长发出《致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说明北京市及学院本年度就业工作的政策与思路,寻求毕业生家长的支持与帮助。对于家庭困难毕业生学院更是和家长一起帮助毕业生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分析毕业生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定位,鼓励他们树立就业信心,克服困难,及时调整,以达到顺利就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