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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在回望民初政局时,往往抱怨那一代人没有利用14省独立的大好时机,像美国国父们那样,平心静气好好讨论出一个新制度框架,而是匆忙返回大一统,而且还是没有至上威权的大一统,遂使“民国不如大清”渐渐成为人们无法祛除的印象。
曾经参与民初制度构建的章太炎,也有类似抱怨。1922年,章太炎发表《大改革议》,以为民国十年战乱频仍,主要是因为各方豪杰在武昌首义后忙中出错,抛弃了君主专制,却没有构建出一个理想制度:“往者武汉倡义,各省本自为谋,因而导之,即为联邦之局,而现行约法务与此反,《天坛宪法》虽经增订,微使地方权力扩大,亦无联邦之文,其为集权专制之护符,彰彰可见。逆于国情,则桀骜者生心,而寡弱者致死,势使然也。”这个说法确实值得从制度史层面重新思索。
武昌倡义具有极强示范效应。清廷如在新军发难后一周内平定,后来的历史必将改写,湖北新军首义不过是历史上常见的军人哗变。然而,清廷此次实在无力有效处置这场危机,湖北的影响力迅即溢出。
10月22日,长沙新军发难,巡抚余诚格潜逃,湖南军政府成立;
23日,江西九江新军起义,成立九江军政府;
25日,陕西新军、会党在西安起事,组织军政府;
29日,太原新军起义,举标统阎锡山为山西都督;
31日,南昌新军起义,成立江西军政府;
11月1日,昆明新军起义,举蔡锷为都督……
不到一个月,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十省已不在清廷手中,半壁江山已失。
清廷已失去整合能力,10月底的“滦州兵谏”意味着中央军不稳,迫使清廷大幅度后退:下诏罪己,发誓维新更始,实行宪政;组织新政府,永远不再让任何皇室成员进入内阁;速开党禁,以示宽大而固人心。
可以说,清廷此时改革力度前所未有,但一切都晚了,人们早已对清廷不改革、“伪改革”死心。严复不无惋惜指出:“如果一个月前做到这三条之中任何一条的话,会在清帝国发生什么样的效果啊!历史现象往往重演。这和18世纪末路易十六的所作所为如出一辙。所有这些都太迟了,没有明显效果。”
清帝国已成往事,南方独立十省究竟应该怎样做,似乎同样没有预定方案。流血奋斗十几年的革命党,没有想到此次会如此顺畅,领袖如孙中山也没有及时意识到此事与自己有关,而是滞留海外,姗姗来迟;至于新军,作为清帝国柱石,更没有想到会有一天调转枪口,对准自己的主子。历史走向了一个全新道路,政治家也只是摸着石头过河。
11月7日,鄂军都督黎元洪致电苏州程德全,商筹共同组建新政府:“现在义军四应,大局略定,惟未建设政府,各国不能承认交战团体。敝处再四筹度,如已起义各省共同组织政府,势近于偏安,且尚多阻滞之处;若各省分建政府,外国断不能于一国之内,承认无数之交战团。兹事关系全局甚大,如何自处,乞贵军政府会议赐教。”独立各省“如何自处”,是黎元洪的困惑,也是章太炎十年后反省要旨。
十年后,章太炎认为独立各省不应匆忙重建统一,而应静下心来,像美国建国初独立各州那样,好好谈出一个宪政制度。章太炎的这个想法自有理据,但揆诸史实,实在来不及,因为在那之前十几年,国际资本加速东移,中国经济构成中的外国因素越来越大,十年前曾因义和团混乱引发东南互保。又过了十年,特别是经过自新政至宪政的政治改革,国际社会看好中国,进入中国的国际资本比例超出今日想象,中国政治在很大程度上不能不顾及这些外国资本的利益。
资本需要稳定的投资环境。自皇族内阁以来的政治风波,已使外国资本蒙受相当损失,各国政府之所以还能在武昌首义后宣布中立,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中国走向共和的倾向势不可挡,而清廷在过去几年虽然赢得了政治改革的好名声,但踏实、名副其实的政治改革,几乎始终没有真正起步。这也是皇族内阁、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引发政治动荡的一个主要因素。
外国资本对政治不稳定的容忍不可能无限期,独立各省必须要找到一个新办法。11月9日,云南都督蔡锷通电各省:“窃查目前各国情状,对于各省义军,虽已认为交战团体,暂守中立,并未认为完全政府,列为国际团体。自今以后,非有集中统一之机关,即无对外活动之资格。现在长江以南渐次光复,黄河流域当必陆续反正,统一机关之急宜组织,谅为数万万同胞所共认。”
中国没有地方分治的传统,更没有联邦制经验。自安史之乱,中央集权趋于加强,其实就是要防止分裂再现。武昌首义引发各省独立给中国带来了一片全新气象,但也带来了一些实际问题,即各国能否像近一个世纪后苏联解体那样,迅即承认独立各省为独立国家?还有,独立各省是否已有独立建国的决心、能力?这些问题的答案无疑都是否定的,所以蔡锷的忧虑并非个案。黎元洪同一天(11月9日)致各省都督府通电也有类似表述,以为“非组织临时政府,内政外交,均无主体,极为可危。”
统一的中央政府肯定还要建立,但在建立前,确实应该让独立各省模仿美国13州召开制宪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11月11日,江苏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汤寿潜致电上海都督陈其美,比较详细表达了这一想法:
自武汉事起,各省响应,共和政治已为全国舆论所公认。然事必有所取,则功乃易于观成。美利坚合众国之制度,当为吾国他日之模范。美之建国,其初各部颇起争端,外揭合众之帜,内伏涣散之机,其所以苦战八年,卒收最后之成功者,赖十三州会议总机关有统一进行、维持秩序之力也。考其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均仅以襄助各州议会为宗旨,至第三次会议,始能确立国会长治久安,是亦历史上必经之阶段。吾国上海一埠,为中外耳目所寄,又为交通便利、不受兵祸之地,急宜仿照美国第一次会议方法,于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机关,磋商对内对外妥善之方法,以期保疆域之统一,复人道之和平。 程德全、汤寿潜“仿美制宪”的主张反映了中国人的心声。过去十年,不论清廷主导的宪政改革,还是革命党鼓吹的新制度,实际上都蕴含有追慕美国的因素。为达此目的,程德全、汤寿潜在通电后附有“集议方法”四条,建议“各省旧时谘议局”与“各省现时都督府”各派代表一人前往上海。如果有两省以上代表抵达,即可开议。续到者随时加入,随到随议。这就很像美国独立13州的“制宪会议”。
程德全、汤寿潜的通电赢得独立各省积极响应。11月14日,沪军都督陈其美通电独立各省“公举代表,定期迅赴上海,公开大会,议建临时政府,总持一切,以立国基而定大局。”
陈其美、程德全、汤寿潜等人的呼吁,体现了最富庶的东南诸省的利益,也迅即赢得了山东、广东、福建、吉林、直隶等省都督府,或谘议局赞同,相继派代表前往上海,就未来中国的政治发展制定一套制度,并为临时政府、临时国会做准备。
15日,江苏都督府代表雷奋、沪军都督府代表袁希洛、俞寰澄、朱葆康,福建都督府代表林长民、潘祖彝,在上海江苏教育总会举行会议,定名“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定会所设上海,认定武昌为民国中央政府,以鄂军都督执行中央政务。11月28日,以湖北军政府坚请,各代表集体赶往武昌,每省留一人在沪以为联络。
在武昌,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规模续有扩大。12月2日,议决先制定《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推雷奋、马君武、王正廷为起草员。第二天,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举行会议,谭人凤、潘祖彝、谢鸿焘、雷光宇、时象晋、王正廷、孙发绪、胡瑛、邹代藩、赵彬、王竹怀、许冠尧、张其、谷钟秀、黄可权、陈毅、黄群、汤尔和、陈时夏、马君武、雷奋、陈陶遗到会,议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制宪会议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完成了一个历史性任务。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经独立十省共22名都督府代表签字确认,是中华民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也是后来民国政治发展原点,当然也是民国政争的起点。
这部文件共四章21条,简明扼要,要言不烦。末章“附则”规定六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民会议,其余三章分为“临时大总统”“参议院”“行政各部”,分别规定了各自权限、产生办法。
临时大总统由各省代表选举产生,投票权每省一票;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统帅海陆军的权力;经参议院同意,有宣战、媾和、缔约,任用各部部长、派遣外交使节,以及设立临时中央裁判所的权力。
参议院由各省都督府所派三名参议员组成,其职权为议决宣战、媾和、缔约,通过对行政各部首长的任命,议决政府预算、税法、币制、公债发行,议决各暂行法律、临时大总统交议事件,以及答复临时大总统咨询事件。
对于参议院所议事项,临时大总统如不以为然,可在十天内交参议院复议。如复议三分之二以上参议员仍持前议,大总统应发交行政各部执行。
行政各部规定中央政府设外交、内务、财政、军务、交通五部。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立法倾向非常明显,就是仿照美国总统制,将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首脑合一,各部部长对总统负责;总统对国民负责;议会与行政分离,各自独立行使职权。
大纲还有许多不严密地方,如大总统由每省一票产生;每省参议员由都督府所派。那每省都督如何产生?按照程德全、汤寿潜提议,制宪会议应首先“襄助”独立各省议会,始能确立国会长治久安。这些都是制宪会议应注意并逐步解决的问题。
就总体而言,《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一个不错的文件,此后如能在这个基础上修正,而不是根本颠覆,民国政治或许不会那样反复,权力也不至于那样失衡。
重建统一
曾经参与民初制度构建的章太炎,也有类似抱怨。1922年,章太炎发表《大改革议》,以为民国十年战乱频仍,主要是因为各方豪杰在武昌首义后忙中出错,抛弃了君主专制,却没有构建出一个理想制度:“往者武汉倡义,各省本自为谋,因而导之,即为联邦之局,而现行约法务与此反,《天坛宪法》虽经增订,微使地方权力扩大,亦无联邦之文,其为集权专制之护符,彰彰可见。逆于国情,则桀骜者生心,而寡弱者致死,势使然也。”这个说法确实值得从制度史层面重新思索。
武昌倡义具有极强示范效应。清廷如在新军发难后一周内平定,后来的历史必将改写,湖北新军首义不过是历史上常见的军人哗变。然而,清廷此次实在无力有效处置这场危机,湖北的影响力迅即溢出。
10月22日,长沙新军发难,巡抚余诚格潜逃,湖南军政府成立;
23日,江西九江新军起义,成立九江军政府;
25日,陕西新军、会党在西安起事,组织军政府;
29日,太原新军起义,举标统阎锡山为山西都督;
31日,南昌新军起义,成立江西军政府;
11月1日,昆明新军起义,举蔡锷为都督……
不到一个月,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十省已不在清廷手中,半壁江山已失。
清廷已失去整合能力,10月底的“滦州兵谏”意味着中央军不稳,迫使清廷大幅度后退:下诏罪己,发誓维新更始,实行宪政;组织新政府,永远不再让任何皇室成员进入内阁;速开党禁,以示宽大而固人心。
可以说,清廷此时改革力度前所未有,但一切都晚了,人们早已对清廷不改革、“伪改革”死心。严复不无惋惜指出:“如果一个月前做到这三条之中任何一条的话,会在清帝国发生什么样的效果啊!历史现象往往重演。这和18世纪末路易十六的所作所为如出一辙。所有这些都太迟了,没有明显效果。”
清帝国已成往事,南方独立十省究竟应该怎样做,似乎同样没有预定方案。流血奋斗十几年的革命党,没有想到此次会如此顺畅,领袖如孙中山也没有及时意识到此事与自己有关,而是滞留海外,姗姗来迟;至于新军,作为清帝国柱石,更没有想到会有一天调转枪口,对准自己的主子。历史走向了一个全新道路,政治家也只是摸着石头过河。
11月7日,鄂军都督黎元洪致电苏州程德全,商筹共同组建新政府:“现在义军四应,大局略定,惟未建设政府,各国不能承认交战团体。敝处再四筹度,如已起义各省共同组织政府,势近于偏安,且尚多阻滞之处;若各省分建政府,外国断不能于一国之内,承认无数之交战团。兹事关系全局甚大,如何自处,乞贵军政府会议赐教。”独立各省“如何自处”,是黎元洪的困惑,也是章太炎十年后反省要旨。
“仿美制宪”
十年后,章太炎认为独立各省不应匆忙重建统一,而应静下心来,像美国建国初独立各州那样,好好谈出一个宪政制度。章太炎的这个想法自有理据,但揆诸史实,实在来不及,因为在那之前十几年,国际资本加速东移,中国经济构成中的外国因素越来越大,十年前曾因义和团混乱引发东南互保。又过了十年,特别是经过自新政至宪政的政治改革,国际社会看好中国,进入中国的国际资本比例超出今日想象,中国政治在很大程度上不能不顾及这些外国资本的利益。
资本需要稳定的投资环境。自皇族内阁以来的政治风波,已使外国资本蒙受相当损失,各国政府之所以还能在武昌首义后宣布中立,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中国走向共和的倾向势不可挡,而清廷在过去几年虽然赢得了政治改革的好名声,但踏实、名副其实的政治改革,几乎始终没有真正起步。这也是皇族内阁、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引发政治动荡的一个主要因素。
外国资本对政治不稳定的容忍不可能无限期,独立各省必须要找到一个新办法。11月9日,云南都督蔡锷通电各省:“窃查目前各国情状,对于各省义军,虽已认为交战团体,暂守中立,并未认为完全政府,列为国际团体。自今以后,非有集中统一之机关,即无对外活动之资格。现在长江以南渐次光复,黄河流域当必陆续反正,统一机关之急宜组织,谅为数万万同胞所共认。”
中国没有地方分治的传统,更没有联邦制经验。自安史之乱,中央集权趋于加强,其实就是要防止分裂再现。武昌首义引发各省独立给中国带来了一片全新气象,但也带来了一些实际问题,即各国能否像近一个世纪后苏联解体那样,迅即承认独立各省为独立国家?还有,独立各省是否已有独立建国的决心、能力?这些问题的答案无疑都是否定的,所以蔡锷的忧虑并非个案。黎元洪同一天(11月9日)致各省都督府通电也有类似表述,以为“非组织临时政府,内政外交,均无主体,极为可危。”
统一的中央政府肯定还要建立,但在建立前,确实应该让独立各省模仿美国13州召开制宪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11月11日,江苏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汤寿潜致电上海都督陈其美,比较详细表达了这一想法:
自武汉事起,各省响应,共和政治已为全国舆论所公认。然事必有所取,则功乃易于观成。美利坚合众国之制度,当为吾国他日之模范。美之建国,其初各部颇起争端,外揭合众之帜,内伏涣散之机,其所以苦战八年,卒收最后之成功者,赖十三州会议总机关有统一进行、维持秩序之力也。考其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均仅以襄助各州议会为宗旨,至第三次会议,始能确立国会长治久安,是亦历史上必经之阶段。吾国上海一埠,为中外耳目所寄,又为交通便利、不受兵祸之地,急宜仿照美国第一次会议方法,于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机关,磋商对内对外妥善之方法,以期保疆域之统一,复人道之和平。 程德全、汤寿潜“仿美制宪”的主张反映了中国人的心声。过去十年,不论清廷主导的宪政改革,还是革命党鼓吹的新制度,实际上都蕴含有追慕美国的因素。为达此目的,程德全、汤寿潜在通电后附有“集议方法”四条,建议“各省旧时谘议局”与“各省现时都督府”各派代表一人前往上海。如果有两省以上代表抵达,即可开议。续到者随时加入,随到随议。这就很像美国独立13州的“制宪会议”。
宪政起点
程德全、汤寿潜的通电赢得独立各省积极响应。11月14日,沪军都督陈其美通电独立各省“公举代表,定期迅赴上海,公开大会,议建临时政府,总持一切,以立国基而定大局。”
陈其美、程德全、汤寿潜等人的呼吁,体现了最富庶的东南诸省的利益,也迅即赢得了山东、广东、福建、吉林、直隶等省都督府,或谘议局赞同,相继派代表前往上海,就未来中国的政治发展制定一套制度,并为临时政府、临时国会做准备。
15日,江苏都督府代表雷奋、沪军都督府代表袁希洛、俞寰澄、朱葆康,福建都督府代表林长民、潘祖彝,在上海江苏教育总会举行会议,定名“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定会所设上海,认定武昌为民国中央政府,以鄂军都督执行中央政务。11月28日,以湖北军政府坚请,各代表集体赶往武昌,每省留一人在沪以为联络。
在武昌,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规模续有扩大。12月2日,议决先制定《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推雷奋、马君武、王正廷为起草员。第二天,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举行会议,谭人凤、潘祖彝、谢鸿焘、雷光宇、时象晋、王正廷、孙发绪、胡瑛、邹代藩、赵彬、王竹怀、许冠尧、张其、谷钟秀、黄可权、陈毅、黄群、汤尔和、陈时夏、马君武、雷奋、陈陶遗到会,议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制宪会议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完成了一个历史性任务。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经独立十省共22名都督府代表签字确认,是中华民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也是后来民国政治发展原点,当然也是民国政争的起点。
这部文件共四章21条,简明扼要,要言不烦。末章“附则”规定六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民会议,其余三章分为“临时大总统”“参议院”“行政各部”,分别规定了各自权限、产生办法。
临时大总统由各省代表选举产生,投票权每省一票;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统帅海陆军的权力;经参议院同意,有宣战、媾和、缔约,任用各部部长、派遣外交使节,以及设立临时中央裁判所的权力。
参议院由各省都督府所派三名参议员组成,其职权为议决宣战、媾和、缔约,通过对行政各部首长的任命,议决政府预算、税法、币制、公债发行,议决各暂行法律、临时大总统交议事件,以及答复临时大总统咨询事件。
对于参议院所议事项,临时大总统如不以为然,可在十天内交参议院复议。如复议三分之二以上参议员仍持前议,大总统应发交行政各部执行。
行政各部规定中央政府设外交、内务、财政、军务、交通五部。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立法倾向非常明显,就是仿照美国总统制,将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首脑合一,各部部长对总统负责;总统对国民负责;议会与行政分离,各自独立行使职权。
大纲还有许多不严密地方,如大总统由每省一票产生;每省参议员由都督府所派。那每省都督如何产生?按照程德全、汤寿潜提议,制宪会议应首先“襄助”独立各省议会,始能确立国会长治久安。这些都是制宪会议应注意并逐步解决的问题。
就总体而言,《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一个不错的文件,此后如能在这个基础上修正,而不是根本颠覆,民国政治或许不会那样反复,权力也不至于那样失衡。